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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泛亚金属交易所贴吧

发布时间:2022-01-25 07:20:32

1. 泛亚骗局事件

泛亚事件是由该交易所旗下一款产品“日金宝”所引发的。该产品是一款资金随进随出、年化约13%、每日结息实时到账的项目,丰厚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然而从2015年4月开始,投资者的资金开始无法取回,泛亚逐步限制交易,到了2015年7月就连投资者存放在泛金所账户的个人资金也遭到“冻结”。随后,泛亚事件不断升级,其模式更暴露出庞氏骗局、不规范经营、挪用资金等质疑。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通报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1)云南泛亚金属交易所贴吧扩展阅读:

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参考资料:庞氏骗局-网络

2.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争议事件

泛亚兑付危机持续发酵。众多投资者来到北京维权 。
2015年7月15日,泛亚有色交易所发布公告,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委托受托交易商近日出现了资金赎回困难,在委托受托业务合同期限内,部分受托资金出现了集中赎回情况。此后,涉及全国20余万投资者,据称总金额达400亿元的泛亚交易所流动性危机浮出水面,投资者已在位于昆明的泛亚总部等地展开多次维权活动。
根据其官网介绍,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2011年于云南成立,是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中国客户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现货交易所。以保本保息、资金随进随出为特点的活期理财产品“日金宝”为代表,泛亚在过去四年时间里迅速膨胀。
新京报记者采访多位投资者了解到,他们投资的正是这款产品。简单来说,日金宝的委托方为日金宝投资者,借款者则是有色金属货物的购买方。投资者购买日金宝理财产品,也就是为借款者垫付货款,借款者则按日给投资者支付一定利息,并在约定时间购买货物偿还本金。
多位投资者表示,最早在4月份,泛亚资金链就已出现问题。河北的陈女士表示,3月17日开始买,一共存了3300万,但从4月13日开始,资金就转不出来了。“泛亚反复说市场在打新股,所以流动性不足,让我等等,但一直没有进展。”
8月31日,泛亚所停止委托受托业务。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泛亚内部文件显示,泛亚目前正在准备向投资者推出三种解决方案,其中一种是委托方将代持货物在交易所新系统现货盘面挂牌卖出,所得收益归资金受托方。
多位投资者表示,目前已对泛亚失去信任,希望政府成立工作小组,并邀请机构代表、客户代表及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到处理小组中,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立案侦查
2015年12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八)》。
通报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兑付危机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昆明市和省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昆明市政府迅速组成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经前期大量调查,判明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
调查处理
2016年2月5日,昆明市人民政府通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有关情况。昆明等地公安机关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密切关联公司和授权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昆明泛亚有色于2012年4月擅自改变交易规则,推出“委托受托”业务,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与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关联公司,采取自买自卖手段,操控平台价格,制造交易火爆假象,同时昆明泛亚有色统一印制大量宣传材料,通过全国各地授权服务机构及公司网电部将“委托受托”业务包装成“日金宝”、“日金计划”等产品,承诺10%至13%固定年化收益率且收益与货物涨跌无关,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形成由其实际控制的“资金池”,套取大量现金。
犯罪嫌疑人
昆明泛亚有色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单九良等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被各地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扣押了一批涉案资产,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开展调查取证、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全力以赴追赃挽损。

3. 我也是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投资者,不知道我的钱什么时候能拿回来

投资要谨慎

4. 泛亚的交易所

由昆明市政府批准,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有色金属交易机构。交易所集制度创新、交易模式创新、商品融通创新、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等五大创新优势于一身,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会员提供便捷的交易平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于2011年4月21日正式开市交易。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具有几大人性化设置,一是服务对象广泛,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自然人、现货投资者均可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申请,在得到交易所认可之后,即可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二是交易时间较为灵活,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周一至周五均可交易,且增设夜市,每交易日交易时间段分为夜市(20:30-00:30)、早市(09:00-11:30)和午市(13:30-16:00)三个时间段,既跟国际市场接轨,又方便了上班一族的投资理财。三是交易门槛低,是个人投资者的理想投资产品,三个上市品种的交易单位均为100克/手(订立和转让申报单位为5手的整数倍),银的最小交割单位为15千克(以15千克的整数倍进行申报);铟的最小交割单位为20千克(以20千克的整数倍进行申报);锗的最小交割单位均为5千克(以5千克的整数倍进行申报)。四是交易方式灵活,交易可采取做多和做空双向交易方式,且持仓转让限制为T+0,即同一交易日可以多次实现订立和转让交易,交割方式可采取每日交割或延迟交割。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昆明建设国际化门户和重要桥头堡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使命是利用云南独有的优势,搭建中国首个有色金属交易平台,形成有色金属在中国的定价中心,以及某几类有色金属商品的世界定价中心,交易所的成立将大大提升中国有色金属产业链价值
泛亚交易所风险提示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有色金属延期交收交易具有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不适合于利用养老基金、举借债务、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进行投资的投资者。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的有色金属延期交收交易只适合于以下投资者:A、投资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能够充分保证、同意和理解一切有关于此交易的风险,并且在经济,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承担所有风险的投资者。C、由于此交易的高风险性,若投资者的所有账户余额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

5. 我是泛亚受害人,看网上现在说可以退钱,不知道该找哪里求各位专业人士指点

目前,只是一审宣判了,赔偿还没有出来吧。在公安部注册申报过吗?
昆明泛亚有色公司总裁因非法吸收存款获刑18年
2019-03-22 15:33:10 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3月22日消息,3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泛亚有色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宣告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昆明泛亚有色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亿元,对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亿元、五千万元和五百万元;对被告人单九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千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郭枫、张鹏、王飚、杨国红等20名被告人分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告单位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钱军等人明知昆明泛亚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帮助其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昆明泛亚有色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单九良、杨国红在经营、管理昆明泛亚有色公司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金属等财物,涉案财物的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本案财产刑执行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罚金刑的执行。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公司等4家公司、被告人单九良等21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单九良、杨国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均应依法惩处。法院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各被告人的亲属、部分集资参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群众120余人旁听了宣判。

6.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杭州的服务中心有哪些

杭州文一路服务中心。
我就在这边开的户。
最近小赚赚。
他们服务中心态度蛮好的。。
上门开户。有需要还可以当面指导操作系统。

客服口口联系方式。 一九二五八三七六八一 (网络不能写QQ号)

7. 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国有企业吗

2010年12月,交易所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前置审批后批准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发《昆专明泛亚有属色金属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交易所进行监管。2011年11月,国务院颁发38号文,明确各交易场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管,所以现有监管体系是在38号文的框架下逐步完善的,是对交易所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8. 投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受骗

投诉是无门的,全国的投资人基本已经开始集结了,但是情况并不乐观,建议你找你们本地的QQ群与微信群,共同解决,事态已经越来越严重了。

9.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什么样的交易所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是一个创新型的现货商品交易所,不断通过自身的体制创新和交易模式创新,实现有色金属、尤其是稀有金属商品贸易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运用市场手段推动产业链升级,保护稀有金属珍稀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保证战略资源的国家储备和商业储备并举策略顺利实施,助力国家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有色金属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围绕供应链的全套解决方案,提高贸易效率、较低成本,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改善生产经营与生存环境;为广大机构与个人投资者开辟稀有金属产业的投资机会,为投资者捕捉产业内的交易性机会、资产配置机会和固定收益机会提供了可能。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云南省和昆明市各级政府的关系和大力支持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发起设立,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是由政府发起批准的,由省金融办和市金融办共同监管的民营股份制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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