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攻略 > 人民银行关于理财产品的要求

人民银行关于理财产品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4-06-27 13:18:39

『壹』 央行发布资管新规执行通知:大方向不变 五方面松绑

7月20日晚间,继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央行也随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4月27日资管新规发布后,社会评价总体积极正面。但也“确实了解到,金融机构对一些资管新规执行中的还有一些疑惑和不太清楚的地方,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过急过快苗头。”

“目的是为实体经济创造健康的货币金融环境,从原则上看,通知不是对资管新规的突破和修改,是坚持资管新规的核心条款,主要内容不突破,坚持结构性去杠杆不动摇,同时切实服从于当前中国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大局。”该负责人强调。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二是进一步明晰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估值方法,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的宏观审慎政策安排。

央行进一步明确了六大事项:

一、按照《指导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

二、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三、过渡期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四、对于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

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五、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六、过渡期内,由金融机构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确定整改计划,经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后执行。

北京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资管新规”相当于对中国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业务模式的整体重塑,无论是金融机构业务重新梳理,还是经济主体的产品接受程度,都需要具有明确、可操作的方案。

他强调,“资管新规”细则始终坚持去杠杆的政策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标准和要求,更充分考虑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实体经济合理融资需求,有利于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确保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将为实体经济创造健康的货币金融环境,更有条件打赢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

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规范金融秩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背景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4月27日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以促进《指导意见》平稳实施。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二是进一步明晰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估值方法;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的宏观审慎政策安排。

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

《通知》对《指导意见》第十条进行了进一步阐释,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非标),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同时,为给予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和培育投资者一定时间,《通知》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适当发行一部分老产品投资一些新资产,但这些新资产应当优先满足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强调,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必须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之内,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三、资产管理产品的估值方法

《通知》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适用摊余成本计量。

四、过渡期结束后的安排

为认真落实《指导意见》关于“确保平稳过渡”的要求,《通知》明确提出,对于过渡期结束后难以消化的存量非标,可以转回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予以支持。同时,为解决表外回表占用资本问题,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非标和过渡期后仍未到期的少量股权类资产,《通知》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妥善处理。

此外,为促进有序整改,《通知》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由金融机构自主制定整改计划,监管部门予以监督指导。

『贰』 理财新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券的信用等级应当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应当选择使用评级较低、违约概率较大的外部评级结果。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不应完全依赖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还需结合内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现金;

(二)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三)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四)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管理类产品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一)股票;

(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三)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四)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五)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前款所述债券的信用等级应当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构评级的,应当选择使用评级较低、违约概率较大的外部评级结果。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不应完全依赖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还需结合内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和认定。

四、现金管理类产品应当确保持有足够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资产,其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5%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

(二)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持有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10%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

(三)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债券买入返售、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者交易的债券等由于法律法规、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该产品资产净值的10%;

(四)每只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除外。

非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二)(四)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非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款第(三)项比例限制的,商业银行、理财公司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叁』 为什么要整改天天息类产品

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于去年6月1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出了具体监管要求,并设定了截至2022年末的过渡期。如今,距离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完成期限已不足百日,各家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整改情况如何?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各家银行的整改进度不一,部分银行已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但仍有部分银行面临不小的整改压力。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明确规定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集中度,部分银行需要聚焦于如何有序剔除不符合要求的资产类型,稳健调整资产期限等。部分银行整改面临的压力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首先是规模压降方式不当可能带来集中抛售。在整改后,现金类管理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基金相比竞争优势明显减弱,如果整改推进不当,可能出现理财资产的集中抛售,造成客户流失;其次是关于长期限不合规投资产品的处置。
现金管理类产品持续改造
具体来看,《通知》进一步就现金管理类理财业务的投资范围、估值方法、久期管理、集中度管理、流动性管理等提出了规范性意见。规范整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存续规模压降,到2022年底,相关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到30%;二是资产端要符合新规要求,包括投资范围、集中度和资产久期等方面均待整改。
从最直观的存续规模来看,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呈现出下降趋势。普益标准数据显示,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合理压降规模的方式,减缓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规模增长,达到监管要求。不过,从现存规模看,部分银行理财子公司在产品压降方面仍存在很大整改压力。
从资产配置方面来看,现金管理类产品资产配置情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提高了货币市场类资产配置。例如,记者查阅某银行手机银行App注意到,目前该行有多只在售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其投资范围为现金及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货币市场基金等。普益标准报告显示,从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资产配置情况来看,配置债券资产合计占比由50.30%降至了40.38%,而配置现金及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的占比明显增加。
业内专家认为,由于过渡期接近尾声,各家机构存在降久期、提升流动性的需求,需要货币市场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提升整体的流动性;此外,受限于新规对投资范围和禁止投资范围的严格要求,部分债券不再属于可投范围内,整体资产配置情况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
在整改进行的同时,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收益变动备受关注。多家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近两年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平均收益持续下降,目前已降至2%左右。即使收益出现下降,在存款利率下行、资本市场波动加剧的环境下,当前现金管理类产品仍受到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青睐。
对此,有专家表示,在现金管理类产品整改实施后,可投资产的范围明显缩窄,而此前用于增厚收益的众多不合规资产也需在过渡期结束前完成整改,部分产品收益率势必会受到一定影响。同时,考虑到部分现金管理类产品尚未完成整改,预计短期的平均收益率仍可能出现小幅下降,但目前与货币基金的利差已缩窄至0.5%左右,因而收益率的降幅有限。
产品规模仍将稳健增长
据记者了解,随着2022年底这一过渡期结束时点临近,各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整改进度存在差异。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该行理财子公司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占比已压降至30%以内,完成整改任务。在产品的预期收益方面,该行已经全部实现通过产品净值的方式来展示预期收益率,每个交易日会公布一次净值。
“目前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已没有新增,但仍存在部分存量产品,过去发行期限较长的产品暂未到期,只能逐步调整压缩。”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杜阳表示,就理财市场发展而言,针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整改将有助于理财产品的“洁净”起步,保证业务的长期可持续 1.1133 -0.05%发展。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的降低,将促使投资者重新调整资产配置,部分投资者会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且收益相对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市场将会重新分化,资金会在市场中产生流动。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记者表示,整改中最大的压力在于此前银行配置了许多期限和评级不符合规范的资产,新规出台后必须逐步将此类资产出清,但一时又缺乏收益较高的合意资产,因此在整改过程中其收益率不断下降,对投资者吸引力也有所减弱。
不过,明明认为,虽然目前存量产品仍有较多需要整改的内容,但如期完成整改基本没有问题,个别无法达成指标要求的也会由监管部门单独处理。
杜阳认为,整改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应朝如下几个方向发力:一是要发挥技术优势,创新满足客户需求的替代性产品。整改后,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比较优势被削弱,收益水平有所下降。银行要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投研优势,寻找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新亮点。二是发挥渠道优势,通过以量补价提升盈利空间。三是注重金融 0.9042 -0.18%服务的人民性和普惠性。除了做好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断提升产品的信息披露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将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肆』 资管新规认可的产品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理财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商品及衍生品类和混合类理财产品,共四种。资管新规对理财的影响一是明确了资管产品的定位,明确打破了资产管理产品刚性兑付的隐形保障。新规明确规定,资管产品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得通过隐性保本承诺、滚动发行、自融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付等方式现隐性保理承诺。作为存款业务,银行的保本理财产品需要缴纳存款保证金和存款保险费。针对上述问题,新规明确规定,资管产品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得通过隐形保本承诺、滚动发行、自融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付等方式变现,银行定期产品到期日不得早于资产到期日。目前,该行理财产品种类丰富,主要通过发行对象、渠道、称号等梳理产品线。但产品模式仍采用资产组合式,换汤不换药,单一产品模式不利于应对多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建议加大净值型、标准资产投资型、半开放型、衍生品挂钩型产品的开发推广力度。二就是进一步强化统计报表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 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资管产品成立后 5 个工作日内、每月 10 日前、产品终止后 5 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报告产品相关信息。同时,首次提出托管机构、结算机构、登记机构应当在每月 10 日前同时报送其登记托管的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信息。新规还明确了金融监管的分工和监管原则。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一、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伍』 国家为何不让银行发行保本理财产品,不保本你还会去买吗

先说一点,并不是银行不敢说,而是国家不让说。

因为银行承诺保本理财,并不怕损失,一个银行发行几百上千只保本理财,只要大部分盈利,即使出现少数个别亏损的,银行照样可以用其他的盈利来弥补损失;而且标注保本理财更能吸引投资者,壮大规模;此外保本理财投资的本身都是低风险性的产品,安全度较高,发生损失的概率很小;所以银行并非不敢承诺理财保本,而是国家不允许。

总结

其实,国家不让发行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但是银行实际仍在发行这些产品,只不过产品的说明书上没有写明保本保息;投资的产品和以往类似,风险并没有增加,这类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按时兑付率可以说达到99%,而且即使真的那个极其个别的意外让你遇见,一般也只是损失收益或极小部分本金,而不会像P2P全部都没了。

所以,为什么不敢存银行呢?

『陆』 银行理财说购买金额不能大于可售额度说明什么意思

这种情况就是银行的剩余可售额度,并没有这么多,而你的理财金额又超过了它的可售额度限制,建议你看清楚他的咳嗽额度还有多少,按照他的咳嗽额度来购买

『柒』 理财业务资管新规具体指

一般是指《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拓展资料】
资管新规对理财的影响:
1.明确了资管产品的定位,明确打破了资产管理产品刚性兑付的隐形保障。新规明确规定,资管产品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得通过隐性保本承诺、滚动发行、自融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付等方式现隐性保理承诺。作为存款业务,银行的保本理财产品需要缴纳存款保证金和存款保险费。
2.进一步强化统计报表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资管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每月10日前、产品终止后5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报告产品相关信息。同时,首次提出托管机构、结算机构、登记机构应当在每月10日前同时报送其登记托管的所持有的金融工具信息。新规还明确了金融监管的分工和监管原则。
3.非标准定义比较明确,外包投资有明确的规范。新条例中对非标准的定义已经更新和扩大。规范的债权资产,是指经国务院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其他交易市场交易的公允价值合理、流动性高的债权资产。"除了根据确认规则确认的标准化债权人权利外,其余都是非标准资产。非标准投资的限制由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产品主要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资产和上市股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投资非上市股权。也就是说,目前,该银行的股权业务除了"市场化、合法化债转股"外,外部限制直接限制了企业客户目前的融资需求。

阅读全文

与人民银行关于理财产品的要求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双威教育融资 浏览:63
自如拟融资 浏览:931
期货业务员留存 浏览:693
非a类股票 浏览:354
8月2日上市公司公告 浏览:161
钢铁铸件行业上市公司 浏览:245
按揭房子怎么融资 浏览:247
开发林地项目融资问题 浏览:268
黄金结婚戒指价格多少钱 浏览:365
银行理财有什么 浏览:153
股票盈亏意愿 浏览:857
财务杠杆中的d 浏览:445
今天晚上期货有吗 浏览:458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理财产品 浏览:157
宏观经济指标有哪些 浏览:927
买基金的持仓收益率 浏览:98
中国金融信息服务企业排行榜 浏览:42
贷款与应收款项金融资产 浏览:276
社保持仓详细 浏览:310
石家庄融资融券 浏览: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