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07年山东省淄博市公务员招生简章何时公布
淄博今年考录176名公务员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7-3-16 8:59:05【字体:小 大】
3月21日-25日报名
经淄博市委、市政府同意,2007年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驻我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名及其他考务组织工作,由我市统一组织实施。现将考录(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驻淄博市的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的报考条件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能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2005年以前毕业的选调生,含2005年),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淄博市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1日-25日。
查询时间:3月22日-27日。
缴费时间:3月22日-27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
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网址:www.zb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5k)。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单位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用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用人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
(3)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指定的地点,凭《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办理现场缴费及缴费确认手续。
逾期不办理缴费及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及确认成功后,于2007年4月1日-6日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其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缴费时间、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面试、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考主管部门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于2007年3月22日-27日到所在缴费点办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选调生报名时,填写《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填报具体的用人部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为4月8日。
上午8:30--11:00 申论
下午2:30--4: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淄博市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省里通知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报考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公安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报考市直部门,区县、乡镇机关的考生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向社会招考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或登录“淄博人事信息网”查询。
(三)选调生考试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报名方法、考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省里要求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
四、体检、考核和录用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 5 3 3)2791825、3184072
报名咨询电话:(0 5 3 3)3189234、3160170
监督电话:(0533)3182064淄博市面向社会公开考选公安人民警察简章另行发布。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7]4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录用计划
淄博市各区县、乡镇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总数 录用职位 备注 普通管理职位(黑体)/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张店区(7人)
区直部门 3 3人 发展和改革局1人,卫生局1人,经贸局1人
张店区经贸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律、法学、经济法专业
张店区人事局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器件与设备专业
张店区审计局 2 财务审计专业1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人
淄川区(12人)
共青团淄川区委 1 1人
淄川区农业局 1 农业环保专业1人:水土保持、农业环境保护、农学、园艺、观赏园艺、植物保护专业
淄川区建设局 1 工民建专业1人:建筑学、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房屋设备安装、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淄川区安监局 1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淄川区司法局 1 法律专业1人:法学、法律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3 3人 太河乡1人,张庄乡1人,寨里镇1人
淄川区淄河镇党委政府 3 林果专业1人:林学、果树、园艺、森林保护、经济林、林政资源管理、农学专业;审计专业1人:审计、审计学、会计、会计学专业;农田水利工程专业1人
峨庄乡党委政府 1 农田水利专业1人: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专业
博山区(5人)
区直机关 4 4人 司法局1人,建设局1人,教育局1人,水务局1人
博山区检察院 1 1人:法医、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周村区(9人)
中共周村区委宣传部 1 中文、哲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应用美学专业
周村区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周村区经贸局 1 机械制造专业1人: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机械设计及制造、化工设备与机械、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工程及设备、模具设计及制造、铸造工艺及设备、化工机械制造与维修、轻工机械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及自动化、制药机械制造与维修专业
周村区审计局 1 财会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审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程造价专业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5 5人 萌水镇1人,王村镇1人,北郊镇1人,南郊镇1人,城北路办事处1人
临淄区(9人)
区直机关 9 9人 区委办公室2人,区纪委1人,区委宣传部1人,区政府办公室2人,水务局1人,教育局1人,计生局1人
桓台县(34人)
县直机关 4 汉语言文学专业4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县委宣传部1人,教育体育局1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人,司法局1人
县直机关 3 3人: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县政府办公室1人,信访局1人,经济贸易局1人
桓台县发展计划局 1 经济学专业1人:经济学、统计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1 1人:教育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财政局 1 财政专业1人: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2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人: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学、土地管理学、地籍管理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桓台县卫生局 2 医学专业1人: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2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及化工、无机化工工艺、有机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工艺、石油化工工艺、精细化工工艺专业 索镇镇1人,田庄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3人 唐山镇1人,新城镇2人
桓台县马桥镇政府 1 环境工程专业1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政府机关 5 城市规划专业5人: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城郊规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索镇镇1人,马桥镇1人,果里镇1人,荆家镇1人,周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3 汉语言文学专业3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专业 田庄镇1人,起凤镇2人
乡镇政府机关 4 经济学专业4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邢家镇1人,陈庄镇1人,周家镇1人,荆家镇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2人:会计学、统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果里镇1人,陈庄镇1人
沂源县(18人)
沂源县检察院 1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
沂源县科技局 1 工业技术专业1人: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及自动化、工业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沂源县教育体育局 1 汉语言文学专业1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沂源县民政局 1 社会学专业1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
沂源县悦庄镇党委政府 1 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2 汉语言文学专业2人:中文、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新闻学专业 燕崖乡1人,张家坡镇1人。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4 文秘专业4人: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徐家庄乡1人,东里镇1人,大张庄镇1人,南麻镇1人。
沂源县中庄镇政府 1 经济管理专业1人:经济学、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专业
沂源县土门镇政府 1 旅游专业1人:旅游管理专业
乡镇政府机关 3 企业管理专业3人:国际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企业管理、工商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专业 三岔乡1人,西里镇1人,石桥乡1人。
乡镇政府机关 2 法律专业2人:法学、法律专业 鲁村镇1人,南麻镇1人。
高青县(20人)
高青县检察院 1 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县直机关 2 2人:计算机或文秘专业 县委办公室1人,县政府办公室1人。
县委宣传部 1 1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传媒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县直机关 2 2人 经贸局1人,安监局1人。
县教育局 1 1人: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青县水务局 1 1人: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乡镇党委政府机关 12 12人
合计 114
省垂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数 录用职位 报考条件 备注
县级工商局 20 市场监管 所学专业为: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经济学、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会计和中文(汉语言文学) 安排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
县级质监局 8 专业技术职位 管理类、法律类、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服从工作分配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店分局 3 专业技术职位 药学专业2人,中药学专业1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药学专业包括:药学、应用药学、基础药学、药事管理、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药剂、药分、药物化学、制药工程;2、中药学专业包括:中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方剂学
高青县地税局 4 专业技术职位 财政、税收、金融、会计专业
合计 35名
市直机关2007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
部门 录用人数 录用职位 普通管理职位 专业技术职位及报考条件
市政协办公厅 1 文秘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文秘、秘书、涉外秘书、汉语言文学专业
市民建 1 1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中共党员
市九三学社 1 1人 非中共党员
市委老干局 1 选调生1人,中共党员
市信访局 1 选调生1人
团市委 1 选调生1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市总工会 1 财务、审计专业1人:财政学、财政、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人大办公厅 3 选调生2人 法学专业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法学、法律专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选调生1人 理工科专业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
市经贸委 2 化工专业1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1人: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司法局 3 选调生1人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普通管理职位2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 选调生1人 临床医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法律专业1人: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外经贸局 1 国际贸易专业1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专业,大学英语六级,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计生委 1 选调生1人
市环保局 3 选调生1人 环境专业2人:环境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市体改办 1 金融管理专业1人:国际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学、财政学、财政、证券投资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工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合计 27
现场缴费地点和缴费范围一览表(3月22日—27日)
缴费地点 地 址 缴费范围
淄博市人才市场 张店区淄博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淄博水文局办公楼一层 报考市直部门和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考生
张店区委党校 张店区太平路15号 报考张店区直部门的考生
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 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报考淄川区直部门和淄川区乡镇机关的考生
博山区人事局三楼会议室 博山区政府三楼,县前街46号 报考博山区直部门的考生
周村区政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报考周村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生
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西楼二楼(临淄区中轩路南首) 报考临淄区直部门的考生
桓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桓台县东岳路南首(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报考桓台县直部门和桓台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沂源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沂源县政府对面 报考沂源县直部门和沂源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报考高青县直部门和高青县乡镇机关的考生
相关报道
市属事业单位将招200余名大学生
只限2005年-2007年毕业生报考 3月25日—26日报名
本报淄博3月15日讯(记者 成建强 实习生 马斌)今天,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事局下发《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大中专毕业生简章》,决定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大中专毕业生,此次招录人员达到200多名,而2005年以前的毕业生将禁止报考。
2005年以前毕业生禁止报考
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注意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简章》中规定,只有2 0 0 5 年至2007年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到淄博市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符合相应条件方可报名。不仅如此,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了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要经过原接收单位同意才能报考。
2007年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由学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 张;而2 0 0 5 - 2 0 0 6年度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推荐书)、近期同底版半身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已经工作的必须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硕士与本科考核不同
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进行笔试,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的录用计划,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组织面试、考核工作;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参加淄博市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第一轮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 : 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此外,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 : 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笔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折算总成绩时按4 : 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 :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同一职位如有研究生及本科以下毕业生同时报名,则只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本科以下毕业生的笔试成绩不再计入总成绩。
特殊情况特别注意
兼报公务员的考生注意在报名表相关栏填写其“报考公务员报名顺序号”。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带相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费和面试费。报考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费40元/人,面试费70元/人。
爱心提示:报名时间共两天,3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在淄博市人才市场(张店区华光路义乌小商品城西邻)。报名人员均应携带《2007年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大中专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考淄博市属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4月5日—6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监督电话:(0533)3182064(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咨询电话:(0533)2791855(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查询网站:淄博人事信息网(http://www.zbrs.gov.cn);淄博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zbs.sdbys.cn)。
山东省公安厅招考11名民警
本报济南3月15日讯 今年,省公安厅将为看守所、滨海公安局、地方铁路公安局、机场公安局四个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1名民警。
报考人员可登录指定 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省直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于3月23日至26日,携带有关资料到丽山大厦(济南市经二路18号,天桥南头路东)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
详情登录齐鲁警务网(www.sd110.gov.cn)查询。咨询电话:(0531)85123186。
㈡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怎么样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更多信息和资讯。
㈢ 区直单位中的金融办公室具体工作是什么
金融办公室,即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地方政府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金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有如下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四、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五、负责本地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拟定本地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下级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七、承办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㈣ 莱芜市主要部门领导
我在9.10.11月期间连续以邮政特快专递寄给了莱芜市委书记王良,莱芜市长王磊的投诉信函,至今没有回音,既没有电话回复,也没有书面答复。什么原因啊?就这样保障党员权利吗?就这样对待公民民主权利吗?就这样对待批评建议吗?要求操心查询清楚,并给予及时回复。谢谢!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小下村:刘洪成12.18
㈤ 金融证券主要是做什么
金融证券实际上是主要为投资者提供股票开户、股票走势分析以及股票交易所出现问题的协助。从事金融证券工作需要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的。
㈥ 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信息
唐忠 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市金融办全面工作,负责财务、组织人事,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处(组织人事处)。
联系: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范钦键 党组成员、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负责银行机构的协调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组织开展银企合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负责纪检、监察和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银行处,协管综合处(组织人事处)。
联系:山东银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驻济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农信社、财务公司,市投融资机构;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金融行业协会。
郦弘 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保险机构协调服务,开展保险业运行分析;负责信访工作,全市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机构的监管。分管保险与担保处,协管政策法规处、资本市场处。
联系:山东保监局,省商务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担保行业协会,市典当行业协会。
李文峰 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资本市场与企业上市等工作。推动企业改革改制及上市,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融资,金融要素市场建设,开展证券、期货及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分管资本市场处、协管银行处。
联系:山东证监局,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期货公司及营业部、各类投资公司、基金公司,上市服务中介机构,市资本市场促进会。
李洪伟 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招商引资,政策法规、信息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协助主任分管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及东部金融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金融业发展规划,开展全市金融业运行监测,金融政策研究等。分管政策法规处,协管保险与担保处。
联系: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
姜魁 副巡视员,协助主任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协助范钦键副主任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协助郦弘副主任做好信访工作。
㈦ 金融办属于哪个部门
金融办一般作为地方政府下辖的一个办公室,一般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同级别,即:省政府金融办--正厅级、市政府金融办--正处级、县政府金融办--正科级,乡镇人民政府无金融办公室。金融办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由上级政府金融办业务指导。
金融办,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7)淄川区金融证券管理办公室扩展阅读:
金融办应该成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贯彻者。从实践来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货币政策在基层的传导、贯彻就会遇到很多困难。一个有效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有助于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和把握货币政策意图,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将中央的宏观调控落实到位。
山西金融办成立后,主动配合人民银行,共同承担起宣传、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责,放大了货币政策宣传倍数。
金融办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
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三、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
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㈧ 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证券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担保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对全市地方金融证券机构以及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掌握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协助中央监管机构与做好监督管理。
(三)履行长沙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综合协调及涉及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担保信托领域的重大问题,负责实施市政府对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担保信托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抓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组织指导银行卡产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的设立、运作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担保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规担保行为,整顿、规范和发展担保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市担保发展资金。
(五)承办我市公司上市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荐、发行等工作;协调、指导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工作,提高上市公质量;负责预审股份有限公司两的设立、增资扩股、合并、分立等有关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债务重组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管理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公用事业类公司等的改制、设立、重组和规范运作;指导和监督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行;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工作。
(七)参与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偿债机制建立;组织实施政府投融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指导各类金融工具创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牵头组织、指导地方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工作。
(八)指导地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信托业和期货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
(九)负责全市信用征信制度建设,基础信用信息整合,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征信市场培育、管理。对信用征信机构和信用协会进行监督管理。
(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地方金融证券机构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金融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代表市人民政府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联系与协调。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