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证券的种类和特征
㈡ 我国证券的分类
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从证券经营公司的功能分,可分为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1、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2、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3、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 3 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㈢ 一般证券会分为哪几类
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一般的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商品担保是证明权利人对商品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取得这种担保就等于取得这种商品的所有权,持票人对这种担保所代表的商品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商品证券包括提单、运单、仓单等,货币证券是指能够使持票人或第三人取得货币请求权的证券。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包括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二是银行证券,主要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非上市证券,又称非上市证券,是指尚未申请上市或者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得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交易。一般来说,非上市证券的种类多于上市证券。部分未上市证券是信誉良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避免每年向证券交易所交费和报送财务报表,即使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也不愿意在证券交易所登记上市。
㈣ 证券主要有哪些种类
1、货币证券,可以用来代替货币使用的有价证券则商业信用工具,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报酬的支付和债权债务的清算等,常见的有期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资本证券,它是指把资本投入企业或把资本供给企业或国家的一种书面证明文件,资本证券主要包括股权证券(所有权证券)和债权证券,如各种股票和各种债券等。
3、货物证券(商品证券)是指对货物有提取权的证明,它证明证券持有人可以凭证券提取该证券上所列明的货物,常见的有栈单、运货证书、提货单等。
(4)国家证券的种类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特点
1、证券交易是特殊的证券转让
是指证券持有人依转让意思及法定程序,将证券所有权转移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证券买卖。在广义上,证券转让还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将全部或部分证券权利移转给其他人的行为或者设定证券质押行为等。
所谓依照特定法律事实发生的转移,包括因赠与、继承和持有人合并等发生的证券权利转移;所谓设定质押,为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证券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30条,证券交易主要指证券买卖,即依照转让证券权利意思而发生的转让行为。
2、证券交易是反映证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
流通性是确保证券作为基本融资工具的基础。证券发行完毕后,证券即成为投资者的投资对象和投资工具,赋予证券以流通性和变现能力,可使得证券投资者便利地进入或者退出证券市场。
不同证券的流通性存有差异,股份公司依法发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会公众股股票可依照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交易规则自由转让外,公司发起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响。
3、证券转让须借助证券交易场所完成
证券交易场所是依法设立、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包括进行集中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协议完成交易的无形交易场所。前者如国际上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属于集中交易场所。
后者如美国全美证券商自动报价系统(NASTAQ)以及各国的店头交易场所,我国场外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原有的 STAQ和NET两个交易系统。
4、证券交易须遵守相应交易规则
为确保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快捷,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我国颁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交易的特别法,《公司法》对股份及公司债券转让也规定有原则性规则,《合同法》作为调整交易关系的一般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对证券交易关系的调整。
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银行法》、《保险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间接地调整着证券交易关系。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自律性规范,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㈤ 什么是证券都有什么种类
证券定义
证券是有价证券的简称,是一种表示财产权的有价凭证,持有者可以依据此凭证,证明其所有权或债权等私权的证明文件。
证券也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证明证券持有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
证券分类
1.货币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短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有价证券。
国库券(Treasury Bill,TB)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BA)
可转换定期存单(Certificate of Deposits,CD)
商业本票(Commercial Paper,CP)
第一类商业本票(CP1),又称“交易性商业本票”或“自偿性商业本票”
第二类商业本票(CP2),又称“融资性商业本票”
附买回协定(Repurchase Agreement)
2.资本市场证券:政府、金融机关、企业等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到期日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
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
抵押债券(Mortgage Bonds)
零息债券(Zero-Coupon Bonds)
分期还本债券(Serial Bond)
信用债券(Debenture)
附属信用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
收益债券(Income Bonds)
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s)
赎回债券(Callable Bonds)
金融债券:专业金融机构为筹措长期资金,所发行的债券凭证。
特别股(Preferred Stock)
普通股(Common Stock)
拓展资料:
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即权利的证券化。它是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和过程用证券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法律现象,是投资者投资财产符号化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信用发达的一种标志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