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博鳌亚洲论坛历年发布的《互联网金融报告》都说了啥
博鳌亚洲论坛发布《互联网金融报告2016》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博鳌亚洲论坛学术发布会”上,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报告2016》。这是博鳌连续第三年发布年度互联网金融行业报告,今年的主题是“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
金融机构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
报告显示,2015年,传统金融加速互联网化发展。据BR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监测,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已经有57家商业银行上线了直销银行。2015年第三季度以来,23家上市券商中有18家券商大力加码互联网证券业务。2015年上半年,中国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保险累计保费收入81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倍,占行业总保费的4.7%,这一收入已接近2014年互联网保险全年的保费水平。基金业都已开通互联网直销模式,并进行了移动App布局。互联网信托也开始加快资产多元化布局。
此外,资产证券化正逐步成为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无论是银行、券商等资产证券化产品传统发行主体,还是p2p网贷平台、大型电商等介入这一领域的新兴发行主体,都对此表现出很大的兴趣。
为了有效应对来自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的挑战,中国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业已经开始探索向互联网化转型的发展模式。银行业已经试水网络银行、直销银行、手机银行等模式,开通电商平台以覆盖企业和个人电子商务的综合需求。互联网证券在国内主要有自建电商平台、进驻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独立第三方网站三种模式。互联网基金的模式主要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基金超市模式、网上银行销售模式和基金公司网上直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演化出官网直销模式、专业的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模式、众安在线模式、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互联网信托则有信托直销模式和债权转让机制下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模式。
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对薄弱,需警惕风险
在金融互联网化进程加快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既包括金融相关风险,也包括技术层面和社会影响等风险。
虽然我国已经形成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导,辅以市场化专业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的三方格局,但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如小微企业和个人征信覆盖面和深度相对薄弱、行业和地域分割使得信息不能整合和流动等。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行业准入门槛较低,监管标准还不够清晰;二是监管导向仍需有效传递,监管原则与方式有待进一步确认;三是监管协同机制尚未有效运转起来,监管技术亟待提升。
此外,市场需要加强有效监管和自律,自律仍有不断改进的空间。
要充分借鉴欧美监管理念并改革创新
总体上,报告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充分学习借鉴和改革创新,尤其是对欧美发达国家的征信体系、监管理念、风险管理等方面要消化吸收、博采众长、推陈出新。
征信方面,要从体系、技术、意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如打破行业和地域壁垒等。
监管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只有制定一套统一的标准,明确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减少行业乱象和违法行为。
报告指出,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相互融合是大势所趋,传统金融互联网化的过程在未来将进一步演化提升,形成日趋丰富的创新空间与市场机遇。中国互联网金融将成为在全球范围内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力量,不仅限于提供互联网技术服务与产品设计,还将在提升中国金融资源的全球配置能力中发挥积极作用。
B. 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
2019年,受益于国内证券市场回暖、政策红利等因素,我国证券行业经营业绩有明显的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35.37%和84.77%。其中,自营业务净收入排名第一,占比超过三分之一。从增速上看,利息净收入最高,增速超100%。
经营业绩明显提升
2019年,国内证券市场逐渐回暖,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释放红利,如科创板的设立、CDR等业务的开闸,我国证券行业经营业绩明显提升。2019年,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增长35.37%;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增长84.77%。
—— 更多数据及分析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证券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C.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证卷行业,信托行业有什么影响
积极影响:
首先,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证券行业的交易主体以及交易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通过虚拟化的业务经营,会进一步的降低证券交易的成本,同时互联网金融也会赋予证券更高的价值,继而导致证券价值的进一步扩张,甚至改变证券行业价值的实现方式。与此同时,在互联网平台中,金融信息呈现高度的透明化,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束缚,继而更加充分地体现出证券服务的自由和平等性。券商也能够通过数据挖掘实现精准营销,充分地设计出针对客户需求的证券商品来创造证券价值,实现“长尾效应”。
其次,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证券行业的市场得到了更广阔的拓展,例如券商可以通过互联网有效地拓宽服务范围,而且证券产品基于地域的限制也将会得到明显的缓解,对券商的经营创造了更广阔的营销空间。对于券商的自身经营而言,证券产品的营销模式已经能够跳脱传统的人海战术,通过一对多的同时服务,有效地降低经营成本。
最后,互联网时代,人们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性更加强烈,造就一个更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在互联网金融潜移默化的影响中,许多人接触到证券产品的渠道、频率日渐增多,导致证券市场的有效扩张。
D. 互联网金融可能的业务形态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包括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网络小贷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公司。
当前商业银行普遍推广的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也属于此类范畴。互联网金融就是六大模式: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虚拟货币(比特币)、宝宝军团(类余额宝产品)。主要是这六大块。
E. 券商的互联网金融部门,有哪些发展空间
互联网金融概念越炒越热,近期有消息称,腾讯与长城证券合资成立了网络证券公司,目前在申请牌照。虽然长城证券方面则向21世纪网否认与腾讯合资成立网络证券公司这一消息,实际上互联网金融风早已吹向了券商行业。目前有5家证券公司近期向有关部门递交关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方案,这5家券商为国泰君安、齐鲁、华创、中信和长城,这5家券商也在等待证监会创新资格的批准。
金融超市、理财商城是一种网上自助式理财的尝试,是金融电子商务的一部分,也代表未来的一种趋势。而建立购物商城销售各类高级物品,其本身并不是券商的业务,购物商城运营也不是券商所擅长,对于这类实践,应当看其购物商城的业务模式是否与券商本身的业务有很好的结合。国信证券则认为,经纪业务的转型势在必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经纪通道盈利模式终结已无悬念,新的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中。
F. 券商逐鹿互联网金融,向左走 or 向右走
券商触网,热浪一浪高过一浪。去年3月13日方正证券宣布泉友会天猫商城旗舰店正式上线,这是继保险、银行、基金等金融企业进驻天猫之后,证券行业首家券商亮相天猫。此后,各路资本开始“扎堆”涌入以P2P借贷、线上理财、垂直搜索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前不久广发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还开始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券商触网持续升温,原因何在?牵手互联网金融,有什么风险?券商今后之路,该如何走才好?
券商逐鹿互联网金融,原因几何?
最近,笔者一位朋友刚刚从某证券公司辞职,转而去做上游的股权投资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让券商经纪业务雪上加霜。”他说,辞职是无奈之举。
事实上,现在金融圈已经迎来了混业金融的大时代:去年,余额宝上线一个月就掘金100亿,新浪发布“微银行”提供开户、转账等服务,阿里小微信贷针对批发零售企业开展业务……
面对互联网公司来势汹汹的挑战,各大银行、保险公司已纷纷成立电子互联网金融平台,券商也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方正证券率先在淘宝“天猫商城”开业销售咨询产品;华创证券则开办网上商城销售奢侈品……
市场竞争惨烈程度可见一斑,今年2月20日,国金证券与腾讯战略合作推出的首只互联网金融产品“佣金宝”正式上线,投资者通过腾讯股票频道进行网络在线开户,即可享受万分之二的交易佣金,这标志券商经纪业务已经正式步入“零佣金”时代。
然而,互联网企业给证券公司带来的最大冲击之一是互联网企业拥有数额庞大的客户群和隐藏在客户背后的是庞大的价值数据。它们可以通过客户数据挖掘,分析客户需求,进而细分市场,根据所需设计出不同的产品和服务。
此前,券商过度依赖佣金通道和单一盈利模式,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丧失和互联网企业的冲击,证券公司竞争格局也发生变化,区域性证券公司生存难度增大,行业面临洗牌和转型;同时,证券公司的各项业务也将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将会不断深入。
触网盈利,没那么容易!
除了开展与银行、互联网公司等的客户资源争夺战,互联网时代还让券商重新洗牌,有预测认为,券商互联网金融争夺战或成为中小券商“弯道超车”的机遇。这里有一个典例,中山证券、华龙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华林证券、广州证券等五家中小券商选择了腾讯新上线的“企业QQ证券互联网服务平台”,这是一个以QQ用户为目标客户,集证券开户、交易、营销客服等为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它用便捷的服务吸引了一大批中青年客户。
此前有报道总结了券商在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创新:一是在互联网上自建网上商城,如长城证券;二是利用手机终端进行创新,发展“一站式”金融管理服务,如国信、国泰君安等;三是利用网上开户进军互联网金融创新,如招商、中信证券;四是和银行对接,分业经营下的混业服务模式,券商代销发型银行理财产品,如光大、宏源证券。
然而,这些创新到底是对传统模式的改良,还是革命性的革新?券商行业内会形成什么样的产业格局?可以肯定的是,券商拥抱互联网金融,机遇与挑战共存,虽然它们纷纷踏上了拥抱互联网金融之路,但而如何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优点帮助其盈利,券商还在探索的路上。
中金证券曾表示,互联网在标准化金融产品的销售上优势明显,但在个性化金融产品制造环节尚不具备竞争力。中信建投的行业报告也指出,证券公司进军互联网金融目前尚停留在网络证券交易和网络理财产品的阶段,深层次的战略合作目前尚未涉及。
证券公司的核心专业能力在于金融产品的设计能力、产品营销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而这正是互联网企业所缺失的。利用互联网企业在完成客户积累之后,再根据不同的用户细分市场,开发出不同的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才应是券商们拥抱互联网金融真正要走的路径。
安全与风险,向左走 or 向右走?
对于券商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安全和风险问题。牵手互联网,所有数据均采用电子方式进行记录、存储,在为客户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券商的市场风险系数。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成为券商面临的首要问题。
融入互联网将是对券商的一个重大挑战,产品研发、营销、服务,线下金融产品的线上整合,电商平台的有效搭建,大数据的采集分析等方面都需要金融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这才能够实现多元化产品在交互多渠道的平台上与客户精准对接,进而实现券商的全面转型。每个环节都环环相扣,而某一个环节的疏漏和缺失,则可能导致系统性的风险,信息技术在券商拥抱互联网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以美国最大的证券经纪公司——美林证券为例,美林证券拥有 1.5 万名金融顾问(FC),每个 FC 都管理着成百上千的客户,根据客户选择的服务级别提供不同档次的投资咨询服务,而这些服务主要是依靠美林强大的研究力量所建立的 TGA(Trusted Gio Advisor)信息平台实现的。研究后台通过功能强大的 TGA 信息平台实现对金融顾问前台的支撑,是美林 FC 制度得以成功的技术保障。
国外证券公司非常重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持来应用新的金融理论,实现金融创新、资源整合,从而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相比之下,国内证券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比较简单,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上还有待提高。
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大中华区副总裁曲向军认为,券商缺乏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机制,难以支持数据深度挖掘与决策应用,此外,他还提到管理层更多关心业务发展,对 IT 了解较少,缺乏 IT 治理能力。
在此种现实之下,国内券商牵手互联网金融,能否设计出真正体现互联网精神和其金融特色的产品?能否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控?在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的热浪之下,它们是否真正适合拥抱互联网,告别传统的发展路径?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思考。最重要的是,券商要实现在激烈竞争中转型,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细分路线。
(图片来源网络)
G. 互联网证券的主要运行模式有哪些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经营机构开设网络店铺,销售相关产品,并不属于本质意义上的互联网证券,至多是通过互联网开辟了一个新的产品销售接入渠道。”这份名为《中国证券业发展互联网证券的可能途径》的研究报告认为,互联网证券的准确定位应该是发挥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共享”的特征,以平台切入、以数据支撑、以销售告终的服务过程。其特点是,通过社交、数据库、图形化、排名等基于互联网技术、IT技术的手段,准确挖掘投资者真实需求信息全景,准确呈现产品、服务信息全景,并促进投资者需求与产品、服务准确匹配。
上述研究报告提出,证券业发展互联网业务,可以考虑从四个角度切入,寻找适当的模式:一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更深入地挖掘潜在投资者真实需求,并且这种需求可为投资者简单地理解和掌握;二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更准确地揭示产品、服务的特征;三是通过构建业务模式,创造基于社交、长尾的投资需求;四是通过图形化、数据库等信息技术,构建更直观的信息图谱。
H. 互联网金融对证券的冲击表现在哪些方面
互联网金融来袭,传统银行业战战兢兢,想方设法迎接挑战。在银行业燃起了烽火之后,证券业的烽火也为期不远了。眼看着互联网公司到处跑马圈地,不少证券公司坐不住了。总不能等着互联网公司杀将过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领地就那么失去吧?在逼人的形势面前,证券公司如何把握时机备战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现实问题。
——亚夫
■在互联网金融来袭时,证券公司受到的影响程度及时间先后会有所不同。对券商而言,虽然目前不会对自己的主流客户形成分流,但互联网金融提醒了券商对长尾市场的重视,同时应加快对高端核心客户的服务层次,拓宽自己的护城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推进,经纪业务首当其冲。对于券商而言经纪业务仍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资管业务、创新业务的基础。当前换手率和市值上升面临瓶颈,网上开户即将落实,互联网公司开展经纪业务也只需监管者应允,彼时纯通道业务竞争更激烈,佣金面临下行压力。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券商的发展将是一个定位差异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券商将依据自身禀赋进一步分化,强者恒强与创新者逆袭都符合演进逻辑。证券公司应冷静、理性地透过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形式和表面,探究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创新策略。
□孟庆江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一系列战略性技术从趋势走向主流应用,互联网从一种技术演变为人们生活的环境,信息技术让金融无所不在。在沟通无极限的扁平互联网世界里,人们希望以开放、聚合、互联、智能的方式,自组其需要的金融服务场景,便捷、快速地获取针对自己的个性化金融产品,享受全天候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
互联网金融激战状况
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它属于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2013年,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热度开始急速攀升。6月17日,阿里巴巴推出了“余额宝”产品,截至2014年2月27日,余额宝资金规模已达到5000亿元,客户数超过8100万户,创造了令金融界震惊的奇迹。
随后出现的“类余额宝”拉开了互联网金融的大幕,产业界、投资界、学术界乃至监管部门纷纷开始加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P2P网络借贷、众筹、网络小额信贷、比特币等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各界的焦点。据《2014年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显示,受访大众富裕阶层中有41.7%的人群参与了互联网金融投资,显示了大众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的强烈需求。
随着全民理财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借助网络入口和移动端的客户优势,正成为传统金融机构新的营销渠道和平台。无论是阿里巴巴还是网络,都有着海量用户,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放量级的精准客户群。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和移动入口上的争夺,已经表明了理财营销渠道创新的重要性,这从淘宝上线基金网店后成交的活跃中可见一斑。
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核心企业市场持续稳定,伴随着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程度的加深,部分电商、传统零售、传统金融巨头出于战略考虑,纷纷切入第三方支付市场。金融产品销售电商化将成为未来支付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之一,而第三方支付进军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也在成为大势所趋。
互联网金融的突飞猛进,使传统金融业有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一方面可以推进利率市场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迫使传统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互联网浪潮从民间金融领域获得突破,从互联网企业跨界渗入到金融领域,关键在于降低了信息和资金交易的成本。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正在迫使传统金融业改变服务模式,而互联网企业在这场变革中不仅获得了真金白银,同时也对传统金融业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互联网企业能够迅猛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撑,从信息技术发展的角度来看,云计算推动了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产生和发展,随之产生的海量数据形成了大数据;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反过来又促进了云计算的进一步发展。
云计算和大数据是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的关系,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是云计算两种接入终端的衍生体系。这些信息技术正在不断地冲击和改变着所有的行业,最突出的就是稳健、保守的金融业。传统金融业要想全面拥抱互联网金融则必须依托信息技术的有效支撑。
移动互联网在原有桌面互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对用户的禁锢,不仅增强了信息传播的时效性,而且可以让用户随时随地进行交易和支付结算,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的可获得性,释放了部分被束缚的需求。根据统计,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同比增长46.8%。并预计未来两年互联网金融对于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推动作用将会更强。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与普及,互联网企业跨界涉足金融业日趋常态,涌现出大量的初创企业,对传统金融业的多个领域形成了冲击,从支付结算到投融资服务、再到流通货币、证券、基金等传统金融行业无一幸免。互联网企业渗入的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并开始向金融业的核心领域拓展。
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技术
传统金融行业的互联网服务,无法满足广大顾客的全部需求,80%的客户把钱存入银行,却只让20%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务。很多传统金融理财都有一个不低的门槛约束着用户的参与机会。金融企业本身的顽固和高傲需要积极富有激情的创新性应用的冲击。无论阿里巴巴还是网络,它们拥有着海量的数据,并且接纳任何初级的用户,给所有的用户一个参与的机会,进而带来大量的长尾资金。当用户的需求得到不断地延伸和拓展的时候,金融大数据的优势恰恰是这些公司的最大依仗。互联网金融充分利用大数据来颠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实,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各种数据的组合。
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握的最重要资源就是交易数据。在信用风险管理产业链中,若由银行最终掌控大数据资源,将意味着银行触角进一步延伸和客户基础大规模下移。平台是互联网时代垄断性数据的唯一可持续来源,由此基于线上交易平台获得数据是布局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条件。无论是银行搭建电商平台还是互联网企业利用交易用户做服务,其核心都是想通过交易平台对客户数据分析预测客户可能的消费和交易需求,从而精准掌握客户的信贷需求和其他金融需求。
互联网对金融的变革,总体上来说,可以分为两部分:互联网思想和互联网技术,这两者类似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关系,是互相辅佐和渗透的。互联网技术从深层次具体化的角度解读可以分为:大数据、P2P人人组织网络和两面市场。其中大数据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促进金融的开放性,大数据首先要数据全量在线。现在太多系统都是孤立的,即使银行本身的很多业务,比如对公业务、对私业务、卡业务等都是相互分离的难以形成联动效应;况且决定信用本身的不单是金融数据,很多其他领域的数据也会产生影响,这对于数据的开放性要求更高。互联网有天生的开放性、透明性,使得大数据的应用有了可能。
互联网金融对大数据的使用,天生具有优势。互联网可以在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范围内捕捉信用评估所需要的个人或群体的行为信息,并将这些繁杂的信息提供给大数据作业系统进行处理,完成对个人或群体的信用价值的评估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其核心是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同样明显,如何完善监控仍是个问题。网贷平台不见面、不审查、无抵押的快速贷款模式虽然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却也让贷款风险无限放大。阿里巴巴等虽有大数据支持,但其数据库建立为时不长,其可靠度还有待继续验证,那些不具备大数据支持的其他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需要的经营、诚信等信息根本无法核实。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控制大致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类似于阿里巴巴的风险控制模式,他们通过自身系统大量的电商交易以及支付信息数据建立了封闭系统的信用评级和风控模型;另外一种则是众多中小互联网金融公司通过贡献数据给一个中间征信机构,再分享征信信息。
利用电商大数据进行风控,阿里金融对于大数据的谋划可谓非一日之功。阿里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大数据挖掘系统,通过积累的大量交易支付数据作为最基本的数据原料,以及卖家自身提供的销售数据、银行流水等情况作为辅助数据原料。所有信息汇总后,将数值输入网络行为评分模型,进行信用评级。
在风控革新领域,现在理论上的业内观点有两种,第一种是通过技术的手段,可以实现很好的风控,从而让坏账率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传统金融机构采取的是人工尽职调查,依靠经验判断和数据调研等办法实现,尽量压低坏账率,而互联网金融其实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容纳更多的数据来实行,传统金融机构的风控方式,其实长期实践的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而互联网金融采取的这种风控思维也一样没有得到实践的证明,短期内估计也很难被证明行之有效。利用大数据风险控制短期内不现实,一方面是数据的宽度和深度不够,另外大数据的技术处理能力也跟不上。
小贷类网站积累的信贷大数据包括信贷额度、违约记录等。但单一企业缺陷在于数据的数据级别低和地域性太强,以及部分小贷网站平台通过线下采集数据转移到线上的方式来完善信用数据。这些特点决定了如果单兵作战他们必定付出巨大成本。因此,贡献数据的模式正逐步被认可。
如今互联网金融席卷而至,一方面互联网自身存在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金融业也具有特定的风险问题,如此结合或将风险相互放大,这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对征信机构的产品及技术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对证券公司的影响
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其核心在于背后的信用体系。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获取成本的存在,其业态最初源于线下,具有一定的物理边界。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技术与金融业态的结合在提升客户便利性的同时,可使信息获取成本得到大幅降低,各类新型金融业态的出现与发展成为可能。随着证券行业在互联网领域探索的不断深入,在推动经营业发生转变的同时,相关领域的交叉也会对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带来一定的变化。
由于证券公司不同业务的门槛不一,对应的监管要求也不一样,在互联网金融来袭时,其受到的影响程度及时间先后都会有所不同。同质化、低技术含量、低利润率、监管者有意放开的业务会率先受到冲击,而对知识、技术、资本及风控要求高的业务则可能在互联网金融向更高层次发展以后受到影响。对券商而言,虽然目前不会对自己的主流客户形成分流,但提醒了券商对长尾市场的重视,同时应加快对高端核心客户的服务层次,拓宽自己的护城河。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推进,经纪业务首当其冲。当前换手率和市值上升面临瓶颈,网上开户即将落实,互联网公司开展经纪业务也只需监管者应允,彼时纯通道业务竞争更激烈,佣金面临下行压力。即使近年来部门券商在调整收入结构上成绩显著,但对于券商而言经纪业务仍是券商重要的收入来源,也是资管业务、创新业务的基础。
从现实情况看,券商也已经开始备战互联网金融。网上开户、网络商城、基于大数据的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如火如荼不胜枚举。证券公司早已实现网络交易,拥有标准化大数据,在行业特性上就具有融入互联网金融天然品质。2014年4月份,国泰君安等6家券商相继宣布获得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围绕账户管理为核心的行业革命也因此开始打响。
在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创新大会意见征求稿指出,将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建立与私募市场、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相适应的账户体系,强化账户功能。互联网降低了信息传统和客户切换的成本,也会加快券商差异化的进程。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券商的发展将是一个定位差异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券商将依据自身禀赋进一步分化,强者恒强与创新者逆袭都符合演进逻辑。
证券公司应冷静、理性地透过成功互联网企业的形式和表面,探究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创新策略。
第一、要以专业为本,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用开放的心态迎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来临。互联网金融的重心仍在金融,互联网只是工具。市场担心互联网企业投身金融会对传统机构造成冲击,过于强调实现的方式而忽视金融业所包含的投资、融资、资本中介、风险管理和结构设计等更多专业的领域。
第二、以客户为中心,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采用灵活多样的营销方式。面向广大客户特别是零售客户,提供全新的标准化服务产品,构建依托互联网的客户营销服务体系和模式。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尊重客户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平台开放等新特点,运作模式更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整合。
因此从金融互联网化,到按照互联网理念做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券商要建立灵活、敏捷、快速、高效的扁平化组织,以及捕捉互联网新服务场景商机。要在产品、服务、系统的设计、交付过程中,建立强大的服务和营销队伍,将客户体验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建立完备的线上客服体系,客户第一的价值观体系,成立专门的客服团队,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话和在线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
互联网金融冲击下证券公司系统建设
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转型阶段需要从产品、账户、服务三个方面入手搭建互联网金融的雏形,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具体的系统建设包括构建产品中心,实现对于产品信息及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管理;建设消费支付管理系统,打通保证金内外流动的渠道;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于客户的分级分层管理;建设微信平台和QQ平台,实现证券公司服务方式的多元化和个性化。
1.产品研发中心
产品研发中心是公司级的、开放的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提供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产品模型定义、供应商管理、渠道管理、产品配置、评估、审核以及风险合规等功能。通过产品研发中心可以实现对于产品供应商的管理、对于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于产品的灵活配置组合。
2.客户信息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定位为公司级的客户信息系统,它通过整合形成单一客户视图,获取包括基本信息、账户信息、额度信息、风险管控和关系信息等在内的全面的客户信息;它与各类应用系统进行整合,接受访问和更新,展现完整的、一致的、共享的、权威的客户信息,可以解决客户信息重复采集、共享性差、利用率低、操作风险高等问题。同时,系统通过对客户信息的归集、整理、分析,发现客户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提升营销服务水平。证券公司通过构建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达成“统一客户,统一账户、统一资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的目标,满足综合理财服务的业务需要。
3.互联网营销服务系统
互联网营销服务是基于科技的进步与创新、社交方式的改变与发展而产生的新需求,通过证券公司服务理念和互联网服务方式的融合,开启内控外联全兼顾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满足企业客服稳定、安全、快捷的工作需求,为企业真正实现高效率客户服务和有效客户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4.建立流程平台与交易功能统一接入系统
目前各个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可以通过数据中心进行,但需要实时处理的业务功能互联多采取点对点的方式,存在变更困难、后台业务系统暴露于前台后性能不足的问题,建立跨系统的流程平台和交易功能统一接入平台,以提升数据交互的标准化、统一性。
5.未来系统建设规划
实现了布局转型阶段的系统建设后,证券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已经粗具雏形,在切入扩展阶段可以继续建设一户通和内贷业务管理平台等系统,实现客户账户、产品、服务的一站式体现及征信授信业务办理;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的融合巩固阶段,辅以相关系统的建设实现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对有价资产进行登记管理的需求,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时代证券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促进证券公司从传统金融领域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跨界经营,发扬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中介职能。
证券公司应推动互联网金融下的创新
金融业的潜在进入者通常是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从金融业的薄弱环节切入,通过破坏性产品或破坏性商业模式,打破原有的市场结构,在不断升级自身的产品与服务后,则很可能在未来攀升到金融业产业链的顶端。
现阶段券商互联网实践进入实务操作:一是账户开户实现网络开户。多家券商推出手机开户。二是金融商城落地。三是客户的服务更为有形。基于大数据的集成,券商可以实现客户识别和产品推介,不仅可以通过软件做理财规划。还有组合推介,甚至引导客户做工资卡定投等。技术仅仅是外衣,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还是服务,提供更贴合客户需求的服务,更便捷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鉴于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证券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迅速发展,建议证券公司应把握机遇、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在公司的发展与创新,具体措施如下:
1.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搭建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搭建对于公司的后继发展作用至关重要。在搭建平台的过程中,主要考虑三个因素。首先要通过分析精准掌握用户需求;其次考虑在产品、服务和用户体验做到极致,超越用户预期;最后考虑用循序渐进的开发方法,在持续迭代中完善和更新产品,使之与时俱进。
金融互联网业务的开展初期需要以下技术系统支持:
(1)电商网站。面向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网站,包含开户、产品销售、在线交易、在线服务等功能。
(2)微信服务平台。建设中投证券微信公众平台,构建公司在微信上的信息服务渠道,业务办理渠道,营销推广渠道和客户行为数据收集渠道。
(3)互联网财富管理账户体系。目前公司账户体系无法支持用户在无开设资产账户的情况下购买金融或服务产品。需建立涵盖股票、基金、银行理财、保险、期货、服务产品购买的统一账户体系。并实现客户网上自助开户。
(4)整合对接系统。电商网站需与多金融产品销售平台、经纪业务工作平台、前台营业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系统等相对接。
2.加大市场宣传
目前券商不够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券商宣传不够,缺乏运营网上商城的经验。当前券商网上金融商城最大的问题是在同质化竞争中,如何将原有实体用户吸引到互联网中,为网站导入长期有效的客户访问量及销售量。券商把业务搬到互联网,主要目的是唤醒其存量客户,增大存量金融客户的金融需求黏性。同时,给增量客户一次使用后留下深刻印象,上手快、体验佳是互联网券商的主要诉求。
市场拓展方面前期应注重合作渠道的拓展与线上广告,包括建立客户共同开发渠道、与多家单位互换服务资源、在微博、网站联盟、微信等渠道营销等,迅速扩大品牌知名度,扩展客户群。
3.借助大数据的分析工具
互联网金融并非简单地把传统金融业务搬到网上去,而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来颠覆券商与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实,所有的金融产品都是各种数据的组合。以客户和互联网用户在公司各个渠道表现的行为数据为基础,收集市场融资企业信息数据,辅以金融市场资讯、宏观分析、行业分析等外部数据,以云计算基础平台作为支撑,建立公司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对用户互联网操作行为数据、市场趋势数据、已有或潜在投融资合作企业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分析,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进行公司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以及融资中介创新应用尝试。通过交易平台对客户数据分析预测客户可能的消费和交易需求,从而精准掌握客户的信贷需求和其他金融需求。
4.引进和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人才的要求颇高,除了要求精通互联网技术,还需要有专业和丰富运营经验,同时又了解金融行业。要求从用户体验、业务模式、销售运营模式与文化、沟通等方面去改变传统金融人。建议证券公司能够引进和培养能够适应互联网节奏的金融人才。
I.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