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股票数量有上限吗
您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一般根据计划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预计股票发行价进行测算,你所指的数量上限的限制因素就是募集金额和发行价。希望能帮助到您。
『贰』 中国股市的涨跌幅限制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目前两交易所实行的是
10%的涨跌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1±10%)×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均被视为无效委托。
此外,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
『叁』 个人投资者可以买入一只股票流通盘的上限是多少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十四条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相关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前条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前条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参照前条规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可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肆』 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方式下涨跌幅规定如下:
1、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股票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下,涨跌幅规定如下:
1、跌幅限制比例50%,涨幅限制比例100%。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无前收盘价股票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伍』 中国股市每日的最高涨幅是百分之几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 股票分析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在国外发达股票市场,当股票市场发生巨大波动时,个别股票的涨跌停板限制才启动
『陆』 中国股市每日涨停多少
1、在中国股市,股票每天涨停的最大幅度为10%。一般股票涨停、跌停板为昨天市值的正负10%,到达后不在上涨或下跌。ST股票涨停、跌停板为昨天市值的正负5%。
2、中国A股市场均设有涨幅和跌幅的限制,他们都是10%的限制,即所谓的涨停和跌停,10%的涨幅是针对上一交易日股价而言的,即今天这支股票股价涨到10%股价就不会再涨了,被限制了,但是它不影响买卖,但是一旦达到10%涨停很难买到,因为这时股价较高,卖的人很少,大家都不愿意卖。还有涨停和跌停适用中国所有A股,另外第一次上市交易股票当天没有涨停限制,第二天才有限制,股市中的权证也没有涨停和跌停限制。
3、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规定了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即规定当日交易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
『柒』 股票买卖受什么限制
股票至少要买1手,1手等于100股。
股票的交易模式为:T+1的交易模式,当天买入的内股票,第二个容交易才可卖出。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了N字,表示这只股是当日新上市的股票,字母N是英语New(新)的缩写。看到带有N字头的股票时,投资者除了知道它是新股,还应认识到这只股票的股价当日在市场上是不受涨跌幅限制的,涨幅可以高于10%,跌幅也可深于10%。这样就较容易控制风险和把握投资机会。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XD字样时,表示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息日,XD是英语Exclud(除去)Dividend(利息)的简写。在除息日的当天,股价的基准价比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要低,因为从中扣除了利息这一部分的差价。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XR的字样时,表明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权日。XR是英语Exclud(除去)Right(权利)的简写。在除权日当天,股价也比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要低,原因由于股数的扩大,股价被摊低了。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DR字样时,表示当天是这只股票的除息、除权日。D是Dividend(利息)的缩写,R是Right(权利)的缩写。有些上市公司分配时不仅派息而且送转红股或配股,所以出现同时除息又除权的现象。
『捌』 中国股市规则
股票买入卖出时间规则是什么?
我国股市只能做T+1交易,即今天买入,等到下一个股票交易日才能卖出。股票卖出后,立刻就能买入。
股票买卖最短交易时间间隔是18个半小时又2秒,当天14点59分59秒买,下个交易日9点30分01秒卖。
股票交易还有哪些规则?
一.交易时间: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竟价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委托规则
1手=100股 1—99股为零股 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
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三.T+1交易制度(T为交易日当天)
股票买卖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天买的股票T+1日才能卖出,当天卖的股票T+1才能取出现金,但可以用卖出股票的钱买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权证交易制度:
①权证实行T+0交易,即当日买进的权证,当日可以卖出。
②资金同股票T+1结算。因此,当天买入股票,可用数量不变,第二个交易日才有相应变化,当天买入的权证,买入成交数量立刻加入可用数量。当天卖出的股票或权证,相应资金第二个交易日才是可取资金。
四.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
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股票涨跌幅限制
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玖』 为什么中国股市有涨跌停限制
摘自网络.
每天涨,不能超过10%;每天跌,也不能超过10%,这就是涨停板制度。
不知不觉之中,涨跌板制度已经伴随了我们将近10年,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制度并不是中国股市的"原配",而是始于1996年12月16日政策打压股市的"变种"。10年前的中国股市彼时彼刻正经历着有史以来的第一波跨年度牛市。上证指数从500多点起步,一路过关斩将直奔1000点而去,尽管有喊话,尽管有禁令,但是狂热的市场并没有把管理层放在眼中,
香港97年回归的预期刺激着投资者欲罢不忍,眼看着市场可能会失控,人民日报的本报评论员文章终于出现在新闻联播之中,"正确认识当前的中国股市"的后果是可以预见,为了抵消这种后果的后果,也为了切实地降低这种风险的风险,管理层同时对涨跌停作出了限制,沪深股市在连续三天跌停之后才渐渐完成硬着陆。
其实,在股市的T股价格上实行限制,并不是国际惯例。为了防范风险,成熟市场一般会对指数跌幅超过10%作出停市的安排,但这种停市一般也就是半个小时,目的还是缓和场内投资者的情绪,降低非理性的操作,减小羊群效应。比如最近日本东京股市就为活力门事件引发的恐慌而停过市,印度股市也在跌幅超过10%的时候停过市,但是个股的涨跌上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因为作出这样的限制是和股市价值发现的功能不相称的,也是矛盾的。
的确,在没有涨跌板限制的日子里,股市涨起来惊心动魄,跌起来也惊心动魄。很多老股民也许还都记得"二桥一嘴"鼎盛时期的风光,外高桥、浦东金桥大比例送股之后当天盘中就能填满权,当天就能带动市场掀起新一轮的涨幅。当然在遭遇"健康问题"这样的谣言扰市的时候,个股也都能跌出30%甚至40%的跌幅来。
中工国际作为全流通的第一股,上市当天的走势让看惯了涨跌板限制的投资者极不适应,不光投资者不适应,就是管理层也极不适应。明明知道,这是机构的操纵,但是查起来未必能够把罪名落到实处。50元,为什么就不是投资者冲动的后果呢,谁又能规定股市上的投资者都是一种理性的抉择呢?谁让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停板限制的呢?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琢磨,一琢磨,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上市首日可以不设限制,而在平时却要加以限制?如果首日不加限制有其合理性,那么平时的限制合理性在哪里,如果不合理,是不是应该取消?如果不应该取消,那么上市首日是不是也应该设涨停板
如果涨跌板取消会有什么风险没有,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心头。取消了涨跌板只会活跃市场,加快交易节奏,价值发现可以一步到位,价值回归也可以一步到位.那么,取消涨跌板会不会助长市场的投机热情,换句话讲,对市场是利好还是利空?方泉认为是中性的消息,水皮则认为在目前的市况中会构成一个推动指数向上的利好,会刺激市场的震荡幅度,加大市场对游资的吸引力度,恰恰是因为是利好,管理层现在未必能下得了这个决心。
这个决心是不好下,不过牛市里不下,熊市里就更不好下,晚下不如早下,下了也就下了
『拾』 中国股市的交易规则
涉及的政策较多,您可通过交易所的公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