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保障房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是指以出售、预售、拍卖等形式转让与受让房地产的行为。第三条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地产交易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市交易所)在本办法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第五条房地产交易应遵循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地产交易实行价格评估,具体办法按《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六条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与其合法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同时转移,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第二章房地产出售第七条房地产出售,交易双方必须到市交易所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委托书,由代理人办理。第八条房地产出售,交易双方应向市交易所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作不实的申报。
交易双方申报的价格,低于评估价格的,以评估价格计算税费;高于评估价格的,以申报价格计算税费。第九条按份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部分出售,但在交易前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利人出售自有的部分房地产时,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能分割的应允许分割出售;不能分割的,须经协商共同出售。第十条出售租赁的房地产,产权人应提前书面通知承租人,告知其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应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一条在同等条件下,按共有人、抵押权人、承租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的顺序享有房地产优先购买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下列房地产不得出售:
(一)依法限制产权转移的;
(二)权属不清的;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
(四)经行政主管机关公告拆迁的房屋;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房地产。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出售:
(一)未经产权登记的;
(二)经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三)产权人死亡,继承人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
(四)房地产设定的他项权利未注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视为出售,必须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
(一)以房地产出资,并已转为合资企业拥有的;
(二)以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
(三)以房地产作价入股的;
(四)以房地产抵债的;
(五)收购、合并或分立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出售房地产的,应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应由市房地产主管机关审批;属于系统自管公房的,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批。第十六条房地产出售,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条款,以及变更与解除等,依照《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七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房地产时,出售人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标准,依照本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房地产出售,交易双方应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契税,由购买人(包括外国人和外国企业购买房地产的)按交易总额的6%缴纳。
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以侨汇、外汇购买房地产,及其在境内的投资企业(包括独资、合资、合作企业)以侨汇、外汇购买房地产的,减半征收契税。
(二)印花税,由交易双方各按交易总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三)交易管理费,交易双方各按交易总额的千分之五缴纳。
交换房地产的,根据交换差价按前款规定缴纳税费。
⑵ 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及位置
单位名称: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
公交路线: 到珠江新城办公地点附近的公交线路:37、51、53、63、83、89、122、130、138、178、189、194、195、197、204、223、230、248、252、263、282、5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受理业务:司法协助、拍卖登记、土地交易、绿色通道、资料补充、发证、更正登记、收费、抵押登记、初始登记、征用补偿、涂销抵押、继承、赠与、持房地产证登记业务、二手交易受理、二手交易过户、交易问税、档案查询、测绘、估价、房改办、广东省公证处、广州市税局、商品房交易登记。
⑶ 广州房产交易中心在哪
广州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公交车在五羊新城,地铁站在珠江新城下车,下面一楼咨询有具体的查册,凭身份证就可以查到无房证明,二楼是办各种具体业务,需要先凭各类资料,资料齐全先有得取号,所以二楼取号要等很久,绕过去是二手房买卖测绘,==业务,整个业务大厅井然有序。星期六也有交易时间。
⑷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的介绍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原名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成立于1993年,是负责全市房屋交易监管工作的部门。经市编委批准,2010年1月更为现名。目前交易监管中心的工作任务涵盖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市场管理、限价房销售行为监管以及对交易资金的监管。
⑸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星期一,星期二,星期四,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星期三,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不办公
星期日全天不办公
(5)广卅市房屋交易所扩展阅读: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Guangzhou Haizhu District Real Estates Exchange And Registration Center )是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属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市海珠区内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交易过户、转移、变更、更正、涂销抵押登记、档案对外利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登记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南北广场后面,邓世昌纪念馆附近)
坐公共汽车在宝岗大道中站下车即到
⑹ 广州市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怎么样
广州市黄埔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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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想知道: 广州市 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 在哪
荔湾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所:浣花路浣南街5号
⑻ 12月12日去海珠区房产交易中心还需要核酸码
不需要。
国家已经全面取消了核酸,不是非常重要的场合,不需要核算证明。
广州市海珠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是广州市海珠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属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市海珠区内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交易过户、转移、变更。
⑼ 广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能否查询广州市居民在外地的房产证
现在的房屋中心。已经联网了。在广州市。的房屋交易中心也是能查到广州市居民在外地的房产。
⑽ 广州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有什么注意事项
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有:
一、全款买广州二手房
1、准备好买房款;
2、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婚证明)、广州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和卖方一起把准备好的房款到广州银行做资金监管;
4、到广州税务机关报税(注意:报税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所有的证件到场),一般5个工作日后到税务机关打税单交税;
5、和卖方一起到广州交易所大厅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6、等5个工作日以后去广州房屋交易所取房屋的产权证就行了;
7、查广州二手房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
8、广州二手房房款资金监管解封,交接钥匙,搬家。
二、贷款买广州二手房
1、准备好首付款;
2、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到户口所在地开具未婚证明)、房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和卖方一起把准备好的首付款到广州银行做资金监管;
4、和卖方一起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银行审批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本人带齐所有的证件到场),一般都在5-7个工作日审批完成;
5、签订借款合同的当天可以和卖方一起到广州税务机关报税;
6、等银行贷款审批完成,到税务机关打税单交税(贷款未审批完成不能交税);
7、到广州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8、等5个工作日房屋产权证出来以后要作抵押出他项权利证书,银行放款;
9、查广州二手房水、电、煤气、暖气、物业的费用;
10、广州二手房首付款资金监管解封,交接钥匙,搬家。
广州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注意广州二手房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2、让中介带你到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情况及查封情况,是否与人共享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
3、广州二手房购买者千万不要忘记了解购买的房子已有多长历史、土地使用期限还有多长;有没有欠费情况,如物业管理、水、电、气费等。
4、在掌握房屋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消费者应从多个方面对广州二手房价格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信得过的中介机构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弄清能否做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出房屋的较低保值价。
5、要求业主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房款,拿到受理回执,确定能拿到广州二手房房产证才给全款;要求中介过户递资料完成才给50%中介费,到交完楼才给齐,或者与第三方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