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改增后哪些金融商品转让收入适用免税优惠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Ⅱ 营改增后买卖股票增值税该如何正确处理
应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参考资料:1、营改增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如何确认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2、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怎么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Ⅲ 2019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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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建筑业而言,因为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或会在较短时期内对建筑类行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内对营改增政策的修改将可能抵消不利影响。对房地产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终行业利润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反之则对企业经营业绩有利。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言,属于利好信息,将会显著减轻企业的负担。”
“地价、利息目前没有明确是否能抵扣,如果地价、利息能进来抵扣的话,会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金融业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率是5.66%,再考虑到进项可抵扣,租金、购买设备这块能抵扣的话,基本上影响就不大。生活服务业如餐饮服务行业,这块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购。如果租金和采购能抵扣,有可能税负会降。”建筑行业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考虑到材料、人工无法足额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甲方供应材料情况下发票难以进行抵扣等,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更多相关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建筑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
对于地产业,证券地产业分析师认为,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从政策的基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减免将逐步进入实质阶段。
证券研报指出,证券业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过40%,营改增或有增厚业绩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关重要。保险业方面,免税和进项抵扣确定至关重要,预期寿险免税设计或在营改增后能得以延续,而产险受益幅度或依然较高。信托业方面,考虑营业成本中管理费用/资产减值占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占比超过70%,人力及减值如何抵扣将非常重要。
Ⅳ 营改增证券业手续费净收入要不要开发票
营改增”后金融行业适用6%的税率,较原来5%的营业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樊勇表示,表面上看,“营改增”后金融行业名义税率提高1个百分点,但这并不代表实际税负会加重。考虑到允许金融企业将外购房产、设备及服务中所含的增值税税金进行抵扣,企业缴纳流转环节的税收不但不会上升,反而会下降。但个别企业由于外购可抵扣项目处于改革不同时点,会存在可抵扣项目少而出现增税的现象。中长期来看,所有企业的税负是下降的。
市场人士分析,“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对银证保三行业的影响将呈现差异化。其中,银行业净利润可能有所降低;证券业税负影响不大,净利润影响有限;保险业税收优惠有望延续,产险公司净利润降幅较大。
银行业盈利料略降
分析人士表示,“营改增”后银行净利润将有所降低,但幅度较小,税负变化主要取决于进项税抵扣的幅度。
海通证券(14.820, 0.11, 0.75%)用各上市银行2015年中期财务数据进行测算的结果显示,“营改增”后银行业整体盈利同比增速下降2个百分点。
广发证券(16.980, 0.13, 0.77%)研究报告认为,作为银行利润主要来源的贷款业务,由于“营改增”明确规定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照全额征税,因此,综合测算,“营改增”之后部分银行整体税负水平可能会上升。
广发证券分析师沐华认为,银行应该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具体措施包括从销项端和进项端入手进行税负转嫁;拆分出不征收、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从而合理降低税负;将不能进项抵扣的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以购进服务的方式取得增值税发票获得进项抵扣等。
申万宏源(5.740, 0.09, 1.59%)认为,银行业在“营改增”后税负变化相对平稳,但净利润有所降低,预计降幅在1%以内,具体影响受进项税可抵扣数额比例的设定。申万宏源分析师胡翔表示,银行业“营改增”的盈利影响测算具有复杂性,原因在于现行营业税率为5%,如果单纯将营业税率提高到6%,那么根据静态测算,对上市银行净利润的影响是降幅接近3个百分点。但增值税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是一种差额征收的概念,税率并不能与营业税税率进行直接比较来代表税负高低。
证券业利润所受影响有限
根据新规,证券公司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手续费收入、资产交易收入及利息收入,增值税税率6%。由于应税收入范畴大致相同,对券商利润影响有限是业内的普遍看法。
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认为,在现行营业税制下,券商各大类业务已有不同程度的减免政策,尽管“营改增”后部分业务可做进项抵税,但测算下来,影响较小。同时,增值税制下券商可抵扣的项目范围偏小。证券行业拥有庞大的分支机构网,许多分支机构设立在中小城市,成本端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因此较难获取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发票。
广发证券分析师曹恒乾表示,由于“营改增”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新政前后证券公司各业务应税收入范畴大致相同,应税收入范畴差异较小,扣税后的营业收入将降低。
“总体来看,行业整体税负变动主要取决于销项转嫁与进项抵扣,”曹恒乾表示,分业务看,经纪、自营、两融收益有下降压力。经纪业务竞争较充分,税负难以转嫁,自营业务可抵扣进项较少,收入及利润水平将降低;投行、资管业务收入及利润所受影响不大,客户以机构、企业为主,税负可转嫁,同时证券分销费用、咨询等费用可抵扣进项。
谈及“营改增”对券商业绩的影响,曹恒乾表示,减免项目占营业收入比重、可抵进项税金额占营业支出比重是券商受“营改增”影响不同的主要原因。根据测算,“营改增”对各券商净利润总体影响不大,影响幅度在-0.9%—1.5%。
孙婷表示,营业支出是否能进项抵税决定了“营改增”对券商业绩的增厚程度。在营业支出全抵扣的情况下,“营改增”将增厚券商营业利润约4%;在营业支出抵扣40%的情况下,“营改增”将使券商利润微增。考虑到目前近60%的营业支出系员工薪水支出,因此,员工薪资是否能进项抵税直接关系业绩增厚程度。
Ⅳ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何时营改增
现在已经在进行营改增了哈,并且已经在交增值税了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Ⅵ 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后,政策有哪些差异
1、金融中介服务是指从事金融活动及为金融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中介一般由银行金融中介及非银行金融中介构成,具体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 2、直接金融服务是资金盈余部门与资金短缺
Ⅶ 证券经纪人收入要交增值税吗营改增后
证券经纪人收入要交增值税。
将佣金收入换算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35000/(1+3%)=33981
佣金收入中展业成本为33981×40%=13592.4元
应纳增值税及附加33981×3.36%=1141.8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3981-13592.4-1141.8)×(1-20%)×20%=3079.5元
Ⅷ 营改增对企业重组有何影响
您好,“营改增”对重组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资产重组中涉及货物时的增值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2、资产重组中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时的增值税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条第(二)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五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同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第(三十五)项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3、股票、债权等金融商品转让时的增值税政策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条“销售服务”第(五)项“金融服务”第4点“金融商品转让”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通常,股权不被视为金融商品中的有价证券,但上市公司的股票则属于典型的有价证券。
因此,纳税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应税行为,需缴纳增值税。
综上,企业重组时,涉及的符合条件的货物转让,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Ⅸ 证券从业税法总结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增值税
增值税,第一大税种,在考试中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一。内容多且杂,尤其是2014年教材增加了很多营改增的政策,所以从预习阶段就必须要打好基础。
1、征税范围
此点是预习阶段必须掌握的。因增值税征税范围涉及一部分劳务和应税服务(营改增),营业税主要就是针对劳务和服务征税,增值税与营业税呈平行征收模式。掌握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便可掌握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对于教材P41~P43的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的31项必须要反复看,尤其是第2项(与银行的一般业务相区分)、第6项、第9项、第13项(与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相区分)、第14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看拍卖收入归属)、第21、22项和第28项。视同销售的十种行为必须掌握。
2、税率和征收率
低税率13%的那些项目从现在开始就要熟悉,重点注意哪些不适用低税率的项目,比如淀粉、肉桂油、麦芽、复合胶等、低税率11%的适用于交通服务业和邮政业、低税率6%中不含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特殊的征收率的情况要熟悉,抓住关键词,比如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旧货(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一般纳税人4%减半——还是2%)、自产(可选择6%的关键词)等。
3、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中要清楚哪些情况是视为含税收入的(比如商业企业零售价、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掌握采取折扣方式销售、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进项税额中分为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掌握计算抵扣。虽然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但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六种基本情况要知道。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三类具体处理方法要掌握,尤其是已抵扣进项税额后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应先理解“当期”的概念。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要能分清什么时候用价税合计数抵减应纳税额,什么时候只能抵税不能抵价。
4、兼营和混合销售、混业经营的处理
兼营: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一般是按主营业务性质确定应纳税种,特殊的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处理一定要记住;混业经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率,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划分不清的从高从重。
5、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这是本章最难的部分,建议大家反复听刘颖老师基础班的讲解,非常详细,在此就不过多说明。
(二)消费税
1、征税范围
注意那几个特殊的,比如金、银、钻在零售环节纳税,卷烟要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2、税目和税率
那些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要熟悉,比如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征收消费税,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等。要知道哪些消费税是单纯定额税率,哪些是单纯比例税率,哪些是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税率要熟悉,甲类、乙类啤酒的划分标准和税率要熟悉。
3、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纳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加工的特点及由谁纳税。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中重点要分清哪些是允许扣除的项目,哪些是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三)营业税
1、纳税义务人
“境内”的含义:涉及劳务的,提供或接受方有一方在境内即可;转让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或销售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土地、不动产坐落地在境内。要注意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增值税做比较。
2、税目与税率
非常重要。经过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实际执行8个税目,这8个税目的名称和税率要记住。此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营业税中的修缮劳务与增值税中的修理修配劳务的区分;(2)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的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的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而在此过程中纳税人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3)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明附着物的剥离和清理劳务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的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和洗选等劳务相区分;(4)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已经营改增,缴纳增值税;(5)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等。
3、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自建自用建筑物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但自建建筑物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服务业中注意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属于服务业——旅游业。销售不动产中要注意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购置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差额计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管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都要全额计税;满5年的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计税。
4、税收优惠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的七项免税项目要反复看,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的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重点关注第2项、第5至10项、第17项、第24项、第30和31项。
(四)企业所得税
非常有难度的一章。在预习阶段第一节和第二节必须学好,第八节至第十节可暂时不预习。
1、征税对象和税率
要掌握各种所得来源的确定,尤其是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的区分。税率注意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各类收入的确认时间要熟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要掌握,哪些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要能分清。哪些项目属于不征收收入和免税收入要记住。
本章的重点在于扣除项目的标准。首先工资、薪金支出中注意“合理”和“据实”,还要区分工资薪金性支出与其他性质支出,比如如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助、交通补贴等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因发放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利息费用的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等,这些是预习阶段需要掌握的重点。不得扣除的项目要掌握。亏损弥补要清楚“五年延续补亏,不能以内补外”。
3、资产的税务处理
预习阶段重点关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以及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中重点关注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和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重点关注哪些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要区分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和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重点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要分清哪些是实际资产损失,哪些是法定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可再发生年度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在申报年度扣除。要能区分哪些损失应清单申报,哪些损失应专项申报,一般正常的损失要进行清单申报,其余的进行专项申报。清单申报采用科目汇总申报,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专项申报采用逐笔单独申报,资料附送的方式。
5、税收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税收优惠都要掌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创投企业优惠、加速折旧优惠重点预习一下。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中重点掌握间接计算法。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也是一个预习的重点,记住简化公式:抵免税额=来源于某国(税前)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如果从境外分回的所得是税后的,可以利用税后所得除以(1-境外所得税税率)或用境外已纳税额加上分回收益进行还原。境外实际缴纳税额与抵免限额不同的处理要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对比掌握。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搬迁收入包括哪些要掌握,搬迁资产的税务处理重点预习一下。
(五)个人所得税
也是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标准就是根据其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以及居住是否满一年。本章难点当然是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些特殊计算上,其余的内容基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彼此间关联较小。重点关注以下三项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原则:与任职受雇有直接关系,如劳动分红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股份分红则属于利息、股息、红利。会辨析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征免。前三级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要求记忆。费用扣除标准3500,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4800。关于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属常考点,对于其基本计税规则、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以及限制性要求(比如半年奖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要重点掌握。工资、薪金部分实在太重要了,限于篇幅,不一一详述,大家复习时可以参照轻一和教材,建议全部掌握。
(2)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辨析:区分标准是否为独立、非雇佣。比如关于董事费,如果取得董事费的人员在该单位有任职的,从该单位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在该单位的,则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例如独立董事。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注意劳务有加征,一定要记住。
(3)稿酬所得
①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税;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后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③同一作品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毕后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④预付与分次支付,要合并为一次纳税;
⑤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要与以前取得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
总之,性质上变为另一次的(如再版、连载转出版、出版转连载)都要分为两次纳税,实质为一次的(如追加印数但版次未变、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视为一次纳税。还要注意稿酬按20%比例税率,且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六)土地增值税
首先应掌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区分哪些属于征税范围的情况,哪些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情况以及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扣除项目的确定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非常重要,土地增值税部分的核心内容,扣除项目部分主要是区分企业到底是不是房地产企业,是否是新建房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的内容、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的内容、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利息分摊问题、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各种税金(尤其是印花税能不能扣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加计20%扣除问题都要重点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部分主要掌握配比型计算方法。当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也是预习阶段的一个重点,重点关注清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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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证券从业税法课件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增值税
增值税,第一大税种,在考试中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一。内容多且杂,尤其是2014年教材增加了很多营改增的政策,所以从预习阶段就必须要打好基础。
1、征税范围
此点是预习阶段必须掌握的。因增值税征税范围涉及一部分劳务和应税服务(营改增),营业税主要就是针对劳务和服务征税,增值税与营业税呈平行征收模式。掌握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便可掌握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对于教材P41~P43的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的31项必须要反复看,尤其是第2项(与银行的一般业务相区分)、第6项、第9项、第13项(与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相区分)、第14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看拍卖收入归属)、第21、22项和第28项。视同销售的十种行为必须掌握。
2、税率和征收率
低税率13%的那些项目从现在开始就要熟悉,重点注意哪些不适用低税率的项目,比如淀粉、肉桂油、麦芽、复合胶等、低税率11%的适用于交通服务业和邮政业、低税率6%中不含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仅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特殊的征收率的情况要熟悉,抓住关键词,比如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旧货(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一般纳税人4%减半——还是2%)、自产(可选择6%的关键词)等。
3、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中要清楚哪些情况是视为含税收入的(比如商业企业零售价、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掌握采取折扣方式销售、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进项税额中分为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掌握计算抵扣。虽然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但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六种基本情况要知道。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三类具体处理方法要掌握,尤其是已抵扣进项税额后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应先理解“当期”的概念。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要能分清什么时候用价税合计数抵减应纳税额,什么时候只能抵税不能抵价。
4、兼营和混合销售、混业经营的处理
兼营: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混合销售:混合销售一般是按主营业务性质确定应纳税种,特殊的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处理一定要记住;混业经营:同一税种不同税率,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划分不清的从高从重。
5、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这是本章最难的部分,建议大家反复听刘颖老师基础班的讲解,非常详细,在此就不过多说明。
(二)消费税
1、征税范围
注意那几个特殊的,比如金、银、钻在零售环节纳税,卷烟要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2、税目和税率
那些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要熟悉,比如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征收消费税,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等。要知道哪些消费税是单纯定额税率,哪些是单纯比例税率,哪些是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复合计税。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税率要熟悉,甲类、乙类啤酒的划分标准和税率要熟悉。
3、应纳税额的计算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纳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加工的特点及由谁纳税。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中重点要分清哪些是允许扣除的项目,哪些是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三)营业税
1、纳税义务人
“境内”的含义:涉及劳务的,提供或接受方有一方在境内即可;转让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接受方在境内;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或销售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土地、不动产坐落地在境内。要注意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纳税义务人的确定,与增值税做比较。
2、税目与税率
非常重要。经过营改增之后,营业税实际执行8个税目,这8个税目的名称和税率要记住。此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营业税中的修缮劳务与增值税中的修理修配劳务的区分;(2)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的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提供的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而在此过程中纳税人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3)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明附着物的剥离和清理劳务与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的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和洗选等劳务相区分;(4)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已经营改增,缴纳增值税;(5)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营业税等。
3、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自建自用建筑物行为不缴纳营业税,但自建建筑物销售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服务业中注意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属于服务业——旅游业。销售不动产中要注意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购置或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差额计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管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都要全额计税;满5年的普通住房免税,非普通住房差额计税。
4、税收优惠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的七项免税项目要反复看,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的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重点关注第2项、第5至10项、第17项、第24项、第30和31项。
(四)企业所得税
非常有难度的一章。在预习阶段第一节和第二节必须学好,第八节至第十节可暂时不预习。
1、征税对象和税率
要掌握各种所得来源的确定,尤其是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的区分。税率注意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各类收入的确认时间要熟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要掌握,哪些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要能分清。哪些项目属于不征收收入和免税收入要记住。
本章的重点在于扣除项目的标准。首先工资、薪金支出中注意“合理”和“据实”,还要区分工资薪金性支出与其他性质支出,比如如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助、交通补贴等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因发放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利息费用的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等,这些是预习阶段需要掌握的重点。不得扣除的项目要掌握。亏损弥补要清楚“五年延续补亏,不能以内补外”。
3、资产的税务处理
预习阶段重点关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以及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中重点关注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和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重点关注哪些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要区分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和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重点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要分清哪些是实际资产损失,哪些是法定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可再发生年度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在申报年度扣除。要能区分哪些损失应清单申报,哪些损失应专项申报,一般正常的损失要进行清单申报,其余的进行专项申报。清单申报采用科目汇总申报,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专项申报采用逐笔单独申报,资料附送的方式。
5、税收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税收优惠都要掌握。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创投企业优惠、加速折旧优惠重点预习一下。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中重点掌握间接计算法。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也是一个预习的重点,记住简化公式:抵免税额=来源于某国(税前)应纳税所得额×我国税率,如果从境外分回的所得是税后的,可以利用税后所得除以(1-境外所得税税率)或用境外已纳税额加上分回收益进行还原。境外实际缴纳税额与抵免限额不同的处理要掌握。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对比掌握。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搬迁收入包括哪些要掌握,搬迁资产的税务处理重点预习一下。
(五)个人所得税
也是区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标准就是根据其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以及居住是否满一年。本章难点当然是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些特殊计算上,其余的内容基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彼此间关联较小。重点关注以下三项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
原则:与任职受雇有直接关系,如劳动分红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股份分红则属于利息、股息、红利。会辨析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征免。前三级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要求记忆。费用扣除标准3500,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4800。关于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属常考点,对于其基本计税规则、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以及限制性要求(比如半年奖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要重点掌握。工资、薪金部分实在太重要了,限于篇幅,不一一详述,大家复习时可以参照轻一和教材,建议全部掌握。
(2)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辨析:区分标准是否为独立、非雇佣。比如关于董事费,如果取得董事费的人员在该单位有任职的,从该单位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在该单位的,则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例如独立董事。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注意劳务有加征,一定要记住。
(3)稿酬所得
①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税;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后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③同一作品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毕后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④预付与分次支付,要合并为一次纳税;⑤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要与以前取得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
总之,性质上变为另一次的(如再版、连载转出版、出版转连载)都要分为两次纳税,实质为一次的(如追加印数但版次未变、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视为一次纳税。还要注意稿酬按20%比例税率,且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六)土地增值税
首先应掌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区分哪些属于征税范围的情况,哪些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情况以及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
扣除项目的确定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非常重要,土地增值税部分的核心内容,扣除项目部分主要是区分企业到底是不是房地产企业,是否是新建房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的内容、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的内容、房地产开发费用的利息分摊问题、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各种税金(尤其是印花税能不能扣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的加计20%扣除问题都要重点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部分主要掌握配比型计算方法。当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也是预习阶段的一个重点,重点关注清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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