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公司A类和B类是什么意思
中国证监会根据抄证券公司评价计袭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价计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评价计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定为D类公司。
中国证监会每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结合以前年度分类结果,事先确定A、B、C三大类别公司的相对比例,并根据评价计分的分布情况,具体确定各类别、各级别公司的数量,其中B类BB级及以上公司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
(一)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二)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三)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四)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五)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2. 谁知道国内证券公司评级中的2A 3A是什么意思,评价标准是什么
AAA(3A)信誉极好,几乎无风险 表示企业信用程度高、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各项指标先进,经济效益明显,清偿支付能力强,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极小。
AA(2A)信誉优良,基本无风险 表示企业信用程度较高,企业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各项指标先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定,有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五条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动态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安全、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6类评价指标;
按照《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证券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等管理能力。
(2)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类别不同扩展阅读:
证券信用评级作为信用评估的一个项目,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一,证券信用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的信息,减少了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并成为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其二,证券信用评级为上市公司之间的比较提供信息,促使其扩展资源,改善经营管理。
其三,证券信用评级能引导股民投资趋于理性化,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其四,证券信用评级可对资本市场起到监督的作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有利保证。
然而,当其他信用评估项目在国内外得到发展的时候,传统的证券信用评级方法却举步维艰,需要创新改进。传统的证券信用评级的缺陷主要是证券信用评级在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面临信息的价值、评级指标的选取、信息的加工及市场四个方面的困境。
3. 证券公司a类和b类区别
证券公司A类及B类指在中国证监会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的公司。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的注册。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依照前两款规定参与证券发行申请注册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注册的发行申请的证券,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4. A、B、C、D类证券公司是什么意思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B,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价计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评价计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定为D类公司.
(一)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二)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三)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四)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五)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4)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类别不同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的分类:
证券经纪商:即证券经纪公司。代理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接受投资人委托、代为买卖证券,并收取一定手续费即佣金,如东吴证券苏州营业部,江海证券经纪公司。
证券自营商:即综合型证券公司,除了证券经纪公司的权限外,还可以自行买卖证券的证券机构,它们资金雄厚,可直接进入交易所为自己买卖股票。如国泰君安证券。
证券承销商: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证券的机构。实际上,许多证券公司是兼营这3种业务的。按照各国现行的做法,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场进行自营买卖,但专门以自营买卖为主的证券公司为数极少。
5. 证监会对券商分类的最高级别为
证监会对券商分类的最高级别为AAA。
6. 什么是A类A级证券公司
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1、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2、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3、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4、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5、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6)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类别不同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评价指标
1、资本充足。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净资本以及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2、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3、动态风险监控。主要反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及各项业务风险的动态识别、度量、监测、预警、报告及处理机制情况,体现其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的管理能力。
4、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证券公司IT 治理及信息技术系统运行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5、客户权益保护。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6、信息披露。主要反映证券公司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体现其会计风险及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7. 我们最终参考的券商分类是
每年7月中旬,证监会将公布最新的券商分类自评结果。在历经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机构部复核、专家评审会审议等一系列程序后,最终将公布券商分类评价结果。
去年由于疫情,分类评价工作有所延缓,但是券商中国记者此前获悉,今年的分类评价工作已经展开,券商已经于6月下旬上交了分类评价的自评表。
券商中国根据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中证协此前公布的《证券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情况》以及证监会2020年最新修改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等文件,对今年券商经营中的主要加分项进行了统计。
根据统计,以经营数据为主的统计中,共有6家券商获得10分以上的加分,另外有至少28家券商在脱贫攻坚等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可以获得至少1分的加分。
头部券商竞争激烈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的相关信息,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10%。
根据此前中证协发布的证券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情况,共有102家券商可能参评,以50%比例计算,A类券商有望增加至51家。与之相对,2020年共有47家券商被评为A类,占比47.86%。
2021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中证券公司加分项自评共有17大项,由于部分内容公开信息难以获取,最终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了10项经营相关的基础信息。
10项指标包括,营业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代销金融金融产品业务收入、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净资产收益率、信息技术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等。
8. 证监会对券商分类评级的主要考量依据是什么
签证会对商圈分类评级主要考量的依据,就是券商的业务水平。
9. 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
三者的主要职责不同:
1、证监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2、证券业协会的主要职责:
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0.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第四章 类别划分
第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评价计分的高低,将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被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行政重组等风险处置措施的证券公司,评价计分为0分,定为E类公司。评价计分低于60分的证券公司,定为D类公司。
中国证监会每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结合以前年度分类结果,事先确定A、B、C三大类别公司的相对比例,并根据评价计分的分布情况,具体确定各类别、各级别公司的数量,其中B类BB级及以上公司的评价计分应高于基准分100分。
(一)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较好地控制新业务、新产品方面的风险;
(二)B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较高,在市场变化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
(三)C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与其现有业务相匹配;
(四)D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低,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
(五)E类公司潜在风险已经变为现实风险,已被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财务信息虚假或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公司类别下调3个级别;情节严重的,将公司类别直接认定为D类。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在自评时,若不如实标注存在问题,存在遗漏、隐瞒等情况,将在应扣分事项上加倍扣分;自评时存在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将视情节轻重将公司类别下调1至3个级别。
证券公司未在规定日期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类别下调1个级别;未在确定分类结果期限之前上报自评结果的,将公司类别直接认定为D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