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产品收益权可以资产证券化吗
可以的
2016年7月,黑龙江省最大购物中心联营收益权类资产证券化业务顺利完成,实现资产证券化融资规模3.5亿元。据悉,该笔业务不仅是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的第一笔资产证券化类业务,同时也是全国市场上第一单联营收益权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日益成熟,市场参与者也越来越多,各类公募和私募投资者也越来越活跃。尤其是2015年以来,随着备案制的推行,发行速度明显加快,基础资产种类的不断扩大,各类产品的结构设计及发行方式百花齐放,收益权类产品已经成为结构性融资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在这个市场占得一席之地,就必须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民生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创新,包括交易结构创新、新型基础资产探索等。”
Ⅱ 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为什么是私募性质
因为没有自由流通化的平台 而去涉及金额都会很大 风险也很高 一般人是玩不起的 所以定了私募
Ⅲ 私募abs是不是资产证券化业务
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就是发起人将其流动性不足但具有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贷款或其他信贷资产打包成流动性强的证券,并用信用增强的措施,通过证券发行的方式出售给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具体过程是发起人将可能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卖给特设目的机构(SPV),SPV再通过信用增级的方法,将证券卖给投资者,获得的现金支付给发起人,再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给投资者支付他们投资的本金和利息。
Ⅳ 资产证券化和私募是一回事吗
不是,私募是基金,资产证券化是对所有股份制企业都可以。
Ⅳ 私募股权投资与资产证券化的异同
PE(F)是“集合资金、分散投资、专家理财”,资产证券化是“集合资产、分散投资者、专家理财”,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融合。目前,我国金融事物的引入存在重视操作、忽视概念梳理的倾向,对PE(F)和资产证券化的引入和模仿就存在混乱和误导情况。
PE(F),依国外定义,从投资方式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也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PE(F)在国内有各种称谓:“产业投资基金”、“私募(人)股权基金”等。本文认为,应当将其称为“实体投资基金”更为恰当。从投资对象的组织形态上来讲,PE(F)可投资于企业、项目和纯资产等三种组织形态。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资金、分散投资、专家理财”。
广义的实体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项目和纯资产形态的资产经过一定结构安排,以组织的信用或资产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受益凭证的过程。目前,一般来说资产证券化是指纯资产形态的证券化,姑且将其称为狭义的实体资产证券化。狭义实体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产业链条包括搜寻适宜资产、构造资产池??资产组织再造??发行受益券。其制度精髓是“集合资产、分散投资者、专家理财”。(
如果将PE(F)的投资对象限定在纯资产形态上,同时将实体资产证券化的组织形态限定在纯资产形态上,那么,就会出现PE(F)与资产证券化融合的典型情态。比如,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即“LINKREIT”。其实,名为投资基金的“领汇基金”,也可以理解为香港政府不动产证券化,似乎出现了“不动产投资基金”和“不动产证券化”的融合。这种融合容易导致人们以点代面地将所有组织形态下的PE(F)与广义实体资产证券化混淆在一起的弊端。
作为金融制度,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其一,产业链条环节的顺序不同。PE(F)始于投资者,终于实体资产;而实体资产证券化始于实体资产,终于投资者。其二,制度的组织特征不同。PE(F)是货币资产为纽带的组织;而实体资产证券化是实体资产为纽带的组织。其三,增信机制不同。PE(F)增信机制不明显;而实体资产证券化有严格的增信机制。其四,在广义视角下,PE(F)可能会以股权形式投资于企业,而企业带有大量的未经监管机构认定的无形资产,发展空间也具有不确定性;而实体资产证券化中,企业形态下的资产证券化,其无形资产经过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评估和认定。其五,投资者风险特征不同。除三、四两点能表明PE(F)风险大于后者,以下分析也表明了前者风险大于后者。(TrustLaws.Net提示)一般地,PE(F)投资决策由基金管理公司做出,由于货币资本形成早于投资对象,基金管理公司较易产生道德风险;而实体资产证券化中的投资决策由投资者做出,而且资产资本形成早于货币资本形成,资产质量较有保证,因而风险较小。其六,流动性特征不同。PE(F)工具的流动性有赖于产权交易市场(包括回购等)和IPO、上市,流动性较差;资产证券化一般发行可上市交流的受益券,流动性相对较强。
除以上区别,PE(F)和实体资产证券化还有以下相通之处:其一,二者都贯穿了“集合”理念。两种制度都连接了两种“基”,一种是“基金”,一种是“基资”,只是顺序不同罢了。前者是指资金盈余者的集合,后者是指资金需求者的集合。前者具有分散投资主体、小额化、壮大投资规模的功能,后者具有降低非系统投资风险的作用。其二,专家理财。专家为有财者理财是社会分工的深化,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PE(F)和实体资产证券化产业链中,都有资产管理者、资产托管者、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的服务。前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投资能力,后者的核心技能主要是资产估价和依据现金流的资产整合技术。
Ⅵ 资产证券化产品本质是私募债还是公募债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工具,原理。本身是公募还是私募需要看面向发行的投资人: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公募;销售对象、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私募。信泽金智库经常举办这样的专题,有助你深刻理解。
Ⅶ 什么是基金子公司
基金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由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通俗地讲基金子公司就是基金公司的分公司,或者是下属分支机构。
(7)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展阅读
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在设立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规范基金公司经营运作的相关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为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行政法规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规。
Ⅷ 疯狂期货:私募 ABS 模式存在着哪些监管套利风险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银行私募ABS的定义:基础资产和交易结构设计与银行信贷ABS类似,但不在银行间市场公募发行的银行信贷ABS产品(肯定是表外非标资产业务类型)。一般而言,银行私募ABS的基础资产为银行信贷或类信贷资产,主要可以分为:(1)自营贷款(2)自营非标资产(3)理财非标资产。
面对央行与银监会对银行表内表外业务的严格监管与控制(银行标准资产ABS业务效率低且资产出表限制较多),很多银行(以近190家城商行及800多家农商行为主)希望业务创新并增加业务收入,纷纷关注私募ABS产品(发行私募ABS规模是银行标准资产ABS的数倍就是一个缩影)。
广义的来看,银行信贷ABS(含私募ABS)按发行场所区分,可以分为银行间、交易所、报价系统、银登中心、无发行场所五类。其中银行间发行的为公募产品,其余为私募产品。
银行标准资产ABS和私募ABS的主要区别为:(1)可入池资产范围;(2)审批机构及发行效率;(3)产品性质(这一区别也体现在不同场所发行的银行私募ABS中)。
下面说说私募ABS的套利风险:
1、非标金融资产风险: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设计和发行此类“类资产证券化产品”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规,但考虑到其特征,这类产品不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不能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待,只能作为非标金融产品对待。
2、金融杠杆风险:以某城商行私募ABS产品为例,如果是直接投资,按100%风险计提,ROE(净资产收益率)为47%。做成ABS之后,风险按16%计提,ROE为400%(也就是说通过金融杠杆用更少的资金可以获得更大回报),这是套利监管的核心。
3、发行机构风险:资产证券化(ABS)运行机制中最核心的设计是其风险隔离机制,而风险隔离最具有典型的设计是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是一个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它在资产证券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中国没有详尽的SPV监管机制,部分银行,证券或信托公司在私募ABS产品结构中担当此角色,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4、信息登记风险:北京银监局发现某法人银行投资的私募ABS类产品中,89%为银行间线下交易,11%通过证监会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交易,系统仅登记产品名称、发行时间和票面利率,不登记基础资产、评级报告等实质信息,需要买方向卖方咨询。因此投资客户在信息不尽透明的环境下通过银行资金通道投资此类产品自然有风险。
综上所述,相关金融监管的下一步措施和有关建议:一是明确银行投资此类产品优先级部分的风险权重为100%,不得混淆概念;二是对以本行理财资金承接此类产品劣后级的发起银行,要求按基础资产“证券化”前情况计算资本。
Ⅸ VC、PE、IPO是什么意思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Private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风险投资(英语:Venture Capital,缩写为VC)简称风投,又译称为创业投资,主要是指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公司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风险投资是私人股权投资的一种形式。
(9)私募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展阅读:
IPO重启难免会牵涉到不少的问题,如股票的“三高现象”、部分企业力求上市而出现造假的行为等等。假设一家企业上市前的PE值约15倍,而未来三年公司的净利润会以30%的增速增长。
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是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基金的成立和管理、项目选择、投资合作和项目退出的整体运作过程。
每个投资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特点,其运作通常低调而且神秘,从某种程度上看,私募股权投资的不同运作模式直接影响了投资的回报水平,是属于不能外泄的独占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