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股上市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上述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1)上市报告书;(2)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6)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7)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8)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2. 欧洲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公司在欧洲交易所挂牌上市需要经过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指定一个上市保荐人
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指定一个保荐人。保荐人在上市过程中扮演非常关键的角色,一方面要向申请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另一方面与欧洲交易所及监管机构联络,而且还要与其他顾问机构协调。保荐人通常是一家投资银行,且必须是欧交所证券市场的成员。
准备必要的财务报告
报告必须符合欧交所认可的会计准则或国际会计准则( IFRS)
申请挂牌上市和监管机构的许可(通过上市代理)
在欧交所上市必须得到以下机构的许可:
欧洲交易所(Euronext): 批准申请公司的证券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欧交所将在规定期限内(对于初次申请者,在收到完整申请文件后最多90天;其他情况最多30天)尽快做出批准挂牌的决定。
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证券在列入交易所挂牌名单(欧交所的Eurolist)以及批准相关上市文件。
申请公司须在进行公开招股之时或获准在规范市场进行交易之时发布招股说明书。该招股说明书应呈送至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并得到其批准。
以上批准步骤可同时进行, 一旦获得两方面的批准 ,公司证券即可正式在Eurolist上挂牌交易。 股票上市的主要要求如下:
至少25%的股票为公众持股
基本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有足够数量的股票为公众所持 ,而此比例一般应不低于公司总发行股数的25%。如果向公众发售的股票的数量相当多,则低于25% 的比例也可以被接受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向公众发售的股票不应少于总股数的 5%且向公众发售的股票的总价格不得低于5百万欧元。欧交所对于上市公司的总市值没有最低限额的要求。如果上市公司已在其他证券市场挂牌,此规则会将原有的公众持股量考虑进去。
三年的营运记录
获准挂牌时,上市公司必须已经发布或提交 了前三年的审计报表或模拟合并报表 (如适用)。如果财务年度在挂牌上市之前的 9个月已经结束,则该公司必须公布或提交经审计的半年财务报表 。
在符合上市公司或投资人的利益的前提下, 欧交所也可能免除此项要求。但在这种情况下欧交所会在公司上市时对于公司市值 、所有者权益等方面提出 更多的要求或设定股票禁售期等其他特别的条件。
被认可的会计标准或IFRS
财务报表必须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所在国的会计准则或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FRS) 或其他任何在该财务信息所涵盖的期间内由国家监管机构认可的会计标准制作。
如果上市公司的总部设在欧盟之外,欧交所会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根据被相关欧交所市场监管机构(在欧洲招股规则中所列)所接受的通用会计准则或IFRS进行调整 。 所有在欧交所上市的公司都必须履行一系列上市后续义务:
财务报告义务
上市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准备并公布经过审计的年度报告和会计报表、半年度报告,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公布季度周转数据。
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场披露所有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有关公司或其金融工具的信息。 欧交所于2005年5月推出了中小企业板(Alternext),一个新的由交易所监管的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市场,为优秀的中小型企业提供更容易、更简便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中小企业板(Alternext)的规则相对其它受监管市场来说比较宽松,其上市要求和后续义务都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了调整。
简单的说,任何公司,只要有至少两年的运营记录,无论行业和所在的国家,都可以申请在欧洲交易所的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在欧洲交易所创业板,有两种上市的方式:
1.上市同时公开发行股票;
2.挂牌上市但不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条件 公开发行 不上市发行 运营记录 2年 2年 顾问 保荐人和券商 保荐人 最低公众流通股价值 250万欧元 无 信息披露 由相关机构审批的招股书 发行通告(无需审批) 上市后持续条件
欧洲交易所简化了中小型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申报要求和财务要求。 欧洲交易所为在其市场上市的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及其上市后的整个历程中提供广泛的服务:
在上市过程中的支持
路演支持保证上市股票和其他证券的有序交易
积极协助提高个股流动性
高效地保证上市公司信息及时传递至市场参与者
维护市场指数
进入股权衍生产品市场(Euronext.liffe – 世界第二大衍生产品市场)
可为每一上市公司提供在线网络工具以查阅股东信息及其证券的市场交易情况
支持公司行为的顺利实施
积极支持投资人关系的维护并提供培训课程
3. 沪市上市的条件
首先必须把公司股份化,接下来: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详细的内容为: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4. 上市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是什么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4、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5、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申请流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的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还规定,被批准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应当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契约,确定具体的上市日期并向证券交易所交纳有关费用。《证券法》对此未作规定。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拓展资料:
上市优势
1、融资
公司融资范围较宽,从低于五百万美元到超过一亿美元。公司可以用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代替现金,作为收购其它公司的“货币”。
2、股票有较高流动性
公司通过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提高声誉和信任度以吸引全世界各国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集中交易的市场结构,较好的流动性,较小的价差和较低的波动性有助于创造、保护及增加股东价值。
3、帮助加强投资者关系
美国证券交易所给每家上市公司提供有关提升股东价值的特制服务来帮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较高声誉和关注度。
交易机制
与其他市场不同的是,美国证券交易所给予了中小企业所需要的“特别注意和支持”,独特的“报单驱动”和“专营经纪人制度”为中小企业的股票交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