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关证券法的简答题
玉米又名(玉蜀黍)、大蜀黍、棒子、苞米、苞谷、玉菱、玉麦、六谷、芦黍和珍珠米等,属(禾本科玉米属)。全世界玉米播种面积仅次于(小麦、水稻)而居第三位。在我国玉米的播种面积很大,分布也很广,是我国北方和西南山区及其它旱谷地区人民的主要粮食之一。
中国的玉米产量居世界第( 2)位。
玉米喜温,种子发芽的最适温度为(25~30)℃。拔节期日均18℃以上。从抽雄到开花日均26~27℃。
灌浆和成熟需保持在(20~24)℃;低于16℃或高于25℃,淀粉酶活动受影响,导致子粒灌浆不良。
玉米为(短)日照作物,日照时数在12小时内,成熟提早。长日照则开花延迟,甚至不能结穗。
玉米在砂壤、壤土、粘土上均可生长。
玉米适宜的土壤pH为(5~8),以6.5~7.0最适。耐盐碱能力差,特别是(氯)离子对玉米为害大。
希望采纳
㈡ 证券法第86条为什么限制百分之5
会对人体房管局没能够让他放技能让他放假的
㈢ 证券法第八十条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个人认为:典当公司开立的帐户实质上利用自己的名义让顾客为自己操作。他们的做法实际上是想将甲所作的操作风险全部转移到甲身上,但羸利了典当公司和甲分成,典当公司考虑到甲可能不诚信, 出了这损招防止甲将钱挪作他用。亏损了由甲单独负担,这就是他们的精明之处。
典当公司出租自己的帐户,行动上购成了违法。
不清楚是否有关于典当公司的司法解释。
㈣ 证券法问题 希望大家帮我解决
悬赏太少了吧
㈤ 86年出现股市,为什么93年才颁布《证券法》
法律滞后是很正常的,都是新事物出现,然后法律才出现。而且没有法律并不表示没有监管,国家前期都是先出一些暂行条例之类的法规进行规范,经过多年的研究总结后才会出台法律。现在还有很多行业仍然都只是暂行条例,没有出台法律。
㈥ 证券法 法条解释
这个最好买一本证券法释义来看。
㈦ 如何读证券法
买一本或下载一份 证券法 的 司法解释 或 解读
中国的宪法才就那几页,法官判案都是看司法解释的
法律原文没人看得懂!!!!!
㈧ 证券法规定,详细解释!
要看清前提条件:第一规定是针对股票发行设定的制度。股票发行周期长,内幕信息多,所以规定的禁止期限较长,为6个月。第二规定是针对已经上市的公司,在股票正常交易期间出具报告,对股价影响时间短,5日足以让公众知悉公司变动情况。
以上制度设定的原理是防止内幕交易!
㈨ 证券法第79、81、86、87条内容
第七十九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八十一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第八十六条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第八十七条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