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第一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最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持有该公司的股份数量最多。实际控股人是企业实际控股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但具有实际的支配公司行为能力。简而言之,实际控股人实际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并不是必须是同一人。在一个公司里面,持股比例最高的就是第一大股东,这样的股东对公司有绝对控股权。而实际控制人往往是控股股东背后的人,一般是风投资本或者其它出资人。在有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是同一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贰』 第一大股东变更对股票的影响
1. 股东变更需获得超过三分之二出席股东会议的表决权通过。
2. 第一大股东变更对股票的影响因情况而异:
- 重组变更:若引入的资产实力雄厚,通常被视为利好,可能推动股价上涨。
- 非重组变更:新股东的实力不如原股东时,可能会导致股价下跌。
3. 在股价上升期变更第一大股东,可能会激发市场炒作,进一步推高股价。
4. 在股价下跌期变更第一大股东,尤其是换成实力强大的新股东,可能会暂时止跌。
5. 若新股东实力不如原股东,股价可能继续下跌。
6. 股东变更通常属于内部信息,公开时可能已消化部分利好因素,投资者需警惕利用这些信息的大资金出货行为。
『叁』 第一大股东就是实控人吗
法律分析:第一股东:第一股东是指占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最大的股东,他能够通过上市公司获得第一多的股东收益。实际控股人:企业实际控股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但具有实际的支配公司行为能力。简而言之,实际控股人实际上就是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肆』 最大股东是不是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制者则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者则是最终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指虽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控股股东是第一大股东,因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控股股东一般指的是手里的股权超过整个公司的50%或者以上。若是没有超过50%,也是对公司的决策具有绝大的影响权,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两种。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_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法律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