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呼和浩特市二手房屋过户具体步骤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❷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是什么性质企业:国资占比例是多少
摘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是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就自治区而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国有企业以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国有产权交易职能,是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大业务板块中唯一企业化运营的交易平台。可以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既面向市场、对接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肩负构建覆盖全区产权交易要素市场的责任;又服务政府,承担着自治区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职能。
❸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是什么样的关系承担哪些职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是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纳入统一平台体系。就自治区而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国有企业以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国有产权交易职能,是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大业务板块中唯一企业化运营的交易平台。可以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既面向市场、对接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肩负构建覆盖全区产权交易要素市场的责任;又服务政府,承担着自治区公共资源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职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1号)中“将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目录管理和平台之外无交易”的管理要求,承担《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中“D类—资产资源类”的“D07-企业国有产权、D08-企业国有资产、D09-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资产、D10-无形资产、D11-涉诉资产”的交易职能,具体的交易范围涉及:国有企业产股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转让、金融国有资产交易、涉诉资产(罚没资产)转让等。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全区各盟市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统筹布局全区市场服务体系,通过覆盖全区的分中心体系,按照“统一规则、统一系统、统一过程监测、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交易凭证”的“六统一”要求,开展全区要素资源交易服务,形成服务全区的阳光流转平台和最具社会认知度和政府影响力的区域要素市场。
❹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此方面有哪些有力举措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坚持以发展眼光分析、研判区内外各领域资产、资源交易格局及走势,以助力决战“三大攻坚战”为已任,探索并建立了全方位、多层级、专业化的金融资产交易服务业务新模式,协助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及政府平台盘活存量、处置不良,在交易领域搭建起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防火墙。
早在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就指定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为全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承办机构,受财政厅监督管理,开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同年通过向财政部备案,成为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业务的交易机构。2017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立足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功能定位,打造了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平台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相关规定,集专业力量为各类金融企业提供自有资产转让、不良资产处置、股权转让、集中采购、增资扩股、股权登记托管等专业化服务;已经先后与全区范围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小贷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100余家金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平台建立以来,始终以规范处置不良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己任,坚持业务创新,完善交易结构,在提高成交率的同时严控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自主开创了资产挂牌转让、债权询价转让、债权处置场所综合服务、债权兑价交易等多种金融资产交易服务模式,同时为金融企业提供各类定制化服务,有效协助委托主体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断探索创新,完善交易结构。坚持以平台化发展思路对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进行整合、创新。将金融资产交易与互联网紧密结合,建立了非标准化金融资产交易新模式。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在信息汇聚、发现投资人、发现价格方面的功能优势,通过资产变现、债权置换等多种市场化方式,积极助力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2017年至今,累计成交项目220余宗,成交金额近60亿元,形成了规范、有序、统一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格局。
❺ 呼和浩特市二手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❻ 呼和浩特市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在哪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1号
❼ 疫情下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怎么办事
通过互联网工作。
为帮助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满洲里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财政厅倡议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疫情捐赠工作,引导国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扬模范带头作用。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闻令而动,迅速响应号召,以实际行动践行担当,为疫情防控贡献国企力量。2月27日,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抗击疫情捐赠仪式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举行。
股交中心副总经理李海芳、乌兰代表中心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红十字会捐赠30万元,用于支持玉泉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玉泉区政府副区长杨德杰参加捐赠仪式,并对股交中心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伸出援助之手表示衷心的感谢。仪式上,玉泉区红十字会、玉泉区政府为股交中心颁发感谢信,并赠予锦旗。
目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股交中心将持续关注疫情动态,在为自治区各类企业做好综合金融服务的同时,不遗余力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切实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严抓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做好自治区本级交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积极推行网上交易。为有效降低现场交易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交易项目办理不断档,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在线办理。各主体登录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网上操作办理相关业务,交易项目入场申请、信息发布、日程和场所预定、答疑澄清、网上投标、保证金收退、网上开标等交易环节全部线上办理。
所有交易项目均要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中心所属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所属各中心”)的进场交易项目全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二、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疫情防控采购项目及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已经暂停或延期的交易项目,所属各中心要积极与相关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项目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评标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和方法,由交易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的最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