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谁看过《廉政风云》吗,可以解释一下结局吗,有点烧脑,看不懂
《廉政风云》这部电影大家烧脑,很多人对于最后的结尾,张家辉饰演的角色怎么没有死很怀疑?其实就是老婆也说了,是两套的滑雪装备,那么死的人是谁呢?如果你要留意,张家辉没上飞机,回来有人接他,他们的对话就是,你学的怎么样了。
负责此案的队长陈敬慈和负责寻找证人的江雪儿原是廉政公署一对恩爱夫妻,如今已分居多时,为了案件不得不联手合作。在抓捕陈超群和寻找许植尧的过程中两人都意外发现他们背后隐藏的另一重身份,一个谜团的解开是另一个谜团的开启,背后的阴谋远远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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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评价
《廉政风云》对于许植尧像下棋一般步步为营的计谋,按部就班地进行展示的做法值得称道,毕竟在同类题材港片动辄枪战、武打、特技时,这种不动声色的表现手法容易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但是,该片欠缺一些对人性深入的思考。
对某种行为选择背后动机成因的探讨,从而造成影片主题不够突出、人物个性不够鲜明。因为想要传达的故事和渲染的细节过多,观影过程中容易有被分裂和拉扯的感觉。由于展开了过多的分支故事,使得影片对部分人物的交代显得有些仓促和突兀。
㈡ 填写党员廉洁自律表,对已经清零的股票帐户是否需要填写
摘要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
㈢ 反腐概念股哪只最正宗相关龙头股
603660苏州科达:反腐最关键部门检察院与法院,科达行业覆盖率分别达到80%与50%,2015年1月科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的远程接访系统正式启用,为民众举报反腐的利器,科达研发的监视居住、智能审讯室、远程提讯等武器更让贪官闻风丧胆,科达纪委谈话系统也广泛应用到反腐第一线,全国监狱与看守所也大部份使用科达的押解防脱逃、远程探视、监管等系统,所以说603660苏州科达为二市最正宗的反腐概念股。
㈣ 廉政档案中股票投入资金怎么填写
股票投入资金填写,一共向股市里投入多少现金,不计算之后的盈利和亏损,只是说原来投入的本金。
㈤ 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
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该章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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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廉政纪律,是指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目的是保证公务员按其职责履行公务,廉洁从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不得有贪污、行赌、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不得组织、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盈利性的经营活动。
㈥ 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哪些
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分为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出国(境)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大模块,包括婚姻现状、子女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房产情况、股票、基金等17项廉情信息。
并对房产来源、房产面积、产权人、交易时间等详细情况进行登记,通过手机各类理财APP、支付宝、微信等购买的理财产品,如余额宝等也纳入了填报范围。
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的作用:
通过建立廉政档案,对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为广大党员树好标杆,为弘扬社会正气、涤荡丑恶风气、倡导文明新风做好榜样,对抑制领导干部的欲望和动机,具有更直接的规范与约束作用。
有了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大活动、日常工作及工作外的行为被组织记录在案,时刻像一面明镜高悬,告诫干部慎用权力,用好权力。
㈦ 廉情监督员和监委主任的区别在哪
都是监督员,与监督员也有很多的不同。是监督员当中的 领袖
㈧ 关于廉政的资料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后来,廉政中的“政”有了政治层面的内涵。孟子认为:“(不义之财)可以无取,取伤廉。”
阐明了孟子对廉与贪的道德价值 取向。廉政,即廉洁政治,是一种与贪污腐败直接对立的政治现象。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政府的职能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正向宏观调控转变。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取消,为减少和消除“官倒”、“寻租”等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很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之处。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度或失当,不仅制约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影响着民主政治建设,更成为腐败现象泛滥的制度性原因。对于政府干预职能与腐败之间的内在联系,西方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进行了非常深刻的剖析。
㈨ 廉政与社会进步
廉政工作与社会进步可以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递进关系。
即但凡是廉政工作比较到位的国家和整体其社会进步的速度都很快,社会进步程度自然也就会很高。而比较进步的社会形态比较显著的特征便是廉政工作的社会化程度都很高。可以说,廉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进步程度。
而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监督机制对于权力机关的把控和长效机制的保障。政治腐败从本质上来说是由于监督机制的失位(或者是真空)。在国外的立法工作者看来:在这个世界上,自然以及社会的财富和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占有资源的贪欲确是无限的。为了能够更加合理和正确的分配资源、保持社会的有序和稳定。必须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来杜绝公权力的滥用,以维护人民权利地位的平等和不被侵犯。于是各个西方国家对于监督机制的建设和运作都是不遗余力的。包括体制上对于官员的掣肘和分权以及赋予媒体监督的权利。但在我国,监督机制尚不完善。言论自由化的程度与国外也不可同日而语。实际上我国更热衷于开展领导思想方面的“教育工作”。而面对真金白银或者是帅哥(也不是没有)美女的诱惑的时候,人类的意志是相当脆弱的。共产精神和清廉的意志在这些诱惑面前如同无物。很多的官员在刚刚上任的时候都是信誓旦旦、踌躇满志的想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廉洁奉公的为民办事,可是最后纷纷在糖衣炮弹的攻势下纷纷落马、东窗事发。而监督机制的缺失导致的就是官员在贪渎的时候无所顾忌,胆子越来越大。意志能够左右的是一个个体,体制能够决定的却是一个环境。体制上的反腐就是要建立一个能够让官员想要捞钱和滥权的时候可以为其制造障碍的屏障而不仅仅是事态严重后抓抓典型的“秋后算账”。而这实际上对于众多在任和即将就任的官员来说也是一种保护。我们的政府也应反思和检讨下自己的“一阵风”式的执法方式。没有长效机制的保障,官员们就会心存侥幸心理无所顾忌。
中国共产党也早已意识到廉政工作的必要,一再的提出要加强廉政工作的开展力度。但贪官的屡禁不止是否也应该让执政的当局好好的反省下:我们的廉政工作究竟要如何开展?是通过思想教育开展?还是切实的建立起一整套的廉政机制来开展?
附带:人民网外国廉政建设一瞥。
近几年来,腐败现象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大国还是小国,面对腐败顽症,各国都在加大廉政建设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预防腐败行为,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官场作风的改变。
美国:1989年修订的《道德改革法》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政府高级官员以及联邦法官等1.5万名官员须在任职前报告并公开自已以及配偶的财务状况,包括收入、个人财产等,以后须按月申报。申报资料向公众公开,公众有权要求查阅。对申报资料的审查,主要由各部门道德监督官员进行。如果报告人有违反道德的行为,部门道德官员将对报告人提出忠告,严重者必须辞职或调职。美国的《有组织的勒索、贿赂和贪污法》规定:联邦司法机关不仅可以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和被告人被法院宣告无罪的腐败案件,还可以起诉应由地方起诉的腐败案件。该法还赋予执法机关调查腐败犯罪的特权,即可使用窃听和其他电子监控手段进行办案。
日本:日本的《刑法》规定,以下受贿者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事前受贿”。公务员在就职前预先收受贿赂,而就职后再为行贿人谋利者;“事后受贿”。公务员在职期间为行贿人谋利,而退职后再收受贿赂者;“第三者受贿”。让其他公务员为行贿者办事而自己索取贿赂者。日本的《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工作中不能和在公务上有利害关系的人一起吃饭,不能受其馈赠;在会见外部来人或听取其陈述情况时,会见的地点、时间也须受到限制;公务员必须专心于本职工作,无特别准许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即使获准兼职,一般也不得领取薪金;公务员脱离公职后,两年内不允许到其离职前5年期间与工作岗位关系密切的私营企业任职。
瑞典:瑞典法律规定,任何人给予或答应给予他人不适当的报酬,不论数额多少,均被认为犯有行贿罪。办案中的法官、律师、警察不能接受任何东西。为了肃贪,政府的活动几乎完全公开,官方文件除少数涉及外交、国防机密外,一律予以公开。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公务人员条例》规定,公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取得薪金以外的任何报酬均需上缴政府;禁止上级向下级借钱。
新加坡:新加坡政府《财产申报制度》规定,每一个官员被聘用之前,必须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自己拥有的股票、房地产和其他方面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还必须申报他的担保人或家庭成员所拥有的投资和利息情况。以后的每年七月一日,各个政府职员都必须填写一份个人财务表格,写明自己的财务状况,各部门的常任秘书对每一份申报表都要进行详细阅审,以了解是否有不法行为。新加坡政府训令明文规定,政府官员不能依据手中权力来帮助任何人优先签订业务合同或阻止合同的签订,也不得在工作中以任何借口索要或变相索要“酬劳”。新加坡有关法规规定:任何人直接、经他人或伙同他人为本人或其他人贪污性地索取或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报酬,去做或容忍去做法律禁止的任何事情,应视为犯罪,可判处一万元罚款或五年监禁,或既罚款又监禁。
法国:1988年制定通过的关于公务员财产透明度的《第88-226号法》、《第88-227号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在正式竞选开始前,必须将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资料用加封条的信封交给宪法委员会。国民议会、参议院议员在上任后的15天内,必须向所属议会、议院办公厅提交财产申报单,要求申报的财产状况真实具体,并以名誉保证。对于中央政府组成人员和特定的地方官员,包括大区区长、较大城市(居民达30万以上)市长,必须在被任命或上任后15天内提交个人财产状况申报单。1995年又对该法进行了完善,将申报财产的人员扩大到地方议会主席、当选议员、居民达3万以上城市的市长,以及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主要指主管2000套以上低租金住房的机构和年营业额500万法郎以上的合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韩国:根据韩国国会2001年6月通过的《反腐败法》,成立了直属总统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制定了“清廉度指数”,从2002年起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全面实行“清廉度指数”评价制度。根据《反腐败法》,向“反腐败委员会”举报公职人员腐败行为的举报者能获得追缴国库的受贿追缴金或费用节减额的2%至10%奖金。其中追缴(或节减)金额在1亿韩元以下时,适用10%的奖金比率;超过1亿韩元时,奖金以“定额+部分超额”的分级定率方式计算、奖金最高限额为10亿韩元。
德国:德国的《公务员行为守则》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如果工作需要从事第二职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必须辞去公职。公务员只能收受规定内的小礼品,否则,将会受到查处。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建设、规划、医药部门、财政税务、社会保险等权力部门的公务员实行定期轮岗,一般为3年,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调离现岗位。德国的《刑法》规定:公职人员私自接受礼品,要求或暗示对方送礼,即使未危及其所履行的公务,也构成牟取私利罪,如果索贿行为侵犯了公共利益,则构成受贿罪。
印度:印度的《中央文官行为准则》规定,严禁官员为亲友谋利,任何公务员不得利用其地位或影响为家庭成员在任何公司或商行谋职,不得给雇有其家庭成员的公司或商行办事,不得接受或让其家庭成员接受任何礼物,不得直接或间接经商,不得从事其他职业,家庭成员经商必须向政府报告,公务员就任时必须详细报告财产情况,包括不动产、股票、现金和银行存款、其他动产和债务。1998年政府制定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界定为广义概念上的公务员,即一切执行与国家、公众和团体有利害关系的职务,从事这种职务的人员就是公务员。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央、邦、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法官及由法院授权执法的人员,在中央、邦、地方政府的公司中服务的人员,大学校长、教授、讲师等在大学工作的人员,受中央或邦政府、地方及其他政府机构财政资助的协会、机构中的官员和雇员等。这些人员不论是否由政府任命,都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