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鼠仓是什么意思
老鼠仓是特指证券市场中基金经理的一种违规行为。
老鼠仓现象是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尤其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是人们追求高利润这一动机在证券市场的一种表现。
拓展资料:
刑罚处罚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基金公司内部披露信息,获取不义之财等交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此外个人信息被随意披露,传销中拉人头等谋利行为都在修法中有新的规定。金融领域的“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但在此之前的刑法却未对这一社会影响极坏的犯罪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为此,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新增条款,严厉追究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网络 老鼠仓网页链接
⑵ 基金“老鼠仓”现象的成因
成因:对基金管理者忠实义务的监管不严;基金管理者自身缺乏投资渠道,制度设计不合理。
拓展资料
一、所谓“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基金资金买入某只股票之前,个人资金在低位先行买入该股票,待基金资金将股价拉升至高位后,再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获取利益的行为。
“老鼠仓”严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金投资者的钱并非用于投资而是被利用给少数人“抬轿子”牟利,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规则,扰乱金融市场运行秩序。
二、近年来,证监会已严肃查办了基金领域中多起违法违规事项。从小基金公司到知名基金公司,从公募基金到私募基金,都有“老鼠”落网。在监管部门大力整治下,资本市场中的“鼠患”得到有效治理。但应看到,作为证券市场上的顽疾,彻底杜绝“老鼠仓”并非易事。“老鼠仓”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发现难、取证难。有的基金经理凭借专业性和熟悉市场,能够采用多种手段规避侦查,违规交易往往跨越多个机构和个人的账户。少数基金经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据统计,不少案件的当事人违法收益超过1000万元。
三、防控“老鼠仓”应多措并举,常抓不懈。针对发现难、取证难,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大查处力度。比如,已有证券交易所建立的交易检查中心全天可处理超过1亿笔交易数据,还可溯源20年前历史数据。监管层应充分应用科技进步的成果,用大数据对违规行为实施精确打击。
基金行业要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约束。应教育基金从业人员,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已大大提高,切莫以身试法。
当前,中国证监会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注册制改革的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体系,推动在新证券法中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推动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此外,还可充分调动媒体等多方面力量,加大全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对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局面,助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⑶ 老鼠仓的四大危害
何谓“老鼠仓”?
老鼠仓(RatTrading)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食价”做法。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中国股市的特色就是无庄不成股,而老鼠仓就存在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当中。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队员,利用自身具有融资的天然优势,从社会各方面融入大量资金坐庄拉升股票。坐庄本来是为了赚钱盈利的,但券商坐庄很少有真正赚钱的,原因就在于券商把股票拉升后,大量底部埋仓的老鼠仓蜂拥出货,券商又在高位接盘。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这便是当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
“老鼠仓”案频发
自去年底“马乐案”东窗事发至今,据不完全统计,被调查或传闻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已多达数十位。随着证监会引进稽查大数据系统,重拳打击基金老鼠仓力度正在强化。5月9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三起资产管理行业相关人员涉嫌老鼠仓案件,获利高达2000万元。以下是财界网盘点的近年部分影响力比较大的“老鼠仓”。
2007年
上投摩根唐建
处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0万元、终身市场禁入。
2010年
光大保德信基金许春茂
处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
2010年
交银施罗德郑拓
处罚:获刑3年罚600万元、前妻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前妻之妹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0年
交银施罗德李旭利
处罚:一审判有期徒刑4年,被罚18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
博时基金马乐
处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并处罚金1884万元。
2014年10月
汇添富基金苏竞
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罚金3700万元。
2014年10月
光大保德信基金经理钱钧
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罚款160万元。
“老鼠仓”有多大危害?
当博时基金马乐案当初判决结果出来时,网络舆论上一边倒地认为判决结果过轻,而在基金行业内,却有不少观点认为基金老鼠仓并无多大危害。
今年3月28日,深圳中院对马乐老鼠仓案一审宣判,马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追缴违法所得1883万元,处罚金1884万元。在此结果出来之后,新浪网调查显示,91.5%的网友认为该案判决过轻。有投资者认为,这就是在鼓励基金经理犯罪。普通投资者多是简单地认为其非法获利多,而判决过轻。
在基金业内,除了有人认为老鼠仓确实是违法行为,需要进行严打外,也有部分观点认为,若是基金经理能够管理好基金,同时对自己的资金进行理财,并没有明显损害持有人利益,也并未造成多大的社会危害。正如马乐在庭审中陈述时所说,其所投资的股票都是通过自己研究买入。
不少基金从业人员对老鼠仓抱有同情之心,也与此前基金从业人员不能炒股有关。虽然此前从业人员有炒股限制,然而现实中不少人通过自己或他人账户,在进行股票投资。在业内投资人士看来,此前禁止从业人员炒股是不合理的制度。“作为专业的投资人士,如果连自己的钱都没管好过,怎么可能替他人理好财。”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出于个人的利益,基金经理“老鼠仓”的行为会牺牲掉很多委托他进行投资的人的利益以及牺牲掉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易。这里面透露出基金公司的自律监管不足、制度的不完善、投资责任缺失等多方面的原因。他认为,要减少或者杜绝这种行为的发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还需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和规则,完善激励机制,并加大处罚力度。
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在刑法修改的时候就已经将“老鼠仓”行为作为金融犯罪把它入罪了。“老鼠仓”危害非常大,属于内幕交易的一种。“老鼠仓”实际上是用公募的基金或者基民的钱来为基金经理或者自己或者是个人或者是亲友来谋利的这么一种行为,这个实际上是对基民的利益,对于整个市场投资者的利益是一个很大的侵害。
“老鼠仓”该如何规范?
钱景财富副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赵江林表示,最近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老鼠仓”的调查、打击力度,主要利用大数据的手段,将以前有过老鼠仓行为的交易挖掘出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显示了监管部门整顿基金行业的决心。赵江林认为,如果“老鼠仓”成为行业普遍现象,投资者将会对基金行业失去信心,基金行业就会走向衰落。目前基金公司还没有出台能够有效应对“老鼠仓”的办法,观察美国成熟市场多年以来对付老鼠仓的办法中,最有效的还是严刑峻法,提高“老鼠仓”的违法成本,并且加强查处力度,通过奖励举报等措施来威慑“老鼠仓”事件的发生。
赵江林为此建议,根治“鼠患”还需多管齐下。首先是严格监管,并且要长期化、常态化。其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形式,解决证券市场改革和监管执法面临的制度问题。此外,一些业内人士也建议,应当建立起对基金公司的追责机制。
⑷ 惊天“老鼠仓”大案,这背后给散户造成了什么影响
这种行为是在损失投资人的利益或者说普通散户的利益,资本市场就是一个非常直接的地方,只要有人赚钱必定就会有人亏钱,所以说用内幕消息交易,那么损害的就是普通投资者的钱。
接下来为大家梳理一下这一起事件。
写在最后但这损害的却是投资人的利益,在行业里这种行为也可以叫做老鼠仓,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搜索一下相关的关键词。
对于这起事件,你如何看待?
⑸ 老鼠仓的治理措施
治理“老鼠仓”问题尤其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1、在外部监管方面要加大证券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证券市场监管水平。
“老鼠仓”通常都是比较隐蔽的。基金经理往往利用其他独立无关联的第三人开立账户,这样的账户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这对监管当局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2、在内部控制方面要完善基金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方面,基金公司需要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监控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监控制度,保持经营运作合法、合规,保持公司内部监控健全、有效。
3、建议对于“老鼠仓”,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市场禁入,并追究法律责任。除了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公司必须负连带责任并接受严肃处理。
对于散布虚假信息,相互对倒,诱使中小投资者上钩的非公平交易,监管部门必须从科技手段上进行严格监管,一经查处,要对违规基金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进行严肃处理,没收其非法所得,停止其交易行为甚至勒令其退出市场。
4、提高保护投资者的有效性。除了要提醒相关机构要加强自律外,更重要的还是要依靠市场监管制度的健全和监管有效性的提高。
同时,必须想法设法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专业精良、治理完善、诚信合规、运作稳健”的真正投资者,而不是更大的投机者。
总之,要想进一步有效发挥机构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作用,须努力规范投资,只有靠市场监管有效性的提高与市场制度公正性的进步,才能真正做到“老鼠仓”、不公平交易与利益输送这市场三条底线不被侵犯。
2014年上半年“捕鼠风暴”席卷基金业,引得业内噤若寒蝉,多名高管相继离职,今年以来基金经理变更次数多达396次,几乎相当于2012年全年的变更次数,其中离职的基金经理就有近百位。轰动一时的博时基金马乐一案暂时告一段落,华夏基金亦被证监会通报与部分内幕交易嫌疑账户存在关联,近期资本市场多家机构卷入内幕交易风波。
近期,多起资本市场“老鼠仓”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监管层引入“大数据分析”查处“老鼠仓”成效明显。然而,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违法成本较低致使震慑力度有限,“老鼠仓”加大监管背后却又写满无奈。
2015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宣布,拟对华夏、海富通等5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整改3到6个月不等的监管措施,期间暂停新业务,暂停受理其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另对中邮等6家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相较以往对于大批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的查处,这是证监会首次针对涉及“老鼠仓”的基金公司进行批量处罚。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措施,不少市场人士担心,这会影响到基金公司的发展,甚至会对股票市场构成利空。对此,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认为,这一举措短期内可能会对消除股市泡沫有一定作用,长期来看,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基金持有人的权益,实有裨益。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权力十分有限,对于因“老鼠仓”而受损的投资者,基金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要求司法程序的配合。
⑹ 什么是"老鼠仓",对中国基金业中"老鼠仓"现状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的特色就是无庄不成股,而老鼠仓就存在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当中。
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队员,利用自身具有融资的天然优势,从社会各方面融入大量资金坐庄拉升股票。坐庄本来是为了赚钱盈利的,但券商坐庄很少有真正赚钱的,原因就在于券商把股票拉升后,大量底部埋仓的老鼠仓蜂拥出货,券商又在高位接盘。
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这便是当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其实,老鼠仓就是一种财富转移的方式,是券商中某些人化公家资金为私人资金的一种方式,本质上与贪污、盗窃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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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随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打击老鼠仓成了重点,什么叫老鼠仓怎么看这件事(从证券监管角度分析)
老鼠仓(Rat Trading)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建“老鼠仓”违背职业经理人的一般诚信原则,是严重的职业操守问题,并涉嫌犯罪。证券交易员的亲友预先低价买入股票,然后公司再建仓拉升该股票,故"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德隆事件就存在严重的“老鼠仓”问题。据说,当初参与“老鼠仓”的某证券公司高管亲属获利近千万,全部套现,而德隆系股票崩盘导致至少两家证券公司倒闭和多家银行等机构损失数百亿元。
⑻ 什么是老鼠仓
老鼠仓是一种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腐败行径,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⑼ 为什么说老鼠仓祸害股市,他的具体坏处是什么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当然,最后亏损的是公家资金。
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的特色就是无庄不成股,而老鼠仓就存在于这些大大小小的庄股当中。券商是庄股中的主力队员,利用自身具有融资的天然优势,从社会各方面融入大量资金坐庄拉升股票。坐庄本来是为了赚钱盈利的,但券商坐庄很少有真正赚钱的,原因就在于券商把股票拉升后,大量底部埋仓的老鼠仓蜂拥出货,券商又在高位接盘。这样的结果就是券商亏损累累,老鼠仓赚个钵满盆满。这便是当今券商被掏空的主要形式。
老鼠仓是典型的“以公谋私”的现象。这也从一方面反映了国内证券市场法规上的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