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宜购币游戏交易平台客服欺诈骗局
我想知道你怎么处理的,我好像也遇到一样的情况了
B. 菲比特交易平台是怎么骗人的
明显的骗局,哪个庄家会在公开场合公布自已的坐庄信息?这等好事能摊在你身上?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并暗示过群里的人小心,可是那些傻瓜却浑然不知,仍在作着暴富的美梦,被骗活该!不过那个云清团伙也决不会有好下场!
C. 怎样做才能不陷入庞氏骗局
深圳惊现翻版庞氏骗局(转载)
这是一个真实的中国版的庞氏骗局 看看对你有什么帮助
以代客炒期货为名专事「杀熟」数十人上当至少600万蒸发
深圳惊现翻版庞氏骗局
(据香港商报报导)臭名昭著的「庞氏骗局」在深圳惊现翻版。这起以代理投资期货为名骗人钱财的案件已被深圳警方侦破,该案目前已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正待法院择日判决。这起专在熟人圈内行骗,以伪造的客户交易清单和「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段,诱骗对期货投资缺乏基本常识的熟人入套的骗局,在业界被视为一起典型的「庞氏金融骗局」。而此案犯罪嫌疑人打著帮人炒作期货的幌子行骗,手法则为多年来罕见,显示内地「庞氏骗局」花样不断翻新,应该引起社会大众的高度警惕。商报记者李颖
自称期货操盘高手专找熟人下手
深版庞氏骗局讹钱逾千万
本报记者日前接获读者报料,称有人以帮助炒作期货为名在熟人与朋友圈内收取钱款,以伪造的《用户期货交易结算报告》制造用户盈利的假象,并「拆东墙补西墙」、挪用投资人的钱款去返还「盈利」,涉案资金高达1200余万元。事件爆煲后,数十名受害者600余万元的投资款去向不明。疑犯王子明已於2009年3月被刑拘,目前案件正待当地法院合议庭审。
私刻公章伪造交易清单
据本案受害者之一的陈先生向本报表示,2008年1月,犯罪嫌疑人王子明通过其姐夫认识了陈先生。王子明声称其投资期货年利润高达百分之二三十,最差亦可保本。而王子明的姐夫亦向陈先生口头担保:「(王子明)做事很稳的,不会有事。」因与王子明的姐夫认识多年,陈先生不疑有诈,遂拿出钱财交由王子明代理期货交易。之后,王子明每月都会有一张帐面收益丰厚的「期货交易结算报告」交予陈先生,导致陈先生不断加大投入,先后分多次将330万元交给王子明打理,后因急需用钱向王子明拿回了50万元。2009年初,陈先生因生意周转需要,遂向王子明讨要剩余资金,此时王子明躲躲闪闪的态度引起了陈先生的怀疑,遂到其提供期货交易清单的中航期货交易经纪有限公司查询,发现王子明提供的清单是假的,公章也是伪造的。陈先生遂向警方报案。
2009年3月28日,王子明被深圳警方抓获归案并羁押。
个别客户只给手写交易清单
另一位受害人支先生则向本报表示,认识王子明是由於王子明的女朋友与其姐熟识。王子明自称是深圳五大期货操盘手之一,称其操作期货可保证30%的利润。支先生的姐姐及姐夫亦有数十万钱交给王打理。支先生称,初时王的做法还显正规,会与用户签订投资协议,逢年过节会送礼给这些用户。2008年中秋节前后,支先生打给王子明十万元开户,但未收到王子明的任何收据。支先生的姐姐还安慰他说:「(王子明)做了这麼多年,人家几百万放在他那里,也没要他一个收条。」
支先生称,虽然王子明每月都会打一个期货交易结算清单给用户,但自己从未收到过一张。半年后支先生问起此事时,王表示会传一份清单到其姐家,并表示支先生原来的10万元投资已增为14万元,王还催他再追加资金。而由於这份手写的清单显得极不正式,加上从朋友处得知,最近半年来王已没有给过什麼清单,引起支先生警惕,因此未再追加投资。据支先生表示,他认识的亲戚朋友中,至少有三四百万元投给王子明而未能收回。
另一位受害人黄女士向本报表示,自己被王子明骗去了18万元。当时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子明,该朋友与王子明认识多年,表示此前委托王炒期货利润颇丰。王子明称,仅需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与他就可代为开户,待黄女士「投资」后,王每月都有传盖有「金牛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清单给她,显示盈利在不断增加。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黄女士曾向王子明电话询问期货投资情况,当时王自称「把握得较好,没有风险,一直在赚钱」。
另据深圳宝安区公安分局2009年6月29日出具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02年,王子明通过其姐认识了另一受害人吴丽娇,吴本人及其亲戚朋友共把623.5万元交予王子明,其中王以返回「盈利」等形式还了338万元,另有285.5万元不知去向。而报案人陈先生的280万元资金亦不知所踪。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万元投资款中,共有644万元受害人的投资未能收回。
诈骗罪还是非法经营罪?
公安与检察院定性不一
针对王子明的犯罪行为,深圳公安部门与检察部门对其犯罪行为曾作出了不同的定性。深圳宝安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起诉建议书》将其定性为涉嫌诈骗罪,并以此罪名移送深圳宝安区检察院。但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却在2009年11月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将王子明的行为定性改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受害人质疑非法经营罪定性
对此,此案多位受害人表示质疑,受害人之一陈先生委托的代理律师、广东深弘法律师事务所闫洪师律师认为,宝安区公安局和宝安区检察院对王子明的定性都不全面,王子明有部分行为涉嫌诈骗罪,还有部分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理应两罪并罚。
检察院:涉嫌非法经营罪
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对王子明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经营罪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闫洪师律师表示,根据宝安区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和宝安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查明的事实来看,王子明确实非法接受委托人委托经营期货业务,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王子明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罪。
公安局:涉嫌诈骗罪
根据警方和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王子明从事期货买卖的时间从2001年到2009年,受害人达数十人,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仅有285万元用於投资期货并全部亏损。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王子明私刻期货公司的公章,制作「虚假」的「用户期货交易结算报告」,挪用部分投资人的投资款去返还所谓「盈利」的方式诱骗投资人出资投资期货。
闫洪师律师认为,王子明的此部分行为,涉嫌诈骗罪,且与世界著名的「庞氏骗局」诈骗罪雷同。他表示,如果王子明将后续收取的资金,继续投资期货,则其所涉嫌的犯罪仍是非法经营罪,但他并没有将这些钱投资期货,而是用於偿还个人欠债(即承诺的返还的盈利和借款),涉嫌诈骗。
名下财产缘何人间蒸发
同样令众多受害人不解的是,在王子明收取的1247万元投资款中,尚有644万元下落不明。据被害人陈先生介绍,王子明被刑拘后,其名下的财产还差不多有600多万元,从其银行信用卡上亦显示其个人生活也很奢侈。但很快,所有财产都人间蒸发了。一审第一次开庭,合议庭法官称没有发现王子明有任何财产。
闫洪师律师表示,除了对犯罪定性存在疑问之外,王子明一案也存在一些其他重大的疑问:如王子明被羁押后,缘何还能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变得身无分文,造成被害人无法追讨?王子明的财产究竟转到何人名下?
闫洪师律师认为,对於被害人反映的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该予以调查,如果属实,更能证明王子明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的基本特点,就是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查清这些事实,也有利於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专家:骗术漏洞多熟人缺心眼
投资者应了解常识勿轻信高回报
据受害人陈述,王子明在诱劝他们出资时,总是吹嘘期货回报稳定,并称「股市的行情好时才有得做,行情不好时不能投资。而期货可卖升买跌,两头都可做,大不了是跌市存现货,等到价格回升再抛出,就不会亏损了。」专向不懂期货市场的人下手,加上其姐姐及姐夫四处向朋友吹嘘宣传,并替其口头担保,王迅速取得朋友信任。
被犯罪嫌疑人王子明伪造结算专用公章的中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王子明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在业界并不多见,其并不向外界广招客户,而是在熟人与朋友之间进行,就是看准了只有朋友和熟人才放心将巨额资金交给他操作。该人士表示,这种情况以前在证券业界曾经发生,但这次疑犯选择了期货的形式,这在公司开业多年来还是头一次遇到。
对此,广发期货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陈年柏向本报记者表示,内地相关部门对於投资者个人投资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都有著严格的规定,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亲赴期货交易所营业部现场开户,还要电脑拍照留底,根本不可能由他人以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开户。而对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认证,都会张贴在各期货营业部大厅。陈年柏表示,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必须亲自将指令下达给操盘手;即便是期货从业者代理用户从事期货交易,也必须是在用户自己名下的帐户上进行操作,而非将钱直接交予所谓的期货代理人。
业内人士分析,王子明的骗术并不高明,漏洞多多,投资者稍有期货投资常识及多个心眼,便不会令上述骗局发生。但在认识多年的「熟人」与「朋友」的背景下,投资者放松警惕,而先行加入者的财富效应,令后来追随者轻信而上当。
律师:仅追究非法经营罪受害人利益难保障
对於深圳宝安区检察院改变宝安区公安局对王子明行为的定性,即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王子明的犯罪行为,闫洪师律师认为,如果以非法经营罪追究王子明涉嫌犯罪的行为,被害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很难得到赔偿。
因为,非法经营罪侵害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它没有明确的受害人。因此,很难在追究王子明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追究王子明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也就是要求王子明进行赔偿。这也在宝安区法院进行的一审中得到了验证,被害人陈先生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法院却拒绝立案。
闫律师认为,刑事处罚的最重要的原则是罚当其罪,否则达不到惩戒犯罪人的效果,也无法安抚被害人。
为了解更详细的案情,本报记者试图联络深圳宝安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官,该警官表示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发表意见。本报记者发函至深圳市公安局政治处联系采访事宜,但至本报发稿时止未收到任何回应。
庞氏骗局
五大特徵
各种各样的「庞氏骗局」虽然五花八门,千变万化,但本质上都具有自「老祖宗」查尔斯-庞齐(Charles Ponzi,1878-1949)身上沿袭的一脉相承的共性特徵。
一是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特徵。众所周知,风险与回报成正比乃投资铁律,「庞氏骗局」往往反其道而行之。骗子们往往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从不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
二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徵。由於无法实现承诺的投资回报,因此对於老用户的投资回报,只能依靠新用户的加入或其他融资手段来实现。这对「庞氏骗局」的资金流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因此,骗子们总是力图扩大用户的范围,拓宽吸收资金的规模,以获得资金腾挪回补的足够空间,延长骗局持续的时间。
三是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骗子们竭力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将投资诀窍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专家」形象。实际上,由於缺乏真实投资和生产的支持,骗子们根本没有可供推敲的「生财之道」,所以尽量保持投资的神秘性,宣扬投资的不可复制性是其避免外界质疑的有效招数之一。
四是投资的反周期性特徵。「庞氏骗局」的投资项目似乎永远不受投资周期的影响,无论是与生产相关的实业投资,还是与市场行情相关的金融投资,投资项目似乎总是稳赚不赔。
五是投资者结构的金字塔特徵。为了支付先加入投资者的高额回报,「庞氏骗局」必须不断发展下线,通过利诱、劝说、亲情、人脉等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从而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塔尖的少数知情者通过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参与者而谋利。
有关法规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D. 现货石油黑幕
现货石油黑幕
现货原油投资不是骗局。随着原油投资的火热进行,也有的人会提出质疑,
投资现货原油安全吗?投资原油从本身的属性和投资前景方面是比较可靠的,
但是不乏一些黑平台、假平台的存在,所以投资者在进行原油投资前,
一定要正确辨别投资平台的真假。投资原油的安全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交易模式灵活,资金利用率高投资原油安全吗?原油投资采用的是保证金交易,
相对全额交易而言是不容易完全亏本,资金的利用率也非常高。尤其原油现货投资
用的是T0交易机制,即今天买可以今天卖的交易机制,可有效把握行情,
规避不必要的市场风险,整个交易过程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二、市场机制完善,交易时间灵活投资原油安全吗?对比期货投资等其他交易方式,
现货石油属于国际能源交易品种,交易活跃,连续性强。因此,原油投资时投资者
可以获得国际巨大供求量,且无任何集团控制,市场走势合理且容易。
E. 经济史上著名的三大阴谋骗局
南海泡沫事件——历史上第一次世界证券市场泡沫事件
“泡沫经济”一词即来源于此事件。
17世纪末,英国经济兴盛。然而人们的资金闲置、储蓄膨胀,当时股票的发行量极少,拥有股票还是一种特权。为此南海公司觅得赚取暴利的商机,即与政府交易以换取经营特权,于是南海公司于1711年成立。
1719年,公众对股价看好,促进当时债券向股票的转换,进而反作用于股价的上升。
1720年,为了刺激股票发行,南海公司接受投资者分期付款购买新股的方式。英国下议院通过南海公司交易议案后,南海公司的股价立刻由129英镑窜升至160英镑。当下议院也通过议案时,股价又涨至390英镑。于是投资更为踊跃,半数以上的参议员纷纷介入,连国王也不例外。股票供不应求导致了价格狂飚到1000英镑以上。公司的真实业绩严重与人们预期背离。
1720年6月,英国国会通过了《反金融诈骗和投机法》,许多公司被解散,公众开始质疑,波及南海公司。
1720年7月起,内幕人士与政府官员大举抛售,南海公司股价一落千丈,12月跌至每股124英镑,南海泡沫破灭。
英国的财政部长在南海公司的内幕交易中,私赚90万英镑利润。丑闻败露后,他被关进了英国皇家监狱——伦敦塔。但是,那些不知情的投资人比他更悲惨。损失惨重的还有英国经济和政府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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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金香泡沫,简言之,是社会集体投机赚钱的获利心理造成,后果是迟早爆炸的炸弹传来传去,落到最后的人倒霉.并会造成社会经济恶性动荡.损害了经济本来的发展趋势.
提起郁金香,许多人立刻就会想到被誉为“鲜花之国”的荷兰。的确,荷兰人钟爱郁金香,将其奉为国花,并把它和风车、奶酪和木鞋一起,统称为荷兰的“四大国宝”。每到暮春时节,满山遍野的郁金香争奇斗艳,晶莹修长的叶片,像装满美酒的酒杯似的花朵,透明馨香,令人心醉。法国作家大仲马在他的传世名著《黑郁金香》中,曾这样赞美一种名叫“黑寡妇”的黑色郁金香:“艳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完美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小说家优美的笔调,更为郁金香增添了一层传奇而又浪漫的色彩。
然而,如今的大多数人可能并不了解,曾几何时,郁金香美丽的花朵,竟使无数荷兰人为之疯狂;一枚看起来与洋葱头别无二致的郁金香球茎,竟然价值连城;甚至整个国家,都因郁金香而陷入混乱之中,并为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历史上最大的三个泡泡——郁金香投机风潮
郁金香投机风潮
人们绝难想到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第一起重大投机狂潮是由一种小小的植物引发的。
这一投机事件是荷兰由一个强盛的殖民帝国走向衰落而被载入史册的,它也是迄今为止证券交易中极为罕见的一例。经济学上的特有的名词"郁金香现象"便由此而出!
让我们回溯到17世纪的荷兰,看看世界投机狂潮的始作俑者是如何为之疯狂如何为之悲泣的。
郁金香,一种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郁金香原产于小亚细亚,在当地极为普通。一般仅长出三四枚粉白色的广披针形叶子,根部长有鳞状球茎。每逢初春乍暧还寒时,郁金香就含苞待放,花开呈杯状,非常漂亮。郁金香品种很多,其中黑色花很少见,也最珍贵。郁金香的花瓣上,多有条纹或斑点,容易受病毒的侵袭。
17世纪的荷兰社会是培育投机者的温床。人们的赌博和投机欲望是如此的强烈,美丽迷人而又稀有的郁金香难免不成为他们猎取的对象,机敏的投机商开始大量囤积郁金香球茎以待价格上涨。在舆论鼓吹之下,人们对郁金香的倾慕之情愈来愈浓,最后对其表现出一种病态的倾慕与热忱,以致拥有和种植这种花卉逐渐成为享有极高声誉的象征。人们开始竞相效仿疯狂地抢购郁金香球茎。起初,球茎商人只是大量囤积以期价格上涨抛出,随着投机行为的发展,一大批投机者趁机大炒郁金香。一时间,郁金香迅速膨胀为虚幻的价值符号,令千万人为之疯狂。
郁金香在培植过程中常受到一种"花叶病"的非致命病毒的侵袭。病毒使郁金香花瓣产生了一些色彩对比非常鲜明的彩色条或"火焰",荷兰人极其珍视这些被称之为"稀奇古怪"的受感染的球茎。
"花叶病"促使人们更疯狂的投机。不久,公众一致的鉴别标准就成为:"一个球茎越古怪其价格就越高!" 郁金香球茎的价格开始猛涨,价格越高,购买者越多。欧洲各国的投机商纷纷拥集荷兰,加入了这一投机狂潮。
1636年,以往表面上看起来不值一钱的郁金香,竟然达到了与一辆马车、几匹马等值的地步。就连长在地里肉眼看不见的球茎都几经转手交易。
1637年,一种叫"Switser"的郁金香球茎价格在一个月里上涨了485%!一年时间里,郁金香总涨幅高达5900%!
所有的投机狂热行为有着一样的规律,价格的上扬促使众多的投机者介入,长时间的居高不下又促使众多的投机者谨慎从事。此时,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导致整个市场的崩溃。
查尔斯.麦凯在他的著作中讲述了一个故事,他把引发郁金香球茎大恐慌归结为一起偶然的事件。
一位年轻的水手,是一个外国人。初来乍到,他不知道荷兰国内正在掀起起郁金香投机潮。水手因卖力地工作得到了船主的奖赏,离船时他顺手拿了一朵名为"永远的奥古斯都"的郁金香球茎。那朵球茎是船主花了3000金币,(约合现在3到5万美元)从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买来的。当船主发现郁金香丢失时,便去找那位水手,并在一家餐厅里找到了他,却发现水手正满足地就着熏腓鱼将球茎吞下肚去。水手对郁金香的球茎的价值一无所知,他认为球茎如同洋葱一样,应该作为鲱鱼的佐料一块儿吃。值几千金币的球茎在一个陌生人眼里竟如同洋葱,是水手疯了,还是荷兰人太不理智了,法官难以决断。然而,就是这个偶然事件仿佛一枚炸弹,引起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恐慌。谨慎的投机者开始反思这种奇怪的现象,反思的结果无不例外地对郁金香球茎的价值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极少数人觉得事情不妙,开始贱价卖出球茎,一些敏感的人立即开始仿效,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卷入恐慌性抛售浪潮,暴风雨终于来临了。
一时间,郁金香成了烫手山芋,无人再敢接手。郁金香球茎的价格宛如断崖上滑落的枯枝,一泻千里,暴跌不止。荷兰政府发出声明,认为郁金香球茎价格无理由下跌,让市民停止抛售,并试图以合同价格的10%来了结所有的合同,但这些努力毫无用处。一星期后,一根郁金香的价格几乎一文不值,——其售价不过是一只普通洋葱的售价。
千万人为之悲泣。一夜之间多少人成为不名分文的穷光蛋,富有的商人变成了乞丐,一些大贵族也陷入无法挽救的破产境地。
暴涨必有暴跌,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下跌狂潮刚过,市民们怨声载道,极力搜寻替罪羊,却极力回避全国上下群体无理智的投机这一事实。他们把原因归结为那个倒霉的水手,或把原因归结为政府调控手段不力,恳请政府将球茎的价格恢复到暴跌以前的水平,这显然是自欺欺人!
人们紧接着把求援之手伸向法院。恐慌之中,那些原已签订合同要以高价购买的商人全部拒绝履行承诺,只有法律才能督促他们依照合同办事。然而,法律除了能干预某些具体的经济行为外,它是决不能凌驾于经济规律之上的。法官无可奈何地声称,郁金香投机狂潮实为一次全国性的赌博活动,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人们彻底绝望了!从前那些因一夜乍富喜极而泣之人,而如今又在为乍然降临的一贫如洗仰天悲哭了。宛如一场恶梦,醒来之时,用手拼命掐自己的脸蛋才发觉现实就在梦中。身心疲乏的荷兰人每天用呆滞的目光盯着手里郁金香球茎,反省着梦里的一切…… 世界投机狂潮的始作俑者为自己的狂热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荷兰经济的繁荣仅昙花一现,从此走衰落。
郁金香球茎大恐慌给荷兰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使之陷入了长期的经济大萧条。17世纪后半期,荷兰在欧洲的地位受到英国有力的挑战,欧洲繁荣的中心随即移向英吉利海峡彼岸。
郁金香依然是郁金香,荷兰却从此从世界头号帝国的宝座上跌落下来,从此一蹶不振。
"郁金香现象"成了经济活动特别是股票市场上投机造成股价暴涨暴跌的代名词,永远载入世界经济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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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泡沫的特征
在荷兰郁金香泡沫迸裂80年后,在1719年又出现了著名的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这两个泡沫的相同之处是:法国股票市场的价格和当年郁金香价格一样在很短的时期内大起大落。从1719年5月开始,法国股票价格连续上升了13个月,股票价格从500里弗尔涨到一万多里弗尔,涨幅超过了20倍。法国股市从1720年5月开始崩溃,连续下跌13个月,跌幅为95%。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和郁金香泡沫的不同之处在于:荷兰郁金香泡沫基本上是民间的投机炒作,但是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却有着明显的官方背景。郁金香泡沫所炒作的只不过是一种商品,牵涉到的人数有限,而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却发生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把法国广大的中下阶层老百姓都卷了进去。从这一点来说,法国密西西比股市泡沫更具有现代特色。
约翰·劳的金融理论
在18世纪初,由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连年发动战争,使得法国国民经济陷于极度困难之中,经济萧条,通货紧缩。当时法国的税制极不健全,不仅对法国王室贵族豁免税收,而且其他地方的漏洞也很多,尽管法国政府不断提高税率,穷征暴敛,依然入不敷出,国库空虚,债台高筑,老百姓怨声载道,国家危机重重。
就在这个关头,货币理论的一代怪杰约翰·劳(John Law)应运而生。约翰·劳出身于英国爱丁堡,青年时代接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学教育。年轻时的约翰·劳血气方刚,他在1694年一场决斗中杀了人而不得不逃亡他乡。约翰·劳在欧洲流浪时期仔细观察了各国的银行、金融和保险业,从而提出了他独特的金融理论。和许多18世纪的经济学家一样,他认为在就业不足的情况下,增加货币供给可以在不提高物价水平的前提下增加就业机会并增加国民产出。一旦产出增加之后,对货币的需求也会相应跟上来。在实现了充分就业之后,货币扩张能够吸引外部资源,进一步增加产出。他认为纸币本位制要比贵金属本位制更好,纸币本位制具有更大的灵活性,给了发行货币的银行更多的运转空间和控制宏观经济的能力(参见Law,1760)。说白了,采用贵金属本位制,发行货币要看手上有多少金子银子。之所以被称为贵金属,是因为金银在世界上的储量有限,几乎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增加金银的供给量。纸币本位制就没有这个限制。如果金融当局愿意的话,启动银行的印钞机,要印多少就可以印多少。纸币本位制的这个特点使之像一把双刃剑,在增强了金融货币政策影响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导致通货膨胀的危险。约翰·劳认为拥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应当提供生产信贷和足够的通货来保证经济繁荣。他所说的货币供给中包括了政府法定货币、银行发行的纸币、股票和各种有价证券(参见Michael Bordo,1994)。不难看出在约翰·劳的理论中已经蕴藏了当代供给学派和货币学派的一些基本观点。著名的经济学家熊彼得曾经高度赞扬说,约翰·劳的金融理论使他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跻身于第一流货币理论家的行列之中。
天赐良机,约翰·劳获得了用武之地
1715年,法国摄政王奥莱昂公爵正在为法国的财政窘态犯愁。约翰·劳的理论好像是向他抛出了一个救生圈,似乎法国只要建立一个能够充分供给货币的银行就可以摆脱困境,解决国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手握大权的奥莱昂公爵来说,只要能够搞到钱,就是建立10个银行也不成问题。于是,在法国政府的特许下,1716年约翰·劳在巴黎建立了一家私人银行—通用银行(Bangue Genarale)。这家银行拥有发行货币的特权,其货币可以用来兑换硬币和付税。通用银行建立后经营得非常成功,资产总额迅速增加。约翰·劳在1717年8月取得了在路易斯安那的贸易特许权和在加拿大的皮货贸易垄断权。当时,北美的路易斯安那是属于法国的领地。由于路易斯安那位于密西西比河流域,人们便把由约翰·劳一手导演的泡沫经济称为密西西比泡沫。随后,约翰·劳建立了西方公司(Companie d诶ccident)。该公司在1718年取得了烟草专卖权。1718年11月成立了塞内加尔公司(Senegalese Company)负责对非洲贸易。1719年约翰·劳兼并了东印度公司和中国公司,改名为印度公司(Compagnie des Indes),垄断了法国所有的欧洲以外的贸易。约翰·劳所主持的垄断性的海外贸易为他的公司源源不断地带来超额利润。
1718年12月4日,通用银行被国有化,更名为皇家银行(Banque Royale),约翰·劳仍然担任该银行的主管。皇家银行在1719年开始发行以里弗尔为单位的纸币。约翰·劳在贸易和金融两条战线上同时出击,节节取胜,声望鹊起。约翰·劳希望能够通过货币发行来刺激经济,解除法国沉重的国债负担。实践他的金融理论的时刻终于到了。
金融泡沫,昙花一现
1719年7月25日,约翰·劳向法国政府支付了5 000万里弗尔,取得了皇家造币厂的承包权。为了取得铸造新币的权力,印度公司发行了5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 000里弗尔。约翰·劳的股票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股票价格很快就上升到1 800里弗尔。
1719年8月,约翰·劳取得农田间接税的征收权。约翰·劳认为法国的税收体制弊病很严重,征税成本太高,漏洞太多,直接影响到了法国政府的财政收入。约翰·劳向政府建议,由他来承包法国的农田间接税,实行大包干,每年向政府支付5 300万里弗尔。如果征的税赋收入多于这个数字,则归印度公司所有。由于这个数字大大高于法国政府的税收岁入总额,奥莱昂公爵何乐而不为?在约翰·劳的主持之下,印度公司简化征税机构,降低征税成本,尽力扩大税基,取消了对皇室贵族的免税待遇。当然,为此约翰·劳得罪了不少贵族豪强。印度公司在法国声名大噪,促使其股票价格连连上涨。在1719年10月约翰·劳的印度公司又接管了法国的直接税征税事务,其股票价格突破了3 000里弗尔。
1719年约翰·劳决定通过印度公司发行股票来偿还15亿里弗尔的国债。为此印度公司连续三次大规模增发股票:在1719年9月12日增发10万股,每股面值5 000里弗尔。股票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股票价格直线上升。
1719年9月28日印度公司再增发10万股,每股面值也是5 000里ザ�T?719年10月2日再增发10万股。股票价格一涨再涨,持续上升。印度公司的股票的面值在1719年4月间只不过为500里弗尔,在半年之内被炒作到18 000里弗尔。
1720年初,约翰·劳攀上了他一生的顶峰。1720年1月,约翰·劳被任命为法国的主计长和监督长。他一手掌管政府财政和皇家银行的货币发行,另一手控制法国海外贸易与殖民地发展。他和他的印度公司负责替法国征收税赋,持有大量的国债。随后,印度公司干脆接管皇家银行的经营权。在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经济学家有如此好的机会来实践自己的理论。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猛涨不落,吸引了大量欧洲各国的资金流入法国。约翰·劳为了抬高印度公司股市行情,宣布其股票的红利与公司的真实前景无关。他这种深奥莫测的说法进一步鼓励了民间的投机活动。空前盛行的投机活动必然极大地促进了对货币的需求。于是,只要印度公司发行股票,皇家银行就跟着发行货币。每次增发股票都伴随着增发货币。约翰·劳坚信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增发银行纸币→换成股票→最终可以抵消国债。1719年7月25日皇家银行发行了2.4亿里弗尔货币,用以支付印度公司以前发行的1.59亿里弗尔的股票。1719年9月和10月,皇家银行又发行了2.4亿里弗尔货币。
正如弗里德曼所指出的那样,通货膨胀说到底是一个货币现象。在大量增发货币之后,经过了一个很短的滞后期,通货膨胀终于光临法国。在1719年法国的通货膨胀率为4%,到1720年1月就上升为23%。如果说在1720年之前只是一些经济学者们对约翰·劳的政策表示怀疑,通货膨胀则直接给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随着民众信心的动摇,在1720年1月印度公司的股票价格开始暴跌。
为了维持印度公司股票价位,约翰·劳动用了手中所掌握的财经大权。他把股票价格强行固定在9 000里弗尔,并且维持在这个价位上两个多月。约翰·劳的政策使得股票货币化,进而迅速推动了通货膨胀。1720年3月25日货币发行扩张3亿里弗尔,1720年4月5日扩张3.9亿里弗尔,1720年5月1日扩张4.38亿里弗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货币流通量增加了一倍。
到了1720年5月,约翰·劳实在支持不下去了。他发布了股票贬值令,计划分7个阶段将股票的价格从9 000里弗尔降到5 000里弗尔,同时也降低纸币的面值。约翰·劳和他的印度公司制造经济奇迹的神话突然破灭了。约翰·劳的指令马上就导致民众的恐慌,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资产,争先恐后地抛售股票。股价在1720年9月跌到2 000里弗尔,到12月2日跌到1 000里弗尔,1721年9月跌到500里弗尔,重新回到了1719年5月的水平。
约翰·劳使出了全身解数希望能够恢复民众的信心,但是,他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民众的怒吼中。在股票崩盘中倾家荡产的法国人认定约翰·劳是头号骗子。1720年约翰·劳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四面楚歌中他重施当年逃亡故伎,连夜出走比利时。法国的支付方法又恢复到以硬币为基础的旧体制。密西西比泡沫的破产连累“银行”这个名词在法国被诅咒了一个世纪。9年之后,约翰·劳在无穷追悔之中客死他乡。
尽管约翰·劳的大胆实践彻底失败了,但是,不能以人废言。约翰·劳的经济理论中包含着不少合理的因素,他在金融理论上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在约翰·劳的时代,他不可能对泡沫经济以及相关的理性预期学说有所了解。在他扩大货币供给的时候,没有料到会导致金融投机的热潮。他非但没有能够及时制止这种金融投机,反而在相当程度上推波助澜,终于使得大局败坏,以致不可收拾。
F.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如何防止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
炒外汇一定要自己选择外汇平台。选择外汇平台一定要查看平台是否受到了监管,并且是金融业比较发达国家的监管,如美国、英国等,如果没有收到监管的话,那么平台肯定不是特别的可靠。受到监管的平台的监管信息在监管机构的网站上是可以查看得到的,投资人一定要注意去查查看。
G. 尤里米数字货币骗局
大家觉得,数字货币是传销吗?对于这个问题,其实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我国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无推广团队。这类传销分子的基本套路是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然后就集中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血本无归。更甚者到返钱时,平台直接关闭,组织者失联,然后到其他地方包装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骗法,继续行骗。相比其他传销,数字货币传销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二是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三是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一旦进入贬值期,底层参与者将血本无归。其实,数字货币与传销是不同的概念,不能等同。判断数字货币是不是传销,也要看是否符合条件。严格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数字货币都是传销。举个例子,比特币是数字货币,但并不是传销。所以,大家看待问题,一定要区别看待。
H. 家人沉迷虚拟货币骗局,该如何劝阻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1】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2】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3】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4】全球主要活跃数字货币兑换利率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及作为新兴媒体的互联网的发展是网络营销产生的技术基础。Internet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网络协议和相关硬件软件产品的发展,互联网开始逐渐从军用向商用和民用转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互联网逐渐进入到社会的日常生活当中。事实上,作为新兴媒体的互联网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其他所有的技术,广播在出现38年后才拥有5000万听众,电视用了13年,而互联网只用了3~4年。因此,互联网被认为是近一百多年来对世界经济影响最大的技术变革。
虚拟货币
I. 你在生活中,都遇到过那些骗局
相信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都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骗局,其中我们中的有些人就会上当,被骗子得手,蒙受财务上损失,甚至人身伤害。
在这我讲述一下,如何在将来避免这些不幸。如题目:骗局的得逞往往是和人性为弱点紧密相连的,骗局的开始往往是找到目标猎物的弱点和突破口进行的。
人性的弱点有:恐惧之心,贪婪之心,争强好胜之心,怜悯之心等。
举例说明:
一、恐惧之心:
案例:
1)银行卡信用卡刷卡,骗子随机群发短信“你的建行在XX商场消费5万元,如有疑问致电XXXX信用卡中心,电话XXXX”如果你正巧有建行信用卡,打了短信提供的电话,可能会一步步落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2)随着越来越多的这方面的报道,越来越多的民众了解了这种手法和真相,上当的人少了,但是骗子也“与时俱进”充分发扬了他们“革命的敬业精神和顽强作风”开始升级他们的骗术了。“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开始扮演公安局经侦部门了,恐吓民众洗黑钱。所谓的“王队长,李副局”提供的“资金安全账户很长时间来,大范围的让民众遭受诈骗损失。
3)经侦骗局持续很长时间后,也开始慢慢被广大民众知晓后,骗子骗术又开始升级了,具体是真实案例是最近工商银行的盗刷事件,骗子在网上破解当事人的卡号和网银密码。
然后给当事人打电话说买了5W的游戏点卡,当事人当然不信,这时骗子就会利用你的账号,网银上利用工行的漏洞购买理财产品,从资金从当事人活期到理财账户。
当事人收到工行发来的短信告知资金变动,但是不知道购买了理财产品。这时候骗子再打来电话,准确的说出金额,再混淆一下概念。当事人就落入骗子设下的陷阱乖乖交出银行验证码,资金这样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