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CDO 和 CLO 的区别在于什么
1、定义不同:
CLO(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s):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
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担保债务凭证,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2、范围不同:
CLO(Collateralised Loan Obligation)是CDO的一种形式。贷款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并不平均分配给所有CLO持有人,持有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叫做tranches,不同级别的收益率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
CDO衍生出了它按资产分类的重要的两个分支:CLO(Collateralised Loan Obligation)和CBO(Collateralised Bond Obligation)。
3、主要业务不同:
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CBO是的资产群组是以债券债权为主,是市场流通债券的再证券化。而CLO的资产群组是以贷款债权为主,指的是信贷资产的证券化。
两者在产品设计时所采用的技术仍然差异颇大,尤其CLO中的银行贷款的诸多特性,使得CLO在信用分析、法律程序或现金流量分析上更加复杂。
4、发行者的动机不同:
CLO发行者大部分来自银行,主要目的为获得提升资本适足率(BIS Ratio)的好处,或移转资产的信用风险;而CBO发行者大都来自资产管理公司,以套取其中的差价为首要动机。
❷ 在资产证券化的浪尖起舞-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
前言
华尔街有句名言:“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
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以给商业银行发起人带来诸多益处,比如转移风险、降低资本准备金、提高利润率、增强流动性和解决资产和负债的错配问题等等。资产证券化的浪潮已经席卷而来,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是选择乘风破浪还是随波逐流,主动出击还是在市场火热之后跟风?
▲ 资产证券化的多重益处
如今,资产证券化这个名词已经耳熟能详,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以给商业银行发起人带来诸多益处。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可以帮助银行把资产转移出表,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缩,从而降低资本金要求的基数,缓解资本金压力。同时,把资产通过证券化转化为现金后,银行的流动性也得到提升。借由证券化可以盘活银行的中长期信贷资产,调节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缓解资产和负债错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银行贷款的风险得到市场化的全面定价。而对于部分期限较长的优质资产,银行也可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其实现部分利润的兑现,并将回收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提高资产收益率。
▲ 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的飞速发展
2014年之前,资产证券化还只是一个小众品种;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2013年,全市场资产支持证券共发行279亿元,占主流债券品种发行规模的0.79%,而如今,截至2016年7月底,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已经达到3484亿元。
A方案:
顺德农商认购全部次级档份额,总共融资为优先A、B两档共计12.58亿元。发行信贷CLO的综合成本约为1%(其中包括评级机构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用、券商承销费等)。
融资所得=发行规模-风险自留-发行综合成本=15.337-2.757-15.337×1%=12.43亿
总收益=融资所得×(1+投资年化收益率)+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2.43×(1+3.7112%)+15.337×(1+7.39%)-11.2×(1+5.45%)-1.38×(1+6%)=16.08亿
其中投资年化收益率按照2014年8月6日一年期国债收益率3.7112%计算。如此运作,使得顺德农商降低了12.58亿元的信贷资产规模,提升了资本充足率。同时获得了约4.8%的年化收益。
此方案下,顺德农商通过分级包装,自己认购次级档获得了超额收益。但对资产池有着严格的要求,绝大部分风险都是由自身承担。方案A明显适用于银行最为优质的信贷资产发行,通过ABS结构化的设计,来放大收益。同时,盘活存量资产,进行再投资,改善资产配置。而在利率下行的背景下,浮动利率发行的优先档利息随着基准利率下行,次级档可获得更高的收益。
B方案:
顺德农商按照监管要求的风险自留比例,认购最低发行总规模5%的权益层份额(次级档)。
融资所得=发行规模-风险自留-发行综合成本=15.337-15.337×5%-15.337×1%=14.42亿
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5.337×(1+7.39%)-11.2×(1+5.45%)-1.38×(1+6%)]×15.337×5%/2.757=0.89亿
总收益=融资所得×(1+投资年化收益率)+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4.42×(1+3.7112%)+0.89=15.84亿
此方案下,顺德农商可以获得相比A方案更多的融资额,同时在仅支出两百多万的情形下,即可实现信贷资产真实出售的需求。对比一下通道业务往往需要约1%的成本,且不说通道业务的合规性问题,完成15.337亿的信贷资产出表至少需要一千万。并且,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后实质性完成了风险和收益的转让。这对于亟待改善资产配置的银行而言十分重要。
▲ 普兰观点
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银行贷款违约风险陡增;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存贷利差收窄,银行业的利润减少;资产荒的大背景下,银行的投资业务举步维艰。过去依靠存贷利差有恃无恐,如今的做法是依靠金融市场高杠杆率维持生计,未来则是依托资产证券化提高周转率。
由图可见,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增速基本围绕着名义GDP增速波动。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总资产增速也持续下降。而农村金融机构却逆势扩张。这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负债端成本相对较高,存贷利差的缩窄大幅压缩了利润空间。只得通过期限错配、提高杠杆率来投资金融市场业务,保持利润增长。事实上,与之对应的是成倍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的扩表速度是大型商业银行的3.5倍。
对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尽快在金融市场部设专人专岗,研究、分析ABS产品,将其列为资产组合中的一项。不仅可以降低资产整体久期、提高周转率,而且可以获得比同评级债券更高的收益。同时梳理行内资产情况,研究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发行,盘活存量,优化资产结构。
❸ 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以及杠杆率是什么意思
首先定义杠杆一词,个人理解来自于“财务杠杆”概念。当企业负债经营时,用较小的权益资产支持起了比较大的经营规模,由此产生“杠杆效应”。按这个逻辑,我理解的“去杠杆”就是指企业或经营主体主动降低资产负债率。如果这个理解从根本上就错了,请用力拍砖。
去杠杆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政府去杠杆,二是金融去杠杆,三是企业去杠杆。
一、政府去杠杆政府去杠杆,就是削减政府债务,对中国而言重点是地方政府债务。其实中国政府整体债务占GDP比重与美国、日本以及一些欧洲国家相比,还不算高,去杠杆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问题是不透明,让中央领导、银行心里没底。所以我觉得与其说政府去杠杆,不如说是调结构更合适。
第一个问题经济界讨论的很多,见仁见智吧。我没有具体数据不做判断,但有一点很明确。
现存债务已是既成事实,投资项目有清偿能力还得上最好,还不上就从全国财政大盘子里找钱,实在还不上,就只能债务重组。
当然债务重组最好的办法不是像早先那样,再剥离几家不良资产管理公司,这样等于全国人民集体买单,效率不高且不公平。而是对银行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不良贷款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吸引投资者来买。悲观的投资者可以买优先级,低风险低收益。乐观的投资者可以买劣后级,高风险高收益。这样就把地方债务风险从银行体系转移到了广泛的投资人身上,也就盘活了债务存量。
关于第二个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明确政府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规范的地方债、资产支持证券(注意,这里指狭义ABS!不是CLO)发行机制,让真正用钱的和投钱的直接见面,是为用好增量。这一点对承销商,如银行、券商们,是利好。
具体到银行,去杠杆不可能是减少存款,现在看来也只能压缩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了。银行是整个社会最大的资金来源,同业不让做,表外业务受限于资本压力短期内不可能全回到表内,这样看来全社会资金成本会上升。对银行而言利好利空很难判定,因为我不清楚同业、表外业务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大还是风险大,请大家指教。但对依赖理财产品、同业业务等筹集资金的企业,短期内则是大利空。
有人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为了金融去杠杆,个人认为理解有误,应该是转移银行信用风险的举措。信贷资产属于银行资产,而卖资产无论如何不会降低银行的杠杆水平的。因为它和银行负债端的资金来源根本就是两回事。不过,如果CLO能够常规化、可盈利,债务风险就能有效转移,那长期来看对银行业确实是一个利好。需要说明的是,CLO的开展,给银行带来信贷额度,如果不对这部分信贷流向进行指导控制,很可能资金又会流向政府融资平台。这样的话,反而不利于政府去杠杆了。
❹ MBS、CDO、ABS、CLO分别是什么意思各是什么用途
1、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
用途: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政府机构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
2、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
用途: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以私募或公开发行方式卖出固定收益证券或受益凭证。
3、ABS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
用途:
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4、CLO: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
用途:贷款抵押债券,是将大量贷款证券化后拆分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的产品。贷款归还的利息和本金并不平均分配给所有CLO持有人,持有人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叫做tranches,不同级别的收益率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
有为保守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类似文中的债权形式CLO),也有为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设计的级别(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类似文中的股权形式CLO)。
(4)银行贷款证券化clo下课后测验扩展阅读:
债券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❺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模式
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发达市场国家特别是美国出现了一种信贷资产证券化趋势,其一般做法是:银行(亦称原始权益人)把一组欲转换成流动性的资产直接或间接地组成资产集合(亦称资产池),然后进行标准化(即拆细)、证券化向市场出售。
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始于2005年,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发行了多款信贷支持类证券。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内地信贷资产证券化陷入停滞。2012年中国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2013年11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仅分为一档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总额为80亿元。本期证券是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池为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放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从全球情况看,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有代表性的模式大致有三种:一是美国模式,也称表外业务模式,二是欧洲模式,亦称表内业务模式,三是澳大利亚模式也称准表外模式。这三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已证券化资产是否脱离原始权益人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证券化活动是直接操作还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中介进行。
今年5月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CLO市场提前入夏,仅5月一个月内就发行了总额为284.8亿元的CLO,创下历史最高纪录,一直以来,CLO市场的叫好不叫座状态有所改善。
“与之前互抬轿子的情况不太相同,已经有出现较多自主投资者;而且鉴于利率下行空间有限,发行主体对当前的发行价格也比较认可,CLO发行赶场明显。”一位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9月份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超过1000亿元。
CLO发行赶场
2012年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一直没能突破“叫好不叫做”,甚至有人认为是监管机构的“一厢情愿”,因为试点资产质量较高,发行人证券化出表动力不足;另外,收益率并不具有竞争力,投资人兴趣也不高。
但5月份CLO的发行却明显有“赶场”的意味儿。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5月份总计发行284.8亿元CLO产品,创出中国CLO历史上的单月发行最高纪录。
❻ CDO 和 CLO 的区别在于什么
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简称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这也就衍生出了它按资产分类的重要的两个分支:CLO(Collateralised Loan Obligation)和CBO(Collateralised Bond Obligation)。前者指的是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后者指的是市场流通债券的再证券化。但是它们都统称为CDO。
CLO看上去好像和CDO等一样属于那些让人害怕的三个字母的产品,但是其实CLO更多的是看做corporate credit的产品,因为CLO的资产池主要是银行贷款,而且主要是低评级的 leveraged loans。经过了08年的金融危机,CLO的表现也证明了其较强的抗违约能力,因为loan的条款更苛刻,且有covenants,本身比bond有更高的recovery rate。反观CDO,其实任何以debt形式存在的产品都可以作为CDO的资产池,CDO里面可以有RMBS, CMBS, CLO, Bond, ABS甚至CDO。
❼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发展对策
我国资产证券化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 本文简介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从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分类、发展动力、银行动机、产品定价、发起主体和基础资产等六个方面,分析了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提出统一资产证券化法律和交易规则,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并注意控制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现状和问题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交易结构
早在1977年,美国的投资银行家维斯·S·瑞尼尔(Lewis S.Rainer)就已使用了“资产证券化”这个用语。但是至今,各种定义解释仍未统一。美国杜克大学西瓦兹(Shwartz)教授定义为:“在证券化中,企业部分的分解自己,把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从企业整体风险中隔离出来,随后以该资产为信用基础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融资成本比起企业的直接债务融资或股权融资来的要低”。这一概念非常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资产证券化实现的两个目标,一是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分离那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较为复杂,但是基本结构不变。如图1所示,在典型的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发起人通过创设金融资产,然后选择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并通过两种方式转让这一资产池:一是发起人向信托受托人转让该资产池,换取基础资产所有权权益的转递凭证;二是发起人向商业信托受托人或特殊目的载体(SPV)转让资产池,后者发行以该资产池为担保的债务工具,并用所募集资金向发起人支付转让资产的价格。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和问题
1.发展历程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
而对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而言,资产证券化真正开始于2005年12月两项试点交易的成功发行。这两项交易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RMBS)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现金流抵押贷款证券(CLO)。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等数家政府机构的多年努力,上述两项涉及总额约人民币72亿元证券化资产的交易成为可能。之后,国内各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化。2008年,建行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
非金融机构方面,中国联通作为发起人于2005年8月完成了首个企业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担任计划管理人的证券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了不同系列的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这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标志性事件,之后一年中,另外8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陆续诞生,“基础资产”的范围扩大到与高速公路收费、设备租赁、电力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和股权转让等相关的各种应收账款或未来现金流(对应收益权)。
我国的信用风险与流动资本高度集中在银行业,据统计,约90%的融资来自于银行。企业从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并未完全畅通(例如发行企业债或股票),况且企业直接融资的金额与银行贷款的规模相比还是远远不够。帮助降低信用风险在银行界的高度集中和减少社会流动性过多的问题,使得资产证券化成为重新分配风险和资本的必要手段之一。
2.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也叫专项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即狭义的资产证券化)。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资产证券化兵分两路,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天然相隔。受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一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二是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各自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审批,在不同的交易场所上市流通,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
证监会将企业资产证券化完全消化在证券行业内部来运行和管理,银行信贷的资产证券化只能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交易,造成与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不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的局面。面对的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证监会对企业的会计和法律界定不够明确。而银监会对证券化产品审批手续复杂,节奏缓慢。
(2)流动性整体过剩,银行缺乏实施动力。关于资产证券化,国内目前有很多关于增加了流动性的讨论,大概是指,将未来现金流转换为近期的流动性。事实是,由于投资途径有限而导致的高储蓄率,使国内银行的流动性过于充足。且存额与银行贷款总额之间的差距仍在扩大。资产证券化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对银行业整体来说,没有很大的吸引力。当然,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等大行来说,有的是刚刚为上市进行过资本注入,有的存款本身过剩,但是对于很多规模相对较小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他们的需求很迫切。一家快速成长的银行必须不断有资金寻求新的市场,像民生、浦发和兴业这样的银行需要提高信贷资产的流动性以支持更多的新客户开发,追求新的利润。我们看到,2007年9月11日浦发银行推出“浦发2007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其他几家也已准备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3)利差盈利长期主导,不舍放弃既得利益。对于占融资比例绝对多数的信贷资产,目前国内银行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利息差,目前存贷利息差近400个基点,比世界平均水平高一倍以上,资产证券化卖掉之后,200点没了。中国贷款是23.6万亿元,200个基点相当于4720亿元收入,银行当然不大乐意。商业银行不实行资产证券化,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即便是把现金拿回来,也很难找到比贷款更好的收益率项目。用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辉的话说,“我们目前对资产证券化肯定不感兴趣。”资产证券化的开展对很多银行来说,首先是一种金融创新的尝试。
(4)交易体系构成缺陷,证券化定价存在问题。资产证券化面对一个资产池,其中的基础资产尽管被要求是同质的,即在收益率的期限、结构和风险上比较接近,同时,资产的数目要足够大才符合风险分散的原则。事实上,国开行发行的2005和2006开元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中,基础资产的构成是多元的,涉及电力、通信、基建、运输和传媒等各个行业。这样一来,在定价的时候就问题多多。
与一般的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按季付息、本金最后结算的方式不同,资产支持类证券采用的是本息按季结算的方式,由此导致同样面值的债券随着时间推移,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将逐步递减。由于资产池中的客户可能出现提前还款的情况,导致每季支付给所有者的本息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一笔回购横跨两个结算周期,就会出现对于债券的定价难题。
另外,市场定价要遵循基本的市场规则,由于目前的制度框架下,投资者比较少,对于资产支持的证券发起人来说,面临价格大打折扣的威胁。今年以来不断上扬的利率环境给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比如浦发银行,就在首次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只落得保本而归。从前面几期资产支持的发行情况来看,银行机构相互持有对方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比较突出。风险转移不可实现,原有资产的风险仍然留存于银行业内部。
(5)一级市场投资受限,二级市场尚未成形,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差。相较于理论上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加资产流动性等对于证券化的诱人表述,信贷证券化试点的尴尬不断,先是国开行,后是浦发,关键是投资者太有限,而各家的资产证券化纷至沓来,势必抬高收益率水平,导致银行亏损。对于即将展开试水的工行、中信、兴业、民生、招行等来说,浦发的尴尬可能继续上演。
从二级市场的情况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投十分清淡,少有机构通过交易进行转让,大多数机构投资者选择持有到期。如图3图4所示,到2006年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只有6次交易发生,交易额仅为总发行额的2%,企业专项资产支持证券虽明显优于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但仍显示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不足。一方面出券方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交易的对手,另一方面资产支持证券本身尚不具备回购功能。因此,目前的流动性是无从谈起。
2008年的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下发《关于保险机构投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只能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且暂限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优先级证券,投资额度则限于上年度末总资产的2%。虽然,开始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但有限的额度和有限的产品供给使保险机构普遍反应平淡。
(6)基础资产供需矛盾,市场运作出现瓶颈。按照基本理论,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未来带来稳定预期收益的正常资产,目的是用市场化的方法调控流动性风险。但在实际情况中,发起人更倾向于证券化产品结构中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如果资产自身偿付能力存在问题,将不仅影响资产证券化的效果,还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运营成本,甚至影响产品证券的如期全额支付。
当然,市场的认可和证券化的步伐都是渐进的,经过,继2005和2006两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后,2008年建行又发行了国内首只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建元2008-1重整资产证券化。越来越多的证券化产品,面对有限的投资人,对收益率和期限的要求都会越来越苛刻,发行证券难度增大。
(7)资产证券化发起主体垄断,资产证券化优势无存。理论上的合格发起人与实际差异很大,只有规模与资产质量处于领先地位的机构和企业才会在第一轮或第二轮的申请中进入被考虑的范围,而资本市场中迫切需要通过资产证券化解决流动性和资本需求的不是这些大型的机构或企业,那些急需资金流动性补偿的企业和机构仍然无法获得实际的好处,资金的流转仍然是在银行系统内部或少数的几个贷款本就容易的大企业。
3.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展望和建议
总体上,目前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创新和学习多于其功能和实效。但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仍有可能累积风险、创造投机、限制创新,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的三点建议:
(1)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确立统一的发行、上市、交易规则,建立资产证券化专门统一的法律体系;适应混业经营的新格局,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发展资产证券化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现行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资产证券化被割裂为两块。而我们所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无论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还是企业的资产证券化产品,都是利用信托的基本原理,在同一种机制下应该对资产证券化监管统一规则。比如说,会计处理、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交易规则和交易市场的统一问题,其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混业金融新格局下的监管协调问题。
(2)扩大投资人范围,增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我国现有的金融结构中,交易手段缺乏,投资品种单一,造就了高储蓄银行高风险股市,大量的资金和投资者只拥有少数的投资品种,势必导致金融结构进一步恶化,风险在银行的大量积聚。资产证券化是上个世纪最伟大金融创新之一,如果没有广泛的投资者,即便是各家银行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各家企业都开辟资产证券化专项,风险不但不能分散和化解,反倒会因为个别大型资本占有者相互持股而累积加剧。没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充分的一级二级交易市场和交易流程,资产价格不能正确估计和实现,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以及储蓄机构的变化,利差空间逐步缩小,不合理的交易会带来更多的经营风险。
(3)美国次级贷危机在目,我国在体制和流程都不够不完备的时候,目前流动性整体过剩,理应减少不必要的不良资产和利率敏感性风险扩散的可能,渐进化的实施各种级别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过程。
(4)相对于大型国有股占主导的银行企业,更多的融资需求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但成长性较好的银行和企业。证监会和银监会在审批核准时,应以风险收益权衡考虑,公平合理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整合优质资产,构建合理规模的银行信贷和企业专向资金证券化业务,切实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改善金融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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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06年第1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报告》[R]. 2006年4月
❽ abs,cdo是什么东西啊麻烦
ABS,即资产支持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是将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以外的资产汇成资产池发行的证券,它实际上是MBS技术在其他资产上的推广和应用。
CDO,即担保债务凭证(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是一种新型的ABS,指以抵押债务信用为基础,基于各种资产证券化技术,对债券、贷款等资产进行结构重组,重新分割投资回报和风险,以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创新性衍生证券产品。
两者都是把资产证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