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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意收购和杠杆收购

发布时间:2022-08-31 03:16:36

① 如何选择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收购方式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通常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一般表现为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活动。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其他资产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以便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行为。并购实质上是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通常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实施,表现为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其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而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将很快迎来高潮,因此应予以高度关注。 企业并购的类型 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关系划分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横向并购的优点: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 【2】纵向并购 ——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相互融合。 ——从并购的方向看,纵向并购又有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之分。前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前一阶段的企业;后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后一阶段的企业。 ——纵向并购的优点是:能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节约通用的设备费用等;可以加强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协作化生产;可以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省运输、仓储、资源和能源等。 【3】混合并购 ——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又分三种形态: (I)产品扩张型并购。相关产品市场上企业间的并购。 (II)市场扩张型并购。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地盘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生产同类产品企业进行并购。 (III)纯粹的混合并购。生产与经营彼此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并购。 ——通常所说的混合并购指第三类纯粹的混合并购。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与其密切相关的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由于这种并购形态因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无直接业务关系,其并购目的不易被人察觉,收购成本较低。 二、按出资方式划分 【1】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 【2】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以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后者资产和经营权的目标。出资购买股票即可以在一级市场进行,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 【3】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 ——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 【4】股票互换式并购 ——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发行收购企业的股票,以交换目标企业的大部分股票。 三、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 【1】善意并购 ——又称友好收购。目标企业同意收购企业的收购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 【2】敌意并购 ——又称强迫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并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 四、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 【1】要约收购 ——也称“标购”或“公开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绕过目标企业的董事会,以高于市场的报价直接向股东招标的收购行为。标购是直接在市场外收集股权,事先不需要征求对方同意,因而也被认为是敌意收购。 ——标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 第一种是现金标购,即用现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 第二种是股票交换标购,即用股票或其他证券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 第三种是混合交换标购,即现金股票并用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 ——美国关于要约收购的特殊规定。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承诺以某一特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目标企业的股份。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失败,但该要约人一般已经取得控制权。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成功,目标企业成为要约人的子公司。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导致该公司退市。 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法律标准,导致该公司非股份化。 【2】协议收购 ——并购企业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目标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协议,据以实现目标企业股权转移的收购方式。一般属于善意收购。 五、并购的特殊类型 【1】委托书收购 ——收购企业通过征求委托书,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表决权而控制目标企业董事会,从而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 ——委托书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而给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2】杠杆收购 ——收购企业利用目标企业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并购价款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换言之,收购企业不必拥有巨额资金,只需要少量现金就可以完成收购行为。

② 杠杆收购的基本类型包括什么

【杠杆收购的类型】杠杆收殉的种类形式繁 不胜举。下面我们仅从收购对象、收购者、‘收 购态度这三方面,试对杠杆收购作简单的划 分,以使读者对杠杆收购有一概括的了解。 1.根据收购对象所作的分类 杠杆收购对象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 私人公司,亦可以是大公司拟脱手的子公司或 部门机构。 卷六投资业务 571 对上市公司发动杠杆收购并将其私有化在 西方并不少见,这类杠杆收购在两种情况下发 生:一是公司外的收购者或公司内的收购者欲 借此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二是为使公司不落 人未经征询、带有敌意倾向的外部收购者之 手,公司内的管理层藉杠杆收购之力赎出公司 转为私有。在前一种情况下,股市对猎物公司 的估值偏低,激起收购者杜杆收购的欲望,藉 收购后重构公司,提高运作和管理效率,实现 公司的潜在价值。如纽约最大的百货商店麦锡 公司就是据此被杠杆收购私有化的。在后一种 情况下,猎物公司管理层深谙公司价值和潜力 所在,当他们认为外部猎手公司或投资个体的 要约价过低时,就会以比外部收购者更高的价 格向股东发出收购要约。.1987年,美国的超 级市场总公司就是这样被管理层杠杆收购并私 有化的。在KKR公司收购用R纳比斯科公司 时,后者的管理层也提出过杠杆收购的议案, 但最终因要约不如KKR公司提高后的要约具 有吸引力,未获成功。 杠杆收购私人公司多因私人公司股东寻求 套现而起。私人公司股东套现股份可以寻求公 开招股上市,也可以将公司售给大公司而实 现,但这两条途径均不完美。在前一种方案 下,股权只具部分的流通性,抛售全部股份一 则为法律限制,二则可能引起价格剧烈下挫。 在后一方案下,买主通常是同行业的竞争对 手,公司出售后就再无独立性可言,原来的董 事会、经理层恐怕统统得离职。这样,私人公 司的管理层和部分股东可能就会与投资银行、 信托公司联手,杠杆收购这家私人公司。如 此,经理层可以留任,欲套现的股东亦可以不 菲的价格出售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当大公司出于战略考虑欲脱手某子公司或 所属部门时,子公司或部门的经理层若觉得子 公司的价值在母公司的售价以上,他们就会与 金融机构联手,杠杆收购该子公司或部门。这 样的收购可以使收购对象的动作免遭冲击,而 且经理层在成为大股东后,从自身利益出发, 当会更尽心尽力地经营。1982年,当美国无 线电公司出售属非核心的业务的吉布逊贺卡公 司时,该子公司的经理层就与赛门的公司联 合,杠杆收购了吉布逊贺卡公司。杠杆收购 后,赛门的公司控股70%,吉布逊公司的经 理层和职员拥有其余30%的股权。 2.根据收购者所作的分类 根据猎物公司经理层有无参与对本公司的 收购,可以将杠杆收购分为经理收购(Man- 嗯ement Buyou)和非经理收购。 经理收购是杠杆收购中很常见的一类。在 经理收购下,股权投资者与经理层一道组成一 个收购集团,与猎物公司或猎物公司的母公司 的董事会在友好的气氛下拾商收购的条款,达 成后即实施杠杆收购。经理收购下,风险投资 基金和投资银行等股权投资者常赠送给经理层 一些股权,以作勉励,更好地构筑命运共同 体。比如,经理层只提供股权资本的巧%, 但却得到了30%的股权。经理收购的最终成 功依赖于经理层在收购后的优秀管理。所有的 股权投资者均期望良好经营一段时期后,将猎 物公司再行出售,实现巨大的投资收益。 在经理收购的交易中,收购的非经理方发 起人(S卯nsor)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担任发起 人的多为投资银行或专事杠杆收购的投资集 团,它们充任着集资、策划、交易谈判、融资 工具发行等工作。经理层和发起人为寻找合适 的伙伴均得四处奔波。一般说,经理层从以下 几条标准来选择作为发起人的投资银行:发起 人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有发达的证券销售网 络,愿意赠给经理层更多的股权或赋予他们廉 价购买股权的优惠,不干涉公司的日常运作。 投资银行选择作为伙伴的经理层亦有较高的要 求,以保证杠杆收购这种高风险交易和投资的 成功。首先,投资银行会尽力要求经理层自己 投人更多的资本,从而使后者能竭尽全力地去 经营公司。其次,投资银行希望融资的期限尽 量压缩,从而能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周转速 度。投资银行要想成功地充任发起人介人经理 收购,既要拥有广泛的公司方面的客户基础, 又要拥有深远的投资者方面的客户基础以保证 杠杆收购资金的充足。 除了经理收购和非经理收购外,还有一种 杠杆收购形式值得一提,这就是被称为公开杠 杆收购(巧bi。LBO)的“杠杆资本结构重构” (玩ve娜冈Rec即i园ization)。严格地说,它并不 是收购行为,只是因其机制酷似杠杆收购而被 纳人广义的杠杆收购之列。它的实施方不是别 人,而是上市公司自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筹 集资金,然后将所得资金以特别股息形式返还 给股东。这一举动提高了债务资本比率而降低 了股东权益的比重,从而有效地强化了资本结 构中的杠杆效应。由于不带来追加的股权资 本,债权人在资本结构重构后风险增大,故杠 杆资本结构重构能筹集的债务资本较普通的杠 杆收购为少。美国的联合碳化公司曾经应用过 杠杆资本结构重构。 3.根据收豹态度所作的分类 我们已经知道,并购中根据猎手公司接触 猎物公司的态度可将并购分为敌意和善意两大 类。同样,杠杆收购中也存在敌意收购和善意 收购。一般说,经理收豹中收豹集团均持善意 收购的态度,但当纯粹由外部投资者组成的收 购集团涉足杠杆收购时,后者就有可能强硬 地、敌意地发动收购。 敌意杠杆收购的发展是公开垃圾债券市场 扩张的产物。由于敌意收购风险颇高,几乎没 有一个传统的夹层债券投资者愿意参与。事实 上,差不多所有的敌意杠杆收购资金得自分开 的夹层债券的发行。最为出名的敌意杠杆收购 是梅萨(Me6a)石油公司对海湾石油公司一 投,1984年,皮根斯领导下的梅萨公司在德 ,克塞尔公司的安排下,发行了20亿美元的 商利风险债券(即垃圾债券),据此对规模大 于其6倍、市值63亿美元的海清公司发起了 敌意杠杆收购。虽然梅萨公司最终未能如愿以 偿,但也迫使海湾公司咨与加利福尼亚州的标 准石油公司。较为有名的敌愈杠杆收购的成功 案例当数1985年彼里尔受对莱夫隆(Revlon) 发动的标购。这次战役中,德蓄克塞尔公司的 米尔肯为标助筹资而设立了一笔7.3亿美元 的“盲目债券蓦金”,购买这些高利风险债券 的投资者在认购时尚不知猎物公司究竟是哪 家。

③ 企业并购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的基本类型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混合并购是指为了经营多元化和市场份额而发生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并购行为。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通过扩大规模,减少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功能型并购,通过并购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份额。

3.组合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多元化经营,减少风险。

4.产业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扩大整体利润。

5.成就型并购,通过并购实现企业家的成就欲。

(3)敌意收购和杠杆收购扩展阅读

企业并购的基本原则:

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当根据或本效益分析进行决策。其基本原则是并购净收益一般应当大于零,这样并购才有利可图,以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并购净收益的计算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首先、计算并购收益、并购收益应当为并购后新公司整体的价值减去并购前并购方和被并购方(目标公司)整体价值后的余额。

④ 以下反收购策略中哪些是管理层反收购策略

为了避免公司落人他人手中,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将目标公司收购为己有。
其主要方式如下两种:
1、是管理层杠杆收购,即公司管理层以公司的资产或未来收益作担保向银行借贷从而融资买入自己所管理的公司,以此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2、是资本重组方式,即将公司的资本总额降低,相对地提高管理层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于公司总股本的减少,管理层持股在绝对量不变的情况下相对量增加,从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由于管理层深知公司的情况,能够对收购的利弊作出较好的判断,所以管理层收购--MBO一度成为普遍运用的公司收购方式。从反收购的意义上说,比较外来袭击者而言,管理层对目标公司有着近水楼台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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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杠杆收购的最大风险往往来自于

杠杆收购最大的风险存在于出现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等不可预见事件。的确,若赶上了天时地利,激进的财务手段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在宏观经济或者市场前景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之时,就会有比较大的风险。

比如,之前的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发展早期通过极端激进的财务手段获得成功,所以一直对豪气万丈的大手笔买卖过于自信甚至迷恋。

某著名地产企业,依靠高负债经营,一开始获得了巨大成功,但在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银根收紧后,其140%至160%的净资产负债率所面临的就不是什么利润缩小的问题,而是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的巨大风险了。真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观点

杠杆收购作为一种全新的并购方式,其优势和风险同样的明显。虽然它能够在资金的筹集、每股收益的提高、激励制度的运用以及扩大经营规模方面给予企业巨大的帮助。

尤其是收购资金筹集模式的变革,很好地克服了传统方式下现金头寸不足的瓶颈,但同时伴随着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也随时有可能使并购后企业面临资不抵债,甚至是破产的风险。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国营企业都适合采取杠杆收购的方式进行并购。

⑥ 敌意收购的名称概述

敌意收购者高价购买被收购对象公司的股票,然后重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改变公司经营方针,并解雇大量工人。由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高价将股票卖给收购者,他们往往同意“敌意收购者”的计划;如果按照传统的公司法,经理必须并且仅仅对股东股票价值最大化负责,那么经理就有义务接受“敌意收购”。事实上,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在80年代大都发了大财,因为收购者提供的价格一般都在原股票价格的50%到一倍以上。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贝纳德·布雷克(Bernard Black )生动地说:“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89年断言,死亡和税收是生活中最确定的两件事。如果他活到今天,他会加上第三件确定无疑的事实,即股东从收购中获利”(B.Black,1988)。
但是,这种股东接受“敌意收购”的短期获利行为,往往是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背的。一个企业在发展中,已经建立起一系列的人力资本、供销网络、债务关系等,这些安排如果任意被股东短期获利动机所打断, 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率。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史来弗(Andrei Shleifer)和沙默斯(Lawrence Summers)对美国“环球航空公司”(TWA)被“敌意收购”的案例做了研究,他们发现,TWA股东收益的增加额是由工人工资的减少额带来的,后者是前者的1.5倍(A.Shleifer &L.Summers,1988)。也就是说,“敌意收购”只代表财富分配的转移,并不代表新财富的创造。因此,美国工人反对“敌意收购”,是不难理解的。
一些高级经理人员也反对“敌意收购”。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前总裁托马斯·墨非(Thomas Murphy)在1990年说, “许多所谓‘投资者’,只注意短期投机股票生意,这些人根本不配被称为‘所有者’”(L.Lowen Stein,1991)。至于受“敌意收购”之害的债权人和被收购公司所在地的共同体居民,也有控制“恶意收购”的强烈愿望。
在这一背景下,美国许多州从80年代末开始修改公司法,允许经理对比股东更广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从而给予了经理拒绝“恶意收购”的法律依据,因为尽管 “恶意收购”给股东带来暴利,但却损害了公司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宾夕法尼亚州在公司法上的变革,以其与传统公司法的鲜明区别,引起了全美金融企业界的大论战。
1989年,为了抗御“恶意收购”,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提出了新的公司法议案。它包括四条新条款:
第一,任何股东,不论拥有多少股票,最多只能享有20%的投票权。这是为了对付“恶意收购者”常用的“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策略的。这一条款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一股一票”的原则。
第二, 作为被收购对象的公司, 有权在“恶意收购”计划宣告后18个月之内,占有股东出售股票给“敌意收购者”所获的利润。
第三,成功了的“敌意收购者”必须保证26周的工人转业费用;在收购计划处于谈判期间,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第四,也是最引人注目的条款,是赋予公司经理对“利益相关者”负责的权利, 而不象传统公司法那样, 只对股东一方负责(S. Hill,1995)。
美国商业界的主要刊物之一《商业周刊》(Business Week )对宾夕法尼亚州的新公司法极为不满,认为它“破坏了资本主义的核心概念:董事会和经理对股东的责任”。另一家颇具影响的商业期刊《福布斯》(Forbes)则干脆用了“宾夕法尼亚州式的社会主义”(Socialism,Pennsylvania—style)一词(S.Hill,1995)。虽然面对强大的反对力量,宾州的新公司法仍显示出生命力,目前全美已有29个州采用了类似宾州的新公司法。宾州新公司法的起草人沃尔曼(Steven Wallman)也被提升为联邦政府证券委员会成员。在宾州实践的影响下,美国重要思想库布鲁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tion )开展了对新公司法的大量研究,于1995年出版了《所有制与控制权:重新思考21世纪的公司治理》一书(M.Blair,1995),其核心思想是:将股东视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个错误,公司经理应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部“利益相关者”负责。
由此可见,80年代末期以来美国公司法的变革是和反对“敌意收购”这一实践背景相联系的。但是,公司法的变革,同时又是对传统的私有制逻辑的重大突破,因此不可能没有深厚的理论背景。

⑦ 企业并购形式有哪些并购类型有哪些并购动因有哪些并购的优缺点是什么

公司并购的类型
2.1 按照并购出资方式划分
出资购买资产式并购
出资购买股权式并购
股票置换资产式并购:在此类并购中,目标公司应承担两项义务,一是同意解散公司,二是把所持有的收购公司的股票分配给目标公司的股东。
股票置换式并购
2.2 按行业关系划分
横向并购(horizontal M&A):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结果是资本在同一领域或部门集中,优势企业吞并劣势企业,组成横向托拉斯,实现最佳经济规模。横向并购的条件是:收购公司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双方的产品及服务具有同质性。应注意的是,这种并购因限制竞争,可能招致反垄断诉讼。
纵向并购(vertical M&A):纵向并购根据方向不同,又可分为向前并购与向后并购。此种并购主要集中在加工业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产业。纵向并购的优点在于能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节约通用设备、费用等。
混合并购(conglomerate M&A):包括横向并购与纵向并购,一般包括产品扩张型、地域扩张型、纯粹混合型。
2.3 按并购是否通过中介机构划分
直接并购
间接并购
2.4 按是否利用目标公司本身资产支付并购资金划分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 :利用借入的资本收购目标公司,一般是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提供贷款,同时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实现收购行为,而后用目标公司的现金流收回贷款。这种方式通常用于转为非上市公司(going private)是指从公众持股公司(public corporation)转变为私人控制的公司(privately—held firm)。
在一般情况下是一种控股股东寻求将少数者权益排挤出去的行为,称之为挤出(squeeze out)。这种收购主要表现为接管。根据接管者地位不同,又有管理层收购(MBO)与部门管理层收购(unit MBO)。当前又有一些以前转为非上市公司的公司或公司部门开始重新公开交易,被称为反向杠杆收购(reverse LBO)。
非杠杆收购
2.5 按并购双方在并购完成后的法律地位划分
吸收合并
新设合并
2.6 其他分类方法
如善意收购、恶意(敌意)收购 (如bear hug)

公司并购的动因分析
追求利润
竞争压力
具体而言:
4.1 经营的协同效应
4.2 财务协同效应
4.3 市场份额效应
4.4 企业发展动机
5. 公司并购动因及效应分析
5.1 经营协同效应:1+1>2
最明显表现为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层次一:工厂规模经济
企业通过并购调整工厂资产,达到较佳经济规模,
降低生产成本;
并购可实现集中单一品种生产,达到专业化生产;
并购能解决专业化生产存在问题(流程分离、运输
成本、操作成本等)
►规模经济层次二:企业规模经济——置于统一企业管理
节省管理成本;
针对客户和市场专业化生产服务,统一销售渠道,节
省营销费用;
集中经费用于科研、工艺提高、设计、及发展核心竞争力

5.2 财务协同效应:—税法、会计处理惯例、证券交易规则
►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
不同资产、股息、利息、营业收益、资本收益税率不同;
利用税法中亏损递延条款;买壳的第一原则
以股换股的并购在不纳税前提下,实现资产的流动和转移;
买方企业可将被购企业的股票转换为可转债;
►通过并购产生的巨大预期效应产生对企业股票价值评估的改变
并购中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的变动———A+B=A的应用
不断并购较低市盈率和每股收益的企业,实现企业每股收益提

内幕交易带来的投机收益
5.3 市场份额效应——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
►横向并购:实现规模经济;提高行业集中度
减少竞争对手,改善行业生存环境,保持较高利润率;
降低行业退出壁垒,稳定供求,稳定价格;
解决行业整体生产能力扩大速度与市场扩大速度的矛盾;
►纵向并购:控制原材料、销售渠道、用户
对上下游企业实施有效控制,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产业流程风险;
控制竞争对手。
►混合并购:以隐蔽方式实现

横向并购效果最大;纵向并购次之;混合并购间接。在
很多情况下会形成垄断。
垄断与竞争的对立均衡——反托拉斯法的应用
5.4 企业发展动机效应——内(自身投资)外(并购)双修

►有效降低新行业的进入壁垒(竞争、制品差别转换、资本规模限制、上下游企业关系、专门技术、成本、销售渠道等)

►降低企业发展风险与成本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案例
万宝路香烟 (并购) 食品(啤酒)行业(并购) 的低热量产品(麦氏咖啡) (并购) 卡夫卡食品公司

►充分利用经验——成本曲线效应(飞行经验曲线)

►获得科技竞争优势(美国汽车工业和日本汽车工业的竞争)

⑧ 企业并购的种类有哪些各有何利弊

并购的种类有: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与混合并购;善意收购与敌意收购;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委托书收购;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杠杆收购;股票置换式并购等等
关于企业并购的理论种类繁多,内容十分庞杂, 建议参加系统的培训。
更多内容可见
http://goldenfinance.com.cn/akcms_item.php?id=34

⑨ 公司并购的类型包括什么呢

公司并购的类型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2、垂直并购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3、复合并购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4、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指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5、换股收购换股收购,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换股收购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股票/资产,从而成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一些原股东也成了收购方的新股东。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购所需要的巨大现金压力,但股票换股比率的确定比较困难,特别是已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瞬时变动,确定股票换股价格和比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6、杠杆收购杠杆收购,又称举债收购或融资收购,是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大规模融资借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7、承担债务式兼并承担债务式兼并,这是面临破产企业得以债务重组的一种兼并方式。在被兼并企业资不抵债时,兼并企业并不需要用资金,而只是承担企业债务即可。被兼并企业债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停息、免息,有的可以用国家呆帐准备金核销,同时,偿还被兼并企业债务可以推迟3~5年等。8、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收购上市公司的主导方式。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被分割成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流通股,一般而言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公司股权的大部分,且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收购方不可能通过收购社会流通股的方式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协议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9、并购重组“包装上市”并购重组“包装上市”,即通过兼并收购、控股若干企业,并将这些企业重组,将其部分资产分离,组建一家资产优良公司上市。通过该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改善资产状况,扩充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10、买壳上市买壳上市,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增资配股方式筹集资金,再以反向兼并的方式注入收购企业自身的有关业务及资产,最终收购公司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在买壳上市交易中,收购公司并不是看上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和业务发展前景,而是看上目标公司的资本融资渠道。11、借壳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自己或相关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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