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市中的停牌是什么意思
【定义】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股票停牌一般有一个规定的时间。停牌的原因消除后,由交易所开具“恢复上市通知书”恢复其上市。 【原因】 股票停牌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上市公司有重要信息公布时,如公布年报、中期业绩报告,召开股东会,增资扩股,公布分配方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2.证券监管机关认为上市公司须就有关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澄清和公告时; 3.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至于停牌时间长短要视情况来确定。 【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6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 1.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 2.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 3.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 4.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 一般来说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停牌,是证券交易所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信息披露公平、公正以及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管约束而采取的必要措施。
『贰』 2005年12月中国保监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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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免去刘明康的中国银监会主席职务;免去尚福林的中国证监会主席职务;免去吴定富的中国保监会主席职务。2004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九条”,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第一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
第二任证监会主席周道炯
第三任证监会主席周正庆
第四任证监会主席周小川
第五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背景新闻
29日,新华社发布国务院任免消息:任命尚福林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任命郭树清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任命项俊波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同时免去刘明康的中国银监会主席职务;免去尚福林的中国证监会主席职务;免去吴定富的中国保监会主席职务。
本报综合消息
1990年11月26日,上海黄浦江畔,新中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不约而同的到场祝贺者中,有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刘鸿儒、中国建行行长周道炯,以及央行副行长周正庆。后来三人都被朱镕基亲点,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继任者周小川和尚福林,同样具有前三任主席的相似经历,都担任过央行的重要领导职务。
20年,资本市场的一切,紧紧地和中国证监会这个专职机构联系在一起。刘鸿儒、周道炯、周正庆、周小川、尚福林,他们并非和其他的部长们有着显著不同,而是因为他们执掌令无数企业和股民瞩目的证监会,是资本市场让他们成为万众瞩目的人物。
刘鸿儒:资本市场的奠基人
作为前苏联顶尖级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的得意弟子,刘鸿儒于1959年获得副博士学位后回国。当时,国家金融人才奇缺,拥有货币银行学研究方向和留学背景的博士更是凤毛麟角。
在出任证监会主席之前,他两次在关键时刻出手,拯救了中国股市。
1990年,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刘鸿儒,大胆向国家最高领导人谏言:股票市场的试点不能取消。1992年6月,他不失时机地借助小平南巡为股市发展问题一锤定音的东风,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关于我国试行股份制的几个问题》的文章,鲜明提出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充分利用股份制的观点。
1992年,在全国掀起的股票狂热和深圳爆发的“8·10”股票认购舞弊案件,促使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迅速成立。当年10月,朱镕基亲点刘鸿儒担任证监会首任主席。
建立监管模式成为刘鸿儒的开山之作。利用股票市场吸引外资,大胆进行证券产品创新,推出H股、N股,成为刘鸿儒开山鼻祖的重大贡献。
在一年多时间里,刘鸿儒还主持制定《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23个配套法规。
世事难料。1995年2月,“327国债期货事件”爆发,3月30日,刘鸿儒去职。
周道炯:矢志不渝的规范者
1995年3月31日,一位拥有30年财政生涯的老兵,被任命为中国证监会第二任主席。他就是周道炯,强化规范运行成为他始终如一的理念。
上任伊始,周道炯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重大考验:处理当年2月23日发生在上海的“327”国债期货重大违规事件。他亲自主持“327”国债期货的后续场外协议平仓工作,暂停全国范围内国债期货交易试点。
同年9月20日,中国证监会、国家监察部等部门公布了对“327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被以渎职、挪用公款等罪名判刑17年。万国证券、申银证券公司合并。
此次事件的影响,无异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中雷曼兄弟倒闭由此引发的资本市场动荡。
以此为契机,在1996年,周道炯亲自主持并连续下发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股票发行中透支行为的通知》等“十二道金牌”,坚决果断地处理了“长虹”事件、“华天”事件等90多起违法违规案件。周道炯“灭火队长”的称谓由此而生。
为在规范中求得更快发展,他向中央提出证券市场“九五”时期到2010年发展建议。时任国务院总理听取意见并支持证监会依此推进实际工作。为此,周道炯果断改革发行方式,将以往向各省下达发行额度,改为向各省下达上市家数,一大批大型国有企业实现上市。
他的以规范求发展理念取得良好成效。股指在他的任内,涨幅超过了100%。业内普遍认为,五任主席中,他的任期内是赚钱效应最好的时期。
周正庆:善用政策的调控家
1997年7月12日,时任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主任的周正庆又兼任了中国证监会主席。细心的股民不难发现,在周正庆执掌证监会期间,政策介入股市调控的密度和力度更加空前。
周正庆赴任履新之际,正遇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当时国内非法发行证券和交易活动猖獗,证券公司大量挪用保证金,期货市场突发事件频出,这都成为这位资深金融专家下决心让政策介入调控股市的充足理由。
从1998年开始,他娴熟地运用政策杠杆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关键战役:
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场、证券机构、期货市场、证券交易中心、证券投资基金等,尤其是关闭了牵扯到340万股民、520家企业的41个非法股票交易场所。
运用政策手段营造牛市行情,是他最被争议却也是最为成功的得意之作。1999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由他主导酝酿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证券市场发展若干政策的请示》,由此引发了著名的“5·19”井喷行情。短短一个半月,股指上涨70%。
一年之中250多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1999年7月1日,历经风雨的《证券法》正式施行,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2000年2月23日,周正庆离任。退下来后,他为证券市场鼓与呼的风头更劲。他是所有卸任证监会主席中对中国证券市场发表言论最为直接和触及问题要害最频繁的一位。
周小川:崇尚监管的市场派
2000年2月24日,作为“中国整体改革理论”主要贡献的经济学家、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周小川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
作为市场派的典型代表,他将市场化改革嵌入证券市场的监管之中。上任伊始的监管定位,就是证监会应该当好裁判员,不偏向、不下场。
严加监管,打击黑幕也成为周小川整肃证券市场的主要功绩。他以“基金黑幕”论战为契机,开始施展他一系列强化监管的组合拳。
2001年3月,刚刚离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的史美伦,被力邀加盟中国证监会担任专司监管工作的副主席职务。随后,股市黑幕相继曝光,一大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被立案查处。
2001年3月17日,公司上市的核准制正式启动,而行政色彩浓厚的审批制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自2002年开始,要求申请再筹资的A股公司,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应分别经国内、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2002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并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周小川任内所发生的“赌场论”和“推倒重来论”被广泛认为是导致后来中国股市持续5年大跌的罪魁祸首。而实施4个月的国有股减持政策的失败更加剧了股市的暴跌速度。
2001年至2005年,沪指从最高点2245点下跌至998点,暴跌56%,股市蒸发市值近2.3万亿元,投资者被悉数深度套牢,中国股票市场处于崩盘边缘。
尚福林:股权分置的终结者
2002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又迎来了一位银行行长出身的当家人,他就是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尚福林。他也成为担任这一职位时间最长的掌门人。
上任伊始的尚福林,面对的是股市继续在漫漫熊市中下滑。至2005年6月,股指终于跌破千点,几乎所有指责的矛头都对准了证监会。但也正是从这个被认为“推倒重来”的点位,中国沪深股市展开了一轮令人目瞪口呆又屡屡遭遇打压的牛市行情,最高涨幅超过500%。
作为金融专家,尚福林深刻认识到,股权分置作为重大基础制度的缺失,长期以来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影响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发展的创新,要实现资本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彻底解决这一制度瓶颈。
为保证股权分置改革走向成功,股改制定了两个操作原则:一是实行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实施;二是统一组织,分散决策。
2004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九条”,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5月31日,证监会联合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两部委用行动来表决心。
同年6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相继出台鼓励基金投资、向券商注资再贷款、暂减红利税、暂免支付对价产生的印花税和所得税、允许控股股东增持、推出权证等七项利好政策。并先后推出两批共计46家企业进行试点。
2005年6月10日,三一重工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第一个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行全流通的上市公司。当日上证指数暴涨超过8%。
2005年8月,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截至2006年年底,沪深两市共有1269家公司完成了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市值占比97%。随之沪深股市开始了一轮波澜壮阔的大牛市。
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由最低点998.23点上涨到2007年10月16日的6124.04点,最大涨幅为513.6%。这也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的最高点位。
遗憾的是,伴随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2007年年底开始,股市一路狂泻。一年时间里,沪指急挫至4459.11点,暴跌幅度高达72.81%。就是当前的股票指数,虽然比他上任时涨幅超过100%,但是,市场参与者大多亏损累累。
是指数错了还是结构依然问题多多?一切还没有准确的答案,投资者依然在坚守中追寻。
作为股权分置的终结者,尚福林主刀完成的这一重大改革,意味着经过20年的建设,中国A股市场真正迈入了全流通时代。这也成为尚福林任职以来的最大功绩。而他主持推出的中小板、创业板和股指期货,使中国资本市场的羽翼更加丰满,在全球也更加显得举足轻重。(ZK5)
『叁』 证券公司电脑部怎样进行数据处理,怎样进行系统维护,怎样处理突发事件
做为多年电脑爱好者建议
重要资料多渠道备份,这是万年真理
首先你公司应该有相应的软件,这我不清楚,我图书馆技术部的,我们图书馆就用汇文这个软件
突发事件来了,你解决不了的,因为你不清楚突发事件有没有修改你的数据或者删除部分数据,所以请直接恢复你备份的数据
维护方面也就是专机专用,定期数据备份(千万别嫌麻烦,等真出了事,备份的数据就是你救命稻草)
机房闲杂人不得入内
『肆』 证券市场的突发事件是什么意思
突发事件是指没有预料的有严重后果紧急事件。突发自然灾害,经济危机等。
『伍』 如何给群体性突发事件分级
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群体性事件。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事件;
5.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6.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7.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8.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9.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10.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内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园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省(区、市)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含证券、期货)突发事件;
2.金融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区、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较大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省、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急对需跨市或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一般金融突发事件包括:
1.对某一金融系统或单位造成影响,但未对全省金融行业造成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要跨市或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造成死亡人数30人以上或伤亡人数100人以上;
2.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造成外国驻鲁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鲁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
3.需要迅速撤离我省驻外机构和人员、撤侨;
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I级响应的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
2.伤亡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鲁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鲁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较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
4.需要尽快撤离我省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
5.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
较大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
2.伤亡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我省境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造成或可能造成外国驻鲁外交机构及其他外国在鲁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
一般涉外突发事件包括:
1.一次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5人以上、20人以下伤亡的境外涉我及境内涉外事件;
2.可能造成我境外国家利益、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可能造成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其他机构和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且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有关国家、地区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撤离我驻外部分机构和人员、部分撤侨的涉外事件。
(四)恐怖袭击事件。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物毒物设施、工具的;
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
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共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
4.劫持航空器、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6.袭击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寓所等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
7.大规模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
(五)刑事案件。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投放危险物质和邮寄危险物品等案件,或在公共场所造成6人以上死亡的案件,或采取绑架、劫持人质等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可能
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2.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3.在国内发生的劫持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或国内民用运输航空器、客轮和货轮等在境外被劫持案件;
4.抢劫、走私、盗窃军(警)用枪械1 O支以上的案件;
5.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或数量特大的炸药或雷管被盗、丢失案件;
6.走私危害性大的放射性材料,走私固体废物达100吨以上的案件;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海洛因、冰毒)10公斤以上案件;
8.盗窃、出卖、泄露及丢失国家秘密资料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9.攻击和破坏计算机网络、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等,并对社会稳定造成特大影响的信息安全案件:
10.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涉港澳台侨重大刑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3人以上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2.抢劫现金5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200万元以上,盗窃现金100万元以上或财物价值300万元以上,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案件;
3.有组织团伙性质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案件;
4.案值数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走私、骗汇、逃汇、洗钱、金融诈骗案、增值税发票及其他票证案,面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制贩假币案件;
5.因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造成大面积绝收、减产的坑农案件;
6.非法猎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破坏物种资源致使物种或种群面临灭绝危险的重大案件;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海洛因、病毒)10克以上不满50克的案件;
8.涉及50人以上,或者偷渡人员较多,且有人员伤亡,在国际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偷渡案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较大刑事案件包括:
1.一次造成2人死亡的命案或者杀人分尸、杀人焚尸、爆炸杀人、持枪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杀人的命案;
2.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案件。
一般刑事案件包括:
1.抢劫现金25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00万元以下,盗窃现金50万元以下,或财物价值150万元以下,或抢劫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金融机构现金15万元以下的案件;
2.一般毒品案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冰毒不满10克的;
3.杀死1人的案件、故意伤害致死案件。
『陆』 股票停牌一般什么时候发布,是否会提前一天公布,比如,明天停牌,今天公布停牌消息,是不是这样的。谢谢
其实大部分的停牌都没有提前通知的,基本上是今晚公布,明天就停。
就我自己想到的,列举如下,也许还有缺漏:
1、股票退市(其实不叫停牌了):有无数次风险预警公告进行提前通知
2、股东大会:有提前通知
3、年报、季报等:有提前通知
4、股票摘帽:会停一天,但没有提前通知,自己判断与猜想
5、重大事项如重组之类:没有提前通知
6、涨得太猛了,像前段时间的莱茵生物,就被勒令停了好一段时间,深交所抓得很严的。
7、澄清媒体报道停牌,没有提前通知
8、其他的突发事件,没有提前通知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1)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新股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自己开立一个股票帐户(即股东卡)。股票帐户相当于一个"银行户头",投资者只有开立了股票帐户才可进行证_买卖。
如要买卖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股票,投资者需分别开设上海证_交易所股票帐户和深圳证_交易所股票帐户,开设上海、深圳A股股票帐户必须到证_登记公司或由其授权的开户代理点办理。
股票帐户有许多不同种类。个人投资者如需买卖沪、深股市的A股股票,则需开设A股股票帐户。
『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突发事件
2015年6月,国泰君安多次受到市场关注。正式申购前其因为做空股指期货大赚了一笔,然而6月16日收盘后,有人在淘股吧发帖爆料,“国泰君安扬州营业部总经理徐善武在网络上大肆宣称监管层将在当晚宣布提高印花税”,一时间,相关内容充斥朋友圈,投资者哗然。结合国泰君安席位通过猛增空单获益的情况,投资者认为此行为已经属于造谣。国泰君安内部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正在调查此事”。
『捌』 停牌是什么意思什么情况下会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如果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暂停措施。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在本所上市的证券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查。如发现上市证券不适合继续上市,本所可发出证券暂停上市通知书,暂停其上市。
如果市场在此期间下跌甚至暴跌,该股通常会在复牌后弥补下跌,这在停牌率较高的个股中最为常见。只有当企业对退市制度心存敬畏,能够杀掉垃圾公司时,停牌重生等问题才不会发生,证券市场的秩序才会越来越好,上市公司的质量才会越来越高,投资者才会得到越来越多的利益。
『玖』 金融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编制目的维护良好社会环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进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的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辖内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因下列事项引起严重后果,确需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的突发事件。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各金融机构出现被冲击、被盗、被抢、被袭击,运钞车辆遭抢劫、劫持等突发事件;
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因硬件设施受损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袭,发生系统性故障;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辞职、失踪、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营销人员携巨款潜逃,发生特大金融诈骗案件;
金融债券到期未能及时兑付、金融机构被公告撒销(关闭)或其他因素引发存款挤提、保证金挤提、集体退保、其他债务挤兑、集体上访等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困难、偿付能力恶化或者出现巨额亏损;
出现对金融业、金融机构进行负面失实报道,造成严重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
暴发区域性金融风险或系统性金融危机;
发生其他影响金融稳定运行的事件。
『拾』 为什么个股会在中午突然停牌以前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吗
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即可停牌;以前发生过的。
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导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本所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本所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原因消除后,本所可以决定恢复交易。除本所认定的特殊情况外,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后当日恢复交易的,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前交易主机已经接受的申报有效。交易主机在技术性停牌或临时停市期间继续接受申报,在恢复交易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交易。
(10)证券突发事件扩展阅读:
停牌的相关要求规定:
1、证券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期间不揭示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
2、证券上市期届满或依法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并予以摘牌。本所可以对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特别停牌并予以公告,相关当事人应按照本所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