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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旅游

发布时间:2022-10-22 08:10:48

① 贾宝仓:有限资金如何发挥最大民生效益

河北省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贾宝仓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落实以人为本、打造民生财政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财政部门要遵循财政运行规律,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强化财政调控保障,力求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民生效益。 牢牢把握财政政策与民生问题的契合点,科学确定财政资金投向。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和解决的民生问题十分繁杂。对此,财政部门要突出“稳中求进”的经济总基调,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完善民生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民生支出结构,把财政资金投向最紧要处的民生项目。一是重点支持保障困难群体的民生项目。对事关百姓基本生计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项目,千方百计予以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农村养老、居民低保和安居工程四大保障体系。二是重点支持利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项目。着眼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倾斜财力支持工业技改、“吨粮市”建设和公共教育、城乡卫生、养老保障、劳动就业、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实现个人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共同受益。三是重点支持弥补“市场失灵”的民生项目。对公共消费方面的民生项目,当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财富难以有效满足时,需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形式,带动和扩大私人消费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如,财政设立物价调节基金,保证市场物价稳定;通过发放燃油补贴,保证出租车收费不涨价;通过发放家电下乡补贴,保证农民群众的正常消费水平等。四是重点支持保障社会安全的民生项目。着眼构建全市大维稳格局,建立应急处突资金保障体系;支持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支持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支持监控枢纽平台建设,打造覆盖广泛、快捷高效的“安全网”。 牢牢把握“福利最大化”原则与财政调控的结合度,提升财政民生投入绩效。围绕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力求“福利最大化”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调控引导,确保财政民生资金有效投入。一是补助吸引。建设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长期任务。对此,财政部门将逐步加大支持力度,重点以补助的形式,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的筹资积极性,达到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共建共享的效果。二是杠杆撬动。对支持发展的民生资金,引入市场机制,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提供担保金、注入资本金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酵母”和乘数效应,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改善民生。三是以奖代补。通过调整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式和办法,变事前补助为事后奖励、变无偿支持为动态调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确保民生项目的成功率和实效性。对此,我们将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争取和下达力度,从自愿筹资和争取奖补两方面,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切实加快农村民生事业建设。 牢牢把握群众诉求与公共财政的一致性,切实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要求各项民生资金都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做到这一点,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民生财政理念,在构建改善民生的监管机制上下工夫。一是严格预算制度。坚持以“民主财政”建设促进“民生财政”实现,严格预算编制程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经人代会依法审批预算后,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编制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保每年总支出的6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二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民生资金标准化管理办法,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支出进度、资金管理、绩效认定等,分别提出量化标准、时限要求、测算依据和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的绩效观念,选好“少花钱”与“办好事”的结合点,努力由程序标准化向管理标准化延伸,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通过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设立民生信箱、开办网络民生论坛等多种形式,在建立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和分析处理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参与对民生资金运行的监管,确保每一笔民生资金都能真正让群众受益。

② "十三五"开局之年,财政局应该怎么办

下面是江苏省某县“十三五”目标思路,仅供参考。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财政部门将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的叠加机遇,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目标,不断加强自身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健全财税制度,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体制条件和制度环境。

一、发展目标

(一)收支总量目标

确保2020年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一般预算支出三大总量指标在2015年的基础上分别增长187%、212%、205%。财政总收入:2015年财政总收入为32.84亿元,20152020年年均增长25%,2020年收入总量达94.3亿元,比2010年增长187%。一般预算收入:2015年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01亿元,20152020年年均增长25%,2020年收入总量达40.62亿元,比2015年增长212%。一般预算支出:2010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28亿元,按5年年均增长25%规划测算,到2015年我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可达85.6亿元,较2010年增长205%。

(二)支出结构目标

优化全县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用于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的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行政成本性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逐步降低,实现民生、发展、运转“三大板块”比重两升一降,着力提高民生、发展、运转支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使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三)运行质量目标

确保全县财政总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明显提高,财政负债从根本上消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收支平衡。一般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力争在全市排名进1-2位。2010年我县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2%,到2015年所占比重可达70%。逐年消赤,到2015年全部消除赤字。在消除各项旧债的同时,严格控制新的债务,力争到2015年实现债务的有效控制。

二、推进措施

(一)支持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支持经济转型,壮大主体税源。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加大对重点行业、新兴经济和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力促经济快速转型升级,提高财政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贡献份额。通过各类专项资金的引领和撬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要素,积极培植含税财源。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以及营业税、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综合运用优惠税率、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投资抵免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改扩能;大力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扶持企业建立并运行产品研发中心,突出支持风电研发中心、中小企业园科技孵化中心运行,培育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业集聚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要突出重点,实施一企一策,着力发展壮大等优势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和实施发展规划,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入股、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通过企业的发展壮大来巩固现有支柱财源。

2.发展新兴产业,培植后续税源。发挥好财政杠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培植后续财源,扶持具有县域特色的新能源、IT产业、服务业和设施农业等新型产业发展,特别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投向且具有县域代表性和支撑性的风电装备、现代制造业、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给予扶持。增加已设立的中小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力争3至5家进入上市辅导期,形成本土企业上市梯队。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和推进机制,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强力推进。要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要按照县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做好资金测算工作,大力推进物流商贸、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房地产开发等方面重点项目,建成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3个市级服务业集聚区、8个县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服务业集聚发展。到2015年,实现年服务业增加值160亿元,占GDP比重达45%,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整个服务业比重超过40%;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8亿元;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投入83亿元,实施服务业亿元以上项目20个;服务业税收15亿元,重点纳税企业在现有“151550”基础上翻番,实现“3030100”目标;服务业从业人员达30万人,年接待游客80万人次。将射阳建成苏北县级金融高地、华东地区知名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中国东部沿海旅游胜地、江苏东部沿海物流中心、苏北地区新型服务业集聚区、江苏后发地区科技发展与人才培训基地,跻身盐城地区服务业发展第一板块,进入苏北地区服务业发展第一方阵。

3.发展沿海经济,积极涵养税源。紧抓沿海开发战略实施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机遇,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进一步提升财政对各类生产要素的保障能力,助推县域经济在后危机时期实现“弯道超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程中的贡献份额。要抓住沿海开发机遇,完善港口经济、海洋经济、滩涂经济规划,妥善解决好分散型管理体制、掠夺式经营行为、趋同化产业结构、财政承担高额投资债务等问题,通过政府政策引导,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机构职责,加强园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努力发展港口、海洋与滩涂经济,不断增加全县经济总量,提高对财政贡献份额。

(二)强化收入管理,不断加大税源监控力度

1.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财源清查。根据《预算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县情实际,建立县级税源台帐,加强财源税源监管。掌握重点税源单位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进度、实现税利等情况,了解银企、税企关系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究依法强化财税征管、公平税负和优化纳税环境的政策措施。一是全面摸底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对县级税源,组织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建帐管理,对纳税大户、重点工程等重点纳税单位,建安营业税等重点税种,实行专人全程监控。二是汇总分析与预测分析相结合。对县级税源单位纳税情况,按月分季进行汇总分析,对重点工程、建安工程和酒店、娱乐业等,依据科学方法进行测算分析。三是部门协调与依法征管相结合。落实收入征管部门依法征管责任制,建立财政、审计、监察、经济主管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全方位依法协税护税机制。四是行政督查与建章建制相结合。对重点税种、易流失税种,财政、税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和清查,针对财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2.强化税源监管,加大征管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对重点财源税源单位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一是全面摸清税源状况。对属于财政收入范围的纳税单位年度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利税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进行跟踪建账管理。二是建立税源监控网络。选择一批骨干工商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分别实行分月重点监控,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和科室联系制度,实行分月汇总重点监控。三是实行行业测算监控。对酒店、娱乐业等财务核算不健全、调查核实难度大的纳税单位,采取对其日常营业情况调查估算的办法,科学测算每月和全年营业收入、应纳税收情况和税收实际缴库情况。四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召开重点税源企业联系人碰头会,通报企业生产经营、工程进度和税收入库情况,形成月度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进度汇总表。五是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对税源单位的生产经营、工程进度、技术改造、实现利税等进度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六是建立挂钩联系制度。抽调一批熟悉税收政策和企业财务的业务骨干,分工负责重点税源企业和项目,每月深入联系企业和项目至少一次,及时掌握有关主要财务指标进度。

3.强化动态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与国税、地税等财税征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税收执行情况、税收明细账、重点监控税源情况以及城市建设、房产、土地交易情况资料,及时向国税、地税等征收机关反馈企业和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有关问题。联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税收政策和依法纳税的检查监督,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增强依法协税护税、代扣代缴和依法纳税意识,认真履行有关法定义务。二是制定税源征管措施。制定出台建安税收协税护税具体办法,切实加强建安税收的依法征管,明确建设单位协税护税义务,列入收支两条线检查重要范围。对不按规定认真履行代扣代缴责任,造成建安税收流失的,严肃追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相应从建设单位的预算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中予以扣缴。三是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建立新型税务稽查体制的要求,调整税务稽查机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加大对偷税、逃税、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不断增强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注重精细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监管质效

一是扎实做好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创特色、规范化、铸品牌”的要求,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税网络平台建设,强化对财政收入的实时监控,全面维护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按照财政部“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规定,全面加快非税收入征管和统筹步伐,进一步提升全县财力的完整性和预算编制的可靠性,制定操作性强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办法,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规范化水平。继续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相结合的机制。健全涵盖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及财政管理业务基本信息的动态数据库,实现综合业务部门共享信息、分管业务部门对口管理的财政数据信息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2011年起,要在预算执行方面进行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探索,全面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互动机制,将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增强部门的绩效观念和效率意识,努力形成预算执行合力;规范追加预算管理新途径,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进一步扩大向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化程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及社会各界对预算管理、执行的监督。同时,逐步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推进绩效考评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试点,加强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是努力健全监督科学化机制。认真履行财政财务监管职能,狠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拨付和决算审查等关键环节,逐步构建与公共财政相匹配的财政监管机制。认真梳理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小金库”治理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着力创新和完善财政财务监管措施。进一步发挥会计集中核算监管平台作用和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从经费报支基础抓起,下大气力遏制乱支滥报行为,力争会议费、招待费和出国经费实现零增长;从国家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和民政、社保等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方面抓起,坚决制止挪用、滥用专项资金行为发生。同时,逐步建立镇区镇财政监督约束机制,将财政监管职责覆盖到镇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

(四)关注民生建设,提高社会和谐幸福指数

一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公共财政的理念,建立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对民生的投入逐年增长,努力实现社会保障的广覆盖,致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奋力提升社会的和谐度。配合做好卫生、非义务教育、农口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积极支持镇(区)机构改革,力保各项改革顺利到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调整完善县对镇财政体制,合理分担新增支出,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积极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镇(区)机构改革,建立村级经费保障逐年增长机制。

二是建立保障补贴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对象待遇自然增长机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对象、新农合和“新农保”实施水平,进一步构建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是支持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按照资源要素优先向农村配置的原则,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入,改善镇村医疗服务条件;支持医疗卫生体制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试点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科学制定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办法,对基层卫生院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公平化水平。

(五)规范资金运作,促进金融担保工作提速

一是进一步寻求信用担保工作新突破。通过资本注入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方式,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2亿元以上,进一步增强担保能力。全面建立内控机制,创新担保和反担保措施,强化风险控制,促进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落实好财政性存款与信贷规模挂钩的激励政策,科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信贷投放。将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昆山农商行等新进入盐城的金融机构全部纳入担保合作范围,稳妥开拓市场,提升担保能力。

二是进一步寻求防范金融风险新突破。针对全县金融性事务不断增加的实际,切实加强对各类融资工作的外部监管,规范镇、村举债行为,严禁各类政府性借资和集资行为,规范政府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规避金融及债务风险。同时,进一步做大做实现有融资平台,完善投融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投融资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监管新突破。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审批制度,处置、出租收入都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要求,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对外经营、统一收益分配。规范全县范围内土地经营工作,加强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管理,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促进土地经营健康有序运行。

(六)完善管理体系,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力度

一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随着我县财政各项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财政评审环节纳入制度设计,明确在项目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批环节上设立事先评审的程序;确定应纳入评审的项目范围,规定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评审机构在评审环节的职责等,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

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抓住资金运行的有序、可控、安全、高效要点,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层次,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逐步推行政府会计集中监管改革,建立财务数据“大集中”单位会计集中监管系统,实现从资金支付到财政核算的全程监管。

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建立供应商的竞争机制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竞争机制,以及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管理机构之间的制约机制,逐步规范采购市场秩序;要推进操作执行规范管理,建立科学的采购运行机制;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监督有力的动态监控体系;要坚持采购规模和效益并重,健全采购方式;要加大电子化采购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努力实现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以及采购人员专业化。

(七)加强“两基”建设,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一要加强读书学习,打造学习型团队。加强读书学习、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克服本领危机和知识恐慌,按照“分层推进、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制订财政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五年规划,全面启动对机关科室、基层财政所负责人和新进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财政干部队伍。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效能型机关。进一步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三服务”和挂钩结对等活动成果,牢固确立财政部门就是服务部门、每个财政工作岗位就是服务岗位的理念,依靠建立的各项长效机制,切实将财政系统打造成全县“办事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部门。

三要依靠文化引领,打造品牌型财政。大力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即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注重培育财政干部“激情执着、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和谐包容”的团队精神,养成“诚信、务实、高效、精细”的工作作风和“文明、规范、端庄、整洁”的行为习惯,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为人,一尘不染理财,促进“构建和谐财政,打造魅力品牌”目标实现。

四要推进廉政建设,打造勤廉型队伍。从财政系统内外,乃至身边发生的一系列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现象中汲取教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财政部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构建具有财政部门特色的“为民、务实、创新、团结、清廉”廉政文化,加大政务公开和权力阳光运行力度,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在全系统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③ 如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明确指定专项用于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一个地方或某类专项工作且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专门管理和核算的财政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在加强政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树立以法理财观念
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处理好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做好理财用财的文章,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用财。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宣传为契机,转变专项资金的管理观念,提高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对各个项目主体既有约束又有奖惩的激励制约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范围、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合同方法、支出范围标准绩效预算管理、项目监督机制、奖惩措施等有关专项资金问题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从政策控制、过程控制到效率控制的支出控制机制。出台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确定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特定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保证专项资金在监督、管理中有制度可依。

(三)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式
一是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体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有项目就参与的专项资金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信息,解决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各部门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避免项目多头上报等情况的出现。同时,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各职能股室参与的财政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的事后财政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监督职责,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三是依托金财工程,实现网上查账,更新监督手段,采用先进的监督管理软件,实现对专项资金从资金拨付、使用、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

(四)抓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验证和考核预算分配目标的完成情况,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决算、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考评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效率。通过制定相关指标和标准,对项目抽样检查评价,对承担单位进行量化打分,为今后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加强评价结论即评价等次的应用,将部门预算安排与评价等次挂钩。对绩效结果为优良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差劣的,暂停安排资金,并停止已安排资金的拨付,实现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真正挂钩。

④ 日照文旅有哪些PPP顶目工程

摘要 为迎接高铁时代,抓住发展高铁经济的重大机遇,日照市前瞻性地启动奎山综合客运站和日照综合客运站建设,打造连接铁路、公路、航空、市内交通的重要枢纽,带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

⑤ 后置资金什么意思

摘要 财政优先支持民生和产业,对传统基建投资支持下降;而项目质量、债务压力等,决定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有限。政策“退潮”下,财政重在“三保”、加快推动产业转型等,一般财政投向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明显增加,专项债投向社会事业等领域占比上升、基建相关占比下降。项目质量、债务压制等,使得财政资金撬动的杠杆有限,例如专项债项目的募资,90%以上来自专项债和财政资本金。

⑥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国家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包括国家红色旅游专项资金、国家“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保护资金、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资金等。
1. 国家红色旅游专项资金
(1)红色旅游专项资金概况
红色旅游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特殊的旅游形式。我国红色旅游专项资金大多数是由政府拨款扶持的,商业投资较少。
(2)申请条件和流程
红色旅游专项资金的申请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以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吸引物的景区或景点;
必须有经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红色旅游总体规划;
景区有亟待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红色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2. 国家“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专项保护资金
(1)资金额度
根据《全国“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规划》,列入规划的保护项目共178项,其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100项,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项目78项,经评估审核,基础设施投资估算为20.5亿元,需要中央补助投资为98947万元。
(2)申报流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要求对本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项目进行规划;
从本省有关项目中遴选出符合规定、亟需加强保护和建设的项目,纳入省“十一五”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规划;
将选出的项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
3. 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资金
(1)资金概况
在保证遗产地真实性、完整性的前提下,国家安排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专项基建资金,支持一批重大遗产地的抢救性工程,进一步改善资源保护条件。
(2)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必要的看护和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监控设施、环卫设施、监测巡查设施、必要的环境整治以及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的工程等。
2007年国家启动实施13个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项目,总投资3.75亿元,国家投资2亿元,地方配套17452万元。
(三)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在中央的带动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纷纷将旅游作为经济发展重点,从省级财政拨出一定资金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1.资金使用范围
(1)支持对全省及地方旅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旅游规划的编制;
(2)支持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及特色旅游项目的开发;
(3)支持有利于资源整合、区域联动,对发挥整体效应有促进作用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4)支持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人才的培养和旅游院校的建设;
(5)支持有特色的重点旅游商品的研发。
2.申报使用流程
以安徽省为例,安徽省2007年旅游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四)市县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1. 概况
设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市县主要集中在那些具有高品位旅游资源、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地区政府都将工作重点转向旅游开发和建设,不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也从地方财政拨出一定资金设立本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⑦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对旅游项用地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

1、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2、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3、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4、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5、加大旅游厕所用地保障力度

要高度重视旅游厕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文明窗口地位和基本公共服务作用。新建、改建旅游厕所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在2018年前由旅游厕所建设单位集中申请,按照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各地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粪便处理设施,可以划拨方式供应。支持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旅游厕所,可在供应其他项目建设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旅游厕所产权关系。

二、明确旅游新业态用地政策

1、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乡和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城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

2、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

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3、支持邮轮、游艇旅游优化发展

新建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邮轮、游艇码头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现有码头增设邮轮、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现有土地权利类型不变;利用现有码头设施用地、房产增设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4、促进文化、研学旅游发展

利用现有文化遗产、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文化、研学旅游活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上述机构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住宿、餐饮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7)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旅游扩展阅读

加强旅游业用地服务监管的政策:

1、做好确权登记服务

各地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减少办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为旅游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产权保障和融资条件。

2、建立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和使用管理应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其他相关区域保护发展建设等规划,不符合的,不得批准用地和供地。

新供旅游项目用地,将环保设施建设、建筑材料使用、建筑风格协调等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提出条件的政府部门应与土地使用权取得者签订相关建设活动协议书,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要及时总结旅游产业用地利用实践情况,积极开展旅游产业用地重大问题研究和探索创新。

3、严格旅游业用地供应和利用监管

严格旅游相关农用地、未利用地用途管制,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为建设用地的,依法追究责任。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区资源及其景区土地。规范土地供应行为,以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严格旅游项目配套商品住宅管理,因旅游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要求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不得批准。严格相关旅游设施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土地供应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整宗或部分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宅等其他经营项目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依法供应。

⑧ 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很多途径: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好钢用在刃上,重点保证科技、教育、农业支出的法定增长,重点保民生,支持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加强日常跟踪监督,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挤占、套取,防止资金浪费。
三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
四是改革资金管理办法。如实行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
五是开展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完善。
六是实行奖补政策。项目绩效评价较高的予以奖励。
七是整合资金,形成拳头。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拉动民间资金投入相关领域。

⑨ 财政旅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旅游资金(以下简称旅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旅游资金的宏观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旅游资金包括:旅游事业费、旅游发展基金(含利息收入)、预算安排的其他旅游专项资金。第三条旅游事业费的来源:
(一)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二)以前年度旅游资金结余。第四条旅游事业费的使用原则:
(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三)专款专用,余额结转使用。第五条旅游事业费的使用范围:
旅游事业费的使用对象为中央有关部门。
(一)旅游产品开发经费:包括开发旅游商品、旅游线路、旅游资源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二)主题促销活动经费:包括在国内举办重大主题促销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驻外办事处宣传经费:包括在境外中介媒体的广告宣传、旅游产品说明会、业务活动等费用;
(四)宣传品制作费:包括旅游音像制品、旅游宣传画册、旅游导游图、旅游纪念品等;
(五)宣传设施购置费:包括购买录音、录像及投放影设备等;
(六)出国参展费:包括参加国际博览会、展销会所发生的场地租用费、展台制作费、展品运输费、参展人员食宿杂费等;
(七)海外促销费:包括赴境外与境外旅行商或当地政府举行小型座谈会、产品说明会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八)外国记者接待费:包括为宣传我国整体旅游形象或介绍新的旅游产品(线路),邀请外国记者到中国采访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九)教育培训费:包括举办国内外旅游管理干部培训班或邀请国外专家到中国讲座等所发生的费用;
(十)行业标准化管理费:包括业务调研、组织专业教材编写及资格考试、饭店及游船星级评定、旅行社年审、旅游整体规划设计、旅游安全协调、精神文明建设等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十一)统计调查费:包括开展旅游行业统计调查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十二)事业单位经费补贴:包括补助旅游事业单位业务经费;
(十三)其他费用。第六条旅游事业费的管理:
(一)财政部通过对旅游事业费使用情况的经常检查和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加强对旅游事业费的监督和管理,各用款单位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将预算报财政部,财政部进行审核批复。预算一经下达,各单位不得突破,如遇重大活动需追回经费,用款单位须有专门申请预算追加报告,经批准后,用款单位方能使用。
(二)各用款单位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将上一年度旅游事业费的费用情况向财政部编报决算。
(三)财政部在加强日常财务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决算审批工作,每年对旅游事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核,发现有不符合财政法规的,有权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处理。第七条旅游发展基金的来源:
(一)从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中外旅客缴纳的机场管理建设费中提取;
(二)旅游发展基金存款利息收入。第八条旅游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弥补旅游事业费不足,旅游项目资金补贴和旅游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第九条弥补旅游事业费不足:
(一)旅游发展基金弥补旅游事业费不足主要指弥补旅游事业费经常性支出不足及旅游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包括主题促销活动经费、旅游产品开发经费、宣传品制作费、出国参展及海外促销经费、旅游驻外办事处经费等;专项支出指为完成专项或特定项目,发生数额大而又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项目。
(二)各用款单位必须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将弥补旅游事业费经常性支出的旅游发展基金一并编入上报财政部的旅游事业费预算中。经常性支出,财政部根据年初下达的旅游事业费预算按季度进行拨款。专项性支出,由用款单位按项目实际需要单独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批复拨款。各用款单位对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任意改变项目内容和扩大使用范围,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向财政部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和文字报告,并接受财政部的检查和监督。
(三)各用款单位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将上一年度弥补旅游事业费的旅游发展基金使用情况,包括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编入报送财政部的年度旅游事业费决算。

⑩ 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

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纲要》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这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新举措,对于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长期以来把做大一个地区经济总量作为出发点和唯一目标来缩小地区差距的观念。明确了缩小地区差距的导向,主要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不是要求各个地区的经济总量排名提升,而是缩小地区间人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从而使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民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都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
二是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所有区域都要加大经济开发力度的思维定式。我国区域之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差异较大,特别是相当一部分国土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并不适合大规模地集聚经济,大规模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上,有些区域要承担发展经济、集聚人口的功能,支撑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些区域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对于这些区域,“发展”的含义主要不是作大经济总量,而是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样,才能既遵循经济规律,也遵循自然规律,实现既快又好的发展。
三是体现了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改变了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思想方法。我国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集聚经济和人口的能力不同,发展的内涵和要求也应该不同,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评价内容和重点也应不同。只有采取突破现有体制障碍和政策约束的新举措,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才能使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才能科学引导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体现了长远战略思维,改变了过于追求短期发展成效的观念。未来几十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将有几亿农村人口进入非农产业就业,进入城市居住。在这种与经济结构调整相伴的空间结构急剧变动的历史时期,我国区域发展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富有前瞻性地谋划好我国未来十几亿人口、几十万亿经济在国土空间上的分布,主动引导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相适应,协调好地域空间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的矛盾,对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与生存极为重要。(发展改革委提供)
竞争性分配:竞标资金更是竞标发展思路
投影演示、演讲、答辩、总结……市长们纷纷走上“PK台”,竞标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
清远市通过参加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竞争项目,争取到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3100万元,改善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设施条件。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在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下,政府财政投入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起着关键作用。广东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打破财政资金分配“平均用力”,让财政资金这块有限的蛋糕“喂饱了更多的胃”。
竞标资金,更是竞标发展思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是中标市还是未中标市都是赢家。配合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的实施,竞争性分配方式在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75亿元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上先行先试:采用招投标的竞争性方式,分五批、每批安排15亿元,择优扶持三个欠发达地区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建设。
为保障资金分配更公平、更科学,广东根据项目技术、专业的特点建设专家库,正式评审时通过抽签决定评审专家,并要求参与评审专家签署承诺书,保证评审公平。评审过程充分引入媒体监督和部门监督,开展“阳光评审”“透明评审”。
财政资金不是“唐僧肉”,争到钱只是第一步,按照竞标时的承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才是更为艰巨的任务。对此,广东省建立了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制度,对资金使用实施全程追踪问效、问责机制。如在实施“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过程中,广东省财政厅定期组织考评农业综合开发县的工作绩效,绩效差的被予以暂停或取消开发县资格。
“四两拨千斤”:公共财政管理正在破题
作为河源产业转移园的首任负责人,河源市常务副市长黄建中对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带来的巨大变化深有感触。
通过参与竞标,河源市获得了2批次、共10亿元的产业转移扶持资金。产业转移扶持资金到达转移园后,作为资本金注入园区开发建设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从86%下降至50%以下。各金融机构因此上调公司的信用评级,先后与其达成16亿元的贷款意向,缓解了园区开发建设的资金压力。
同样是欠发达地区市,获得2批10亿元产业扶持资金的梅州市也产生了巨大的裂变效应。曾经亲历过竞标活动的梅州市委书记李嘉说:“扶持资金的滚动发展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成为启动梅州绿色崛起的强大引擎。”
目前,梅州工业园首期7.266平方公里开发已基本完成,园区水质净化厂、企业服务中心等重点配套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累计有进园企业130家,计划投资总额230.29亿元。
尝到了甜头的广东人,开始将竞争性分配改革推广到更多的财政资金领域。
2008-2009年,广东共完成了22项省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涉及10个省级部门近100亿元省财政资金。
2010年,广东财政对第一批扶持战略性新兴发展专项资金5.8亿元进行竞争性分配。
2011年,广东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五年内统筹安排50亿元,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竞争性分配机制正成为有力的“财政杠杆”,撬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在实施竞争性分配后,各级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实现大幅增长;“民办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极大地调动了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技工教育的积极性,1500万元财政资金带来了20倍的滚动投入;“省旅游扶贫项目”在不到一年时间里,直接为10万人提供就业机会……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说,作为一种新型、科学的分配文化,竞争性分配机制对财政管理改革的影响是深远的。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了“倒逼机制”,有利于打破地方和部门传统的路径依赖和思维定式,从“要我发展”向“我要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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