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拍卖转拍赚佣金合法吗
法律分析:拍卖转拍赚佣金合法与否,要看具体的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赚取的租金受到法律的保护,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是不合法的收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贰』 拍卖佣金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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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法律依据:《拍卖法》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叁』 法院拍卖手续费多少
法律分析:在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作为委托人的人民法院不再支付佣金,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 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肆』 拍卖法佣金收费比例
法律分析: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 拍卖成交 价5%的佣金。. 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2、佣金支付方式. 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伍』 法拍房佣金是多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