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保护环境
手抄报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时常发生冲突。我们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
一、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发展经济的本质要求。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我国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我国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业国。经济基础薄弱,工业化程度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普遍存在。保护环境包括保护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自然环境。在城市存在发展经济尤其是发展工业对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在农村更是存在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发展过程中因破坏环境影响人民生活,违背了发展经济的本意。
二、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我们生活的环境,我们的子孙后代也要在这里生活。我们发展经济破坏了环境,有些破坏是无法弥补的,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现在世界各国都已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大力发展绿色工业,无公害产业。我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文明的大国,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更应该重视环境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空间。
三、发展经济必须保护环境是自然规律的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自然环境受到了严重损害,那么我们将受到自然的严厉惩罚。重大的洪涝灾害都是破坏环境造成的必然结果。在抗洪救灾中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务恐怕已超过了牺牲环境的经济发展成果。自然规律是无情的,谁侵犯了它谁将受到它的报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发展经济过程中保护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解决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进一步发展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我们不能因为发展经济而失去对环境的保护,更不能因为以保护环境为由在发展经济问题上畏缩不前。出路还在于发展经济。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开动脑筋。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并不是必然矛盾。相反,发展经济应该促进环境保护。广泛多发展科技水平高,无公害的绿色工业。经济发展了,国家富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了,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会进一步得到加强。人们不但有能力保护环境,还可以改造环境。将沙漠改造成良田。发展经济是保护环境的出路。
五、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问题。目前许多地方、许多部门都存在着牺牲环境而发展经济的情况。这有历史和现实原因,但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人们会更加深刻认识发展经济过程中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各级领导都应该树立环保意识,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问题,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在保护好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总之,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是不矛盾的。发展经济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环境。
因为污染当然会造成危害。地球是一个循环的世界。其实,在地球上没有绝对的废弃物。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循环利用。但是人类的介入,使这个循环出现了偏差,出现了不能循环的东西。比如早些年的发泡饭盒。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这样地球的资源就会被消耗完。那么,地球就危险了。保护的措施应该是尽量的接近地球的自我循环。预防应该是多做些“远视”,不要老是盯在经济目标上。应该从人文和自然的角度出发
现在,保护环境已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为什么要保护环境?究竟怎样来保护环境呢?要回答这些问题,恐怕还得从环境问题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机器的广泛使用,为人类创造了大量财富,而工业生产排出的废弃物却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大量人工制取的有毒化合物进入环境后,在环境中扩散、迁移、累积和转化,不断地恶化环境,严重威胁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1962年,美国女生物学家雷切尔·卡森的科普作品《寂静的春天》出版了,书中详细描述了滥用化学农药造成的生态破坏:“神秘莫测的疾病袭击了成群的小鸡,牛羊病倒和死亡…··孩子在玩耍时突然倒下一f,并在几小时内死去……仅能见到的几只鸟儿也奄奄一息……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这本书引起了全世界的强烈反响。人们惊奇地发现,在短暂的几十年时间内,工业的发展已把人类带进了一个被毒化了的环境中,而且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是全面的、长期的、严重的。人类开始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60年代起,在工业发达国家兴起了要求政府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的‘环境保护运动”。
人类没有保护好环境的教训其实自古就有。古代,经济比较发达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区,由于不合理的开垦和灌溉,后来成了不毛之地。黄河流域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由于滥伐森林,水上严重流失,造成水旱灾害频繁,土地日益贫瘠。保护环境的意识也并非现在才有,我国古代就有“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的朴素的保护自然环境的思想。今天,我们保护环境不仅要保护环境不受污染,而且要继承古代环境保护的思想,合理利用资源,以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我们应该懂得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就是保护环境,而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许多国家正在广泛地宣传环境保护思想,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我国于1979年9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并在1983年底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大会上将保护环境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1989年12月26日正式修改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