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泰君安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产品是怎么样的产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国泰君安“天汇宝”现金管理产品是由国泰君安推出的,经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同意,限定于国泰君安与公司客户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该产品包括1天、7天、14天、28天、91天5个期限品种,公司以债券质押,每日统一报出各期限品种的利率,客户接受报价,并将资金融给公司,到期获取稳定的收益。该产品旨在为公司客户提供证券资金账户现金管理服务,是国内证券行业首批实现交易资金实时到帐、次日可取的现金管理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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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 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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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什么是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以下为上交所官方释义:“债券协议回购是指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进行质押登记并向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回购利率支付资金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交易双方自主谈判和协商议定是重点,也就是说质押券、利率、期限、折算率全部是自主协商,交易所和中登不再承担共同对手方的责任。按照交易所的操作指引,几乎所有债券都可以做为质押券,利率、折算率,只要不超过100%都可以。从质押券范围上看,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可以是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债券,包括公开发行的和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债也可以,低评级债也可以。从期限上看,协议回购的期限是1-365天,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
其次,哪些人能参与?
按照交易所操作指引,金融机构或其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只能作为融券方。
以下为原文:
第十条 参与协议回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二)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产品等;
(三)其他符合本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四)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欢迎聊聊协议回购那些事
请注意,金融机构和产品可以做为融资方,这其中包括私募基金及其管理的产品!
其三,如何交易?
跟银行间交易类似,点对点报价,谈价,成交,下单。有券的找金主,有钱的找券主,谈好了,通过券商下单交易即可。
③ 国债逆回购怎么买卖
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通俗来讲,就是将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拆出,其实就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而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逆回购的安全性超强,等同于国债。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 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 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
国债逆回购是其中的融券方。对于融券方来说,该业务其实是一种短期贷款,即你把钱借给别人,获得固定利息;别人用国债作抵押,到期还本付息。
三、交易技巧:
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可用期限,选择相应的投资品种。
1、7、14天等短期品种最受欢迎,也最活跃。
国债逆回购实际是短期贷款,因此,其收益率与利率关系密切,利率下跌,收益率必然下跌。此外,股市活跃、新股发行时,收益率也会上升;年末资金紧张,收益率当然也高。
四、收益计算: 公式为“收入(成交额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成本(成交额×手续费率)=净收益”
④ 请问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 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 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 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 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 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 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 “标准券欠库”。
(7) 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⑤ 股票回购价格的问题,多谢啊
一两句话也讲不清,网上找了点资料,自己看
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
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
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B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 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如果企业认为其股东权益所占的比例过大,资本结构不合理,就可能对外举债,并用举债获得的资金进行股票回购,以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化。有时候还是一种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的保护措施。
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
混合回购是指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
出售资产回购或利用债券和优先股交换
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出售资产回购股票是指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
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是指公司使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换回(回购)本公司股票。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Owenc Corning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要约。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
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⑥ 国债逆回购 是什么意思啊,具体怎么操作说一下
所谓国债逆回购,本质就是一种短期贷款。也就是说,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交易流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客户也可以像炒股一样,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网上交易等直接下单;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
(4)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5)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6)回款——比如说是做7天逆回购,则在T+7日,客户资金可用,T+8日可转帐,而且是自动回款,不用做交易。
(6)国元证券报价回购扩展阅读:
一、适合对象:资金量大于10万/0.1万,不满足银行活期利息,不愿意“活钱”变“死”,又害怕风险的个人投资者;流动资金充裕的企业。
二、交易必读:
1、开户。投资者应选择有此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开户,由于上交所市场活跃,因此上海股东卡应是必办的。此外,证券营业部还会和你签一个“指定交易协议”。如果你已是股民,那就更简单,直接入市好了。
2、资金。沪市至少十万元,以及十万的整数倍。深市至少一千元,以及一千的整数倍。
3、品种、代码、费用(上交所)。
比较活跃的有:204001(一天回购),费用每十万元为1元;204007(七天回购),每十万元为五元.
4、交易。像炒股一样,可以通过电话、自助、网上交易。 申报方向:卖出
报价方法:根据你期望的收益率,结合当日收益率走势报价,价太高肯定无法成交。
申报单位:以“手”为单位,1手为10张,等于1000元面值。
申报限量:每笔最小100手(相当于10万元),最大不超过1万手。
交易清算:一次成交,两次清算。成交当日,交易所扣除佣金和手续费;到期日,交易所自动划拨本金和收益。
三、交易技巧:
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可用期限,选择相应的投资品种。
1、7、14天等短期品种最受欢迎,也最活跃。
国债逆回购实际是短期贷款,因此,其收益率与利率关系密切,利率下跌,收益率必然下跌。此外,股市活跃、新股发行时,收益率也会上升;年末资金紧张,收益率当然也高。
四、收益计算: 公式为“收入(成交额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成本(成交额×手续费率)=净收益”。
⑦ 国泰君安的报价回购天汇宝有什么特点: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安全性:
(1)中国证监会核准;(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专用质押账户,国泰君安以债券足额质押、质权与债权一一对应,投资者可查询,客户资金安全有充分保障;(3)交易对手为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信誉高;通过上交所交易,通过中证登清算交收。(4)共享国泰君安固定收益投资优势,分享现金管理增值收益。
回报稳定:
(1)收益按成交日报价以自然日每日计提,到期日到账,收益确定;(2)产品按自然日计算收益,节假日前两日连续购买,可享受节假日期间收益;(3)新开回购当日即可享受投资收益;(4)新股回款当日即可用于购买该产品,提高客户证券账户资金收益。
操作便利:
(1)登陆公司交易软件(富易等),或通过营业部柜台即可便捷交易;(2)1天期品种提供到期自动续做功能,无需客户每日下单委托,天天享受资金投资收益;
流动性好:
(1)本金、收益到期日到账,当日可用,次日可取;(2)提前购回、不再续做委托一经系统确认。
费用全免:
所有交易暂不收取任何费用,真正零费用的现金管理产品。
门槛低:
单笔交易最低限额仅人民币5万元,超出部分以1000元整数倍增加。
交易时间长:
交易时间截至15:10分,客户在股市收盘后10分钟内仍可进行购买天汇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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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贺经理(员工工号0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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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第五章
第一节 质押专用账户和债券转入转出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应当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XX证券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用账户”),用以保管其所提交的拟用于质押担保的债券。
质押专用账户不得用于证券交易。
第三十三条 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质押专用账户时,除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开户申请书;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业务方案的无异议函;
(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四条 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自有债券申报转入质押专用账户,质押专用账户中的债券拟作为证券公司报价回购业务的履约质押担保物。
第三十五条 证券公司在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前,应向上交所报备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作为债券转入转出的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备。上交所将证券公司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清单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第三十六条 对于证券公司提交的债券转入申报,当日日终证券公司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有足额债券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转入指令逐笔将相应债券由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转入质押专用账户。证券公司报价回购额度于次一交易日相应增加。若证券公司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内债券不足的,则该笔转入申报做无效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于证券公司提交的债券转出申报,当日日终证券公司质押专用账户有足额可用债券余额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交所发送的转出指令逐笔将相应债券由质押专用账户转入指定的自营证券账户。转出的债券于次一交易日可用于交易。若证券公司质押专用账户内债券不足的,则该笔转出申报做无效处理。
证券公司自营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内应付报价回购交易结算资金不足的,对该证券公司当日所有的债券转出申报均不予办理。
第二节 质押登记及质押专用账户查询
第三十八条 未到期回购及到期资金划付失败的回购所对应的质押券按上交所确定的以下原则分配:回购交易以成交先后顺序、债券以证券代码由小到大顺序确定质押券品种;以回购金额除以对应质押券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确定质押券数量,进位精确到元。
若司法机关依法对质押专用账户内相关债券提出冻结要求的,当日质押券按如下顺序分配:未被要求司法冻结的债券在前、被要求司法冻结的债券在后,证券代码由小到大排序。
对资金划付失败的初始回购交易以及到期且已完成资金划付的回购不分配质押券。
每个交易日日终完成债券转入转出处理后,依据当日的折算率,按照上述原则重新分配确定每笔未到期回购及到期资金划付失败回购的质押券。
第三十九条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上交所委托根据上交所的成交结果及上交所确定的质押券分配原则对未到期回购及到期资金划付失败的回购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相关质押登记办理后,证券公司与客户质押关系建立。
若当日司法机关依法对质押专用账户内相关债券提出冻结要求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本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分配质押券并完成质押登记后,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每个交易日日终,每笔未到期回购及到期资金划付失败的回购所对应的质押券会根据重新分配结果发生变化。
对于已到期且已完成资金划付的回购,质押登记解除,证券公司与客户质押关系终止。
第四十条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上交所委托于每个交易日日终向证券公司发送质押登记明细数据。
第四十一条 客户可向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其名下报价回购及对应的质押登记明细情况。
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数据如有不一致,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及客户参与报价回购业务,即视为认可并遵守本细则关于质押券分配及质押登记等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以及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报价回购交易申报即视为证券公司及客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的按照本细则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质押登记的申请。
第三节 资金划付
第四十四条 客户参与报价回购交易,需使用其在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的客户资金账户办理客户与证券公司之间报价回购交易的资金明细清算,并记载客户资金余额。
第四十五条 证券公司参与报价回购交易,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开立的用于非净额结算的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以证券公司法人名义开立)办理资金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每日对该证券公司当日全部报价回购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到期购回和提前购回)进行净额清算,并根据该净额清算结果,在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第四十六条 交易日(以下简称“T日”),证券公司负责客户报价回购交易资金明细清算,通过记增记减客户资金账户完成。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由于资金明细清算产生的法律纠纷与中国结算无关。
第四十七条T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分别以证券公司的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单位,对当日全部报价回购交易进行轧差清算,相关结果发送给证券公司,并据此在证券公司的自营和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之间代为进行资金划付。
全部初始交易金额大于全部购回金额的,证券公司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金额=全部初始交易金额-全部购回金额;全部购回金额大于全部初始交易金额的,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金额=全部购回金额-全部初始交易金额。
其中,初始交易金额=成交数量×1000;
对于到期购回,购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购回金额=成交数量×(100元+到期年收益×实际回购天数/365)×10;
对于提前购回,购回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购回金额=成交数量×(100元+提前购回年收益×实际回购天数/365)×10。
上述公式中成交数量的单位为手。
第四十八条T日16:00,证券公司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应付账户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净额清算结果将应付金额从应付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划付至应收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为应付账户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净额清算结果将应付金额从应付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划付至应收自营专用资金交收账户。
第四十九条 证券公司自营或客户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应付资金不足的,对该证券公司当日全部报价回购均不做资金划付处理。
因资金不足导致资金划付失败的,由相关责任方依据约定协商解决后续处理事宜。
⑨ 国债逆回购的手续费详细有哪些
手续费一般按照每10万元收取1元的标准执行。2天以上的逆回购,券商会稍微做些折扣。另外,国债逆回购手续费详细表如下:
国债逆回购本质上一种短期贷款,个人通过国债回购市场把自己的资金借出去,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而回购方,也就是借款人用自己的国债作为抵押获得这笔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
国债逆回购,头一日买入的资金(以交易品种1天的为例,依次可以类推),第二个交易日资金就可以到账,第三个交易日可以取出。问题是收益率偏低,适合账户资金在没有买入个股或其他交易品种时,进行操作。
参考资料:网络-国债逆回购
⑩ 国债回购细节
国债回购交易是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亦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约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以商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商定的利率利息。(感受中国股市最具震撼力的攻击型波段…)
上证所开办的回购业务采用标准化国债(综合债券)抵押方式,不分券种,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进行融资、融券业务,即融入资金与抵押国债的面值比例为1:1。
交易过程(主力资金异动,同步跟踪我的财富…)
1、回购竞价交易由交易双方按回购业务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直接输入年收益率数值,并限于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最小报价变动为0.005或其整数倍。融资方申报“B”,融券方申报“S”,申报数量单位为“手”,并以面值10万元,即100手标准券国债为最小交易单位。
2、回购交易毋须申报帐号,其成交后的资金结算和债券管理直接在其申报席位的自营帐户内自动进行。在进行客户代理时,可在帐号申报栏,输入客户股东帐号,作为券商与众多客户的资金清算的区分标志。
3、国债回购交易设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五个品种,各回购品种名称及其相应代码为:
品种名称代码
7天国债回购R007201001
14天国债回购R014201002
28天国债回购R028201003
91天国债回购R091201004
182天国债回购R182201005
综合债券回购,分别开设28天、91天、182天,三个挂牌品种,各品种名称代码为:
注:回购交易的期限均以自然日计算)
品种名称代码
28天债券回购RC018201006
91天债券回购RC091201007
181天债券回购RC181201008
4、证券公司对客户委托国债回购(综合债券)交易的佣金的收取标准为:7天、14天、28天的回购品种成交,分别按最高不超过回购成交金额的0.25‰、0.5‰、1‰,28天以上回购期品种成交佣金收取标准统一为最高不超过1.5‰,券商应缴经手费,按回购业务佣金标准的5‰收取,佣金经手费两项费用皆于回购成交发生当日一次性收取。
清算
资金
1、回购交易双方实行一次成交、二次清算的方法,在成交当日对双方进行融资、融券的成本清算,其成本统一按标准券的面值100元计算,双方据此结算当日应收(付)的款项。
2、到期购回清算,由本所根据成交时的收益率计算出购回价,其计算公式为:100+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如到期购回时恰逢节假日,则顺延至到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国债(综合债券)将用于交割。
债券:
1、用于国债回购的国债券必须是财政部已经发行,并在上证所可上市流通转让的国债券种。不可上市的国债一律不可用于国债回购交易,综合债券回购券种限于在上证所上市的金融债券、建设债券、企业债券等各类债券回购。
2、回购交易过程中,债券清算不在成交双方库存帐户内划拨,其属保证券性质,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出入库和买卖债券的变动情况核定该券商进行融资业务可供抵押的债券数量,用于融资方违规补偿。
3、回购业务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日至购回日其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留存放的标准国债(综合债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若融资方在成交当日、无足够的抵押债券,上证所将冻结其当天成交融入的资金,直至其将库存补足,其间造成的损失由融资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