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管局的电话号是多少
房管局在本地就打本地114查询,跨区就加所在地区号加114查询。
B. 房产局电话号是多少
可以打本地的114查
C. 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及位置
单位名称: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公交路线: 到珠江新城办公地点附近的公交线路:37、51、53、63、83、89、122、130、138、178、189、194、195、197、204、223、230、248、252、263、282、5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受理业务:司法协助、拍卖登记、土地交易、绿色通道、资料补充、发证、更正登记、收费、抵押登记、初始登记、征用补偿、涂销抵押、继承、赠与、持房地产证登记业务、二手交易受理、二手交易过户、交易问税、档案查询、测绘、估价、房改办、广东省公证处、广州市税局、商品房交易登记。
D. 房管局的电话号是多少
关于公布公共租赁住房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下列租用行为的,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1、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2、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4、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用途的;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运营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诉举报电话:
0554-6645546(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纪委),
0554-6640032(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规科)
业务咨询电话:
0554-6640831(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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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016年9月桂林市办房产过户去哪办理
桂林市办房产过户是在桂林市房管局办理的:
A:桂林市七星区房管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26号
B:桂林市临桂区房管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电话:0773-5592225
C:桂林市市直机关房管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临桂路23号
电话:0773-2848448
D: 荔浦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塔路附近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二手房过户费用如下: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
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
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它全按成交价的3%缴纳。
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144平方米以上属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免征;非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外按差额的5.65%缴纳;商业用房按差额5.65%缴纳。
5、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
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
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
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四、参考资料:人民网http://house.people.com.cn/n/2014/1122/c164220-26073938.html
F. 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
房管局在本地就打本地114查询,跨区就加所在地区号加114查询。
拓展资料:
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他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他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并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但他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
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性规定;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工作。
(八)、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 “ 安居工程 ” 。
(九)、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