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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温江的农民安置房可以过户么我是外地户口
不能过户 农民安置房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本身就没有房产证 更不可能过户了。小产权房只能进行合同转让与买卖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考虑安全问题的话建议去公证处公证 但是至于是否能进行公证和费用多少 抱歉 我并不熟悉。
⑤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森 林
主持市国土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晓兰
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农村土地整理和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耕地保护处、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双流县国土资源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国
协助局长分管土地利用(经营)、土地收购储备和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处、财务审计处、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金牛分局、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温江区国土资源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建辉
协助局长分管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人事、科技、干部教育、国土所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人事处、成都市土地学会。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武侯分局、都江堰市国土资源局、郫县国土资源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 宏
协助局长分管土地规划、地籍事务、地质环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处、地籍管理处、地质环境管理处、成都市国土规划地籍事务中心、成都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成都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崇州市国土资源局、大邑县国土资源局、金堂县国土资源局。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夏 超
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建、机关行政事务、对外宣传、工会群团、档案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和成都市国土资源档案馆。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华分局、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彭州市国土资源局、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党组成员、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张康林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建设用地管理、征地安置补偿与信访维稳、土地执法监察、矿产资源管理和安全工作。分管建设用地管理处、纪检监察处、信访处、矿产开发管理处、成都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联系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邛崃市国土资源局、蒲江县国土资源局。
⑥ 中国农地保护制度改革: 思维和视野的突围
(一)国内不同地方农地制度改革的尝试
1.安徽等省份的农村宅基地抵押试验
2008年4月9日,来自安徽省的消息称,安徽省将建立并实施农民住房产权登记制度,农户获得建设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以农村住房作抵押获银行贷款。4月15日,在抵押担保问题上,浙江省表示计划根据农民住房特点和银行抵押贷款的条件,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地区试点农房抵押贷款。5月19日,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
但是,按照目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尚不允许城市居民或外村人购买,也就是说,农民的宅基地和土地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也没有获得抵押贷款的资质。同时,相应的房屋权属登记系统也极为滞后,缺乏进入市场的技术支撑。
2.枣庄市的土地资本化试验
2008年9月14日,我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山亭区徐庄镇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揭牌成立。枣庄市市长陈伟亲自把土地使用产权证颁发给了徐庄土地合作社的280户农民。领到土地使用产权证的徐庄土地合作社理事长张凯华,兴奋不已。不久后,张凯华便以部分土地使用产权证作抵押,得到了山亭农村信用联社两笔共45万元的贷款,用于采购急需的化肥和从事水利设施建设。这标志着国内各地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案例中,增加了一种新的模式。
3.嘉兴市的“两分两换”改革试验
按照规划,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4800多户农户将全部搬迁到集镇居住,这是嘉兴新一轮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带来的新现象之一。
2008年4月,嘉兴被列为浙江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针对优化土地使用制度这个核心,按照宅基地与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即“两分两换”)的总体思路,嘉兴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率先在浙江省开展探索与实践。
土地置换后,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土地流转后,农民凡是非农就业的,3年内必须实现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对已经进入老龄阶段的农民,逐步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嘉兴确定了首批9个试点镇(街道),试点区域总面积达265km2,农户近4万户,人口近15万人。目前,嘉兴的试点改革已进入实质动作阶段,农民集聚新社区建设启动,签约换房(或搬迁)农户达2100多户;共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3万多亩,约占全市流转总数的近8%,其中5700多亩实现了二次流转,已签约农业投资项目6个,签约投资额6600万元。
4.成渝地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
(1)成都市温江区的“双放弃一退出”
所谓“双放弃一退出”,就是通过建立居住、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激励机制,鼓励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产业的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集体经济组织,进入城镇自主购房或按政府规划要求进入集中居住区居住。退出的宅基地收政府组织复垦,腾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集中使用,对“双放弃”的农户进行合理补偿。
(2)成都市锦江区的“统一流转”
具体做法是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一流转。全区成立了土地储备拍卖交易中心,建立起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集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入和土地整理后新增农用地的流转收入,在扣除土地整理成本和配套成本后,预留50%的收益用于保障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保,另外40%的收益用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再发展,其余部分作为红利分配给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3)重庆市九龙坡区的“九龙—云阳”跨区域统筹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统一部署,根据总量不变、占补平衡的要求,合理调剂区域间建设用地指标,保证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通过互建设园、财税分成等方式,建设九龙—云阳工业园,实现主城区支持库区、主城与库区联动发展。
(二)农地制度改革思维和视野的突围
按照马林诺斯基的观点,任何仅从法律的观点研究土地产权制度的企图,必然导致不能令人满意的结果。如果对于当地人的经济生活不具备完备的知识,就不能对土地的产权制度进行定义和描述。而且,你必须首先知道当地人怎样使用他的土地;怎样使得民间传说、信仰和神秘的价值围绕着土地问题起伏变化;怎样为土地而斗争,并保卫它;懂得了这一切之后,你才能领悟那规定人与土地关系的法律权利和习惯权利体系。
正如有人看到一个醉汉在黑夜里的路灯下似乎在寻找什么,便过去问询。醉汉说:他的钥匙丢了,他在寻找他的钥匙。路人说:为什么你总在路灯底下寻找?醉汉说:因为只有路灯下才看得见。在面临解决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这样的复杂问题时,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视野不能类同于这个醉汉,只愿在自己熟悉的范围和领域内寻找答案,总是受制于自己的个人基本价值观,即使这个答案并不在所能见到的范围内。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许多有意义的成果,并积累了重要的经验。但是,必须充分重视“高估成功率是普遍现象”、“人们更倾向于信任‘小数规律’”以及“与其承认错误不如更多的损失”等行为经济学现象,在探索和创新的过程中,不断降低管理和交易成本,全面提高改革绩效。
我国是一个以农民为主的国家,在整个国家的平衡和稳定中,国家与农民是中轴。因而,在我国发展和建设的逻辑中,土地政策是平衡农民、国家政权和现代化的一种重要工具,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寻找多方可以接受而且满意的平衡点。这种改革,不能只从法学和经济学角度研究,还必须从政治学和社会学角度进行分析,更需要在实际工作的基础上,从文化人类学的基本立场和属性进行考察和探究。
(三)土地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1.土地市场体系
现有的土地市场体系因在农地非农化的成本和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在对农地非农化外部性控制上的困难性等问题,而一直受到批评。对于市场体系中能够体现的经济价值的分配,中国正在进行相应的改革,随着“招拍挂”比例的增加、“收支两条线”的实行等,对规范现阶段农地非农化的收益分配、提高农地非农化制度的置信度、稳定农民和其他利益主体的情绪及提高合作意愿都有好处。然而,由于现有土地市场体系的割裂局面,市场本身的价格机制和供需机制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加上产权本身的弱点,降低了“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效果,造成了土地市场的失灵。进一步的是,现有的市场体系仍然无法解决忽视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问题。所以总体上看,这些制度环境层次的问题都不利于土地市场降低农地非农化的交易费用,也直接影响了治理结构层次的选择。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上,打破现有的市场割裂局面,是土地市场体系改革的方向。然而,为了实现对农地非农化外部性的控制,以及满足现阶段经济增长对农业生产剩余索取的要求,现有割裂的市场体系又十分必要。从这点看来,打破市场的割裂局面,其本身的交易费用会非常高。另外,对于控制农地非农化外部性的问题,或者如何在现有的市场体系中纳入农地的非市场价值,新古典经济学的价值评估方法只能是一种工具,关键的还是需要通过产权等制度安排和相应的治理结构的设计来实现。而涉及产权的改革,自然需要面对更大的交易费用。比如,理论上如果将农地的非市场价值写入制度,赋予相关的利益所有者,农地的非市场价值自然会“内化”到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体系。这时,就不需要政府通过各种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实现交易费用的降低。但是,这个论断的前提是必须考虑了产权制度的设定和改变的成本。所以在现实中,从建立有利于治理结构改变的制度环境入手,才是更符合效率的改进措施。已经有一些可以借鉴的例子来说明如何通过建立有利于治理结构改变的制度环境来实现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比如,通过建立有机蔬菜的认证体系,引致有机蔬菜比普通蔬菜价格高,就是一种生态价值的“内化”。所以,考虑如何通过与土地资产产业链的其他环节的产品价值相结合,建立一种利于信息流通的价格机制,将有利于提高现有土地市场体系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上的能力。比如,房地产开发位于湿地保护区附近,则该房地产的价值必然比具有相似其他条件但不具有湿地景观的房地产价值高,而如果赋予了农地所有者相关必要的信息,则该地区的生态价值将可以“内化”进非农化后建造的房地产中。
2.土地规划体系
现有的土地规划体系还是一种指标的规划体系,而不是西方国家成功的“空间规划”的概念。指标规划体系带来的一个潜在问题就是“层级制”中信息流通的矛盾,导致了农地非农化在指标上具有“低排他性”和“高竞争性”的“公共池塘资源”的特征。土地利用规划缺少公众参与、信息不对称,无法促进利益相关者的长期合作意愿,同时造成执行和监督上的困难,这些都会导致对农地非农化这种“公共池塘资源”的过度利用,必然也导致了土地规划体系在农地非农化的外部性控制上功能的减弱。
将土地规划体系从“指标规划”的特征转变为“空间规划”的特征,同时优化规划体系的信息流通机制,比如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这一方面是规划制度本身设计的问题,另一方面与产权制度也有很大联系。如果土地的产权能够充分引起公众的兴趣,公众参与将不再是被动地由政府来推动。总体来看,规划制度在信息不对称和无法促进长期合作上,其改进产生的交易费用不会比产权制度改变所产生的交易费用高,因此从这个方面看,土地规划制度的改进可以实现制度环境的改进,从而为资源配置和治理结构层次服务。
3.土地行政体系
从上面对现有农地非农化制度缺陷的扫描可知,土地行政体系在两个方面存在改进的需求。一方面是土地行政的宏观层面,一方面是土地行政的微观层面。宏观层面是指对农地非农化行政体系中的监督体系的改进需求,以及“从下到上”地改进治理结构的试验机制。微观层面是指农地非农化从业人员层次的行政管理体系改进需求。
对于宏观的监督体系,首先,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现有中央政府负责为特征的监督体系不能够满足监督的需要,造成了大量的地方政府的违规行为;其次,在政府通过土地规划来垄断土地征用市场和土地一级市场的过程中,垄断的行为理论上是可行的,可以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但政府垄断行为的本身需要监督;再次,无论是监督体系如何改进,谁来监督“监督者”?这是理论上和实践中始终面对的难题。因此,针对这三个监督体系的改进,是未来可行的改进方向。这可以通过改进土地规划体系、改变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标准、提高农地非农化信息的透明度和增加农民及普通市民的监督权力来实现。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加强监督,不是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和把权力集中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作用不能被抹杀,这在现有经济社会体制下尤为重要。
对于宏观的“从下到上”地改进治理结构的试验机制,是实现制度自发向效率“进化”的有效机制。这种“从下到上”的机制,有利于根据当地实际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来设计和安排相应合适的治理结构和制度安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地股份合作制”都是经典的“由下到上”的证据。现阶段对这种地方的“试验”模式还缺少规范的制度环境的支持,所以这方面是未来制度环境改革的重要方向。
对于微观的行政体系,随着政府机构的调整也一直在不断改革。现阶段的岗位设置和绩效考核体系,已经能够起到激励、监督、惩罚相应农地非农化从业人员的目的。然而,也不能排除少数从业者无视法律法规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增强职位安全感上,现阶段已经做得很好,因为已经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当然,在增强上下级信任、忠诚、政令畅通方面,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果针对不同具体职位,根据不同的待遇、不同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同的奖惩机制来提高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忠诚度,是土地行政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的。这个方面改进的成本(新增加的交易费用)似乎更小,而收益(减少其他交易费用)似乎很大,因此,是值得现阶段的制度改进考虑的。
4.土地法律保障体系
目前一直缺少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独立的司法体系来保障土地的产权和解决土地的纠纷。
缺少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指,缺少到达自然村和农户层面的土地登记体系,缺少系统的土地利用违规、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缺少解决土地利用冲突的正式的法律条例和条文。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土地法律保障体系就不可能运行良好。
缺少独立的司法体系是指,现有的体制一直受到政府行政部门的影响,这对产权、法律、市场、规划等方面的公信力和效果都产生很大影响。虽然,中国的法院系统和行政系统是独立的系统,但是对于土地冲突和纠纷,比如农地征用的纠纷,法律还是规定由批准项目的政府来裁定。这无疑增加了土地法律保障体系的复杂程度。
建立和完善土地法律体系和独立的司法体系,固然受到政治上的限制,但基于现有的土地管理法和独立的法院体系,对这个方面的改进,其交易费用似乎也并不是很高,同时,其收益又是明显的,所以对土地法律保障体系的进一步改进,将对治理结构层次的选择产生积极的影响。
⑦ 农村产权交易所是干什么的
农村产权交易所就是一个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是指资产拥有者将自己的资产权和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的一种经济活动。
交易范围包括: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农村产权的交易。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腾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的交易;
(3)资产处置等。
其实产权交易所就想是一个农贸市场。能交易一些看的见的东西。这样的经济活动是以实物形态为基本特征的卖出财产收益的行为。是多种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产权交易所就是对这样的交易提供条件和综合配套的服务;开展政策喜讯、组织交易。
(7)农村产权交易所温江扩展阅读:
产权交易所:
产权交易所作为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它本身并不参与产权交易,只是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施及交易规则,保证产权交易过程顺利进行。
产权交易所的职能一般包括:
(1)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
(2)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3)审查产权交易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资格及转让行为的合法性;
(4)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信息等中介服务;
(5)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产权交易所的业务不仅包括股权交易,还包括国有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不同产权交易所或有自己的特有业务设置。
⑧ 农村的《成都社会保险卡》每年有多少元
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水
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成都市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期限设定为“长久不变”,为日后土地有序流转、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奠定扎实可靠的基础。农村产权改革实际上是艰难的利益调整。
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水
本刊记者 尹鸿伟 特约记者 魏晨 发自 成都
成都下辖的都江堰市柳街镇鹤鸣村,村口的巨幅宣传牌上“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村”两行大字赫然醒目。新春刚过,开满油菜花的鹤鸣村表面看似宁静,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经令其内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这里的农民的生活主题就是每年奔向大小城市打工。如今,随着农民对于土地和房屋确权完成,农村社区开始复活。
成都市从2008年开始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准确地触及了土地这个本质话题。“农村发展钱从哪里来?”这是成都自2003年开始城乡一体化改革就一直思考的课题。成都的改革者认为,农民实际上是端着“金饭碗”过着贫困和相对贫困的日子。改革者希望,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进而带动“农村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成都造就新型城乡形态的关键环节。
从试点开始的改革
2005年夏天,成都市农委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全市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占8.35%,5万元以下的村占38.11%,无集体经济收益的“空壳村”比例达到35.24%;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能分配兑现到农户手中的仅占39.33%。
鹤鸣村地处肥沃的川西坝子,2007年,连接成都至青城山的成青快速公路经过鹤鸣村,昔日的“边角地带”变成了“香馍馍”。这一年,村里40多亩土地流转出去了,“粪都不浇一下就有钱进”,过去外出打工抛荒的村民开始找村干部,想要回退耕的承包地。
这确实让鹤鸣村村干部很为难。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村里一些常年外出打工的村民不愿意种地了,原因很简单:打一天工就可以买10多斤大米。在鹤鸣村八组,长期抛荒的土地就有五六亩,组长只能把抛荒田地需缴纳的税费分摊到其他村民头上。而村委会主任余跃每年多了一个任务:挨家挨户恳求村民栽田种地。
“土地联产承包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可土地上刨不出‘金娃娃’来。”2001年开始,全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开始试点,到2006年,农民不仅不再交各种税费了,每年还有种粮补贴。土地上能够产生的好处又让不少村民心动了。
距离鹤鸣村几十公里外的大邑县韩场镇兰田社区,这些年来食用菌产业风生水起。到2009年底韩场镇流转的4000亩土地中,大部分集中在兰田社区。
成都希望土地流转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增强,闯市场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可农民闯市场的动力在哪里?早在2003年,成都部署城乡一体化战略时,就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与城市同步增收的渠道,通过土地规模经营等形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但一个现实的难题又摆在成都市面前:尽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民个人所有制的集合,农民是集体产权的最终所有者,但农民个人并不拥有对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手中拥有的土地权利虚置,资源难以变成资本。
在成都市常务副市长孙平看来,症结在于农村没有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要素市场没有形成,土地、人、资金没有真正激活”。2007年2月,成都市委召开了一次城乡一体化工作会议,“用市场化的办法来解决城乡一体化的问题”的观点正式抛出。
“产权改革过程会削弱地方政府的利益,但对整个农村的发展有好处。”在孙平看来,农村产权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调整。“过去政府花很小的代价从农民手里拿到土地,转手可以增值好多倍。政府在中间拿大数,却没有去实际解决农民的问题,这也是‘三农’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实质所在。”
一位参与改革试点的学者透露,改革中来自各方面的阻力“非常大”:“成都郊县包括那些有产业项目支撑的村镇,地方政府就不太愿意搞确权。不搞确权,如何维权?又谈何产权制度改革?每次开会研讨产改,部门与部门之间唇枪舌剑,叫争吵都不为过”。他表示,成都甚至有某官方研究机构专门出报告,表面上肯定农村产改的核心就是确权,实际上却希望借农村产改“变相”回到以往的土地制度,“这实际也反映了地方高层对改革有不同的声音和意见。不可否认,这给改革带来了很大压力”。
由于众所周知的“敏感”,成都市决定在双流县、温江区、都江堰市、大邑县首先进行试点,而都江堰市在平坝区、沿山区、山区,选择了不同产业类型的6个镇20多个村试点。试点内容包括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村或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确权到户。
“产权制度改革刚开始时,我们村干部就分析,第一轮土地联产承包改革让农民吃得起饭,第二轮土地联产承包让农民有了定心丸,这次改革应该还是有好处。”作为最早的试点村,村支书刘文祥表示,刚开始时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改革就是要摸清村里的家底。
刘文祥说:“搞农村基层工作的人都知道,对农村来说第一难的事是计划生育,但其实调解土地纠纷比计划生育还要难。过去由于农业税、打工潮等很多原因,一些农民把土地弃之不种,别的村民把地种了、把农业税交了,但这块地到底该算是谁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村干部调解起来十分头痛。”
新的起点突出公平
2008年3月的最后一天,余跃和鹤鸣村7组的34户村民首批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以及与城市房屋同证同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他可能是中国此轮农村产权改革中获得确权颁证的第一人。
和余跃一样,全村574户农民每家每户都拿到了三证。少数有林地的还多一份林权证。除了“四证”,大家还领到了“两卡”,即耕地保护卡和养老保险卡。成都市在产改中提出,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由市、县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26亿元设立耕地保护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补贴,从而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下降。
都江堰在产改中确定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联社和乡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别作为组、村、乡镇一级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仅统一规范了所有权主体,而且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随后,成都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两个引擎——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和成都市小城镇投资公司成立,决策者希望用政府的有限的启动资金撬动金融及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
确权后,农民手中拥有的权证“含金量”在于:持证的农民可以将承包地以多种方式流转进而获取各种收益。对此,成都市长助理、都江堰市委书记刘俊林形象比喻到:农村产改“相当于揭开一个蜜蜂窝,当我们建立起完善的产权制度后,就如同把蜜蜂都驯服了,我们才能享受蜜蜂窝中的蜂蜜。”
2008年10月28日,成都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综合性的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所将为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项目提供专业服务。2009年,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基本完成,市级耕保基金筹集全部到位,254个乡镇发放耕保基金11.4亿元,惠及109万农户,涉及耕地384万亩。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流转2.7万宗、金额21.2亿元,制定出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
2009年11月,鹤鸣村村民手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全部更换了承包年限:土地承包截止期限从“2027年”变为“长久不变”。土地问题专家、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秘书长肖金成认为,成都建立的耕地保护基金和城乡一体化的社保体系,为产权“长久不变”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完善工作还在继续。成都市委、市政府要求,一定要做到地、账、证、合同、耕保金“五个一致”,只有坚持确实权,才能为日后土地有序流转奠定扎实可靠的基础。
变化还在继续:2009年,韩场镇被确定为大邑县产权融资试点镇;2010年3月,兰田社区两户村民将凭着确权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在大邑县产权流转担保公司的帮助下,获得5万至10万元不等的融资贷款。
在鹤鸣村,确权后的村民,自愿加入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村里引进了一个135亩的鲜花基地,一户村民不愿意流转自家的土地,在自家的承包地上继续耕种喜欢的粮食作物。兰田社区村支书李俊江认为,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民腰板更直了,愿不愿意参加土地流转,自己说了算。村里只能尊重村民的决定,但对引进企业确实有影响,只能继续做村民的工作。
成都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家泽表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农村微观经济基础的再造,离开了这一步,农村改革就是建立在沙滩上,没有稳固踏实的基础。
平实有序的民间智慧
2008年3月,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到鹤鸣村调研时问刘文祥:产改中的矛盾是怎么解决的?刘的回答是:我们把矛盾解决在了基层。李春城再问:你这里就是最基层了,怎么还有基层?刘又回答:我们的基层就是各个村民小组成立的议事会调解小组。
村民议事会伴随着产改应运而生。成都市要求,参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干部必须要广泛发动群众,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宣传动员时,部分官员对如何解决确权中的财产或使用权公平分配问题,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可是到了村组开座谈会时把问题和政策交给群众,群众一参与,问题反而迎刃而解。
鹤鸣村成立了议事会,每个小组成立调解小组,专门调解村民间的确权纠纷,调解小组由各小组按照每5~15户产生1名村民代表投票选出来。鹤鸣村调解小组制定了五条原则:一是“要公道,打颠倒”(相对公平);二是“多比少好,有总比没有好”(先来后到);三是“吃笋子要一层一层地剥”(循序渐进);四是“说话要算数”(诚信);五是“大家同坐一条船,要同舟共济”(友爱互助)。
但村干部也有头痛和委屈的时候。听说要确权颁证,鹤鸣村常年外出打工丢出承包地的村民开始回来找村干部要承包地了。村民罗廷贵,1998年全家外出打工,承包地土地丢给村里时写了一份承诺书:30年内不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可听说产改开始后,他从几百公里外赶回来了。
村民只知道自己有多少亩承包地,可究竟村里有多少承包地,有些村组的村民不清楚。鹤鸣村四组原来的村民小组长去世前一直没有向村民发放承包地合同,他去世后,小组村民的承包地合同和原始资料找不着了。确权时,四组新任组长只得重新登记、造册,重新建立每家每户的承包地档案。
经过近一个月的登记、测量、公示过后,鹤鸣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村或组。而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和农民的房屋则全部确权到户。为了显示透明,柳街镇从600多年前的“鱼鳞图”获得启发,开发了“鱼鳞”数字化系统,通过测量和结合卫星地图等,精确地确定了农民土地的权属。鹤鸣村每家每户都在全村土地“鱼鳞图”上面按上指印,看起来就像鱼鳞一样。在这张全村地图上,每一块房屋、宅基、承包地、林权的归属都显示得一清二楚。
产权改革确权时,罗廷贵的要求被鹤鸣村议事会成员驳回。他找了刘文祥三四次,后者的回答是:议事会决定的事情,村里不能更改,“不能让种田的老实人吃亏”。
成都市国土局官员杨珍惠表示,没有承包地的农民要求调整承包地,这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权利,而减少的人员不退出承包地又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与不调的矛盾日益突出。大邑县农发局工作人员贺定胜表示:在2009年,大邑县有500多名村民到县里上访或咨询,“ 为什么有的人没有承包地而有的‘死人种活人的地’?”
2008年产改开始时,听说要重新测量调整承包地,补足承包地补足农户田块,大邑县韩场镇兰田社区15组村民刘汝林坚决反对。刘汝林老两口耕种了6亩多承包地,远超出村里人均承包地标准。他儿子考上大学,承包地没有退出;女儿出嫁,承包地也没退出。
尽管有村议事会和调解小组多次做工作,刘汝林底气很足:确权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经颁发给我了,无权再更改。村支书李俊江道出了刘汝林的“小九九”:2009年,兰田社区引进了一个企业建花卉基地,每亩土地流转金折合有800斤大米,刘汝林担心:如果发流转金,这部分钱就发到其他村民手里。
刘汝林决定上访,可上访两次,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后,给他的答复是尊重村议事会和本组调解小组的决定。2010年2月23日,刘汝林改变了主意,他主动找到镇上,同意退出一亩多的承包地。有人的猜测是,议事会决定的事情既然征得村民同意,大家肯定对刘汝林的做法有意见,每天在村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刘汝林心里也不好受。
产改中类似的问题层出不穷。但因为发挥基层的主体作用和智慧,整个过程相对平缓。而政府在其中也非常注意不能激化矛盾的导向。这是成都农村产改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
⑨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的介绍
发展简史2008年10月13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高新区孵化园赢创动力园区隆重成立并揭牌。2009年12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组建方案>和<成都市引导和鼓励农村产权入场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09]75号),确定了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的组建方案、交易范围、组织机构等。2010年7月7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对外挂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为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运营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所。
⑩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干嘛的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包括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林业产权交易所,以及各地探索建立的其他形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一、农村产权交易窗口提供哪些服务:
1、接受相关产权交易咨询;
2、接受相关产权交易委托;
3、发布委托方产权信息;
二、市民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注意什么:
1、农村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2、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