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券交易 > 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

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

发布时间:2022-04-08 17:23:00

A. 中信证券上海分公司谁的席位

中信证券上海分公司被认为是孙煜的席位。
孙煜,江湖人称“孙哥” 网络传闻著名游资大佬孙国栋为其父,孙哥号称游资界金城武,职业的灵敏嗅觉非同一般, 江湖人称第一游资。

B.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话务员是公务员吗

【过招公考】为您解答:
当然不是。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形式,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企业,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属于非营利性的法人,二者都不是国家机关的性质,内部的职员不可能都属于公务员编制。
希望可以帮到您!

C. 上海市证券交易所是国企吗

上海市证券交易所是国企。国务院授权,央行批准设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英文:Shanghai Stock Exchange,中文简称:上交所)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正式营业。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3)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扩展阅读:

开业典礼

1990年12月19日上午,交易所举行开业典礼,当时的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出席了开业典礼。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李祥瑞授权总经理尉文渊在交易大厅敲响正式开市的第一锤,半小时后前市收市时已成交49笔,面额为5879008元。

股市真正火起来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当年5月21日上海股票交易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引导,结果从2 1日至23日,股票价格一飞冲天,3天内暴涨570%,这一天被称为中国股市真正诞生的一天。8月,深圳股票交易所发生了抢购股票风波,这是后话。

D.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的通知

上证发〔2020〕1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行为,进一步防范内幕交易风险,通过对散见于各类规则中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完善,结合监管实践中发现的部分上市公司自行填报内容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及不及时等现象,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适用于本所上市公司(含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详见附件)。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发布前本所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相关的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二_年二月二十八日

E. 为什么选择上交所工作

选择从事证券行业,选择上交所工作的原因如下。

1、证券行业是个年轻的行业,中国从改革开放重开证券市场到现在也不过区区20多载证券。

2、证券行业是个充满机遇的行业,随着中国炒股人数的越来越多,中国的证券品种的增加比如股指期货的推出,融资融券的推出和人们资产的增加所带来的投资理财的需要,为这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3、证券行业充满了挑战,证券行业是个需要高知识高智商的行业,而且变化很快,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部断的考试,比如考理财证书,投资或管理证书等。

4。证券行业也提供了很好的钱途,不仅现在的工资会比一般的高,而且将来会越来越高。

F. 上届上海证券交易所所长是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机构架构,没有所长这个职务。一般是党委书记兼任理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任总经理。以下三位黄红元是现任。
吴清,男,1965年4月生,汉族,安徽蒙城人,中共党员,1989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副处长、处长、副主任(正处级)、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副局级)、主任、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基金监管部主任。
2010.11,任上海市虹口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1.01,任上海市虹口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3.07,任上海市虹口区委书记。
2016.05,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
黄红元简历:
1995年至1997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
2008年2月任上交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0年10月11日任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主任。
2011年任上交所第一副总。
2012年任上交所总经理。
2018年5月6日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桂敏杰简历:
1994年起,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法律部主任;
1997年起,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1年5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
2002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
2004年7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2009年4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
2012年4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2012年6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年9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2016年5月,不再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G. 上海证券交易所所的收入原来归国家还是上海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非营利性 的意思是什么呢。嗯。

H. 证券交易所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中国只有两个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我国有二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再报国务院进行批准。
2、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二、中国股市为什么要分两个交易所:
因为1990年和1991年时股市交易不像现在这么方便,以前没有电话季托,也没有网上交易,买卖股票都要在证券交易所,而深圳和上海又是当时飞速发展的主要城市,这样开设两个交易所也就方便了当时的管理。
上海是老金融中心,深圳是新兴的经济特区,金融就是融金,有钱才有发展,上海和深圳都是中央的心尖子,最后就平起平坐的一边一家交易所,
上海主要是老国企+央企还有规模比较大的制造企业等,是和上海的实际情况相契合的,而深圳是中小企业的天堂,所以深圳的上市公司多为中小企业和私企。
三,(8)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扩展阅读: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I.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以下简称中国存托凭证)市场流动性与定价效率,规范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和做市商资格管理,适用本指引。本指引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是指经本所认可取得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资格的会员(以下简称做市商),按照本指引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为在本所上市交易的中国存托凭证提供双边持续报价等流动性服务的业务。

第四条 做市商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有关规定和做市协议约定,不得利用做市业务,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做市商准入与退出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所会员,可以向本所申请成为做市商:

(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最近2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为BBB级别及以上;

(三)具有3年以上国际证券业务经验;

(四)具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参与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

(五)具有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

(六)具有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与技术系统;

(七)过去1年内未因自营业务被做出行政处罚;

(八)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会员申请成为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证明;

(三)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

(四)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具有3年以上开展国际证券业务经验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做市业务相关部门与岗位设置、人员情况说明;

(七)开展做市业务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

(八)过去1年内未因自营业务被做出行政处罚的声明;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会员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会员申请材料齐备的,本所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会员进行技术系统测试、现场检查等核查。会员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申请材料不齐备的,本所不予受理。

本所于核查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给予通过核查的申请机构做市商资格。

本所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拟引入的做市商数量。通过核查的会员超过拟引入的做市商数量的,本所将组织开展综合评审,从通过核查的会员中选取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并向市场公布。

第八条 获得做市商资格的会员,应向本所申请对单只或多只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申请为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应当向本所提交对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的申请表以及本所要求的其他申请文件。

本所根据做市商对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的申请情况确定每只中国存托凭证的做市商名单,并向市场公告。

单只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单只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申请不足3家或达到3家及以上但仍未满足市场需求的,本所可指定做市商对其开展做市业务。

第九条 做市商应当在本所公布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名单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与本所签订做市协议,约定开展做市业务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做市商未与本所签订做市协议的,不得开展做市业务。

第十条 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资格或主动申请终止对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本所,本所确认后终止,并向市场公告。

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资格的,6个月以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做市商主动申请终止对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的,6个月以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同一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

第十一条 做市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取消其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资格,并向市场公告:

(一)不再符合本指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做市商月度综合评价结果出现本所规定情形;

(三)做市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出现本所规定情形;

(四)不再对任何中国存托凭证开展做市业务;

(五)过去1年内因做市业务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六)本所规定或者做市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做市商被取消做市商资格的,1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成为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商。

第三章 做市商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做市商应当按照本所业务规则及做市协议的约定开展做市业务。

第十三条 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使用做市和跨境转换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并报本所备案。做市商不得利用专用账户开展中国存托凭证做市和跨境转换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

做市商变更专用账户的,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向本所备案,经本所确认后实施。

第十四条 做市商应当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做市业务。

第十五条 中国存托凭证的做市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一)最大买卖价差;

(二)最小报单量;

(三)报价参与率;

(四)其他指标。

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当符合做市协议就前款规定的做市义务指标所作的具体要求。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者做市商的申请,对做市义务指标做出调整。

第十六条 做市商应当推动公司研究团队对其参与做市的中国存托凭证及其基础股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或做市商申请,相应豁免做市商做市义务:

(一)中国存托凭证交易价格达到涨停或者跌停价格,做市商可以仅提供单边报价;

(二)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技术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做市义务,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做市商申请,相应豁免做市商做市义务;

(三)做市商因系统升级等导致无法履行做市义务的,本所可以根据做市商申请,相应豁免做市商做市义务;

(四)本所认为应当暂停或者豁免做市义务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消失后,做市商应当立即恢复做市义务。

第十八条 做市商按照本指引要求以及做市协议的约定,为履行做市义务进行的大量、连续、频繁申报和成交,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但明显偏离做市业务的合理范围和标准、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除外。

第十九条 本所根据做市义务指标、做市绩效与监管合规情况,定期对做市商做市进行评价并向市场公告。

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本所可以决定在特定周期内不对做市商的做市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市场公告。

做市商违反本指引、本所其他规定或者做市协议约定的,本所可以调低其评价结果。

第二十条 本所可以根据做市商月度特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评价结果,对积极履行做市义务的做市商给予适当交易费用减免和激励,根据做市商月度综合评价与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对出现本所规定情形的做市商进行淘汰。

第四章 自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做市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技术系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风险可测可控。

做市商应当建立定期压力测试机制,并按季度向本所提交压力测试报告。

第二十二条 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防范利益冲突,不得利用做市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本所可以根据做市商的做市表现和监管需要,对做市商开展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做市商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

第二十四条 做市商违反本指引的,本所依据《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或实施纪律处分,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记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提请立案调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J.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的行政级别

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的行政级别是省部级副职。省部级副职是指一个公务员级别。省部级副职(四级干部),行政级别原则上与党内职务无关,但是地方官员同时任上一级党委常委的,级别按上一级算。

省部级副职: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区长)。

(10)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扩展阅读: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阅读全文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陈蕾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三科股票 浏览:507
借调兵器集团 浏览:802
你我金融是由哪家支付公司进行扣款 浏览:701
股权融资是直接还是间接 浏览:567
外汇储备和外汇占款一样吗 浏览:208
地方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浏览:206
金融许可证公司有哪些 浏览:691
应收账款向非金融公司买断 浏览:172
2018年3月棉花进口汇率 浏览:930
工行贵金属费黄金用 浏览:414
期货怎样看平均线 浏览:855
增强财务杠杆弹性的措施 浏览:986
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文件范文 浏览:88
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备案 浏览:905
杠杆最大力臂 浏览:763
总统大选贵金属 浏览:220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对策 浏览:637
期货投机度计算 浏览:649
西安注册金融类公司 浏览: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