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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杠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0-06 06:38:09

Ⅰ 什么是杠杆

1.简单机械,是一个在力的作用下能绕着固定点转动的杆。绕着转动的固定点叫支点,动力的作用点叫动力点,阻力的作用点叫阻力点。改变三点的两段距离的比率,可以改变力的大小。如剪刀(支点在中间)、铡刀(阻力点在中间)、镊子(动力点在中间)等就属于这一类。

Ⅱ 房地产金融的房地产金融的作用

房地产金融在国民经济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房地产金融行为对个人住房、房地产企业经营和经济市场的有效性有着直接的影响。房地产业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以及房地产开发运用的“财务杠杆原理”决定了房地产资金不可能单纯依赖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必须依靠金融工具融资
(一)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提供了资金保障
首先,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大致要经过土地购买、房地产开发建设、房产销售、房地产经营四个主要的阶段。这四个阶段紧密相联,环环相扣,资金成为衔接各个环节的关键因素。另外,房地产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密集,资金供需间存在时间差。解决这个时间差,就需要金融支持。我国房地产金融在金融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2005年底房地产贷款达到3.07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14.84%,占GDP的比率为16.7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84万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占GDP的比率为10%。房地产金融的健康稳定对房地产系统的健康稳定至关重要。
其次,从金融业的发展来看,房地产对于金融业的运作,包括业务拓展和利润生成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点,这就使得房地产成为金融行业的理想抵押品。
再次,从金融市场固有的功能来看,聚资功能、配置功能和宏观调控功能都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
金融的聚资功能起着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它将一些部门、一些经济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的、相对零散的资金集中在一起,以满足大规模的投资需求。特别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大额投资,为政府部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支出提供资金来源。在金融市场上,资金需求者可以很方便地通过直接或问接的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资金供应者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选择适合自己收益与风险偏好的流动性需求投资,以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金融市场将资源从低效率利用的部门转移到高效率的部门,使一个社会的经济资源能最有效地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实现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风险偏好的不同,风险厌恶程度较高的人利用各种金融工具把风险转嫁给风险厌恶程度较低的人,以实现风险的再分配。
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创造了条件,货币政策的三大传统手段,即法定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的实施都是以金融市场为载体。金融市场既提供货币政策实施的信息,也为政府部门收集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制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在发达的金融市场,房地产金融发挥着信贷和融通资金的职能,以补充再生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资金的投入产出良性循环。
(二)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能力的提高
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政策是实现我国政治目标、改善人民居住水平、培育支柱产业必需的制度保障。我国实现小康目标和发展房地产业需要明确而长期的金融支持政策。发达国家在提出解决居民住房和发展住宅产业的政策目标后,持续稳定的住宅融资政策保障着政策目标的实现,而且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和鼓励使其迅速成长为支柱产业。我国已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明晰稳定的房地产金融配套政策成为居民提高住房消费能力的保证。 大多数国家对居民购房融资都可分为福利性金融体系和商业性金融体系。福利性金融体系是为了解决中低收人人群的住房问题,而商业性金融体系则为收入较高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提供支持,同时也为福利性金融体系提供辅助。福利性住宅金融以非盈利为出发点,重在调节和提供各种帮助,体现出政府福利的特点。商业性住宅金融遵循市场竞争原则,以盈利为目的,体现出住房商品化的原则。两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融合,形成统一的住宅金融。
建立福利性金融制度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大多数国家在购房资金来源、政府信用担保和减轻贷款返还负担方面提供了积极的福利性金融支持,并未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态度。我国目前商业性金融体系相对成熟,也承担着各种收入结构居民的住宅融资需求,但商业性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主体,不可能长时期承担对政策性的住宅融资责任,而福利性金融体系除了处于探索之中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外几乎空白,所以建立针对中低收人人群的福利性融资体系是今后亟待解决的课题。
(三)房地产金融调节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
我国经济界以中国证监会(简称CSRC)1999年4月制订的《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为标准,该指引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主要依据,将房地产业作为一个单独的门类,其包括的内容分为三个子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及其他房地产活动。
与我国关于房地产的产业分类相对应,在国际产业分类标准体系中,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最常用的产业分类标准GICS和GCS将房地产业归于金融行业,将其与银行、保险归于一类。此外,美国1997年推出的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取代了原标准产业分类(SIC),也将房地产业归为金融业。
上述产业分类比较显示,国际上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对房地产业金融属性的认知。充分认识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对于管理层和房地产从业机构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国家管理部门特别是金融管理部门,应该全面综合考虑房地产金融问题,而不是单独从银行信贷管理、信托政策、企业债券或股票等金融工具的角度来考虑房地产金融;另一方面,作为房地产业界,应该认识和发挥房地产业的金融属性,站在金融的高度,发挥房地产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各种创新金融工具,挑战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泡沫对经济、金融、民众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房地产价格的走势将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和GDP增长,也影响金融资产的质量。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容易造成市场价格过分偏离其真实价值,从而产生泡沫,一旦泡沫破灭,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就会贬值甚至大幅缩水,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我国自房地产市场建立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就和金融市场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购房抵押贷款使消费者的潜在购房需求得以转化为现实需求,开发企业获得的银行开发贷款促使其完成新建项目的建设。当国家决定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时,作为主要调控工具之一的金融手段,不可避免地要对房地产业产生影响,特别是当房地产业对于金融业依存度越高时,所产生的影响也将越大。

Ⅲ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基本理论有哪些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的调节与控制,国家通过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手段来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促进重大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稳定增长。那么国家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从宏观上对房地产业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控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与总需求、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的平衡与整体优化,实现房地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管理活动就是房地产宏观调控。
1、土地计划调控。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宏观政策调控的重要内容,而土地供应计划对房地产开发投资调节的功效尤为直接和显著,因为房地产开发总是伴随着对土地的直接需求,政府供应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无疑可以直接控制房地产开发的规模和结构。
2、税收的功能。房地产税收政策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核心政策之一。正确运用税收杠杆不但可以理顺分配关系、保证政府的土地收益,还可以通过赋税差别体现政府的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进而抑制市场投机、控制房地产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等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
3、金融杠杆的作用。房地产业与金融业息息相关。金融业的支持是房地产业繁荣必不可少的条件,房地产信贷也为金融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发展房地产金融,通过近代规模、利率水平、贷款方式等金融措施调节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

Ⅳ 金融杠杆(leverage)是什么意思

金融杠杆(leverage)简单地说来就是一个乘号(*)。使用这个工具,可以放大投资的结果,无论最终的结果是收益还是损失,都会以一个固定的比例增加,所以,在使用这个工具之前,投资者必须仔细分析投资项目中的收益预期。

还有可能遭遇的风险,其实最安全的方法是将收益预期尽可能缩小,而风险预期尽可能扩大,这样做出的投资决策所得到的结果则必然落在您的预料之中。

使用金融杠杆这个工具的时候,现金流的支出可能会增大,必须要考虑到这方面的事情,否则资金链一旦断裂,即使最后的结果可以是巨大的收益,您也必须要面对提前出局的下场。

(4)调节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杠杆是什么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Ⅳ 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杠杆原理

杠杆,将借到的货币追加到用于投资的现有资金上;杠杆率,资产与银行资本的比率;财务管理中的杠杆效应,主要表现为:由于特定费用(如固定成本或固定财务费用)的存在而导致的,当某一财务变量以较小幅度变动时,另一相关财务变量会以较大幅度变动。合理运用杠杆原理,有助于企业合理规避风险,提高资金营运效率。财务管理中的杠杆效应有三种形式,即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复合杠杆。
杠杆比率
认证股的吸引之处,在于能以小博大。投资者只须投入少量资金,便有机会争取到与投资正股相若,甚或更高的回报率。但挑选认股证之时,投资者往往把认股证的杠杆比率及实际杠杆比率混淆,两者究竟有什么分别?投资时应看什么?
想知道是否把这两个名词混淆,可问一个问题:假设同一股份有两只认股证选择,认股证A的杠杆是6.42倍,而认股证B的杠杆是16.22倍。当正股价格上升时,哪一只的升幅较大?可能不少人会选择答案B。事实上,要看认股证的潜在升幅,我们应比较认股证的实际杠杆而非杠杆比率。由于问题缺乏足够资料,所以我们不能从中得到答案。
杠杆比率=正股现货价÷(认股证价格x换股比率)

Ⅵ 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用了哪些金融手段

今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中,最见效的手段,一是限贷二是限购。 限贷降低了金融杠杆,目前开发贷基本处于无米下炊的阶段,开发商对于成本高达15%到20%的房地产信托都趋之若鹜。目前的情况延续下去,即便现金流再好、周转率再高的公司,到下半年资金也将难以为继,他们不得不通过合资、项目合作等方式寻求生存机会。前几年激情四射、大举扩张的房地产公司,上半年就会遭遇到资金门槛。只要央行与银监会继续收紧开发贷款,同时用清查土地增值税等外部手段威逼,将开商利润降到15%以内,到3、4月份房价必降无疑。开发商不得不饮鸩止渴,他们或者以金融租赁、抵押的方式获得数倍于银行贷款的高利贷,或者向同样高成本的房地产信托寻求帮助,事实上,中小房地产商还不入信托的法眼,最终只能被吞并了事。 限购一刀切抑制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幅度。限购使异地购房大幅减少,中国最活跃的房地产投资群体集体进入冬眠期。两个房地产业内的朋友告知,限购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在某个一线城市限购令之后别墅豪宅购买者降到零,市中心的知名豪宅经过资格筛选之后,从去年收缴定金时的500个购买者下降到50个,而另一个一线城市超过千万的别墅仅售出七套。 行政手段是最肃杀的工具,可以让市场瞬间凝结。可见,房地产价格不是能不能降的问题,而是敢不敢降的问题。 面对肃杀的气氛,笔者依然认为房地产市场不可能就此进入冬天,而是会由夏入秋,理由同样基于行政因素。既然中国的房地产并非完整市场,或者说市场化徒有其表,那么,可以倒推回去,当初让房地产上升的理由如今是否已经消失,如果完全消失,说明房地产市场大幅下降对实体经济构不成冲击,房地产市场受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并未完全消失,甚至核心作用仍然保留,说明房地产市场将不会被允许大幅下挫,否则中国实体经济将被房地产拽入深壑陪葬。 很显然,中国房地产市场核心作用仍未消失。作为中央与地方分税制改革不公平的中间过度产品,土地财政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去年全国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是29397亿,同比比上年增长106.2%。长期数据同样可以印证这一点,2006年至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分别为0.7万亿元、1.3万亿元、0.96亿元、1.59万亿元和2.9万亿元人民币。“十一五”期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收入约为7.45万亿元人民币。目前政府下决心改变土地依赖症,但理智的人都清楚,重度依赖症患者需要的是循序渐进、逐步戒瘾,而不是大刀阔斧立刻捆绑戒除。另一方面,房地产曾经作为中国拉动内需、回笼货币最重要的手段,2009年楼市成交额就占两成以上GDP,降低房地产交易量,中国内需数据不会因此上升,反而会下降。 中国房地产从来都不是真正的市场,我们生活在市场的幻梦中,如今是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了。以市场为名抨击房地产调控的人,比政府的行为好不了多少,他们维持的是一个不公平、充斥泡沫与腐败的所谓市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笔者赞成房地产调控,降低泡沫是房地产恢复健康的第一步,先退烧再治本,顺理成章。 认为房地产经此轮调控就回归健康,是过于天真过于乐观了,笔者相信,虽然大方向不会变,但房地产调控必然经历数轮反复,最终才会达到各利益阶层的妥协,才会让房地产与实体经济恢复正常。 希望目前的调控是从伪市场回归真市场的过程,在房地产退烧之后,限贷与限购等充斥行政与计划色彩的手段能退市调控,转而以税收、货币等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但这是缓慢的过程,也许需要十年以上的时间。这并非悲观,而是中国转型的艰难、社会结构难以改变所导致的必然后果。

Ⅶ 房地产杠杆的概念是什么

杠杆,具有放大的作用,用在房地产市场是一样的意思。

假设现在你有30万,一般情况下你只能买30万的东西,但是买房子的时候,你可以首付30万,贷款70万,买下100万的房子。相当于你用30万买到了100万的东西,这就是杠杆效应,提供杠杆的是银行。虽然70万要还,但在你买下的时候,你用30万的代价获得了100万的房子。

加杠杆是为了获得超额利润和投资机会。假如这个房子上涨了30%,卖出就是130万,还掉70万,剩60万,赚了30万,收益率30/30*100%=100%。假如没有银行提供杠杆,第一,你没100万买这个房子,就无从谈及获利。第二,如果你有100万,全款买入,同样的假设下收益率30/100*100%=30%,差很多。

Ⅷ 央行下半年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求是》上撰文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对房地产整体融资状况的监测,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对房地产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央行先后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具体来看,7月29日、8月2日、8月9日、8月20日以及11月16日,央行分别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2019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国新办举行的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有关政策吹风会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表示,“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除了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作了全面评估外,也给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议。该报告指出,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自从2016年‘930’房地产调控以来,曾经过于火热的房地产市场如今已经得到了较为明显的遏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就目前的形势来说,我国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依旧没有改变。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有别的现象,在保持宏观政策大方向的情况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加有利于不同地区依照当地经济状况实现房价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收紧贷款,这是央行始终围绕的政策。预计2020年会根据不同城市的交易情况实施不同的贷款政策,防范金融风险。
易纲透露,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建立起宏观审慎管理的专职部门,正在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宏观审慎管理,未来还将逐步拓展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面,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组织架构,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盘和林表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可见,银行作为重要性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强化对这些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对于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以及拓宽宏观审慎监管的覆盖面,都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 刘 萌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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