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证券都有什么种类
证券定义
证券是有价证券的简称,是一种表示财产权的有价凭证,持有者可以依据此凭证,证明其所有权或债权等私权的证明文件。
证券也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
证券分类
1.货币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短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
国库券(Treasury Bill,TB)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BA)
可转换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第一类商业本票(CP1),又称“交易性商业本票”或“自偿性商业本票”
第二类商业本票(CP2),又称“融资性商业本票”
附买回协定(Repurchase Agreement)
2.资本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
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
抵押债券(Mortgage Bonds)
零息债券(Zero-Coupon Bonds)
分期还本债券(Serial Bond)
信用债券(Debenture)
附属信用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
收益债券(Income Bonds)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
赎回债券(Callable Bonds)
金融债券:专业金融机构为筹措长期资金,所发行的债券凭证。
特别股(Preferred Stock)
普通股(Common Stock)
拓展资料: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
⑵ 股票的分类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
一、A股: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同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二、B股: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它的投资人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三、H股:是注册地在内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资股。
四、N股:是注册在内地,上市在纽约的股票。
五、S股:是注册在内地,上市在新加坡的股票。
一、定义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二、中国股史
1916年,孙中山与沪商虞洽卿共同建议组织上海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拟具章程和说明书,呈请农商部核准。
1920年2月1日,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在总商会开创立会.2月6日交易所召开理事会,选举虞洽卿为理事长。农商部终于在1920年6月批准在上海设立证券物品交易所,运作模式引用日本所,还聘请了日本顾问。
1920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采用股份公司形式,交易标的分为有价证券、棉花等7类。这就是近代中国最早的股票。
中国股票发行经历了清政府、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中间还隔有汪伪政府),新中国人民政府。使用购买股票的币种有银两、银元、法币、中储券、关金券、金元券、人民币。
⑶ 股票分类为哪四种
股票常见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票面形态、投资主体、上市地点、公司业绩。
一、按票面形态分类:
1、记名股
这种股票在发行时,票面上记载有股东的姓名,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名股票不能任意转让,转让时,既要将受让人的姓名、住址分别记载于股票票面,还要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转让不能生效。
2、无记名股
此种股票在发行时,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其持有者可自行转让股票,任何人一旦持有便享有股东的权利,无须再通过其他方式、途径证明有自己的股东资格。
3、面值股
有票面金额的股票,简称金额股票或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的金额,如每股人民币100元、200元等。
4、无面值股
也称比例股票或无面额股票。股票发行时无票面价值记载,仅表明每股占资本总额的比例,其价值随公司财产的增减而增减。
二、按股投资主体分类:
1、国有股
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国家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法人股
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除在NETS和STAQ市场上市的十余家股票外,其他法人股目前均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3、社会公众股
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可上市流通股票所形成的股份。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也属于社会公众股,除社会公众股、转配股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之外,其他社会公共股均可上市流通。
三、按上市地点分类:
1、A股
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B股
即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通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它的投资人为境外投资者及港澳台投资者。
3、H股、N股、S股
H股是指在内地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取其字首,即为H股,依此类推,在纽约上市的股票为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为S股。
四、按公司业绩分类
1、绩优股
指业绩优良公司的股票,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和投资价值。绩优股的股价一般相对稳定且呈长期上升趋势。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档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2、垃圾股
指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市公司或者由于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由于经营不善等,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其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萎靡不振,股价走低。
⑷ 证券主要有哪些种类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
(4)证券股票分类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特点
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
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
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
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
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
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
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
4、证券交易须遵守相应交易规则
为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快捷,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我国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交易的特别法,《公司法》对股份及公司债券转让也规定有原则性规则,《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的一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交易关系的调整。
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银行法》、《保险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间接地调整着证券交易关系。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自律性规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