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交易机构具体是什么机构
土地交易机构一般是政府批准的土地有形市场和土地交易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工作,收集、分析和统一发布各类土地交易信息,提供规范的土地洽谈、招商、交易场所。
㈡ 什么是土地级别
每个地方国土资源部门都会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对土地划分等级,并根据等级确定各类不同性质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综合用地、工业用地)的出让基准地价。一级为最高,等级越高,价格越贵。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土地等别是制订最低价标准的核心和基础。该等别是根据全国各个县、市(区)级行政单元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的,共分15个等别。
土地等别的划分基本反映了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体现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土地利用差异。
(2)土地交易所级别扩展阅读:
一等对应价是840元/平方米,二等对应价是70元/平方米,三等对应价是600元/平方米,四等对应价是480元/平方米,五等对应价是384元/平方米,六等对应价是336元/平方米。
七等对应价是288元/平方米,八等对应价是252元/平方米,九等对应价是204元/平方米,十等对应价是168元/平方米,十一等对应价是 44元/平方米,十二等对应价是120元/平方米。
十三等对应价是96元/平方米,十四等对应价是84元/平方米,十五等对应价是60元/平方米。
㈢ 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交易中心一样吗,区别是什么啊
市国土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土地交易中心是国土局下属科室。是上下级关系。
㈣ 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所属于什么性质
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主要看局里的编制,一个地方一样。不是独立法人。
㈤ 什么是土地交易机构
土地交易机构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专门场所和服务机构。土地交易机构具有两重含义: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场所;②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的服务机构。
㈥ 房地产一共分为几个级别,分别是什么
一般分为四个级别: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即国家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者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城镇土地后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市场。房地产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的市场。可称之为土地的买卖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即土地使用通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的市场,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它是房地产的增量市场。可称之为新房的买卖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指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交易,以及抵押、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即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可称之为二手房的中介市场。
房地产四级市场是指房屋银行,房屋银行从字面上理解即是以房屋为经营对象的机构。之所以称为房屋银行,是因为其在业务开展形式等方面与商业银行的运作具有某些类似之处,所不同的是商业银行经营的资产是现金等金融资产,而房屋银行经营的资产是房屋。客户可以像存钱一样,将房屋存入房屋银行,由房屋银行根据存入房屋的价值付给客户租金。除此以外,房屋银行还有与商业银行类似的功能,如资金结算、专业投资理财功能等,为客户提供公开、透明、专业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简而言之,房屋银行就是以房屋为主要经营对象,通过提供专业房屋流通、经营服务使房屋的收益和价值以货币形式体现出来,并通过提供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㈦ 房地产分为几级市场
房地产分为几级市场:
1、房地产一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即国家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者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城镇土地后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市场。房地产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的市场。可称之为土地的买卖市场。
2、房地产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即土地使用通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的市场,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它是房地产的增量市场。可称之为新房的买卖市场。
3、房地产三级市场是指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交易,以及抵押、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即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可称之为二手房的中介市场。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从实物现象看,它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对于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既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形态,同时也是一项法律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利是指寓含于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参考自网络房地产
㈧ 国土资源所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 ,县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乡(镇)或区域设置国土资源所,为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属于县级,乡镇一级的行政机关只有乡镇政府,不分设各局,国土资源所并不属于乡镇政府管辖。
国土资源所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乡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能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8、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对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11、受理本区域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事项;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街道)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动态搜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2、负责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本所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构,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依归公开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及时公开包括土地利用计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同地权属、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知晓,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㈨ 土地的级别是怎么分类的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 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 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 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它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09 特殊用地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 殡葬用地 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3 街巷用地 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4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05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
118 水工建筑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它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它类型的土地。
121 空闲地 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12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5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