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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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
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
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
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
面因素。
2、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 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
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
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 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
失。
(3) 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上市的
证券监管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
险。
第六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风险管理
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
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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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
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
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
程序文件等。
3、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
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
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内控项目组反馈情况,以便公司内控项目
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4、配合内部审计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
查、处理。
第十条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
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
第十一条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
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
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
受损失的案例,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
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
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
案例,收集与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
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
流程或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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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在经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
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
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进
行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
应对措施导致分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
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
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
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反应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
基础。
1、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
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
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2、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
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公司从
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
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
发生。
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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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
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
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
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
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上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二十条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
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
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
第二十一条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
角度来分析。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
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
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
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
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
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
影响程度来确定的。
1、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2、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高于或等于“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小,
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一般风险。
3、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
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第二十二条对策。公司在进行风险分析后,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结合
风险发生的原因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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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避风险:推出产生风险的各种活动。规避风险的例子可能有退出使用
一条生产线、停止向一个新的地理区域市场扩大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
2、减少风险:采取行动减少风险的可能性或降低风险影响程度或两者同时
降低。减少风险一般涉及大量的日常经营决策。
3、分担风险:通过将风险转移或者分担部分风险来减少风险的可能性和影
响。常见的方法包括购买保险产品、实施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或将某一活动外包。
4、接受风险:不采取任何行动去影响风险的可能性或影响。风险分析后,
确定风险应对方案时,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
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可能性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
司的风险容忍度一致。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第五章 管理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 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
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
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
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第二十四条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
的原则,公司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
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
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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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
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作出风险性决定;
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
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 条
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
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5、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6、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司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
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
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
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公司法律部牵头、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
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
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
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
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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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
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
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
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职能
部门。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
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管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
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
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公布持仓报告标准。
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套利交易、投机交易的不同客户号下的持仓应当合并计算;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
第十六条会员或者客户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收市前向交易所报告。
客户未报告的,开户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在多个会员处开户的,由交易所指定有关会员向交易所报送该客户应当报告的有关资料。交易所有权要求会员、客户再次报告或者补充报告。
第十七条达到交易所规定报告标准或者交易所要求报告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大户持仓报告表》(见附件),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客户名称和客户号、合约代码、持仓量、交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等;
(二)资金来源说明;
(三)法人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资料;
(四)开户资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五)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八条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保证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交易所有权对会员或者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
⑶ 试述期货交易所通过哪些制度设计来实现对信用风险的规避
你好,根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实行投资者买卖自负的原则。同时,交易所实行一户一码开户制度,保证金交易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此外除了投资者以保证金作为交易履约保证之外,期货交易所也对最终交易承担履约责任。
这些制度措施有效规避了期货交易中信用风险的发生。
⑷ 上海黄金交易所投资者可能面临什么风险
客户可能面临的交易风险有哪些?
A、价格风险:贵金属价格受国内外各种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很大,对价格走势的判断的失误可能会造成投资资金的损失。
B、结算风险:结算时,如果客户账上所需的资金不足或实物不够,客户将面临违约风险,并需支付违约金;另外,在延期交收品种交易过程中,由于是采用保证金制度及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客户保证金不足且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加到位,客户可能将面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C、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交易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看到行情或无法下单交易;或是客户因操作失误下错单等。这些都可能会造成意外损失。
D、法律风险:如果客户选择的交易代理机构是非法机构,或者在交易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交易所有哪些风险控制制度?
交易所的风险管理制度有: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延期补偿费制度、超期费制度、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等。
如何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保证金交易放大了客户盈利或亏损的倍数,这就是杠杆性风险。
例如:如果保证金比例10%,那么,用5万元的资金就可以买价值50万元的黄金合约,当黄金的价格上涨 10% 时,投资者就赚到了 5 万元,资金就翻了一倍;反之,如果黄金价格下跌了 10% 时,投资者就亏损了 5 万元,资金就全部赔光了。
因此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性风险。
⑸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七章 风险控制
第五十五条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第五十六条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会员或者客户的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者被交易所指定必须报告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第五十八条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者客户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损失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会员或者客户承担。
第五十九条交易所实行强制减仓制度。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第六十条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按照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六十一条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经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的,交易所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十三条结算会员无法履约时,交易所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开仓;
(二)按照规定强行平仓,并用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履约赔偿;
(三)依法处置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四)动用该违约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五)动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六)动用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七)动用交易所自有资金。
交易所代为履约后,取得对违约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第六十四条有根据认为会员或者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
(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开仓;
(四)提高保证金标准;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前款第(一)、(二)、(三)项临时处置措施,可以由交易所总经理决定,其他临时处置措施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⑹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第八章 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三十二条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照交易所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三十三条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随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结算担保金应当以现金形式缴纳。
(一)各类结算会员的基础结算担保金为:交易结算会员人民币1000万元,全面结算会员人民币2000万元,特别结算会员人民币3000万元。结算会员应当在签署《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协议》后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前,将基础结算担保金存入交易所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
(二)交易所每季度首个交易日确定本季度全市场的结算担保金基数,作为计算各结算会员应当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的依据。
交易所根据结算担保金基数,按照各结算会员业务量比例计算本季度其应当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会员本季度应当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基数×(2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全市场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全市场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
结算会员应当分担的结算担保金数额与其基础结算担保金数额取大者,作为结算会员本季度应当缴纳的结算担保金金额。交易所在本季度的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后,通过银行将结算担保金余额的超出部分划至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将需要补缴的结算担保金从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扣划。
结算会员需要补缴结算担保金的,应当在本季度的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前将补缴金额存入其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
(三)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结算担保金的收取时间以及结算担保金基数,并有权提高个别结算会员应当缴纳的结算担保金金额。
第三十四条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等措施后,结算会员无持仓且结算准备金仍小于零的,交易所有权使用该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补足,不足部分再按照比例使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其他结算会员分摊比例为其结算担保金余额占当前未使用结算担保金总额之比。
第三十五条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依本办法第三十四条使用后,应当于使用日之后的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前按照原缴纳标准,将需要补缴的部分存至其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交易所于第5个交易日第一节结束后通过银行从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六条结算会员未能按期缴纳结算担保金的,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动用结算担保金后,交易所由此取得对违约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⑺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哪些风险控制管理措施
宁波运营中心: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风险控制管理回体系,具体的风险控制答管理措施包括:(1)履约保证金制度;(2)涨(跌)停板制度;(3)订货限额制度;(4)大户报告制度;(5)代为转让制度;(6)强制转让制度;(7)风险警示制度。
⑻ 风险管理制度
转载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 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四)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文件的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 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2第六条 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可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审计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 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 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 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董事会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审计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 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三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的收集第十一条 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收集与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四条 在经营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进行监管、运行评价及3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 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 风险评估第十七条 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 确立公司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一)公司风险管理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二)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公司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公司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 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公司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深交所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第二十条 风险识别就是识别可能阻碍实现公司目标、阻碍公司创造价值或侵蚀现有价值的因素。公司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小组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访谈法等识别风险。 公司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以便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一)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4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二)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一条 风险分析主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度两个角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风险分析方法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方法组合而成。在风险分析不适宜采取定量分析的情况下,或者用于定量分析所需要的足够可信的数据无法获得,或者获取成本很高时,公司通常使用定性分析法。公司对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哪些风险应当引起重视、哪些风险予以一般关注,对于需要重视的风险,再进一步划分,分别确认为“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从而为风险对策奠定基础。 风险的重要程度的判断主要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一)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属于“极小可能发生”的,该风险就可不被关注; (二)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高于或等于“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小,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一般风险; (三)如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等于或高于“风险可能发生”,且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就将该类风险确定为重要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以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风险对策。公司应该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发生的原因以及承受度,权衡分险与收益,选择风险应对方案:规避风险、接受风险、减少风险或分担风险。5 (一)规避风险:指公司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对策。如停止向一个新的地理区域市场扩大业务,或者出售公司的一个分支。 (二)减少风险:指公司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三)分担风险:指公司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对策。 (四)接受风险:指公司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公司在确定具体的风险应对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风险应对方案对风险可能性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风险应对方案是否与公司的风险容忍度一致; 2、对方案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3、对方案中可能的机遇与相关的风险进行比较; 4、充分考虑多种风险应对方案的组合; 5、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6、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风险应对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第二十四条 根据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公司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制定合理、有效的内控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6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作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司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八)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公司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完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第二十七条 公司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7 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离任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⑼ 风控怎么做
第一,风控人员要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随着业务的开展,期货公司对高素
质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风控人员应该加强理论知识、国家政策、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和提高,以更好地完成自身的工作。
第二,要熟悉公司的风控制度,合理把握公司保证金比例和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直接的
关系。在达客户到风险的第一时间及时向客户发出预警,通知客户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若联系不上客户,则要找到其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追踪,尽力让客户能够及时知道其风险状况并进行处理,以避免客户的损失。
第三,风控岗也要了解市场行情,对行情的走势要有一个比较客观的判断,尤其是在
极端行情出现的时候,要能冷静清晰分析该如何引导客户规避风险,该给客户多少时间进行追保减仓处理,用专业的态度做出合理的判断。
第四,要有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良好的沟通技巧。风控人员要熟悉交易规则,能向有疑
问的客户讲解清楚交易所的提保制度、本公司的风控制度及各品种合约的最新保证金政策等。同时要学会及时和业务部门及客户进行沟通,尤其是在对重点客户的风险处理上,第一要注意沟通技巧,谨慎解答客户疑问,以免造成误解;第二个就是要合理把关,该通融的通融,不该通融的绝不通融,要有控制风险的底线。
第五,风控岗要有坚强的意志。期货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每年总会有一段时间
行情剧烈波动,风险警示压力很大,这就要求风控人员必须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能够从容地面对压力,帮助客户规避风险。
第六,风控人员还要学会自我疏导,在重大的工作压力之下要学会适时地释放负面情
绪,工作之余多外出散心,呼吸新鲜空气,洗涤内心的戾气,让自己有一个平静的好心态。因为只有用好的心态去工作,才能设身处地去维护客户的利益,才能在理解客户的同时亦换来客户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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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深市期权投教丨深市期权风控制度
由于股票期权具有损益的杠杆性、非线性以及交易双方风险不对称等特点,使得其风险防控有着不同于传统金融产品的特殊之处。从投资者的角度看,需要关注具体交易的风险管理;而从交易所和中国结算的角度看,则是关注如何防范市场炒作风险、市场操纵风险、结算风险等各类风险,从而保障整个期权交易结算体系的安全可靠。在借鉴成熟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深市股票期权探索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风险防控体系,通过保证金制度、强行平仓制度等各种风险防控制度,规范股票期权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深市股票期权的风险防控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基本概念
保证金制度,指的是在金融衍生品交易时,交易者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资金,以作为履行合约义务的保证。保证金根据市场的变化动态计算,交易者需根据变动情况及时补充保证金。
(二)保证金的收取
保证金实行分级收取,中国结算向具有结算参与人(指经审核同意,在中国结算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直接参与结算业务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资格的期权经营机构收取,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由期权经营机构规定,不得低于中国结算对结算参与人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三)卖出开仓时的保证金管理
投资者进行卖出开仓时,分为普通仓和备兑仓两种类型。
如果是普通仓卖出开仓,期权经营机构会根据客户保证金余额情况,对开仓申报进行控制,在客户保证金余额中扣减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如果客户保证金余额小于开仓保证金额度,期权经营机构不接受客户的卖出开仓委托。日终,中国结算按照最终持仓情况对期权经营机构的维持保证金进行锁定。
如果是备兑开仓,期权经营机构在现货系统实时锁定投资者的备兑证券。备兑证券数量不足的,中国结算日终将备兑仓不足的部分转为普通仓,并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维持保证金。行权日终,中国结算先释放所有备兑证券用于清算交收,再根据最终持仓情况锁定备兑证券。
除普通仓和备兑仓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构建组合策略达到保证金冲销或者减免的目的。我们将在后续的文章进行介绍。
(四)逐日盯市
期权经营机构在日终对客户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盯市,即计算、检查客户保证金余额,检查客户的保证金比例是否符合风控的要求。对保证金不足的,及时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自行平仓。
(五)行权过程中的保证金管理
行权日(E日),未被指派行权的义务仓持仓投资者其保证金或备兑证券被释放。被指派行权的义务仓持仓投资者,其保证金或备兑证券持续锁定,在E+1日完成行权交收后保证金被释放。
投资者在行权交割中出现应付合约标的不足的情形,如果合约账户中持有未到期备兑开仓合约的,相应备兑证券将被用于当日的行权交割。
二、强行平仓制度
(一)强行平仓基本概念
强行平仓是指当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出现违规或期权交易出现重大异常情形时,深交所、中国结算或期权经营机构对有关持仓强行进行平仓的一种强制制度。
具体来说,当结算参与人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自行平仓,或者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人为差错或者市场操纵等原因,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部分或者全部期权出现重大结算风险的,中国结算有权对相关持仓进行平仓。
如果投资者的保证金不足,导致期权经营机构对中国结算的保证金不足,期权经营机构将会对投资者进行强行平仓。
如果期权经营机构的保证金充足,但投资者保证金不足,期权经营机构也可能对投资者进行强行平仓。
(二)强行平仓的具体执行
在执行中,投资者的客户实时风险值和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是期权经营机构实施强行平仓的重要指标:
客户实时风险值1=按照期权经营机构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客户实时风险值2=按照深交所与中国结算保证金水平计算的客户实时价格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按照期权经营机构保证金水平计算的维持保证金(持仓日终自动对冲后收取的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按照深交所与中国结算保证金标准计算的维持保证金(持仓日终自动对冲后收取的保证金)/该客户保证金总额(扣除行权待交收等冻结的资金后)
1. 如果投资者的客户实时风险值1在盘中达到或高于期权经营机构盘中平仓线,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会在约定时间被强行平仓;
2. 如果投资者的客户实时风险值2在盘中达到或高于即时处置线,会被即时强行平仓。
3. 如果投资者的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1在盘后达到或高于期权经营机构盘后平仓线,且未能在规定时间补足或自行平仓,投资者在下一交易日约定时间会被强行平仓;
4. 如果投资者的客户维持保证金比例2在盘后达到或高于交易所平仓线,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在下一交易日上午开盘后会被强行平仓。
三、行权违约处置
(一)行权日或交收日标的全天停牌等异常情形的违约处置方式
如出现行权日或交收日标的全天停牌等异常情形,投资者应付标的证券不足,根据E+1日清算的数据结果,不足部分采用现金结算完成行权交收,不做交收违约处理。如果转现金结算交收后资金不足,按照资金交收违约进行处置。
(二)其他违约处置方式
1. 垫券交收:行权交收过程中,如投资者用于行权的应付标的证券不足,可以按照期权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由期权经营机构以自营证券代替投资者履行行权交收义务,投资者可在之后将证券偿还给期权经营机构。
2. 转处置:行权交收日,如果投资者对结算参与人出现行权资金交收违约的情形,结算参与人可进行转处置操作,即委托中国结算将投资者行权应收标的证券划付到该结算参与人的证券处置账户。待投资者补足资金后,结算参与人再将标的证券划回至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3. 待清偿:如果结算参与人对中国结算出现行权资金交收违约的情形,中国结算将结算参与人的应收标的证券或自营证券暂时扣划至待清偿证券账户,同时将价差风险资金转至待清偿资金账户。交收违约次一交易日,违约的结算参与人补足违约资金后,中国结算在日终将暂扣的资金和证券退还给该结算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