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是什么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如下:
一、虚拟股份模式
虚拟股份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拥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表决权。虚拟股份有点像《乔家大院》中的乔致庸分给伙计们的身股,看过这部电视剧的人应该对身股有深刻的印象。
二、门店合伙人模式
门店合伙人模式适合零售业。受互联网的冲击,很多实体零售企业举步维艰,其中,零售业用工难是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店长、采购、生鲜、物流管理人员及营销企划人员等人才缺口最大,缺岗率高达20-30%。人才的短缺,直接影响到零售业的经营,零售业的效益呈下滑趋势。
三、平台合伙人
平台合伙人模式有北大纵横模式与海尔平台创客模式两种。
1、北大纵横模式
作为中国知识服务业一面旗帜,北大纵横从2000年开始走合伙制道路,到2012年实行全员合伙人。
2、海尔平台创客模式
海尔平台创客模式也即“自主经营体”:是在用户需求推动下,由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内部市场链各环节的人员(包括市场、企划、研发、生产、供应链、人力、财务等环节)组成的,共同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反应,并独立核算投入产出的自主经营团队。
四、项目跟投模式
“跟投”对应着“主投”,来源于风控领域,多指风投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方注资之后,其他一些基金跟进少量(一般为1-3%,也有10%以上的)的投资,主投基金实施对被投企业的辅导,跟投基金不参与管理。
五、实股合伙人模式
实股合伙人模式是指合伙人为在工商登记注册的股东,具有法律效率,拥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
合伙企业的优点
合伙企业在资本扩张方面较个人独资企业更有优势。个人独资企业仅有一个投资人,尽管存在整个家庭财产成为个人独资企业资本来源的情形,但该类企业资本规模相对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为扩张资本,单个投资人可通过联合方式,采用合伙企业组织经营,从而解决短期资本积累问题。
B.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是哪5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9
C. 关于合伙人制度
按照合伙企业法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了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过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来合伙人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
另外还有有限合伙企业。
D.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
合伙人机制其实是一种强调共创、共享、共担的管理机制,是平台化战略在组织层面的体现。
合伙人与公司在合伙人机制下成为事业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双方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合伙人机制有效破除了大企业的两大通病:层级臃肿、部门间壁垒森严。
抛开华丽的概念,合伙人机制无非有三大模式:
第一,公司制的合伙人(股权控制型)。
在这个范畴内,重点在于,对整个公司来讲,除了激励之外,还要实现控制的目的。即除了激励之外,还要把握公司的控制权,要么是控制其上市,要么实现权益的平移;
第二,联合创业模式(平台型)。
这是一个被大量的新业务公司,大量需要在原有业务体系上孵化新业务的公司所采用的模式。典型的案例包括新希望集团所孵化出来的新业务;
第三,泛合伙人模式。
当公司在所谓的股权激励之外又加入了合伙人的定义,或者是增加一些类似于合伙人制的激励,这就是泛合伙人制。比如,根据阿里公开的招股说明书,我们看到,阿里的马云和蔡崇信先生是两个永久性的湖畔合伙人,其他的合伙人大约还有30名左右。
公司进行合伙人机制设计需注意三个关键方面:
第一,明确公司实施合伙人机制的目的。
稻盛和夫的“阿米巴经营”理念及管理方式,被誉为“京瓷经营成功的两大支柱之一”。“阿米巴经营”基于牢固的经营哲学和精细的部门独立核算管理,将企业划分为“小集体”,像自由自在的重复进行细胞分裂的“阿米巴”——以各个“阿米巴”为核心,自行制订计划,独立核算,持续自主成长,让每一位员工成为主角,“全员参与经营”,打造激情四射的集体,依靠全体智慧和努力完成企业经营目标,实现企业的飞速发展。
不同于阿米巴改造聚焦于公司内部的经营思维,合伙人机制是着眼于产业的创业者思维。合伙人机制旨在为公司导入优秀的人才和产业资源,使得公司在横向扩张和纵向延展成为可能,通过“运营分利”实现“战略获利”,通过短期内利益的让渡实现业务规模和公司体量的大幅提升。
第二,明确合伙人与公司的责权边界。
京瓷的阿米巴经营借助管理会计工具,在内部实现模拟结算,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员工与组织的关系。但合伙人与公司则是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的设计过程中,需明确合伙人单位的能力要求、经营权限、标准(分级)。
E. 证券公司经纪人是“雇佣制”好还是“合伙人制”
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公司属委托关系,非劳务合同。
目前国内经纪人是“雇佣制”。
希望能帮助到你
F.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是哪5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6-29
G. 股份合伙人制度的问题
可以
双方签协议
小心不要把公司卖了就成
很多风投就是用“帽子”把一些企业给算计了的
H. HR告诉你合伙人制度模式是怎样的制度类型如何
【导读】合伙人制度最早在欧洲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产生,是一种最古老的组织形式。由于海上贸易而流行,资本家的资本积累实现后不愿意冒险出海,故投资航海者运销货品,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盈利。如遇亏损,出资者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而航海者则承担无限责任,“康孟达”被视为合伙制的雏形。这种合伙形式后期逐渐拓展到陆上贸易,出现了隐名合伙和两合公司,今天主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合伙人制度模式以及合伙人制度类型。
1、合伙人制度模式:
(1)合伙人分级模式
多元化发展、平台型公司可采用分级模式,这种公司一般融合了多种业务单元,对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差异较大,不仅不同业务单元需要的能力不同,而且需要
具备整体业务单元综合能力的素质。满足不同板块能力要求的合伙人为初级合伙人,能够同时满足两种能力要求的即为高级合伙人。
分级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多种业务单元组合,需要不同业务板块合伙人的参与,而高级合伙人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多元化业务组合,吸引不同板块能力的合伙人,同时高级合伙人保证了整个公司平台的统一性。总部区域分公司适用这种业务模式。
(2)合伙人分类模式
分类模式适用那些对资本和人力资本都比较依赖的业务,比如投资理财、基金证券等,这种模式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普通合伙人有着更大的经营决策权,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公司经营管理不产生实际影响,对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其决策权和分配权也相对小。
该模式适用于那些资本密集型、股权较为分散的企业,主要是保障统一的决策权。
(3)合伙人高管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像互联网那样的企业,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扁平化程度高。扁平化组织的管理与合伙人制度比较类似,主要以小团队为单元运营,每个人都要对经营成果和盈利水平负责,尽管并没有明确个人的股权分配。这种模式下不需要重新设计管理机制,在现有结构基础上保持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即可。这种模式主要应用在公司高管团队管理机制中,能够保障团队决策的统一,防止组织过分分离
。
(4)全员合伙人制度模式
全员合伙模式本质上是一种激励方式的改变,只分配少量股权或者仅授予员工没有决策权的股权权益,对公司的实际决策机制不会产生影响。全员合伙人制度在具体设计上与其他模式相似。
2、合伙人制度类型:
(1)双层股权结构模式
双层股权结构在美国和加拿大已成为一种广为应用的股权结构。公司一般在市场上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 A 和 B ,A 股表示同股同权,B
股一般为公司创始人持有,比 A
股拥有数倍(一般10倍)的表决权。通过赋予公司创始人与投资人不同的表决权,以满足创始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需求。采用这种结构的公司一般都是家族企业或新兴行业,公司的创始人或者核心人员希望拥有公司的控制权。
(2)业务合伙模式
在咨询公司、投资理财、证券基金等人力资本起主要作用的行业中,或者那些需要整合多种业务板块的平台型企业中,一般按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把合伙人分为两种:初级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往往只负责公司内特定业务或者为小团队的领头人,具有较高的独立性来运作团队,自主进行业务开展和经营,分享团队经营利润;而高级合伙人需要承担跨职能或者跨部门的职责,例如阿里巴巴在创业初期就采用这种机制。
(3)事业合伙模式
事业合伙模式的管理特点体现在将共同经营目标从公司层面下移到事务层面,既不涉及法人主体或工商注册信息的变更,也不以固定的组织作为利润分享的单位,而将某一业务、产品、项目、区域作为独立会计核算单元,进行虚拟股份或项目跟投,这一模式常见于国内的房地产行业。
较为典型的是万科的合伙人制度,其主要内容主要包含持股计划与项目跟投。
中国的合伙人制度典型的实践者主要有万科、海尔、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合伙人制度在中国逐渐应用广泛,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制。随着中国发展进入新时代,社会经济全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本时代已经到来,合伙人制度成为与当代中国实际结合最为紧密的一种组织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当代企业管理需求,应用空间广阔。康至军认为“知识型员工将以事业合伙人的身份,真正主导自己的事业与未来,雇用时代正在瓦解,合伙人时代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