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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炒股票

发布时间:2022-03-11 05:50:39

① 炒股违法行为有哪些

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它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操纵股价,比如,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除此之外,对于个人违反以下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它非法所得、罚款:
1、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2、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3、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4、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5、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1)合谋炒股票扩展阅读: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交易时间
大多数股票的交易时间是:
交易时间4小时,分两个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开始,投资人就可以下单,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
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如果你委托的价格无法在当个交易日成交的话,隔一个交易日则必须重新挂单。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证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
(一般为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春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交易费用
股票买进和卖出都要收佣金(手续费),买进和卖出的佣金由各证券商自定(最高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低没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为: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不足5元按5元收。卖出股票时收印花税: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以前为3‰,2008年印花税下调,单边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沪市股票的买进和卖出都要照成交金额0.02‰收取过户费。
以上费用,小于1分钱的部分,按四舍五入收取。
还有一个很少时间发生的费用:批量利息归本。相当于股民把钱交给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时间内,返回给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② 合谋挪用公款会判刑么

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要看数额、时间和身份。
数额上,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起刑点数额,从五千到三万都有。总的来说,挪用公款之后所做的事情风险越高,对数额的要求就越低。
时间上,三个月不归还就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
身份上,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挪用款项能构成此罪,否则应该是以盗窃之类起诉。
如果被认为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或者被用于炒股等高风险用途,会被直接认定为贪污。
合谋的话,参与合谋的人成为共犯,每个人都要对全部的犯罪事实承担责任。

③ 提供信息给股民炒股获利后四六分成会判什么罪

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合谋炒股票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主力是怎样操纵股价的那么多股东,是不是要合谋才能炒上去如果某个股东高价独自卖了,怎么办

记者:大家知道,一般认为对于持有较多股票的人会成为清洗对象,为什么?
刘文文:主力在拉升前必须要做到自己的持仓成本要低于市场平均持仓成本,所以 洗盘和震仓尤为重要。
记者:刘文文股票博客现在访问量怎么样,上面的操盘手法适合操盘手还是散户? 刘文文:博客上主要是我对市场最新的一些分析,还讲一些主力陷进,和庄家的伎俩,是面向散户的。
记者:面向散户的。那么在研究筹码分布的情况下,主力需要关注什么呢?
刘文文:你要控制个股的盘面,同时必须密切关注大盘的走势。大盘的走势有时需要分秒不落地时刻关注。
记者:只有利用好大势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刘文文:对。当大盘趋势明朗时,最重要的是个股的目标价位和对盘面的控制。在任何时候,需要解套盘和获利盘有一个固有的比率,我们需要看盘时并不着重于散户的

举动,构成威胁的是较大资金的中长线投资者,他尝到甜头后,还会吸引更多的跟风,

一定的跟风是我们需要的,但绝不希望他们在底位跟风,必须控制大资金长时间的连续性动作,必须让长线投资者和短线投资者在相对高位形成换手,提高市场平均成本,我们的底仓才会在以后的高点获利。跟风盘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成败。
记者:你们是不是在前一天就要计划好第二日的走势?
刘文文:事实上,坐庄需要一个非常详细的计划。早在坐庄之前就应该把完整的计划做好,包括计划达到多高的价位,在什么位置需要整理洗盘,有可能出现什么情况,应如何应对,回调的幅度有多大,在每一个关键位置重要的技术指标会达到多少等等。在拉升阶段,可能每天收市后都要开会研究。
记者:您在刘文文股票博客上说,坐庄不光风光,也是很累的。 为什么?
刘文文:坐庄非常辛苦,尤其是坐大庄。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坐快庄,只需要几个操盘手就够了,也不需要定计划,因为盘面也不好控制,完全靠随机应变,相机行事,前提是资金实力非常雄厚。
记者:我们经常听到“洗盘”这个词,什么时候需要洗盘,有没有洗不出去的筹码
刘文文:查觉到较大资金进来,或在低位有大量的跟风盘时是要洗盘的,但主力受资金和时间的限制,也有无法完成洗盘的情况。例如正当要开始大幅拉升时,突然发现有大资金进场,此时主力也会感到为难。有时会调查资金的来历,并主动找对方联系希望达成默契。
记者:遇到难以达成默契的时候怎么办?
刘文文:如果外来资金进场仅仅是为了分一杯羹,一般主力也会容忍它。就怕它是进来捣乱的,它不服从你的安排,而且干扰你的操作。对于这样的角色,主力对付你可能会不择手段。
记者:不择手段?!能举个例子吗?
刘文文:我在博客上举了一些例子。在市场上很多较量就是在为生存而战,有些故事还是不说为好。
记者:除此以外,是不是还有通过各种关系得到消息进场的资金,即所谓的“老鼠仓”。
刘文文:“老鼠仓”总有的,资金太大也会看出来,除非它分仓分得非常好。
记者:你们怎么对付老鼠仓?
刘文文:一定要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也要有减仓行为,我们在坐庄过程中心里很清楚哪些筹码是自己人的,谁透露了消息,我们最清楚,超过了我们能容忍的限度一定要给对方暗示。如果对方太贪,我们是一定要套住他的。
记者:我看到刘文文股票博客上有多个账户。做一只股票,通常需要分成多少个账户操作? 刘文文:如果做短线,有十几个账户就成了,主要是为了避免被迫举牌。现在监管严格了需要几千个账号。
记者:听说坐庄用的身份证大多是去农村收购的。账户太多,你们如何下单?
刘文文:下单并不麻烦,因为不光是通过人工下单,更多的是通过电脑下单平均分配到各个账户,那些账户都是一带五十,一带一百。
记者:吸货需要多长的时间?
刘文文:这主要看手法,有时需要半年以上,那就需要慢慢买进,不允许放量,也不能有太大的波动,总之,不能引起市场注意。

记者:采用这种手法吸货的资金是不是比较干净一些(指主要是自有资金)。

刘文文:没有完全干净的资金,他可以使用很长的时间吸货只说明他可以忍受较高的利息。

记者:要坐庄至少得需要控制多少筹码?

刘文文:一般至少应占流通市值的80%,以4000万股,6元左右的盘子为例需要动用2至3个亿的资金控制2800万~3000万左右的筹码,最快需要两个星期,在一定时段内,吸筹时间越长,成本越低,反之亦然。控盘太多,股性就差了。剩下的流通筹码要用于洗盘,同时也受大盘走势、操作手法的影响。

记者:这些筹码都是你们买进吗?

刘文文:别误会,我指的是可控制的流通市值,在一定阶段我们需要部分资金进来参与锁仓,也就是买进后,在我发出指令前暂不卖出,这些锁仓的人,一般也是一些比较近的朋友。

记者:坐庄要想最终能获利了结,至少要达到多大的涨幅?

刘文文:通常最少要达到启动价位的一倍。否则很难全身而退。

记者:在吸货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另一家机构也在吃货怎么办?

刘文文:你是说对手盘,一般连续的大单子就是你的对手盘。

记者:怎样对付对手盘呢?

刘文文:看到有对手盘同你抢筹码时,多数情况下会连续抛出几笔,观察对手是否敢接单,并据此判断对手的实力。

记者:这时会不会串通上市公司发利空,籍此吓走对手盘?

刘文文:不会的,对方只要稍有水平,并不会在意消息面的影响。对付对手盘主要

靠盘面语言,比如用大的买单或卖单告知对方自己的意图,或者用特殊数字含义的挂单比如1414(要死要死)等,而一般投资者是绝不会这样挂单的。

记者:如果发现对方实力很强怎么办?

刘文文:一定要跑掉,慢慢跑,最后向下砸盘套住他。

记者:吸货到一定程度开始拉升时,手中应有多少资金?

刘文文:当手中的筹码成本在计划之内时,如果手中还留有2/3的资金一般就可以拉升了,当然资金充裕一些,更显得得心应手,要防止资金链的断裂,否则会有灭顶之灾。

记者:主力在拉升时,是不是不愿意别人跟进?

刘文文:不一定,主力最希望的是在拉升中不断有人买进、有人卖出,始终保持盘面活跃。 但是好的操盘手,拉升期不会增加任何仓位,是边拉边出,拉升的时间很短,一般是其他时间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否则其操盘技巧就难以恭维了。拉高需要两三个星期,但出货需要半年,关键是要全身而退。

记者:股民都知道主力在完成筹码的收集和股价拉升后,就会准备出货了。但是我们也常常看到有的股票好象刚开始拉升,可你一旦跟进,它会很快调头向下,待你明白他是在出货时,往往为时已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刘文文:主力做盘的精髓就在于出人意料,主力通过各种盘面语言向股民灌输一种思维定式,当大多数股民形成这种操作习惯时,就是主力反其道行之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大家都认为该涨时,下跌也就为时不远了。主力要实现顺利出货就必须通过盘面语言达到调动散户的目的。

记者:你们先要使市场形成一致性,然后再利用这种一致性。

刘文文:我们玩的是借市场之力,以求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记者:股评家们总说,抛开大盘炒个股,而你好象特别看中大势。

刘文文:我在刘文文股票博客上就准确预测到了2010年的股市大底。时势造英雄,能看准大势的人是最优秀的投资者,所谓抛开大势看个股是因为他看不懂大势。有时高手只需要20%的筹码就可以控制股价走势,玩儿的是空城计,尤其在大盘股里,最高超的是利用别人的资金往上打,我们起的是煽风点火的作用,要利用大势。孙子曰: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说的就是兵不厌诈的道理,明明已经拉不
高了可以用技巧掌握时机,瞬间推高股价,吸引跟风,市场的力量是强大的,有时跟风的力量足以使股价上涨10%,甚至更多。股票在上升过程中,可能某一关键价位不好拉,这时候需要吸引跟风,需要技巧,所谓技巧就是更好地利用市场的力量。

记者:人们常说,市场中的有些K线异动是主力在行贿,你们通过盘口送过礼吗?

刘文文:我们不需要送礼,这有悖职业道德,何况那本身也是一种违规行为,股价异动是为了引起市场的注意,只有在需要时才划线,是为了影响市场的心理,达到引导市场买或卖的目的。

记者:在这个市场上,你们最担心什么?

刘文文:谈不上担心,因为市场是有其结构的,只要看清市场的结构,胜算就会比较大,当然,资金方面是不能出问题的。

记者:市场中哪一类机构最难对付?

刘文文:最头疼的是基金,这些基金经理人的投资水平不能说是很高,但是很多投资理念都懂,我们必须狠狠地骗他们,制裁他们,让他们知难而退。

记者:怎么骗?

刘文文:利用他们的知识骗他们,现在的基金经理人很少有人明白股票的真正含义,他们在大讲特讲投资理念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高风险性,市场中现有的很多理念是把对手想得太好了,技术好的人不会吃大亏,但投资理念太重的人,很容易吃大亏,因为市场唯一不变的是不确定性,做股票光懂经济学的常识是不够的。

记者:市场不好,你们这些操盘的人在干什么?

刘文文:教教学生。

记者:生源从哪里来?

刘文文:大多都是知根知底的朋友介绍来的,像我们一般不会抛头露面,不认识的人谁会相信你有真本事。

记者:有一句话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你会真心教他们吗?

刘文文:我想这是一种信誉吧,我们是为交易而生存的,但生存的基础是信誉。 在记者采访时,刘文文身旁始终坐着两位学生等着上课。看来股市的确魅力无穷,

再大的风险也挡不住后来人。

仔细看看, 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⑤ 请问,私人操作20多人的帐户炒股,是否违法有相关的法规吗

只要不违反以下规定就违法。

附注: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第七十九条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三)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四)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五)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第八十一条 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第八十二条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第八十三条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的交易行为,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⑥ 哪些行为是违规操纵股市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⑦ 操纵股票利益输送怎么定罪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取消操纵证券交易罪,刑法第181条第2款),是指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期货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犯罪处罚
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第二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
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第二百零九条依照本法对证券发行、交易违法行为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互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四)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实物的;
(五)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的。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修正案》条文:
六、将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⑧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摘要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⑨ 请问购买股票违法吗

不违法。

答案肯定是合法的。股票投资就是从事股票的买卖活动。炒股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证券市场的买入与卖出之间的股价差额,获取利润。股价的涨跌根据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变化,之所以股价的波动经常出现差异化特征,源于资金的关注情况,他们之间的关系,好比水与船的关系。水溢满则船高,(资金大量涌入则股价涨),水枯竭而船浅,(资金大量流出则股价跌)。股票的作用:股票是筹集资金的有效手段。通过发行股票来分散投资风险。通过发行股票来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通过股票的发行上市起到广告宣传作用。

但怎样股票买卖才算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修正版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上述第一项可以看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罪。

⑩ 炒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几条法律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股票财务造假什么处罚

投资者期待的对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没有到来。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也于7月8日晚间发布被处罚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严厉处罚再一次爽约,强制退市则更是无从谈起。由近百件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所构建的资本市场诚信司法秩序,正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规定如此,类似处罚尽管看似重罪轻处,可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或许,管理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也有苦难言,总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规定吧?可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则的管理者,不仅要对遵循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负责,还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与法律的“法益”相符合,达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对于A股市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在既有法律体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罚责不力的情况下,让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执法震慑违法,是其对每一则违法案例结案前应该重点考虑的。
以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为例,现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确对其罚责规定比较粗疏,且规定的违法成本轻微,这也是迄今为止几个案子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选择性违法行为。
比如,对于上述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由证监会在处罚时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由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决定相关违法公司暂停上市,进而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严惩违法、预防违法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执法目的。
当然,基于法律的正义实现终极诉求,管理层挽回公众对法律或其执法的信任的着力点,除了“灵活执法”外,还必须放在“紧急立法”上。根据现有《证券法》修法计划,《证券法》修订涉及事项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既然《证券法》的修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关动摇市场根本的违法行为又屡禁不止,招惹众怒,那就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既有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而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
具体来说,可以寻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对严重证券违法负有主要责任或专业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一概终身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并规定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执行。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股票金融诈骗是怎样处罚

涉嫌票据诈骗罪,应当依法处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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