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定增审核问询函啥意思
较大,但不能保证。
定增一般都是第一轮问询,然后第二轮问询,再然后第三次告诉知道函问询,然后才审核通道。
问询函一般是表示有不理解的问题要发问,通常是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或者在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规的相关情况,如大额敏感的交易和科目、社会热新闻牵出的问题、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控制权转让、并购重组等。
② 股票年报都有问询函吗
如下所述不一定有问题。
年报问询函已成为一些“问题”公司绕不过的一道坎。
“年报无疑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之一,也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最重要渠道之一。”有分析人士指出,监管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对上市公司年报的事后审核,向上市公司发出审核问询函件,本身即是重要的监管措施;
要求公司回复有关问询内容并予以公开,既可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也给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机会。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扩展阅读;
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公司年度报告中应披露的信息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年度报告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其中包括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4)董事会报告,其中包括董事会工作摘要、股票与股东、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等;
(5)监事会报告;
(6)股东会简介;
(7)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
(8)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简介;
(9)关联企业:
(10)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③ 定增问询函回复后多久获批
法律分析: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④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又称“定向增发”,是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属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与特定对象达成共识后的选择,可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上市公司向指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这在某些程度上能够缓解公司出现的资金紧张的情况,并且能够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来进行发展。总的来说,定向增发是一大好处。
拓展资料: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审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相关公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提交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证券证券交易所将按要求向证监会, 中国申报履行相关登记手续。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易程序:为加快小规模融资审核,沪、深市场出台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简易程序规定。但非公开发行简易程序要求融资总额不得超过3亿元,且不得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3.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对股票的影响:一般来说,短期内私募会有利于股价。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股票发行前,为了获得更低的价格,一些主力会在上涨前打压股价,导致股价下跌;当它固定时,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这将提振股价。同时,定增完成后,主力也可能打压股价。通过打压股价,散户可以认为主力在出货,把筹码甩在手中,从而达到洗盘的目的,减轻个股后期拉升的压力。
⑤ 宁德时代什么时候进入宁德
2017年11月,宁德时代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此次发行股份不超过2.17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1.7亿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募资后市值约为1300亿元,这比2017年3月份的市场估值增加约500亿元。[7]
2018年
2018年4月4日,发审委召开会议审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项。
2018年6月11日,深交所公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在本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宁德时代”,证券代码为“300750”。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2,172,437,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217,243,733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2018年6月18日,宁德时代等多方共同投资建设的大型锂电池储能项目完成签约。该大型锂电池储能项目由福建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宁德时代CATL多方合作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8]
2018年7月9日,宁德时代创始人兼董事长曾毓群与德国图林根州经济部部长沃夫冈·蒂芬泽签署了在该州建造锂电池工厂及智能制造技术研发中心的投资协议。
2018年7月11日,宁德时代低开高走,大涨8%,创上市以来新高,成交额超17亿。[9]
2018年7月17日,宁德时代披露,鉴于公司与华晨宝马是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华晨宝马拟向公司购买电池产能建设项目,采购动力电池产品,并同意在双方约定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华晨宝马有权选择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瑞庭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与华晨宝马于2018年7月17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
2019年10月18日,宁德时代位于德国图林根州的首个海外工厂正式动工,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德国最大的锂电池工厂。根据计划,宁德时代欧洲工厂此次开工面积为23公顷,生产线包括电芯及模组产品,预计2022年可实现14GWh的电池产能。[10]
2020年
2020年2月26日,宁德时代主导的宁德锂电新能源车里湾基地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同日,中国福建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举行授牌仪式。[11]
2021年5月31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首次突破一万亿元,成为创业板首家万亿市值公司。[12]
2021年
2021年7月29日,宁德时代推出钠离子电池,电芯单体能量密度达到160Wh/kg,在常温下充电15分钟,电量可达80%,在零下20°C低温的环境下,有90%以上的放电保持率。[13]
2021年8月消息,宁德时代估值已经看到了2060年。预计终局15%~25%份额,2060年营收中枢1714亿元。宁德时代已通过合资建厂、入股等方式整合储能产业链。
2021年8月25日,宁德时代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0.7亿元,同比增长134%;实现净利润44.8亿元,同比增长131.5%。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净利润为39亿元,同比增长184.64%。[14]
2021年10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54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境内外产业链相关投资的议案》,拟对上市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90亿元。[15]
2021年10月,宁德时代发布公告称,拟由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投资建设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320亿元。[16]
2021年10月,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片区投资建设邦普一体化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主要建设具备废旧电池材料回收、磷酸铁锂及三元前驱体、磷酸铁锂、钴酸锂及三元正极材料、石墨、磷酸等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
2021年10月14日,路透社报道,美国商用电动汽车制造商Electric Last Mile Solutions Inc周四表示,已经与中国宁德时代签署了电池供应协议。这笔交易将持续到2025年,交易金额未披露。
2021年12月13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宁德时代(贵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选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7]
2022年
2022年1月9日,由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志存锂业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奉新时代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7]
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回复问询函之后深交所要多久能批复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从受理到批准一般要3个月左右,短的也有1个月以内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上市公司向非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⑦ 问询函延期回复最长时间
通常情况下,问询函需要上市公司在7日内进行恢复,如果超过7天没有回复,就可以按默认情况处理。但是,如果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披露。如果上市公司在问询函回复时间内并未作出有效披露回应,也没有向交易所申请延期,那么该上市公司会被出具警示函。
在A股市场当中,被证监会发布问询函通常是上市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或者是股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规的情况或者现象,这时候交易中心就会发送问询函给相关公司,是一种警告作用。要求上市公司补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股票市场中,被发问询函是一种比较正常的现象,很多上市公司都收到过这个问询函,它对股票价格并没有绝对的影响,主要影响的是被发问询函后给投资该股的投资者造成的情绪变化。如果市场持股投资者看到上市公司问询时,投资该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出现投资信心不足的情况。有可能会出现恐慌抛售该股,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上市公司的市值就会蒸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⑧ 汉邦高科王西林跟王立群啥关系
近来,汉邦高科(300449.SZ)处于“多事之秋”。
10月31日收盘之后,汉邦高科发《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等多份公告,正在推进定向发行股份的事项。
而在10月28日(周五)晚间,汉邦高科发布公告称,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其因(2022)皖0181执2620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汉邦高科核查,上述案件系其和王立群与巢湖市涌峻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涌峻”)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2022年6月22日收盘后,汉邦高科发布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补充公告》显示,上述案件的诉讼金额为901.19万元。截至10月28日晚间,汉邦高科已支付巢湖涌峻247.83万元,但未在期限内履行全部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义务。
图片来源:汉邦高科公告
同在10月28日晚间,汉邦高科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今年第三季度,汉邦高科实现单季营业收入3768.33万元,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16%;但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1.52万元,同比减少152.26%。
今年前三季度,汉邦高科的营业收入为6784.65万元,同比减少72.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53.91万元,同比减少78.51%。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出现下滑。
图片来源:汉邦高科公告
不但今年前三季度如此,2019年至2021年各年度汉邦高科的营业收入处于不断减少的趋势,分别录得5.15亿元、4.24亿元和2.92亿元,营收合计12.31亿元;然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19亿元、0.48亿元和-7.54亿元,合计亏损12.25亿元,几乎与同期营业收入金额相等。
在营业收入不断减少,净利润出现大额亏损的同时,汉邦高科的总资产和股东权益也现出大幅“收缩”。2019年至2021年各年末,汉邦高科总资产为17.42亿元、14.03亿元、6.29亿元,股东权益为9.27亿元、9.16亿元、1.62亿元。在2022年第三季度末,总资产减少至5.22亿元,股东权益减少至1.02亿元,此时,汉邦高科的资产负债率已经上升至80.40%的最高值。
2022年第三季度末,在流动负债为4.15亿元的情况下,货币资金只有0.07亿元(即682.22万元)。公告显示,汉邦高科正面临着日益紧张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为了缓解这个问题,汉邦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寻求注入流动资金。
2022年10月29日汉邦高科披露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拟向特定发行对象北京沐朝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沐朝控股”)发行不低于7456.47万股且不超过8922.14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5.80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32亿元且不超过5.17亿元,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汉邦高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沐朝控股将成为控股股东,李柠和王朝光将成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不久之前,7月25日收盘后,汉邦高科发布《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原实控人王立群已将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汉邦高科的71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9%)协议转让给黄孕钦,并于2022年7月22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该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王立群仍持有2402.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0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是汉邦高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立群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沐朝控股成立于2021年4月2日,截至本次股份发行预案公告日,未实际开展业务,亦无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图片来源:汉邦高科公告
沐朝控股由李柠、王朝光各持50%股份,注册资本为5亿元。李柠担任沐朝控股的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王朝光为监事。李柠于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汉邦高科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他接替王立群而出任汉邦高科董事长。王朝光从2021年8月至今担任汉邦高科董事。
图片来源:汉邦高科公告
对于向特定对象沐朝控股发行股份募资用于补流和偿债的必要性,汉邦高科表示,公司营运资金较为紧张,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为数百万元的情况下,短期借款高达9711.80万元,出现货币资金较少但一年内要偿还的短期借款较多的情况。
汉邦高科认为,若公司未来经营出现不利波动,或应收款项回收、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等,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进而导致公司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影响。
另外,自2019年以来汉邦高科经审计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若汉邦高科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如果汉邦高科2022年营业收入、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也有可能面临持续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