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光大证券回应人事大地震,已收到董事长、监事等辞职报告,是否已成了定局
光大证券回应人事大地震,已收到董事长、监事等辞职报告,是否已成了定局?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据了解,刘秋明曾任申银万国证券机构业务流程责任人,瑞银证券董事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委、平安证券高级副总裁,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总裁等职。
除此之外,光大证券也在前述通告中表明,公司注意到一部分新闻媒体有关公司别的高级管理者的有关报导。现阶段,公司别的高级管理者没有转变,公司运营管理状况正常的。新一任董事长和监事长候选人已经筛选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尽早执行公司整治程序流程。
② 瑞银是怎么通过中石油股票敛财的
瑞银联手机构作局敛财 发审委员称中石油应反思
瑞银敛财中石油
被国际大行广誉为亚洲最赚钱公司的中国石油(601857.SZ)A股回归,终以“让人不愉快”的方式落定!
市场公开数据显示,在2007年11月5日——12月20日的34个交易日内,中国石油股价累计下跌37.24%,共计1767 亿资金深套其中。
一位证监会发审委委员表示,中国石油把所有投资人套牢如此惨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该对此反思,反思一下发行稳定市价责任是如何履行的。
与持有中国石油国内投资者惨淡度日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瑞银集团(UBS AG)却利用中国石油A股发行赚得盆满钵满。
不仅其旗下的瑞银证券作为联合主承销商,能从高达5.56亿元的发行费用中分得不小的一杯羹,而且UBS AG 100%控股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10多家机构,早在中国石油A股招股说明书正式公布前就已联合潜伏中国石油股份(0857.HK)中,于A股上市发行前后依次采用收集、拉升、减持、沽空手法,通过影响中国石油H股正股及相关权证价格大获其利。
有业内人士指出, UBS AG控制的机构不应该在瑞银证券担任主承销商期间介入中国石油H股,因为这些机构和瑞银证券是一致行动人,存在内幕交易嫌疑,而这些机构在香港市场中国石油股份(0857.HK)的操作手法已涉嫌市场操纵。
中国石油于12月24日迎来其上市后最大力度的反弹——股价劲升4.65%,收报31.96元, 但这不能给中国石油A股二级市场深度套牢的投资者带来丝毫安慰。
掘金魅影
中国石油回归A股不仅是投资银行发行承销的盛事,而且给中国石油H股带来巨大的投资机遇。
然而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在国际资本大鳄纵横博弈中国石油股份的阵营中,却能发现瑞银集团频繁游走其间。
香港交易所公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披露信息显示,9月26日,UBS AG 账户首次买中国石油股份(0857.HK)11.09亿股,占已发行股本的比例为5.26%。
瑞银集团进出中国石油股份之所以引人注目,完全因为由瑞银集团实际控制的瑞银证券在这段时间担任中国石油A股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瑞银证券具有接触中国石油A股发行内幕的天然便利条件。瑞银集团藉此敏感之际在香港市场持续大幅增持中国石油H股的动机与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发人深思。
上海某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主承销商母公司及其母公司控股的附属公司属于利益关联方,这些机构在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前6个月内,有规避内幕交易嫌疑的义务。
香港博大证券经纪业务一位高级客户经理表示,“虽然UBS AG名义上有很多中国石油H股股份,但这并不一定真的属于瑞银集团的。因为瑞银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有大量的经纪业务客户,瑞银集团不能以瑞银证券担任中国石油A股主承销商的理由劝阻客户买入。”
该客户经理的弦外之音是,谁要说瑞银集团利用关联公司接近中国石油A股发行内幕便利在香港市场上牟利,必须对UBS AG账户上的股票性质进行进一步甄别。
然而,香港交易所披露的中国石油股份(0857.HK)的股东权益资料显示,在UBS AG名义下的股票虽然部分属于瑞银美国证券、瑞银澳大利亚证券经纪业务席位持有,但这两个席位最有可能是客户委托买入的股票数量仅占瑞银集团名义持有总数的0.62%,超过99%的中国石油H股为瑞银集团100%控制的资产或财富管理公司、金融服务顾问公司以及以其它组织形式存在的投资机构持有。
这些机构分布于英国、美国、奥地利、瑞士、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成为瑞银集团从全球市场各个角落向中国石油股份发起进攻的核心精锐,而在这些核心精锐中,尤以瑞银全球资产管理新加坡公司、瑞银全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实力雄厚,分别持有11686000股和11708000股,而瑞银全球资产管理新加坡公司又是中国证监会审批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拥有2亿美元的投资额度。
至此,由UBS AG控股的各类机构从世界各地同时进驻中国石油股份。而此时,中国石油甚至连A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都还没有公布。
香港交易所对UBS AG持有中国石油H股权益披露的理由是,UBS AG持股比例首次达到5%以上,上述股权取得方式包括买卖、馈赠及分步骤获取。换言之,9月26日披露的股权信息未必就是全部在这一天买入的,有可能买入的时间会更早。
深圳某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负责人指出,中国石油A股上市前,UBS AG旗下的各类机构与联合主承销商瑞银证券存在着关联关系,尤其是各类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或顾问公司,由于全部是UBS AG100%控股,加之业务性质不属于经纪业务,与瑞银证券同属利益一致行动人。
一位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就“上市公司股票发行时主承销商独立性问题”向记者表示,发审委的审查重点是上市公司发行项目的财务规范,至于主承销商的独立性审核基本上实行“好人举手”制度,只要求主承销商声明保证自己及有关利益关联方没有利用内幕信息不当牟利即可。只有对涉及资产重组类型的项目,才会在二级市场上关注相关品种股价是否已因内幕消息外泄发生异动,并关注利益关联方是否从中牟利。
“UBS AG控制的机构在中国石油A股发行上市前介入中石油港股显然是不合适的,除了证券公司账户买入中国石油港股可以用客户指令解释清楚,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则很难摆脱利用内幕信息牟利的嫌疑,因为这些机构属于事实上的一致行动人,再好的防火墙都无法有效防止相关内幕信息的外泄。”该发审委委员进一步补充道。
前述保荐代表人告诉记者,中国石油A股发行对其H股来说相当于二次增发融资,只不过是在两个不同市场上运作而已。国内证券公司做上市公司增发融资主承销商期间,公司内部的自营部门或者资产管理部门是绝对不允许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相应公司股票的。如果在此期间,主承销商的大股东或大股东控股的附属公司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同等证券的买卖交易,其所得收入要被罚没,归相关上市公司所有。
“UBS的做法或许符合香港市场监管法律的要求,但是瑞银证券作为中国石油A股的主承销商,不能用所谓的国际惯例来替代国内监管制度的要求。这对国内证券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该保荐代表人如此评述。
据了解,UBS AG的内部防火墙制度执行记录并不是一点历史污点都没有。2005年7月13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在对瑞银美国证券公司(UBS Securities LLC)1999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期间的研究、投资银行及经纪业务零售业务合规检查发现,有证据表明瑞银美国证券公司已从事了与独立研究分析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最终被处罚210万美元。
联手作局
荷兰银行亚洲主管黄集蔚于11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坚定断言,“中石油H股股价在巴菲特减持期间一路上涨,在很大程度上跟一些与国内关系密切的资金为中石油A股回归造势有关。20港元的目标价位已经实现,买入资金使命已经完成,中石油未来的上涨动力应该有限。”
自11月2日之后中国石油股价节节下跌的走势证明,黄集蔚所言绝非空穴来风,更令人对UBS AG 控制的机构及其他国际大行买入中国石油H股的动机产生怀疑。
9月26日——10月12日间,瑞银新加坡资产管理公司持有中国石油股份的数量从11686000 股增至12926000股;瑞银香港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数量从11708000股上升至13802000股;同一时段内,中国石油股份股价从13.80港元迅速飙升至20港元,累计升幅达到32%。
11月20日, UBS AG控股的机构们继续增持中国石油H股,大举买入3.28亿股H股,持股比例从4.81%增至6.24%。与此同时,瑞银将中国石油股份的评级从中性上调至买入。其投资评级上调的理由是:在A股首次公开募股及巴菲特退出后,股东结构发生变化;母公司可能注入对政治因素敏感的石油资产,例如,位于苏丹的大约500万桶可采石油储量,目标价位由12港元升至17.6港元。
《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下称准则)规定,分析员就某上市公司的投资研究发出30日内及就某上市公司研究后的3个交易日内,分析员或其有关联者不应交易和买卖涉及其评论的上市公司的任何证券。
此外,准则还规定,在公开发售中担任经理人、保荐人或包销商的商号,不应在以下任何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发出涵盖某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研究:(1)如该宗发售属首次招股,则有关期间为紧接该等证券定价后的40天;(2)如属第二次公开发售,则有关期间为紧接该等证券定价后的10天。
中国石油发行A股,对其H股来说相当于在另外一个市场的第二次发售,中国石油A股发行数量和价格确定时间为10月29日,离瑞银发布买入投资评级报告这天尚不足10个交易日。
耐人寻味的是,在瑞银发布买入投资评级报告后不久,UBS AG账户自11月29日大举减持,持股比例从11月20日的6.42%降至5.87%,12月17日,UBS AG的持股比例继续降至5.16%。
而就在UBS AG 账户股票持续减持期间,瑞银研究报告继续唱多中石油H股。
12月4日,瑞银建议趁国际油价调整时买入中国石油(0857.HK)。
但令人遗憾的是,瑞银对中国石油股份调级变动并没能改变UBS AG控制机构的抛售决心,中国石油股份的股价一路走低 。
跨域监管难题
招商证券一位投行人士说:“UBS 明显利用两个市场监管框架的差异进行套利交易,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放,国际大行在国外可资利用的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手段将会在国内上演,也许中国石油A股回归就是国际大行今后在国内运作策略的一次境外路演!”
“尽管红筹回归和先A后H股发行模式的普及,使得中国内地股市和香港市场的对接、互动日益紧密,但是,目前两个市场的互动存在监管衔接的难题。”香港某中资机构投资银行执行董事对目前跨市场融资监管存在的漏洞表示担忧。
该执行董事指出,虽然香港对内幕交易监管、控制十分严格,但是只要相关金融产品不在香港市场上交易,则给予相关利益方很多豁免特权,或许这是瑞银证券担任主承销商期间UBS AG账户持有中国石油H股频繁异动没有引起香港监管当局关注的根本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看,尽管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在中国石油发审过会期间,对相应主承销商的独立、公正性也非常关注,但是担任主承销商国际大行具有覆盖全球市场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可以借助香港开放市场和交易制度的灵活性为自己牟利,如果监管层对某些环节进行调查,也会因两个市场监管信息的共享缺乏互动而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③ 宁波富邦的公司高管
郑锦浩:1956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中华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二轻总公司处长、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体改处处长、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沈成德:男,1963年3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先后任宁波市财税局副股长,宁波市轻工业局副处长,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处长、主任,现任宁波大红鹰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宋德周:男,1965年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先后任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现任该院副总工程师,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冶金加工分会秘书长。
刘爽:男 196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生在读,先后在哈飞公司、洪都航空公司主要负责重大投资技改项目,1996 年7 月起历任平安证券部门副总经理,北京证券部门副总经理、市场部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瑞银证券部门经理,现任太平洋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陈炜: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宁波家电日用品进出口公司会计,财务副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
④ bankermentor的导师质量到底如何
我年前问了招生客服,当时说下一期BST的业界mentor应该是花旗香港投行部的director或者瑞银证券的执行董事,下一期PET的业界mentor大概率是鼎晖/CICC基金高管,最终看mentor的时间安排来定,在开学前明确并把简介和名片发给录取学员
⑤ 长生生物造假利益链涉嫌什么腐败
长生生物:造假利益链涉嫌30亿腐败,为拉高套现借壳上市。
进一步抽丝剥茧还发现,在北京华筹的上述出资人名单中,竟然与北京伯乐纵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北京伯乐”)的出资人名单高度重合。其中,除了周楠昕与北京华筹同时突击入股长春长生时为独立持股外,于俊德、尹波、上海华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出资人在北京华筹的出资比例分别为14.22%、7.11%和10.43%,同时也是北京伯乐中直接或间接的主要出资人,出资比例未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伯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伯乐纵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者法人代表为格春来。私募排排网显示,伯乐纵横的格春来2000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职于北京证监局。
此外,调查还发现,周楠昕1999-2001年曾任职于北京翰林汇股份有限公司;2002-2006年曾任职于汉唐证券(汉唐证券因涉嫌坐庄和挪用巨额客户保证金而破产清算)。除了突击入股长春长生,周楠昕还先后突击入股了蒙草抗旱(300355)和东方新星(002755)等IPO项目。
还有一个细节是,TCL集团1999年04月参股北京翰林汇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07月通过增资扩股而成为其控股股东。而在2004年TCL集团IPO期间,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颜羽和施贲宁均为经办律师。
三
根据重组报告书披露,上海沃源于2011年10月由上海沃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孙田志和孙明明共同出资成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沃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辛玉海。
2014年10月22日,孙田志、孙明明退出合伙企业投资;孙仁莉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何艳、李岩、金美华、顾群、孙晓芳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实缴出资由10,001.00万元减至4,251.50万元,并委托孙仁莉为上海沃源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5年8月,孙仁莉与上海沃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其全部出资份额,何艳为上海沃源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入调查发现,上海沃源背后与芜湖卓瑞同样有着原南方证券高层的渊源。作为上海沃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艳1995年1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5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兆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就职于济南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4年9月至今,就职于南京洁深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需要补充的是,作为何艳的配偶,孙田志曾经共同出资设立了上海沃源,但在完成突击入股以后、长春长生借壳上市前夕孙田志、辛玉海等人纷纷选择了退隐。
但调查发现孙田志、辛玉海等人的真实身份非同寻常:2005年12月26日,原南方证券副总裁孙田志因轰动全国的南方证券操纵市场案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原天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方证券南京分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辛玉海,原华德公司投资总监孙明明均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该团伙被市场称之为凶悍的“猛庄”。
公开信息显示,孙田志目前担任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994年6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南方证券任副总裁;1997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南证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0年8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上海天发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9年1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上海泽汇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5年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洁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玄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灵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作为南方证券“坐庄”时期的重要搭档,孙明明目前也在孙田志大量公司中扮演着股东、法人代表、监事或财务总监等重要角色。
此外,在孙田志、何艳、孙明明和辛玉海等南方证券隐秘圈层中,还有一位重要成员——傅晓峰,曾在南方证券操纵市场案期间担任南方证券杭州证券文晖路营业部总经理,曾经持有上海泽汇投资有限公司(已吊销)12%的股权,目前在该圈层中的上海埃林哲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四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上述相关各方通过受让内部职工股实现突击入股的过程中,长春长生的经营层面也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长春长生净利润分别仅为12,737.39万元、12,979.69万元和20,775.00万元。但在2015-2017年净利润分别为3亿元、4亿元和5亿元的业绩承诺支撑下,根据当时最新经营情况及未来收益情况,采取收益法对拟借壳上市的长春长生100%股权给出550,094.83万元的估值,增值率为417.49%。
调查发现,上述各方累计斥资58218.34万元,合计持有长生长春22.66%的股权,在短短几个月以后的借壳上市过程中所获得的交易对价增值了57430.65万元,增值率接近100%。
与此同时,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业务收入2014年开始持续爆发式增长。其中,2013年公司狂犬病疫苗业务收入仅为846.8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仅为1.91%;但2014年则高达21,268.41万元,占比飙升至34.36%,2017年则更是高达73,425.95万元,占比已经接近50%,成为长生生物业绩持续爆发的重要来源。
文章来源: 贤集网
⑥ 我国将要批准的内贸自由区是哪几个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尽管相关细则还未公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自贸区建设过程中即将进行的财税、金融、外汇、贸易等方面的改革,将为广大民营企业发展带来实质性利好。
正面效应不低于加入WTO
上海提出的自由贸易区,并不是双边与多边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而是一国主动开放、单方面实施的一个开放举措。
自由贸易区中的所谓"自由",更多意义上是指在特定区域内贸易、物流和关税的自由,核心是通过放松管制,加快货物进出、人员往来、资金流动、信息传递。相对比"境内关内",这种"境内关外"无疑能够更大限度地减少贸易成本,促进贸易与交流。
根据学者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已有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这些自由贸易区在具体管理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有五个共同的特点:
一是自由贸易区功能定位为综合发展,基本功能是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商业或工业性简单加工、商品展示及金融、货运等服务贸易功能。
二是自由贸易区管理和法制保障健全完备。各国、地区都是先立法后设区,以严密的法律法规保障自由贸易区健康发展。
三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强。国家和地区都设有专门机构进行管理。自由贸易区区内实行统一管理,效率高,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
四是重视优惠政策,并各具特色。免征关税,并赋予其他税捐优惠,以鼓励外商前来投资。
五是自由区的海关监管十分便捷。海关机构大都比较精简,管理十分便捷,海关监管手续简化,一概免除繁杂的常规手续,对区内企业和货物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和"管住卡口,管出不管进"。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海洲表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创立意义非同小可,做得好的话,给中国带来的效应不低于加入WTO。黄海洲表示,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国家正在制定一些新的贸易规划,在一些新的贸易规则谈判中,中国是被排斥在外的,比如TPP、TPZ,它实现的规则远远高于WTO。因此,中国必在更高的标准上参与全球贸易规划的制定。
民企对税收优惠寄于期望
上海市工商联8月公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民营企业综合税费负担仍然较重。今年上半年,上海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上缴税金同比增长9.3%,而利润总额同比下降6.2%。二季度民营中小微型企业经营情况抽样调查中,近半数企业上缴税金总额同比增加;而同时,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企业比例为四成。小微企业对于加大税收优惠扶持力度的呼声也日渐增多。从调查情况来看,希望政府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达到76%,远高于企业对其它政策的期望比例。
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为自贸区内的民营企业减免税负无疑是可以首肯的。有消息称,上海自贸区将推动税收创新,其中将包括对区内一些企业由原来25%税率减少到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扬州新凤凰家公司执行董事姜飙认为,"如果真像传闻中所得税降至15%,对于企业来说是极大的利好。"瑞银证券也认为,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利于扩大上海的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对相关企业的业绩形成直接的利好。
吸引民资参与金融改革
最近,上海市政府在贯彻落实"金融国十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表示,上海要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要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出具有上海特点的方案和操作办法,争取在上海先行先试,使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的有关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上述实施方案提出,一是积极争取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运作。二是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保险等领域的使用。三是研究推进在沪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工作。四是争取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的参与者范围。五是积极配合开展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研究,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六是积极配合开展政策研究,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探索银行不良贷款转让的常规化路径。
专家表示,自贸区在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有利于在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等多方面推动我国金融改革的进程。特别是"积极配合开展民营资金进入金融业的政策研究,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将吸引广大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长三角产生虹吸效应
上海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对国内最有直接影响的是长三角地区。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和铁路的提速,长三角已形成一小时经济圈。可以说长三角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在这块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地区,包括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都有可能把充分利用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企业发展的新平台。
近几年来,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民企对外贸易都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于江浙沪民企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他们发展外向型经济将更快捷、便利、成本得到降低。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维认为,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将对江苏的进出口产生明显的虹吸效应,江浙地区与上海的招商引资竞争将更加激烈。由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实施货物进出口、转口自由,无配额限制,不缴纳进出口关税,同时放松外汇管制等优惠政策,加之上海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现代服务业及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长三角地区的跨国公司可能倾向于把产品运输至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全球分拨中心进行综合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