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产中介收取的佣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成交以后中介收取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1%,而且是双向收取,也就是说收取卖方的1%,同时也收取买方的百分之一。
『贰』 房地产佣金计提方式(高分求!!急!!!)
这是我们公司现行的制度,我在天津。
一、基本工资制度
基本工资制度为:
一般业务员:1300-1500元/月(有饭补车补)
销售主管:2700元/月
二、佣金提成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业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本案的佣金提成标准采用累加提成方式(按销售月度计),即:
完成销售1-3套,佣金提成按1.2‰计算;
在完成1-3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1.5‰计算;
在完成5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计算;
在完成7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1-2套,佣金提成按2.5‰计算;
在完成9套销售量基础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计算;
完成15套销售量以上,超额完成部分,佣金提成按3.5%计算;
每一销售量完成阶段完成量的佣金提成单独计算,不做累加。
销售主管按总销提成,提成标准为:总销金额的1‰;销售人员的个人销售业绩提成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上为销售主推期的佣金提成办法,销售后期(尾盘)、商业用房、停车位的佣金提成方案另行制定。)
三、实行月销售任务制
公司营销部根据销售进度,制定每月销售计划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一个业务员上,每月最低销售底线为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任务。
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业务人员销售提成在此基础上,下浮0.5‰执行。
四、优秀员工奖励
为了严格执行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保障销售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实现销售业绩的突破,对当月工作表现突出的业务员进行奖励。
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完成公司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或为当月销售冠军;
2、在营销经理组织的员工个人测评中达到优秀的员工;
3、无客户投诉;
4、无工作失误;
5、有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6、无违反工作制度的。
奖励办法:现金200元。
『叁』 200万百分之30的佣金是多少
200万百分之30的佣金是60万。
不同房地产中介的佣金比例不一样,例如贝壳佣金比例:成交价<1000万,佣金1.7%;成交价≥1000万,佣金1.1%。按以上比例计算:200万,佣金是34000元。
不少中介公司也代理一手房,他们的口径是——比售楼处便宜,因为他们签了代理协议有更深的折扣,从商业模式是说的通的,中介的客源引流造成的快速销售和规模效应,开发商愿意让利,最后让利的部分和中介的佣金持平。
但你看不到开发商的利润和成本,也看不到中介的利润和成本,没有可以对比的对象,谁的话都不可信,所以这个问题没有意义。
『肆』 中介熟人怎么分佣金
最合理的分佣方式是房源30%,客户70%。
每个中介的分佣方式不一样。不管出租还是出售,房源信息是最重要的,另外,图片的上传也很重要。
因为现在是电子时代,很多人都是先看图片再看实际房子,第三就是与房东的联系维护,掌握第一手资料。
这样,每个10%就分出去30%,成交人占70%,这样的比例最合理。
『伍』 房地产销售员提成如何分配
有以下几种制度分配提成。
一、底薪提成制:不同需要,不同选择
房地产企业销售人员现行的薪酬形式一般是基本工资加提成,但如何对工资和提成进行组合?高工资低提成,还是高提成低工资?这些将直接影响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业绩。
比较高工资低提成与低工资高提成这两种薪酬制度,不难看出前者注重的是人员稳定性,但如果没有相应的考核控制措施,将导致员工惰性滋生,工作效率降低;而后者一切以销售业绩为导向,最大限度地刺激销售员工提升业绩,但一旦市场出现“状况”,销售工作遇到瓶颈之时,销售队伍容易分崩离析。
两种薪酬制度各有利弊,要视乎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知名度较高,管理体制趋于成熟,客户群相对稳定的企业,可采用高工资低提成,或年薪制。反之如果企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依赖销售员工不断拜访客户以开拓市场,或是产品性质决定其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客户源,保持与客户的密切联系,利用低工资高提成的薪酬制度更能刺激销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佣金的二种提取方式
如果属于房地产集团,通常要求各地分公司和子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佣金分配比例和额度报总公司待批准后实行。佣金的提取一般有二种方式,一种是按照总销售额提取,另一种是按照套(户)提取。
通常这二种方式的额度大体相当,但是按套销售比按照销售额提取佣金有一定局限性,比如当一个新项目要预售,公司为了鼓励销售人员尽快进入销售状态,会提高第一单的提成比例,而按照套(户)计算则有一定难度。
通常营销副总和总经理原则上补参加应尽提成,只享受公司红利,销售总监的提成按所有销售人员业绩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抽取,最高不得超过销售人员的50%,(因为销售总监的底薪通常是销售人员底薪的4-5倍);客户交付首付后即认为生效,如果客户中途退约,则销售提成按客户以交纳的总金额提成而不是按照总房价提成。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那种佣金提取方式都不是一次性把每单的佣金发出去的,而是用一定比例的费用(也叫诚信保证金)被留到年底,根据总的年度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说情补发或者不发。
三、控制佣金制的风险
1.提成拿多少合理
佣金制、集体激励制度、高工资制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怎样正确合理去评估销售人员在房地产全程营销中的劳动价值。如果评估正确,达到了劳资利益的平衡,就算处理好了二者的关系。
售楼人员究竟应该拿多少报酬合理?这涉及到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大环境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小环境。
从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大环境看,如果这个城市的房地产竞争处于萌芽期,开发商对影响销售的各个环节工作做得不够好,许多事情都要销售人员去做,搞佣金制来激励也无可厚非。他们的收入就要高些。
如果该城市的房地产竞争正处于成长期,楼市竞争日趋激烈,售楼人员的"剑法"作用被分解,取而代之的是玩事件销售,玩媒体去争夺关注力,靠"兵法"谋略,高提成的佣金制就不恰当。
2.避开佣金制导致销售人员三种极端错误态度
一种是:认为不是购房客户,对目标客户进行热情帮助,对“非目标客户”进行冷处理;
第二种是:“皇帝女儿不愁嫁” 认为自己的产品非常好,不用考虑滞销问题,一定能销售出去,因此对购房客户采取可有可无的态度。这种现象在一些稍有名气的公司或者比较热销的楼盘有所表现;
第三种是:“破罐破摔”反正产品不好,一直滞销,也没有什么很好的营销策略,得过且过。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一些营销不对路,几乎接近死盘的公司,销售人员已经有了“人在曹营心在汉”的心理。以上三种错误销售态度最好要在平常的培训中,消化于无形。
3.留住核心销售人才
留住人才方面最重要的是要从招聘做起,在招聘员工时可以打破了初试、复试程序,在初试过后,直接对经过初试的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中让他们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文化,对每个岗位的基本状况有一个清楚的定位。在对企业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根据双方的需求来确定选聘哪些人员。
经这种方式录用的员工符合企业的价值观,因而员工的流失率就会降低。此外在公司里还应建立起一种合理的沟通机制,对于技术人才要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只要是真正有能力的人才,公司一定会给予奖励和提升。与此同时对于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否能够领导好自己的小组也是考核项目。如何
四、其它几种房产销售薪酬制度
采取佣金制度与否,又同企业内部人才状况和管理机制有关。只要正确评估出售楼人员的劳动价值的性质,就能找到较为公平的激励机制。因此还有其它几种薪金制度值得我们思考。
1.奖励薪酬制:放大薪酬效应
销售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销售员工在工作中相对要遇到更多的挫折,因此容易感到沮丧,并丧失信心。合理的薪酬奖励是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力创佳绩的法宝。
多数企业对营销人员采取"底薪+提成+奖金"的薪酬结构,虽然销售员工的薪酬制度依其工作性质及公司制度而各不相同,维持一定的水准却是必要的。销售人员会通过比较,考虑在目前公司中的收入是否合理;同时也会与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来比较,决定自己的付出是否值得。
因此当公司判定推销人员工资水准时,应考虑目前就业市场上的绝对工资及相对工资的因素,并根据员工本身的资历、经验能力及工作内容的差异,决定其工资水平。人事部门应在公司与销售人员双方的期望下,寻找最佳交点,制定的工资水准不仅要使公司能在最具经济效益的方法下达成销售目标,更重要的是能激励销售人员尽其最大努力推销楼盘,并获得一份满意的薪水。
2.个性薪酬制:拉近距离、注重提携
对于一般的销售人员制定薪酬比较好办,问题是对于销售管理人员及新手如何定薪不太好办。这需要根据销售人员的类别制定个性化薪酬。
对于销售经理一般采取年薪制办法。对于销售新手,可实行“瓜分制”的薪酬制度,保障其一定工资水准的同时,也充分体现竞争体制。所谓“瓜分制”,就是企业将全体新进销售人员视作一个整体,确定其收入之和,每个员工的收入则按贡献大小占总贡献的比例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个人月薪=总工资×(个人月贡献/全体月贡献)。
『陆』 房产经纪人提成具体怎么算
假设你卖出一千万元,公司拿到的佣金为二十万元,那么你个人的佣金提成如下:
一万元至一点二万元提成是10% ,那么你的提成就是在这个范围:10000*10%元至12000*10%元;
一点二万元至二万元提成是12% ,那么你的提成就是在这个范围: 12000*12%元至20000*12%元;
如果你公司拿到的是二十万元的佣金,那么你的提成是:20万元*35%=7万元,这就是你的收入。
(6)铭家地产具体分佣金扩展阅读: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或者资格互认,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并经过注册,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有关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许可”的要求,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从准入类资格中取消,并于2014年暂停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房地产经纪人相关资格证书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并于2015年恢复考试。
考试恢复后,各省将原定于2014年10月18、19日举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至15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