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证券交易的概念和基本要素
证券交易:已经发行的证券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活动叫证券交易。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特征: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证券交易的原则:指反应证券交易总之的一般法则,它应该贯穿于证券交易的全过程。为了保障证券交易功能的发挥,以利于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三个原则。
证券交易的种类:根据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可分为以下几种: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金融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交易的方式:按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证券交易的方式有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
证券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两种途径:
1.直接进入交易场所自行买卖证券;
2.委托经纪人代理买卖证券。
委托人: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或法人。
证券交易场所: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其他交易场所两大类。
证券交易所的作用:
1.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
2.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
3.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
证券交易所:有组织的市场,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其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其他交易场所: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又称“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具体业务范围和职能包括: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的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各设一个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主要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服务;深圳分公司主要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证券,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服务。
Ⅱ 简述证券期货交易的概念及特点
期货交易
(Futures
Transaction),一种活动或买卖行为过程。期货交易特有的套期保值功能、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功能、节约商品流通费用功能以及促进公平竞争功能对于
发展中国日益活跃的商品流通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期货交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各地各行其是,使得期货交易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且过度投机行为盛行。加强期货交易的专门立法极为必要。
期货交易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使期货交易在本质上区别于现货交易,也使期货交易具有了进入成本低、盈利(
或风险)效率高、风险大的特征;其次是期货合约的期限性。期货交易的交易对象即是期货合约都具有不同的时间期限,不同的期货合约拥有不同的时间价值;市场
流动性不一样,价格代表性以及影响其价格变化的因素也不一样。
此外,我国现存的期货交易制度还具备以下特征:
(1)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对每笔交易当天进行清算。当保证金不足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是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平仓至满足保证金规定要求为止。
(2)是涨跌停板制度,指限制期货合约一个交易日内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3)持仓限制制度,将客户和会员的持仓量根据不同上市品种不同合约按照一定规则限制在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量范围内。
(4)套期保值制度,指现货相关企业根据其参与现货市场交易情况,需要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的,提出申请并经过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者,将不受持仓限制制度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
(5)大户报告制度,当会员或客户持仓达到规定数量时,需要向交易所书面提交报告。
(6)强制平仓制度,当出现保证金不足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以及超出持仓限额所规定数量等情况时,要实施对所持有的期货合约进行强制平仓风险控制制度。
由于上述期货交易特点,一般期货市场都实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如当某个期货合约的市场持仓规模达到一定数量时,对该合约提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当某合约价格三个交易日向同一方向连续涨停板或跌停板时,规则规定允许持仓不利一方且愿意平仓的对冲出局。
在证券市场上,股票交易是现货交易。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显著不同就是全额货款与货物的即时交换,股票现货交易一般不存在期限性问题、保证金制度、追加保证金制度、强制平仓制度和做空机制等。当然,证券交易有时侯也会借鉴期货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
Ⅲ 求解释:证券交易所特征
朋友是准备考证券从业么?
这道题我也遇到,答案明显是错的。正确的是ABC。你可以翻看《基础知识》P212,具体是证券市场运行章节,第二节,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Ⅳ 证券交易所是什么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两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也不光是经济实力,但是经济实力是需要的,经济实力强说明资本流动快,这样的话证券市场才能发展。
Ⅳ 证券交易所的特征和分类是什么
一、证券交易所组织有下列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法人。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 2.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3.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是会员大会(股东大会)及理事会(董事会)。其中,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证券交易所基本方针;理事会是由理事长及理事若干名组成的协议机构,制订为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的基本方针所必需的具体方法,制订各种规章制度。 4.证券交易所的执行机构有理事长及常任理事。理事长总理业务。 二、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 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1、公司制证券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的交易与交割的证券交易所。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中,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务。董事的职责是:核定重要章程及业务、财务方针;拟定预算决算及盈余分配计划;核定投资;核定参加股票交易的证券商名单;核定证券商应缴纳营业保证金、买卖经手费及其他款项的数额;核议上市股票的登记、变更、撤消、停业及上市费的征收;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及报告;决定经理人员和评价委员会成员的选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项目。监事的职责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及监察业务,检查一切账目等。 2、会员制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会员自治自律、互相约束,参与经营的会员可以参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买卖与交割的交易所。这种交易所的佣金和上市费用较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场外交易。但是,由于经营交易所的会员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参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难免出现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时,因为参与交易的买卖方只限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新会员的加入一般要经过原会员的一致同意,这就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垄断,不利于提供服务质量和降低收费标准。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理事会的职责主要有:决定政策,并由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送请成员大会审定;维持会员纪律,对违反规章的会员给予罚款,停止营业与除名处分;批准新会员进入;核定新股票上市;决定如何将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厅专柜等等。
Ⅵ 证券交易所的概念是什么
撮合交易监督交易的机构....
Ⅶ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特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一般是按照《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规定设立的,具有如下特点:
1、证券交易所是独立的法律主体,虽然证券交易所可以由证券商投资兴办,但在法律上与证券商的地位相互独立。
2、证券交易所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它只为证券商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提供所需的物质条件和服务,证券交易所的职员不参与具体的证券交易活动。
3、证券交易所有权向证券发行公司索取证券上市费,并向证券商收取证券成交的其他费用,具体收费比例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亦可以采取合同方式约定。
Ⅷ 证券交易所的名词解释
证券公司 :
证券公司的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的部分公司仅是证券商的一种。所谓证券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经纪为其核心业务的商事主体,它既包括公司,也包括合伙和个人。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个人与合伙组织不能经营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二)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三)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1、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2、证券交易所是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所谓集中竞价是指所有证券经纪商、自营商主要集中在这个场所通过竞争的方式,从事证券的代理或自营买卖活动。
3、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
4、证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交易所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地位,但它自身不参与交易,除了提供服务充 当交易组织者的角色,还需执行法律法规赋予它的一线监管职能。
Ⅸ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特征具备哪些功能
证券交易所的特征有:
① 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严格的交易时间;
② 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一定资格的会员证券公司;
③ 交易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④ 交易量集中,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⑤ 对证券交易实行严格管理,市场秩序化。
具备以下功能: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形成较为合理的价格;
②引导资金合理流动、资源合理配置;预测反映经济动态。
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