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宏源证券和申银万国证券合并怎么操作
申万换股吸收合并宏源 换股比例为2.049:1,而目前申万还在IPO过程中以,具体怎么操作?
原来持有宏源证券股票的股东是否股票直接转换为IPO后的2.049倍申万股票,那么,等IPO上市后,是否像新股一样,等于自己和中签的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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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申银万国吸引合并宏源证券获批,接下来对宏源证券有什么影响
申银万国吸引合并宏源证券获批,对宏源证券是重大利好,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上升。
证监会对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核准后,还将经历如下步骤:
第一,刊登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换股股东按照换股比例实施换股;
第二,申万办理发行股票及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宏源证券公布退市公告;
第三,申银万国的股票 (包括为换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第四,宏源证券完成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后,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申银万国公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
C. 宏源证券被换股吸收合并我持有宏源的股票怎么办
宏源证券被换股吸收合并,持有宏源的股票不需要操作,会自动换股,并进入股票资金帐户。
此次,申万对宏源换股比例2.049:1,也就是说1股宏源证券股票换成申万宏源2.049股,会自动换股,并自动进入股票资金帐户,不需要操作。
简介: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是由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组建而成。公司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经营业务最齐全、营业网点分布最广泛的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注册资本330亿元,拥有员工近8000名,在全国设有18家分公司和309家营业部(含西部证券),并设有香港、东京、新加坡、首尔等海外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上各项业务限新疆、甘肃、陕西、 宁夏、青海、西藏以外区域),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限国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企业债承销),证券自营。
D. 宏远证券和申银万国什么时间上市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将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本公司”)。
2、为充分保护宏源证券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向宏源证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刊登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3、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2)已自 2014年12月10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宏源证券股票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4、申银万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证券转换”是指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相应数量的申银万国股份。在完成证券转换后,申银万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上市的初始登记工作。
5、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宏源证券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原宏源证券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在换股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收市后,如投资者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证券转换后作为担保物的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
6、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宏源证券投资者应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如仍存在尚未购回的宏源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转换后,相关证券公司须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因未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而造成的损失由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自行负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7、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宏源证券股份,该等股份在证券转换后一律转换成申银万国本次发行的股份,原在宏源证券股份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换取的相应的申银万国股份上继续有效。
8、宏源证券股票退市后,将由申银万国负责向原宏源证券投资者派发其在退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
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上市公司合并中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因换股而持有申银万国股份的原宏源证券投资者,其持有申银万国股份的持股时间自申银万国股份登记到深市A股账户中时开始计算,其未来获得申银万国派发的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相关公司股票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因证券转换而导致宏源证券股份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
10、请相关基金管理人在申银万国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过程中注意ETF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PCF清单、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及代收代付等业务,做好与投资者、PD证券公司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ETF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E. 宏源证券申万宏源合并后怎么挽股的
申万宏源本次发行价格为4.86元/股。宏源证券的换股价格9.96元/股以定价基准日(系指宏源证券审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宏源证券的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8.30元/股(已考虑宏源证券2013年度分红派息事项)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给予20%的换股溢价率确定。由此可以确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9.96/4.86,为保证结果的精确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换股比例保留九位小数,即换股比例为2.049382716。因此,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宏源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得2.049382716股申万宏源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F. 申万宏源是哪两个合并的了
申万宏源是去年由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合并换股而来,都是属于证券类上市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合并组建而成。公司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经营业务最齐全、营业网点分布最广泛的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注册资本330亿元,拥有员工近8000名,在全国设有18家分公司和309家营业部,并设有香港、东京、新加坡、首尔等海外分支机构。
上市券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教育背景良好的高素质专业研究团队,可根据需要为您提供个性化高水准专业服务。宏源证券强大的综合研究实力将最好地支持您的出借决策。
宏源证券依靠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坚持合规、稳健、创新的经营理念,奉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管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现代一流金融企业。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扩展阅读:
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是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完成本次重组的,申银万国证券向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2.049,新公司的股票简称为申万宏源,股票代码000166。
G. 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将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究竟是甚么意思
宏源证券股票注销,换取申银万国的股票, 按照重组的预案,持有宏源证券一股可以换取申银万国
2.049股,相当于申银买下宏源,宏源成为股东,申银是最大控股股东。
H. 宏源证券14年十二月停盘什么时候复牌
【2014-12-20】刊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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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公告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将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或“本公司”)。
2、为充分保护宏源证券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汇金”)向宏源证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刊登的《关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3、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2)已自 2014年12月10日开始连续停牌,此后宏源证券股票不再交易,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申银万国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4、申银万国作为本次吸收合并的吸并方和换股实施方,将通过证券转换方式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证券转换”是指对投资者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按照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相应数量的申银万国股份。在完成证券转换后,申银万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有关上市的初始登记工作。
5、现金选择权方案实施完成后,宏源证券将进入终止上市程序,原宏源证券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在换股股权登记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收市后,如投资者已提交本公司股票作为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物,则证券转换后作为担保物的宏源证券股份将转换为申银万国股份。
6、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宏源证券投资者应于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前及时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在换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如仍存在尚未购回的宏源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证券转换后,相关证券公司须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如果因未及时联系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事宜而造成的损失由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参与各方自行负责,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不承担责任。
7、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宏源证券股份,该等股份在证券转换后一律转换成申银万国本次发行的股份,原在宏源证券股份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换取的相应的申银万国股份上继续有效。
8、宏源证券股票退市后,将由申银万国负责向原宏源证券投资者派发其在退市前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
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上市公司合并中个人持有的被合并公司股票转换的合并后公司股票。
因换股而持有申银万国股份的原宏源证券投资者,其持有申银万国股份的持股时间自申银万国股份登记到深市A股账户中时开始计算,其未来获得申银万国派发的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导致的相关公司股票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因证券转换而导致宏源证券股份退出登记,不纳入红利所得税的计算范围。
10、请相关基金管理人在申银万国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过程中注意ETF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PCF清单、申购赎回的清算交收及代收代付等业务,做好与投资者、PD证券公司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ETF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I. 申银万国换股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这种情况开盘首日有涨跌幅限制吗
根据方案,申银万国向宏源证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这些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本次合并完成后,宏源证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申银万国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2.049,即换股股东所持有的每股宏源证券A股股票可以换得2.049股申银万国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从价格上来看,宏源证券的换股价格为9.96元/股,申银万国的发行价格为4.86元/股。
“换股价格在宏源证券交易均价的基础上溢价20%,并且交易完成后,申银万国仍将申请上市,上市首日没有涨跌幅限制,这些对股东和投资者都是有利的。”申银万国证券首席战略总监陈晓升昨日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司的架构不同于以往的并购,重组后将形成“投资控股集团+证券子公司”的母子公司双层架构。投资控股集团为上市公司,注册地为新疆,证券子公司的注册地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