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限售解禁股票是什么意思
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意思是解除禁止交易的条件,通俗讲就是之前不能买卖的股票现在可以交易巧衫老了。
这些股票是因为上市公司在融资的时候发局亏返行的,因此必须要在解禁后才可以卖出。股票涨跌不由解禁决定,并且股票解禁不代表大股东马上减持,股票涨跌由供求关系、资金空锋量、业绩、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决定。股票解禁意味着大量的非流通股可以进行流塌迟通,减持需要提前发出公告,非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的,一般要求两年以上才能减持,非流通股占总股本低于5%的,一般要求在一年以后才能减持。
股票解禁的定义是限售股过了限售承诺期,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一般来说,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可以自由交易。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
解禁只是一个时间窗口,意义就是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就可以交易了。并不是说一定要全部当日抛售,可以继续持有,也可以选择抛售,什么桐饥时候抛售,都由持有人自己决定。
大小非解禁的成本基本都是1元,限售股解禁的成本就是其增发价格。非是指非流通股,由于股改使非流通股孝升可以流通,即解禁。持股低于5%的非流通股叫小非,大于5%的叫大非。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后,他们就会抛出来套现,就叫减持。这等于大幅增加股票市场的股票供给量,改变股票的供求关系,若大小非解禁后采取减持,将促使股价下行。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⑵ 603280什么时候上市
2022年12月26日
格隆汇12月19日丨泰晶科技(603738.SH)公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兆帆悔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族正数量为129.57万轿纤股,此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
⑶ 股票解除限售的含义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新发行的股票是会存在限售的情况的。那么,对于股票解除限售的含义的这个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股票解除限售的含义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票解除限售的含义
股票上市的时候会限制一部分股东把手上的股票出售,这样做是为了维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使公司对股票拥有掌控权,这部分限制出售的股票一般为公司员工所持有。一般限制期为一年到三年,视公司情况而定,在期限过后,这部分股票就可以上市流通,这个时候就叫限售股解禁。
解禁的股票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发的股份。这些股票都在以前购买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
大非和小非解禁对市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大非的持有者往往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其持有股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获得公司的长期经营收益。
小非的持有者是作为财务投资者进入公司的,其持有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因股票增值而带来的投资收益。大非和小非相比较,在股价过高或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小非的减持意愿更强烈,往往成为减持的主力,从而成为股市下跌的主要动力。
二、办理首批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
(1)申请。申请挂牌公司在申请证券简称和代码的同时,可以向主办券商提交首批解除限售申请材料,主办券商审核后出具《挂牌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转让限制明细表》,并提交至我部办理解除首批股份限售。
(2)领文。申请挂牌公司完成申请及缴费工作后,依全国股转系统通知,在领取挂牌相关文件同时,到我部领取《股份解除限售登记的函》。
(3)登记。申请挂牌公司在办理股份初始登记的同时,持《股份解除限售登记的函》(原件)在中国结算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相信大家看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在对股票解除限售的含义的具体描述以后,大家对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小编除了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以外,还对办理首批股份解除限售的流程也做出了相应的阐述。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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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限售股解禁是什么意思
一,限售股解禁日期:某日限售期满,自当日起该股原非流通股可以开始上市交易,这个日期叫“限售股解禁日期”。
二慎侍,补充几个常见的:
1,限售期”。这是限制流通的时间,即自某日起该股原非流通股在获得上市流通权后,在改日的一年内,不上市流通交易也不能进行转让。这段时间叫“限售期”。原非流通股因此叫“限售股”。
2,限售条件”。该股票上市交易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限售期”;第二是“限售价格”。缺少任何一个该公司不出售股票。
3,“限售价格”。承诺减持价不低于多少元/股叫“限售价格”;对于此价格有一事要注意,是否包含股改送股除权及分红因素。大多数是随着送转股与分红,限售价也要做相应的除权处理的。
(4)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扩展阅读: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我们推荐参考以下指标:
其一、大股东的类型。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会对其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套现。
另外,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和地方重点国企,套现资金的归属、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关法规完善,如是否上缴社保基金,还是部分上缴等。在相关法规出台前,这些公司的股票还不会形成较大的套现压力。
作为发起人的民企投资家大多数会专心从事实业,并非从事买壳、卖壳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大规模套现以实现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东属于非发起人的民企,擅长资本运作,则有套现的可能。
其二、业绩状况。业绩优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东持股勉强保持相对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现需求也不大。业绩不佳、或价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东退出意愿较强。
其三、有无承诺套现价格、增持计划。上市公司承诺了较高的套现价格,或大股东有承诺增持宽做吵计划的上市公司,套现的可能性也很低。全体限售股股东的减持承诺仅满足法规的要求,没有承诺更长时间的锁定期,则存在有强烈套现意愿的嫌疑。
⑸ 股票解除限售是什么意思最好通俗点回答,谢谢
股票上市的时候会限制一部分股东把手上的股票出售,这样做是为了维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和使公司对股票拥有掌控权,这部分限制出售的股票一般为公司员工所持有。一般限制期为一年到三年,视公司情况而定,在期限过后,这部分股票就可以上市流通,这个时候就叫限售股解禁。
解禁的股票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发的股份。这些股票都在以前购买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
大非和小非解禁对市场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大非的持有者往往是公司的主要股东,其持有股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获得公司的长期经营收益。
小非的持有者是作为财务投资者进入公司的,其持有股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因股票增值而带来的投资收益。大非和小非相比较,在股价过高或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小非的减持意愿更强烈,往往成为减持的主力,从而成为股市下跌的主要动力。
(5)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扩展阅读:
限售股解禁对市场的影响:
1、解禁后的减持短期内增加对应股票供给量,加大股价波动及市场买盘资金流动性压力,从一般情况看,限售股解禁后若持有人有强烈抛售意愿或可导致股价的下跌。首发限售股及定增限售股解禁对股价影响较大,主要在于减持动力较强。
除减持之外,还需要更进一步的综合考量解禁数量占流通股本的比重、解禁时间窗口内的市场表现、个股走势及风险偏好等众多因素。
2、解禁潮峰中应防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解禁风险,注意规避传媒、房地产及医药生物等解禁规模占比大且快速扩大的行业板块及个股。
限售股解禁风险总体可控。减持新规给解禁股份减持“刹车减速”,大规模减持难再现。实际减持的节奏会保持平稳有序,避免了市场投资者的对限售股解禁潮的过度恐慌。
⑹ 怎样办理限售股解禁手续
(1)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申请办理 请。
(2)上市公司董事会应集中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原则上每半年只能申请一次,但上市公司已集合一批拟解限申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增加办理次数。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二)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
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在价格方面有什么规定吗比如:最低不能低于多少之类
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7)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上市公司应当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出现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出现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⑻ 股票解除限售是什么意思
解除限售股是市场成熟的表现,回归市场是经济本身价值的回归。市场需求产生企业,企业的生存来源于市场。首先,解禁股票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它可以帮助公司更好地筹集资金,但对股市来说却是一个坏消息,因为它会导致股市部分资金分流。
拓展资料
限售股
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含义概述
改革前
股权分置改革前未流通股本在股改后获得流通权,并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完全上市流通的A股称为限售流通A股。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以前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变成流通股,但为了减少大量的股份集中上市给股市带来冲击,所以对这部分股份上市时间有所限制。
股权分置改革当天或新股上市当天算起:
1年后可抛售5%
2年后可抛售10%
3年后可抛售全部
部分上市公司对抛售条件有另外规定:
限售流通股上市是利空还是利好,是相对的:一方面,限售股可流通会增加市场的抛压,也就是利空;另一方面,为了能让抛售的价格高一些,限售股的相关利益方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做上去,这又变成了利好。
改革后
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为限售股。
ps:(IPO限售股:新股上市日起3个月,网下配售股票上市流通。上市日起1~3年,原股东的限售流通股陆续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结束后,持股人可以直接按照市价减持,不需要支付对价。
⑼ 股票解除限售是什么意思
限售股就是指限制流通的股票,解除的意思就是解除禁止交易的条件,通俗讲就是之前不能买卖的股票现在可以交易了。这些股票是因为上市公司在融资的时候发行的,因此必须要在解禁后才可以卖出。
一、比如说: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员工出资认购一定比例的股票后就得到了公司股票,而上市公司就得到融资的钱。员工得到的这些股票价格比市场价低,所以监管机构有规定必须要一段时间后才可以卖出。
二、所以限售股解禁一般来说是一个利空行为,因为他们的持有成本低,可以解禁后就会抛售股票套现,大量抛售导致股票下跌。但利空并不等于股价会下跌,也有解禁时股价上涨的情形,比如说:解禁时,公司的股价很低,因此员工不仅不卖股票还坚定持股,所有不会下跌。
三、根据规定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票24个月后解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票12个月后解禁。
拓展资料:
股票解除限售意味着什么
1、限售股解除禁止上市之后,是肯定会导致股票供应量的增加的。而这通常也就意味着可能会有大量持股的人抛售股票,空方力量增加,而原来持有的股票就很有可能会贬值。尤其是限售股数量较多,占总股本比例较大的情况,一旦解除限售,很可能会对股价原有走势造成重大冲击。
2、从短期来看的话,股票解除限售一般是利空。不过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个股效益明显向好,那么持股人也不一定就会抛售,还可能会增持。而这种情况的话,个股也可能继续利好。而且股票价格最终还是会回归其价值本身的,所以也是会逐渐淡化股票解除限售的影响的。而股票在上市时之所以会有一部分被限制出售,主要也是为了维持股票价格的稳定。一般限售股的限制期都在一到三年左右。
⑽ 川发龙蟒2021年三季报
股票代码:002312股票简称:川发龙蟒公告编号: 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2日(星期五)在Panorama.com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15336000-17336000)。本次年度业绩报告会采用远程网络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Panorama.com投资者关系(http://ir.p5w.net)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报告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有:董事长毛飞、董事兼总裁朱、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宋华美、财务总监朱光辉、独立董事周、保荐代表人(如遇特殊情况,将进行人员调整)。
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四川龙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002312股票简称:川发龙蟒公告编号: 2022-059
四川发展隆旺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四川发展龙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哪团辩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或基规定。
会议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36030—11:30、1:00—153360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336000。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自行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上述网络投票时间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份额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登记日期:2023年5月9日。
(七)会议出席人员
1.于2023年李缺5月9日下午153,336,0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聘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表
2.提案的审查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议案7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议案5、7、8发表了独立意见。议案8、9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议案8是表决议案9的先决条件。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其职责。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单独计票,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股东:
(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和其他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持上述相关文件进行信函或传真登记(须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73,336,0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议召开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6.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使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袁兴平 电话:028-87579929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
邮编:610091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川发投票”。
2、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05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6.45亿元,同比增长28.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亿元,同比增长51.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41%,同比减少1.41个百分点;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94.94亿元,同比增加29.44%;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68.58亿元,同比增长79.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605.82万元,未分配利润为75,092.4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7,259.1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7,318.33万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鉴于公司经审计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即计划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预计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6亿元。
以上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实际情况取决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情况、行业市场环境、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结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相关情况,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196,292股减少至1,763,166,292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_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05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度完成收购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蟒大地”或“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2019年至2021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龙蟒大地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购基本情况
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家权、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基于最新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2019年9月10日,绵竹市行政审批局核准了龙蟒大地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龙蟒大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利润承诺及补偿
上述收购交易对方李家权先生、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37,800万元和45,000万元,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12,800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龙蟒大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龙蟒大地任意年度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少于相应年度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的,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19年度,龙蟒大地实现的净利润为315,286,619.1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7,423,016.69元,高于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数30,000万元,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2021年业绩情况专项审核报告》,龙蟒大地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36,969,374.8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8,642,616.51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45,000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综上,2019年至2021年,龙蟒大地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493,347,779.06元,累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00,439,105.15万元,高于2019年-2021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数112,800万元,龙蟒大地完成2019年至2021年业绩承诺。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05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3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0,000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06%,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7%。
2、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金额总额为67,170.96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0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01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02月0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02月0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年05月18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6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69.0641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5月15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1,378,091,733未发生变化。
7、2021年06月0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离职、1名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0,641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1年06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8、2023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50,000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90人。
1、 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合同到期且激励对象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3人因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 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06%,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7%。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投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0年度未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情形,回购数量及价格无需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总额为67,170.96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实际变动结果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