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已经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可以私下里转让,只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买卖。
❷ 股票可以转让吗
只要你的持股不超过5%,就没有交易限制,如果超过了5%要在开通资金账户和股票交易的时间内进行买卖。
证券营业部开户:
所需证件: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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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股票账户能过户吗
投资人在买进股票后,携带购买的股票、成交单、身份证以及印鉴到发行股票的公司办理过户。
如果投资人是公司的原有股东,只要将股票登入原来的股东户号即可。如果投资者不是公司的原有股东,则必须登记股东签名(或印鉴)卡,填写股东的姓名、地址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签名印鉴,作为公司的留底。
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股票,必须经由原股东在股票背面过户登记的出让栏加盖印鉴,表示股已卖出的可过户股。如果原股东未在出让栏加盖印鉴,该股票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其权益仍属原股东所有。成交单上所记载的买进委托人的名字亦应与过户股东名字相同。成交单上所记载的股票名称、数量也应同过户股票相符。
股票过户是投资人从证券市场上买到股票后,到该股票发行公司办理变更股东名簿记载的活动,是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股票有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两种。不记名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基本上都是记名股票,都应该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生效。
(1)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如开立法人股票账户,需要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费用包括:申请表费用和开户费(上海股票账户收取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收取50元/户); (3)操作流程:投资者需填写申请表并交纳手续费;持有关证件、申请表及开户手续费收据到开户柜台交柜台承办人;承办人核查上述材料无误后,申请人收回有关证件、收据并领取股票账户卡。
股票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券商处开设的进行股票交易的账户。开立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股市进行操作的先决条件。
❹ 我想把我证券帐户里的股票转给别人可以么
无法把自己的股票转给别人,只能卖出股票后将资金转给别人让他再去买
卖出股票,由银证转账转入银行,由于股票是T+1制度,所以当天卖出成功后要第二天才能转入银行
将股票资金转入银行里的方法如下:
1、下载安装好对应证券公司股票交易软件。
2、利用资金账号登陆进去输入账号,密码登陆成功。
3、在线交易系统里面,银证转帐选项里面操作。
4、选择证券转银行选项,输入转账金额和密码即可。
(4)股票可以转让给别人吗扩展阅读:
证监会2015年07月13日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清理整顿各类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的违法活动。
公告称,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
❺ 股票账户可不可以转给另外一个人
股票账户转户流程具体如下:
(1)投资者需携带身份证、股票帐户卡(上海和深圳帐户各一份),至原证券公司填写“撤销指定交易与转托管”申请表,客户在填写完表格所列内容后,由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指定交易与转托管手续,如投资者在原证券公司持有深圳的股票(即00开头的股票),需缴纳30元的转托管费。
(2)投资者至本公司营业部 ,凭身份证和原股票帐户卡免费开立资金帐户,并报销30元的转托管费;客户在开立完资金帐户后至相应银行办理第三方存管的确认手续。注意在股票转户的当天不要有股票交易行为,资金账户里若有余额可提前转到银行卡等等。
❻ 股票能否进行转让 转让时有什么具体规定
您好,
股份公司的股东在购买了公司的股票之后,不能向公司要求退还本金,但是股票能否进行转让呢?通过股票知识中我们了解到,股民是可以自由地将自己手中的股票转让出去。这是因为股份公司主要是由财产组合而形成的企业法人,以资本为其生存的基础,股票的转让只是变换了股票的持有人,不会减少资本。
股票是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但是,为了防止股票转让可能产生的弊端,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安全,国家法律常常会对股票转让的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一系列的限制性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股票的转让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后才能进行。因为在筹建中的公司,组织机构尚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也不完备。在这种情况下,转让股票会给公司的筹建以及审计、监督等工作带来困难。
(2)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自己的股票。
(3)股东不得将股票转让给非本国公民,因为如果将股票转让给非本国公民,意味着公司的资本构成发生了变化,使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了合资企业的性质,会引起关于公司的法律适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复杂问题。
(4)国家持有的公司股票居于国有资产,在转让时,必须事先报请国家资产管理机关核批。
(5)持有职工股的股东,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事先得到董事会的特别许可,不得将自己的职工股股票转让给本公司职工以外的其他任何人。
(6)股份公司不得充当本公司股票的受让人。公司是法人,他和股东在法律上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主体;公司受让本公司的股票,意味它具有了双重身份,会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并使公司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受到破坏。
(7)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当事人双方意见一致,并交付了股票,即可产生法律上的效益,但是,转让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
(8)记名股票的转让应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即出让人将转让股票的意思记载于股票的背面,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并须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转让手续。记名股票的受让人,还须将本人的姓名记载于股票,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9)为了防止个别股东利用股票转让的方式,分散或集中表决权,以达到操纵股东大会的意图,公司于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定时期内,不办理股票转让的过户手续。在该期间内所进行的股票转让是无法律效益的。
(10)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其股东转让股票时,应首先将股票以合理价格出让本公司的其它股东,只有在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票没有购买兴趣的情况下,才能够以同一价格向公司以外的购买者出售。
股票转让的法律后果是,出让人的股东资格因丧失对股票的持有而消失,受让人则因获得对股票的持有而成为公司的新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