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征税标准,包括营业税和个人所税的税率。谢谢。
营业税按代理业缴纳5%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45号
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展业成本40%,余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证券公司负责代扣代缴。按劳务报酬20%计算
B. 证券经纪人营业税缴纳是按次还是按月
证券经纪缴纳营业税(代理业),税率5%。
按月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45号)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
三、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报告工作。
C. 求201210月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税公式 ,加入收入5000,应该扣多少的税谢谢·附公式
楼上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你的税是一个税+营业税,营业税的情况下,是看当地。也有5%-15%的
D. 证券经纪人收入要交增值税吗营改增后
证券经纪人收入要交增值税。
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5000/(1+3%)=33981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3981×40%=13592.4元
应纳增值税及附加33981×3.36%=1141.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3981-13592.4-1141.8)×(1-20%)×20%=3079.5元
E. 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第一条的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以下简称“佣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展业成本,为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证券经纪人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因此,荆先生8月份取得的经纪人佣金收入,应以不含增值税收入额减去地方税附加及展业成本后的余额,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F. 证券经纪人的行情佣金是多少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属劳务报酬所得:
从性质上说,证券经纪人回不是证券公司的正式员工,证券经答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其取得服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范围。
一是展业成本扣除的计算。根据《公告》第二条的规定,展业成本是佣金收入的40%,而不是佣金收入减去营业税及附加之后的40%。
二是“每次”的确定。
三是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证券经纪人不同佣金收入的应纳税额计算有差别。
例如:某证券公司A营业部获得佣金收入3 800元。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3 800×[5%x(1+7%+3%)]=209元。
G.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专证券经纪人展业属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证券公司进行代扣代缴。 丁 楠 王志勇
H. 证券经纪人的佣金需要交营业税么
好像是有,他要是交个人所得税就无可厚非,而佣金是从手续费收入里的,是有重复征税的嫌疑,你可以咨询一下熟悉的税务人事
另外个人不用交纳营业税
很明显重复嘛
I. 证券经纪人收入需缴纳何种税如何计算
问:证券经纪人收入需缴纳何种税?如何计算?
证券经纪人收入需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证券经纪人取得的经纪收入按“金融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2、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规定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对展业成本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次收入额的40%。
三、证券经纪人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收入,其每次收入先减去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再减去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展业成本,余额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证券公司是证券经纪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报告工作。
五、本公告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