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收到结汇,上月已确认收入,入账时应收账款的汇率怎么确定
假设上月确认收入为500美元,汇率7
借:应收帐款 3500RMB (500美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500
本月收到结汇款500美元,汇率6
借:银行存款 3000 RMB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500 RMB
贷:应收帐款 3500RMB
=================
如果本月收到结汇款500美元,汇率8
借:银行存款 4000 RMB
贷:应收帐款 3500RMB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500 RMB
⑵ 出口企业确认收入时的汇率问题
现行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销售时,以取得提单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销售收入实现的当日的汇率。 3、生产企业可按实际记帐收入申报办理征免税手续,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一律冲减销售收入。
⑶ 汇率变动对建造合同中预计总收入的影响及处理方法
一、是否可以变更为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2006)财会[2006]3号》
第十条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根据上述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不采用及其汇率时,选取的汇率必须符合“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财会[2006]3号》
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第九条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综上,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硬性规定年中不能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只是不鼓励而已。但若实际情况需要,仍然是需要及时变更的。税务部门关键也是视是否必要作为判断的基准,硬性规定无法调整的作法是不存在的。关键看必要性。
二、是否有必要变更?
汇率持续上涨,所产生的实际收取的账款多于原入账时估计的金额,不是因为收入实际的变动造成的,只是因为汇率折算差异造成的。
故准确地说,汇率上涨不是收入的变动,是因为汇率的风险导致的收益。实际收取的外汇金额并没有增加。也可以说成是管理外汇增加的收益。是国际结算产生的收益。
账务处理上,若采用即期汇率同样会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收益,对当期损益没有影响。只是在当期收入或当期汇兑损益科目列支不同的差异。或者说,是对当期毛利率的变动存在影响。
因出口免税的原因,对增值税,所得税均没有影响。
故实际改为即期汇率对包括税费在内的损益科目均无影响。只是在分析毛利率时可能变动较大。在不是非常必要的前提下,无需在年中进行折算汇率的变更。
⑷ 求助,工程项目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
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⑸ 境外工程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一、记账本位币和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确定
1.记账本位币的选择。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有多种管理模式,如EPC(设计一采购——施工)、PMC(项目管理总承包)、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有多种货币,既有美元、欧元等国际通行的结算货币,也有工程驻在国的货币,另外也有国内施工企业部分承包一些国外项目时按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一些亚非国家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往往分成外汇计价部分和当地货币计价部分。
一部分施工企业国外项目要考虑到价格、关税和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国外工程项目所需劳动力、物资材料、施工设备等大部分从国内进行采购,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虽然收入、部分物资设备采购是外币计价,但相对于用人民币计价,业务量仅仅是一小部分,如工程所在国没有特殊要求,通常是选用人民币作为会计核算的记账本位币。
2.记账汇率的确定。国外工程项目必定存在外币交易。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在进行外币交易核算时,应选用具体的汇率标准来进行外币折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要求,通常选择外币交易当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也就是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在汇率变动不大时,也可以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也就是采用当期汇率的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选用的汇率一旦确定,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如果汇率波动使得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适当,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3.使用近似汇率进行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为了简化会计核算而选用的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
在汇率变动不大时,选用近似汇率进行折算,近似汇率与材料核算的计划价格有点类似,平时按近似汇率对外币进行折算,期末将外币货币性科目余额按外币金额与期末即期汇率的乘积折算成实际数,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虽然使用近似汇率方便简单,但在发生以下事项或交易时会计核算需要进行特殊处理: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在国外以外币支付或收取;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以人民币支付或收取;货币的兑换。在对上述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时,现金、银行存款用近似汇率折算。
【例1】某国外项目当月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在国内采购一批材料,价款以人民币计价为1 050 000元。合同约定以美元付材料款时,应按付款当日即期汇率折算,月末供货商要求以美元付款,付款时汇率下降到1:7.3.这种情形下,实际材料款支付143 835.62美元,则美元户银行存款减少1 078 767.15元,在付款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1 050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28 767.15
贷:银行存款——美元1 078 767.15
【例2】国外工程合同约定,可以用人民币支付工程款,但要按付款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率折算,某国外项目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当月工程进度款为250 000美元,月末时,业主以国内人民币存款付款,国内公司总部代收,收款时按实际汇率1:7.3折算。收款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内部往来1 825 000
财务费用——汇兑差额50 000
贷:应收账款1 875 000
需注意的是,如果汇率波动较大,使得近似汇率不再适当时,要及时对近似汇率进行修正。至于何时不适当,需要企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计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方法等进行判断。
二、汇兑差颧的处理
1.汇兑差额的产生。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施工企业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业务作为外币业务,在期末按当日即期汇率将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货币性科目余额折算成记账本位币。由于汇率变动的经常性和不确定性,折算时的汇率与记账时的汇率可能不一致,产生的差额称为外汇汇兑差额。汇兑差额指的是对同样数量的外币金额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差额。汇兑差额用来衡量外币货币性科目最初发生日汇率与折算日汇率不同可能造成的损益,一般而言,折算差额越大意味着汇率波动越大,差额的大小也因采用折算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汇兑差额受货币性项目记账汇率与实际汇率波动幅度的影响。外币现金、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款当期汇率下降越大,当期产生的汇兑差额就越大。例如:国外项目部合同880万美元。签订合同时汇率为1:8.025,结算时汇率为1:6.835,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的平均汇率为1:7.5,说汇率损失有462万元是不准确的,因为工程合同收入不是货币性项目,工程完工日不按完工日的汇率对合同收入进行调整,不产生汇兑差额。
2.外币货币性科目和外币非货币性科目产生汇兑差额的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要对按人民币反映的外币货币性会计科目的汇兑差额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来说,就是要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货币性科目按期末实际汇率计算的余额与账面余额进行比较,将两者的差额进行会计处理,也就是将由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同时调增或调减现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人民币金额。
对于非货币性科目,也就是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结算、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成本费用等科目在期末按交易时的记账汇率折算,不产生汇兑差额,因此不需要在期末计算这些非货币性科目的汇兑差额。一些国外项目部按近似汇率作为记账汇率,在人民币升值时,也不对近似汇率进行调整,在工程结束时按期末的实际汇率一次性地对收入、工程结算进行调整,以此来降低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没有按会计前期差错来进行更正,虽然对最终的利润没有影响,但这种调整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应收账款的汇兑差额计算实例:某国外项目用近似汇率折算,业主确认项目当月进度为20万美元,记账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5元,月末收回工程款18万美元,收款时汇率为1美元兑人民币7.45元,期末汇率1:7.4,应收账款余额2万美元。
则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00 000×7.5-180 000×7.5=150 000(元)。
按即期汇率计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应为:20 000×7.4=148 000(元)。
期末汇兑差额为:150 000-148 000=2 000(元)。
确认当月工程进度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1 500 000
贷:工程结算1 500 000
收回工程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 350 000
贷:应收账款1 350 000
期末对应收账款的汇兑差额进行账务处理,将应收账款余额调减2 000元,增加财务费用2 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汇兑差额2 000
贷:应收账款2 000
3.计算汇兑差额应注意的事项。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选择恰当、适用的记账汇率,并在期末对外币货币性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折算汇兑差额。无论选择什么汇率进行外币折算,对外币货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外币应收账款、外币其他应收款、外币应付账款、外币其他应付款等经常使用的货币性科目要设立外币辅助账户,记录外币金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及期末外币余额,以便期末计算汇兑差额。
国外项目竣工结算时,因工程项目施工时间较长,汇率前后可能不一致,工程收入按完工进度来确认,本期应收账款也只能同收入一样按完工进度来确认,即将整个项目外币结算金额减去已确认的外币债权后的余额再乘最终结算日的汇率所得的积作为本期应收账款。
在人民币持续升值或贬值的情况下,每月末应进行一次外币折算,将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这样更能准确反映汇兑差额。如果施工企业国外项目部没有在期末对汇兑差额作会计处理,在用近似汇率进行外币折算的情况下,汇兑差额就会计人工程成本,这样汇兑差额的核算就不准确了。
三、避免或降低汇兑损失的措施
外汇汇率的波动,有些可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给企业带来收益,而有些则会使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给企业带来损失。以下是避免或降低汇兑损失的一些方法:①签订工程合同时,选择以人民币计价,以人民币进行收款或按即期汇率折算成外币进行收款,在预期人民币将持续升值时更是如此;(驻签订对外工程承包合同时,约定汇率,对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要求业主进行补偿;③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加金融市场交易,利用金融工具转移风险;④尽快收回外币工程款,不仅可以降低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还可以降低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损失;⑤在人民币升值时,以外币结算和支付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在不考虑国内价格差异和关税的情况下,尽量使用驻在国的材料和设备,用外币支付材料费用和机械费,减少国内材料设备的出口等。(中国会计网)
⑹ 预收货款美元汇率6.5,确认收入汇率6.7,结转时预收赤字,赤字部分应该怎样做分录,谢谢
汇兑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盈余冲减财务费用(贷记);汇兑损益借记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财务费用
贷:预收账款——美元户
汇兑差异和你企业的退税率有什么关系呢??
⑺ 预收货款时的汇率比之后确认收入时的汇率高,请问汇兑损益怎么做
收款时,由于记账汇率是6.17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00*6.17
贷:预收账款(美元户)1000*6.17
结汇时,如果在同一月份,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记)614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3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1000*6.17
开票确认收入,如果也在同一月份,那么没有差额
借:预收账款(美元户)1000*6.17
贷:主营业务收入6170
如果开票时汇率是6.14,那么说明“预收账款”科目要进行调汇处理
借:预收账款30
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30(或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30)
确认收入按6.14确认
借:预收账款(美元户)1000*6.14
贷:主营业务收入6140
这样预收账款科目和主营业务收入就是平的。
结汇的时候,按实际收到的人民币数字计入人民币帐户,按实际支付的美元乘以帐面记帐汇率贷记外币帐户,记帐汇率为当月月初汇率。按其差额,计入当期汇兑损失或者汇兑收益。
预收、预付款项不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所定义的货币性项目。相应地,对于支付/收取外币的预收、预付款项,在期末无需像货币性项目一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
当预付款项转为存货时,或者预收款项结转收入时,应按照当初支付预付款项或者收取预收款项时的汇率结转,而不能按照存货或者收入确认之日的汇率进行结转。
(7)工程项目确认收入汇率扩展阅读:
企业未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主要指企业未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应计的销售收入采取拖后或记入往来账户不及时转销售收入。我们进行征税筹划时,应注意:
⑴审查企业的销售是否合理,通过确认企业的销售方式进行稽查。对一般销售业务,如交款提货、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其销售成立的标志有两个,
一是商品、产品已经发出;
二是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已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对其他销售方式,按财务惯例规定,分别确定收入的实现时间。
⑵审查企业的销售发票、运费结算等原始凭证,结合“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贷方明细账和企业“产品(商品)出库单”,查明企业销售发票是否已经开出,商品产品是否已经发生。
⑻ 国际工程项目中 对于汇率变动的调价规则有哪些
外币币种尽量选择对承包商总部所在国币相对有利的。
理论上来说,外币除了用于购买相关设备、材料后,外币都会用在支付承包商所在国工人、管理者的薪水和上交总部管理费。购买材料和设备的外币部分(无论是选择何种货币单位)中外汇得失可以通过材料价格调整来弥补,所以不用考虑得失。
而用于支付薪水和总部管理费的所在地的币种与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支付外币之间的涨跌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投标人需比较两者币种之间的关系,选取对承包商有利的货币币种。第二步、本外币比例关系的确定。确定外币币种后,投标人需根据投标方案中资金的使用情况比例来确定本外币关系,即预估工程所需花费的当地币和本地币的比例。
⑼ 工程项目的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如何计算
工程项目的收入一般按工程合同或工程进度的百分比确认收入。比如工程进度进行30%,总工程合同100万,那么收入确认就是30万。那么它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是不含税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的7%和3%,7%是城建税,3%是教育附加。增值税额税率是小规模是3%,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6%。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