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中国企业不回购公司股票,有没有什么著名学者研究过原因 文献什么的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主要目的
反收购措施
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改善资本结构
股票回购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稳定公司股价
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10000*2.00-3000*1.50),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股,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15500/7000),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3000万元-3000万股*2.5*10%,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2250/7000),较回购前的0.3元(3000/10000)上升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国内股票回购规定
发布单位及时间等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
规定征文
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
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 股票走势图(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
(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
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 年 月 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那么为什么中国企业不回购公司股票呢?简单的说两个理由,一是没有回购的冲动。我们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国有控股,即使个人控股的上市公司也没有被收购等等风险;二是回购股票不会给公司或者个人带来现实的好处。我拿出一大笔现金收购一堆市盈率高高在上的股票有什么用。投机盛行的年代有人大手笔买更好。说不定卖给你,我另外搞一个上市更好。所以没有这样的傻公司领导。
⑵ 一些银行股为什么不回购
银行股的估值一直都比较低,在整个资本市场都是一个“异类”,常年个位数估值,熊市的时候就五六倍,牛市也才十来倍,这是一种低估吗?因为回购是不少企业应对股票低估后的一个措施。银行做的是杠杆生意和牌照生意,不良资产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不良资产率一抬头就把利润侵蚀了。最近有一家银行就被接管了。这个也是估值不高的一个原因。为什么不回购股票呢?因为没有必要!下面说说具体理由:一、股本过于集中宇宙第一大行——工商银行,总股本3564.06亿股,但是前十大股东持有3440.95亿股,占比达到96.54%,当然这其中有871亿股的H股(在香港上市的股份数量),这个占比是24%,即便除去在H股上市的股份,在A股的十大股东之外的股东持股占比也不超过10%,股份已经如此集中了,再回购有什么用呢?而最大的两个持股股东是财政部和中央汇金,这两个持股人的持股数量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三、银行需要不断的融资补充核心资本充足率,银行虽然有钱,也很赚钱,但是为了赚更多的钱,为了更稳健的经营,满足监管的要求,就得不断的补充核心资本金。本文开头就讲了,银行做的是杠杆生意,风险也大,不良资产像一把刀一样悬着,所以必须不断的补充资本金,银行的经营才能稳健,才能稳定的渡过经济周期的起伏。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定增、永续债、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补血),一个经常需要补血的机构,怎么会有钱用来回购股票?今年以来,截止2019年6月10日,工商银行获得银监会的批准,发行优先股融资不超过700亿元,中国银行获准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1000亿元!据测算,今年商业银行整体需要补充资本金4500亿-6000亿元,这个数据是 远高于往年的。总结:基于以上三个原因,股本高度集中,大股东依靠分红获利,银行需要不断的补充资本金,需要不断的从市场输血。所以没有必要在二级市场去回购股票。
⑶ 公司股票说回购到期却说终止回购是违法嘛
构成违法,因为这是欺骗行为,如下面的案例:某上市公司披露公告,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总额0.5-1亿元,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3元/股。
2022年2月22日,公司披露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称,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7.01%,公司未完成原定回购计划。公司同时披露,回购未能完成的原因主要系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大宗原材料大幅上涨等供应链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支出较多,公司存在偿还到期债务的压力,商品房预售款相关事项对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带来一定影响,出现了一系列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经营安排与预期的差异。
对于纪律处分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拿迅提出申辩,认为公司已对回购方案进行充分评估并审慎决策。前期预估结果的前提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故而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回购股份。
上消丛此交所对于申辩理由均未采纳,仍然是对上市公司和时任董事长予以通报批评。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长出具警示函。
// 说郑橘明
上述案例中,眼看回购期限即将届满,而回购股份计划肯定完成不了,采取直接终止的方式显然有些晚了。上交所在反驳申辩理由中提到“在长达一年的回购期间内,公司未有效实施回购计划,最终实际回购完成金额仅达计划下限的7.01%,与投资者形成的合理预期不符,违规事实清楚明确”。如果想终止,下次请赶早履行程序
⑷ 企业无力回购员工激励股,员工可不可发起维权
公司股票回购理论上是一个刺激股价的利好。只有股价被低估。公司现金流充沛。有钱股价又低估才会回购。
但是在一个诚信缺失的市场。回购就是一个提振股价的廉价利好。面对市场非理性下跌。触发股权质押贷款风险。管理层也没有多少储备政策可以提振市场。就号召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有负面影响,需要说明缘由,但是结果都是有消极因素。上市公司的话会影响股价。非上市公司,投资者或消费者对公司管理层的信誉有看法。
⑸ 上市公司在哪些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但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并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⑹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未完成,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流程是怎样的
(1)上市公司应向深交所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确认手续,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材料并审核通过后,将出具股份回购过户明细清单交上市公司确认。经上市公司确认的股份回购过户明细清单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回购的最终依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上市公司出具《过户登记手续费和印花税付款通知》,上市公司收到付款通知后,应及时将有关款项划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完成股份的注销登记。
(5)上市公司于股份注销登记的次一工作日,可通过发行人E通道“数据查询”菜单查询股本变更后的股本结构表,并联系深交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
相关业务指南:中国结算官网-法律规则-业务规则-登记与存管-深圳市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股份注销登记业务指南》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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