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的区别有什么不同并举例说明
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首先,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其次,在募集对象上,私募基金的对象只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圈子虽小门槛却不低。第三,和公募基金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监管也相应比较宽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相应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所谓私募基金,是相对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标志性特征是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因为这种非公开性,私募基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最为隐秘的一股资本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专门一章用于规范“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条款如“投资人数应当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但不得低于10万元”,“设立特定基金,应当向国务院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等,意味着我国基金业正在酝酿着一场调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场化的步伐将加快。 私募基金并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监管的基金,它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资者,而是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一般以投资意向书(非公开的招股说明书)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国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于私募基金容易发生不规范行为,所以,一些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限定私募基金证券的最高认购人数,超过最高认购人数就必须采用公募发行。 私募基金与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差别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非公开方式公开方式 募集对象 少数特定投资者, 多为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资产规模较大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不确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关信息公开披露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投资更具隐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 服务方式 “量体裁衣”式,投资决策主要体现投资者的意图和要求 “批发“式,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风格和策略 监管原则和标准 监管相对宽松,基金运作上有相当高的自由度,较少受监管部门的限制或约束,投资更具灵活 对基金管理人有严格的要求;对基金投资活动有严格的限制 对投资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资资金规模以及理性的投资理念 相对较低 风险 相对较大 相对较小 双方关系 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具有协议性质 由基金发起人单方面确定有关事项,投资人被动接受 鉴于私募基金的特点,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优势:(1)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可能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2)一般来说,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一般法规要求不如公募基金严格详细,如单一股票的投资限制放宽,某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对私募基金规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资更具有灵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样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资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对其监管远比公募基金宽松,因而投资更具有隐蔽性,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显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监管相对较宽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不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可能取得较高收益的同时,蕴藏着较大的投资风险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代理风险等。此外,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证券一般数量不大,而且投资者的认同性、流动性较差,不能上市交易。私募发展历程:1993年-1995年:萌芽阶段,这期间证券公司与大客户逐渐形成了不规范的信托关系;1996年-1998年:形成阶段,此期间上市公司将闲置资金委托承销商进行投资,众多的咨询顾问公司成为私募基金操盘手;1999年-2000年:盲目发展阶段,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大热,大量证券业的精英跳槽,凭着熟稔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市场营销,一呼百应。2001年以后:逐步规范、调整阶段,其操作策略由保本业务向集中投资策略的转变,操作手法由跟庄做股到资金推动和价值发现相结合转变。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的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 第二种,接收帐号(即客户只要把帐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贰』 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公募和私募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募集方式
公募,是通过公开发售来募集资金的;
私募,是通过非公开发售来募集资金的。法律严格规定,私募是不能公开宣传来募集资金的,像我们经常在外看到那些满大街张贴的宣传产品的海报,都是违规的行为。
2、募集对象及门槛
公募,募集对象为广大社会公众,无人数限制,也无投资门槛。
私募,募集对象为少数的合格投资者,拥有300万金融资产证明或最近三年50万以上收入证明,而且每只基金都有人数上限,个人投资门槛在100万以上的。
3、产品规模
公募,产品规模通常为几亿元,甚至百亿级的,规模是较大的。
私募,相对公募来说就小的多,一般为几千万,或十几亿,但操作就更为灵活。
4、信息披露
公募,关于投资的标的,投资组合,产品净值等都要求进行严格的披露。
私募,对以上这些无明确的要求,只对购买该产品的投资者进行适当的净值披露,保密性就比较强。
5、投资限制
公募,无论是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私募,投资方面相对来说就比较的灵活,可空仓也可满仓,且可参与股票、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多种金融品种的投资。
6、追求目标
公募,主要是靠收取“管理费”维持运作,旱涝保收。规模够大,基金经理就很难赚钱,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完全一致。
私募,基金经理主要是靠“业绩提成”生存,与投资者共进退。投资者吃上饭了,管理人才能有粥喝。
(2)公募证券特证扩展阅读:
一、概念
1、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2、私募基金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二、基金的分类知识
1、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期货投资基金(标的为期货合约)、货币投资基金(标的为外汇)、黄金投资基金(标的为黄金)、FOF
2、私募fund of fund(基金投资基金,标的为PE与VC基金),REITS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基金,标的为房地产),TOT trust of trust(信托投资基金,标的为信托产品),对冲基金(又叫套利基金,标的为套利空间),以上这么多基金形态,很多都是西方国家有,在中国只有此类概念而并无实体(私募由于不受政策限制,投资标的灵活,所以私募是有的)。
中国所谓的基金准确应该叫证券投资基金,例如大成、华夏、嘉实、交银施罗德等,这些公募基金受证监会严格监管,投资方向与投资比例有严格限制,它们大多管理数百亿以上资金。
3、私募在中国是受严格限制的,因为私募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两者的区别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众集资,资金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如果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移至个人账户,则定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严重经济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吴英、德隆唐万新、美国麦道夫。
4、中国的私募按投资标的分主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阳光化后又叫做阳光私募(投资于股票,如赤子之心、武当资产、中鑫私募联盟、星石等资产管理公司)
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如星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即PE,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以IPO为目的,如鼎辉,弘毅、KKR、高盛、凯雷、汉红)、私募风险投资基金(即VC,风险大,如联想投资、软银、IDG)
公募基金如大成、嘉实、华夏等基金公司是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股票或债券,不能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能投资房地产,不能投资有风险企业,而私募基金可以
『叁』 如何区分一只股票是公募还是私募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例如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封闭式基金属于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们的健康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得到法律认可的只有公募基金,市场的需要远远得不到满足。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肆』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第一章重难点分析
2017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第一章重难点分析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第一章重难点分析,欢迎阅读。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
根据考试大纲及近年考试的命题规律,本章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有:
(1)证券与有价证券的定义、分类和特征,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和基本功能。
(2)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自律性组织的构成,证券市场中介的含义和种类。
(3)证券发行主体及其发行目的,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及投资管理。
(4)新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发展阶段和对外开放的内容。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证券可以采取纸面形式或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一、有价证券
(一)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这类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有了交易价格。
有价证券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通常,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并不等于所代表的真实资本的账面价格。
(二)有价证券的分类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有价证券即指资本证券,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
属于商品证券的有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货币证券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商业证券,主要是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主要是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本书中的有价证券指资本证券。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
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其中金融机构债券尤为常见。
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有价证券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普通式开放式基金份额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属于非上市证券。
3.按募集方式分类,有价证券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
(1)公募证券:指发行人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2)私募证券: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目前,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均属私募证券。
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证券可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股票和债券是证券市场两个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品种;其他证券包括基金证券、证券衍生产品等,如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权证等。
(三)有价证券的特征
1.收益性。
2.流动性。
证券具有极高流动性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1)很容易变现;(2)变现的交易成本极小;(3)本金保持相对稳定。
证券的流动性可通过到期兑付、承兑、贴现、转让等方式实现。
3.风险性。
4.期限性。
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一)证券市场的特征
1.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本质)
2.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3.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二)证券市场的结构
1.层次结构。 这是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按这种顺序关系划分,证券市场的构成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此外,根据所服务和覆盖的上市公司类型,证券市场可分为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类型;根据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等差异,证券市场可分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和三板市场;根据市场的集中程度,证券市场可分为集中交易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等。
2.品种结构。 这是根据有价证券的品种形成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的构成主要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等。
3.交易场所结构。 按交易活动是否在固定场所进行,证券市场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通常人们也把有形市场称为场内市场,也称有固定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有时人们也把无形市场称为场外市场或柜台市场(简称“CTC”市场),也称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
(三)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
2.资本定价功能。
3.资本配置功能。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儿发行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发行主体。包括:
(一)公司(企业)
企业的组织形式:独资制、合伙制和公司制。现代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在公司证券中,通常将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称为金融证券。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国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
(二)政府和政府机构
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已成为证券发行的重要主体之一,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一般仅限于债券。
政府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既可以用于协调财政资金短期周转、弥补财政赤字、兴建政府投资的大型基础性建设项目,也可以用于实施某种特殊的.政策,在战争期间还可以用于弥补战争费用的开支。这一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 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从3个月到3年不等,主要用于对冲金融体系中过多的流动性。
二、证券投资人
证券投资人是指通过买入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
(一)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
1.政府机构。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或利率水平,进行宏观调控。
2.金融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是市场上最活跃的机构投资者,我国主要是证券公司。
(2)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3)保险经营机构。最大的机构投资者。2010年8月31日起实施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①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②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③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④ 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⑤投资于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投资于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两项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⑥投资于基础设施等债权投资计划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
⑦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累计投资成本不得超过其净资产。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简称QDII)。
(5)主权财富基金。代表国家进行投资。
(6)其他金融机构。
4.各类基金。
(1)证券投资基金。
(2)社保基金。大多数国家,社保基金分为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在我国,社保基金分为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
(4)社会公益基金。福利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教育发展基金、文学奖励基金等。
(二)个人投资者
最广泛的投资者。为保护个人投资者利益,对于部分高风险证券产品的投资,监管法规还要求个人具有一定的产品知识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三)投资者的风险特征与投资适当性
投资者的分类:风险偏好型、风险中立型和风险回避型。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其是指为证券的发行、交易提供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证券业务。
(二)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四、自律性组织
证券市场新的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也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一)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我国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业协会
按照《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进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和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运行规则,监督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活动和信息披露等事项。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我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五、证券监管机构
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
证券市场产生的原因:
(一)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
1.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第一家股票交易所。
2.1802年英国批准第一家最初主要交易政府债券。
3.1790成立美国第一家-费城交易所,美国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
(二)初步发展阶段
20世纪初,公司股票和债券占了主要地位。
(三)停滞阶段
1929-1933年,爆发经济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
(四)恢复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 。
(五)加速发展阶段
20世纪70年代,其重要标志是反映证券市场容量的重要指标——证券化率(证券市值∕GDP)的提高
三、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二)投资者法人化
(三)金融创新深化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
(六)证券市场网络化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级贷款危机,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在此背景下,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的去杠杆化,二是金融监管的改革,三是国际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
(一)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证券在我国属于舶来品,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股票和债券。
1. 1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2.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3.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4.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5.1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此后,相继出现了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逐渐形成了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多样化,新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 1982年和1984年,企业债和金融债开始出现。 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1988年,为适应国库券转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中国人民银行下拨资金,在各省组建了33家证券公司,同时,财政系统也成立了一批证券公司。
1990年,国家允许在有条件的大城市建立证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同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新中国期货交易的实质性发端。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的过渡。
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年)。
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年至今)。
2005年11月,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九条“的大约内容为: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四)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五)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六)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七)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水平
(八)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九)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
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筹集资金
①1982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债券市场发行100亿日元私募,这是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②1984.11中国银行在东京发行200亿日元债券,标志着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③1993.9 财政部在日本发行300亿日元债券,标志我国主权外债发行的正式起步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2001年12.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对WTO的承诺,我国证券业5年过渡期对外开放的内容:
①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②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券交易所特别会员
③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49%
④加入3年后,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合营公司可以
直接从事A股的承销,从事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发起设立基金
⑤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查询与分析、投资与有价证券研究与咨询,公开收购及公司重组等,对所有新批准的证券业务给予国民待遇,允许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三)有条件地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四)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开放
①2004年1月1日港澳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通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须通过专业考试
②2006年1月1日,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在香港设分支机构
;
『伍』 公募证券的介绍
公募证券就是 通过中介机构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募证券的涵义有两点:一是证券发行的对象是多数投资者,而不是特定的少数投资者。至于人数达到多少,才算多数,各个国家的规定不一样,如美国要求在35人以上,日本要求在50人以上。二是多数的投资者应是不特定的对象,即不明确、不限制哪些人是证券的发行对象,而是任何投资者都可以购买。
『陆』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降低投资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和运作。基金管理人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为降低投资风险,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科学性已为现代投资学所证明,中小投资者由于资金量小,一般无法通过购买不同的股票分散投资风险。基金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基金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篮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资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基金投资的信心,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严格监管与信息透明也就成为基金的一个显著特点。
(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对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护。
『柒』 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在公募发行情况下,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 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对公募发行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发行人要有较高的信用,并符合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 行驶机构自己的员工;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 行人的社会信誉。 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各有优劣,一般来说,公募是证券发行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方式。然而在西方成熟的证券市场中,随着养老基金、共同甘共苦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迅速增长,私募发行近年来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驶 几乎全部采用私营募方式进行。
证券发行公募与私募的优缺点:
私募发行又称私下发行,即证券发行者不把证券售给社会公众而是售给数量有限的机构投资者,如保险公司、共同基金、保险基金等。
与公募发行相比它具有发行要求低、节约发行时间及成本、承销费用低、收益高等优点,但其流动性较差、发行面窄不利进一步发行。
『捌』 公募基金主要特征
A.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
B.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
C. 必须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8)公募证券特证扩展阅读:
公募基金,金融学词汇,与“私募基金”相对。指面向社会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基金。在我国采取契约型的组织形式。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有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方面的制约。
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 of Fund)是指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是以大众传播手段招募,发起人集合公众资金设立投资基金,进行证券投资。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利润分配,运行限制等行业规范。
有利之处
(1)以众多不特定的投资者为发行对象;
(2)筹集潜力大;
(3)可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如封闭式);
(4)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98-2000,基金规模很小,三年的基金份额分别为100 亿、510 亿、610 亿。
第二阶段:2001 年,引入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有所扩大,达到809 亿。
第三阶段:2002-2006,规模扩张达到巅峰
第四阶段:2007 至今,基金发展规模波动发展,2003 年扩张规模达到了顶峰,其1633 亿的市场规模比2002 年增加了一倍多。2004 年至今由于市场调整 等因素的影响,基金发行规模波动发展。截至2005 年10 月20 日,我国基金市场上共有封闭式基金54 只,开放式基金159 只,基金份额已达3200 亿。
回顾过去十年,整个基金行业获得了飞速的发展基金公司从2001 年的14 家增长到2013年的 61 家; 基金数目从2001 年的59 只到现在的746 只; 基金的在管资产也从2001 年时的837 亿增长到了2011 年3 月31 日时的25564.32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