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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2-75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
光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
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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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
陕西等省市设有 35 家分支机构。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兴财光华共有从业人员 2,688 人。其中,有合
伙人 157 人,首席合伙人姚庚春;有注册会计师 79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2021 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 129,658.5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5,318.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05.95 万元);出具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
量 76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 173.09 亿元。主要行业
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
险为主。2021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
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5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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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永,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起从事审计
业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为多家公众公司
挂牌审计、年报审计和发债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超过 10 年,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肖风良,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永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行政
监管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全国股转公 本草春 2017 年、2018 年
1 刘永 2022.4.11 自律监管
司 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蓝山科技 2017 至 2019
全国股转公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0
2 刘永 2022.3.14 纪律处分
司 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
计项目
蓝山科技 2017 至 2019
中国证券监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0
3 刘永 2021.11.15 行政处罚 督管理委员
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
会
计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彭国栋以及拟签字会计师肖风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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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且在综合考
虑专业服务需要投入的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级别、经验、投入的
工作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审计机构友好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 180 万元,本
期审计费用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无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中兴财光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
记录后,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认为中兴财光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担任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较好地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
水平,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中兴财光华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其具备的经验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
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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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意见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