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精选层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1、精选层交易时间安排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
9:25—9:30:静默期
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时段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时段
注:
(1)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2)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3)9:20-9:25和14:57-15:00禁止撤单。
2、申报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3、价格涨跌幅限制:3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连续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即首笔成交当日不受限制,从首笔成交后的次日设置涨跌幅限制。
4、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5、临时停牌情形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注: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6、精选层市价订单类型
本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 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7、交易行情揭示规则
(1)连续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与沪深一致;
(2)集合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有集合竞价参考价时与沪深一致;无集合竞价参考价时,揭示最优1档申报价和数量;
(3)精选层首日证券简称首字符显示为“N”;
(4)精选层首日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Ⅱ 三板做市是什么有哪些交易方式
一、新三板做市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二、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
1.做市转让,证券公司转让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报价合理,随时都可以转让交易。做市转让对一些非专业的买方来说风险更低。
2.竞价转让,2018年1月15日起新三板进入集合竞价交易时代,集合竞价转让方式针对基础层和创新层有不同的政策,基础层每天1次集合竞价撮合,创新层每天5次集合竞价撮合。
3.新三板改革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环,也是这个年轻的市场设立七年来最为全面、彻底的一次综合性改革。重点措施包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机制、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允许公开发行、引入公募等长期资金、完善摘牌制度、实施分类监管等。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正在进行时,我们将通过问答形式持续为您解读新三板改革知识、规则内容,用文字传递与分享市场点滴,让您逐渐了解新三板各项制度规定。
拓展资料;
1.新三板股票交易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符合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单笔申报数量或交易金额标准的,全国股转系统同时提供大宗交易安排。因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需要进行股票转让的,可以申请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优先股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全国股转公司另行规定。
2.在新三板市场,做市转让制度是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新三板正常转让日内,做市商必须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新三板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有按其报价履行与其成交的义务。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Ⅲ 新三板股票如何买卖交易
新三板市场有三种买卖方式,即做市转让、协议转让和定价佣金。但投资者需要明白,股票交易只有一种方式。其中,协议转让要求买卖双方在线下直接协商价格,通过股权转让系统进行交易,对双方都有较高的专业要求。在做市转让和委托方面,新三板、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买卖方面没有区别。在交易确认委托和相互报告交易确认委托的模式下,买卖双方在系统中私下谈判,进行点对点交易。第三方不能参与相互确认委托的交易方式。
交易对手都是该股票的做市商。新三板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做市商交易是指做市商不断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交易要求。目前,投资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报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需提交证券公司进行确定的出售。现在可以赚取收益的股票投资板块很多,主板、科技型创投板、新三板就可以了。此外,新三板的投资门槛较高。如果投资者想购买新三板股票,必须到证券公司开立新三板股票交易账户。要彻底熟悉新三板的交易规则,避免在交易中出错。
拓展资料:散户投资者如何投资新三板?直接参与模式 散户投资者在新三板开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散户投资者应当具有二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金融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验。 个人投资者名下证券资产在上一个交易日结束时的市值在300万元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债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券商合理的金融产品等,不包括信用证券账户资产。 间接参与模式 经纪自营基金、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均可投资新三板。借助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以投资新三板。
Ⅳ 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
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只有两种,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
协议转让:是相对于“做市转让方式”而言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新三板挂牌股票买卖的一种形式,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做市转让: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由做市商分别提供买价和卖价,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做市商: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新三板做市商通常为证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