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辞职后违约金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服务期,就是说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起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就是说双方协商后,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
那第二种情况就是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这个约定的可以支付单位违约金。(劳动合同法23条)
那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就是说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他任何违约金都不是合法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比如说岗前的培训,这样的培训是用人单位应该的,这样的培训不能约定服务期。
Ⅱ 证券公司要求签约三年,违约的话要多少违约金啊
如果是正式工,要辞职的话,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方。如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公司方。普通员工一般没有违约金,高技术人才可能会有,但是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注明。签约之前,仔细看看合同。
Ⅲ 离职时公司要扣违约金怎么办
员工单方抄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
1、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关系而离职的员工,如何面对原公司的索赔,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新的规定,除了特殊情况外,即使公司约定了赔偿金数额,员工的单方辞职也无需支付,特别是涉及户口方面的违约金,今后将不再受法律支持。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对离职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和工作交接程序进行了增补和规范。
2、法条新规: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之所以有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法院今后也不会支持。
3、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Ⅳ 离职需要多少违约金
你这个事情很复杂,如果你单方面提出提前解约,那么公司可以拿合同向版你索赔违约权金问题,这个与2008年的新劳动法并没有关联。因为你的合同里面有约定违约金,那么你现在要提出解约,那你是要付出3万吨违约金才能办理合法的离职手续,所以我建议你考虑清楚,所有的情况对你不利,如果你没有办理合法的离职手续,你到了另外一个公司上班,这个将影响你的前途,因为原公司可以随时发律师函给将要去的公司照会,所以你想圆满解决就是缴纳违约金走人,如果你不想这么做就工作到2009年吧,违约情况对你不利,因为公司可以提起违约金和培训费用一起要你赔偿,那样你就处境艰难啦,所以你要慎重,还有你要注意流程,具体你可以去咨询专业的劳动纠纷的律师。他们有工作经验。
Ⅳ 离职需要交违约金合法吗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来培训源和约定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的,劳动者离职的,要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Ⅵ 离职付违约金,怎么办
你进公司的时候公司培训在你身上的费用,公司在和你签的合同肯定说好的,所以你毁约当然要赔偿的。
Ⅶ 离职与违约金
试用期内离职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期内离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没上社会保险离职不要提前通知。
因工作时间短,扣工资找找劳动仲裁。
Ⅷ 离职后的违约金问题
劳动法里面没有“开出”这一说,那是《职工奖惩条例》的说法,现在《职工奖惩条例》已经作废。
企业和劳动者就是建立劳动关系,你辞职了,也就是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肯定有能证明的东西,即你说的离职证明书之类的东西。
关键的地方在哪里?在你与企业签订的《培训协议》里面约定的服务期限,如果期限已满,那企业属于违法。如果未满,那么你所承担的违约金即为培训费在服务期间的平摊,比如:培训费为10万,服务期为10年,那么一年一万,你在第九年走,只需交一万即可。
如果涉及竞业限制里面的内容,那么企业必须在你竞业限制期间赔偿你的损失。
本人或许不是特别专业,但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至于社会保险,那不是很重要的事,因为将来涉及到续缴的等其他事情,暂且不管它。
如果你和企业协商不成,实在拿不准,就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政府部门的介入夜很耗人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