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风险包括以下哪些
现货交易基础知识认识
一 现货交易在现代经济中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现货交易进入市场运作的切入点为电子商务,参与经营大宗初级原料商品包括农产品,金属类,建材类等多种交易品种,开展专业纵深的B-to-B商业模式。
1 现货交易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在线结算服务,避免了企业的“三角债”问题。
现货交易采用先进的交易结算智能网络体系,在网上开展集中竞价交易,由交易市场进行统一撮合,统一资金结算,保证现货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成交后,市场为买卖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实物交收,先进即时入帐,保证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从而避免了我国企业现存的较严重的“三角债”问题。
2 现货仓单的标准化,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
3 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不同交易商的交割需求
4 现货交易行业的形成,对我过现货贸易流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货交易是我过现货流通领域出现的新兴事物,在我过经济生活中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其先进的运作方式,特有的功能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二现货交易的优点
现货交易是以现货市场为基础进行的,现货交易也称为网上现货商品交易,因为我过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故而商品经济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不远的将来,一半的商品将在网上进行。从97年开始,国内已经纷纷成立了各种商品的专业交易市场,各现货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金额成几何级增长。这充分说明:现货交易让我们拥有了一个无限的发展空间。
1 投资成员多
1》现货生产商 2》现货使用商 3》套利投机商
在现货交易里,我们所做的就是套利投机商!现货交易市场上市的交易品种在现货市场中较大的价格波动幅度,完善的交易机制有利于投机者灵活买卖,风险控制,充分博取价格波动中的的差价,从而获得巨额投资回报。
2 信息明确,规律明显
现货交易是商用国际互联网进行集中竞价,统一撮合,在线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有利于交易商准确快速判断价格行情波动趋势
3 操作简单,投资见效快。
投资者可长线持有现货商品进行实物交收,也可短线即时买卖对冲交易,套取差价,正所谓投资小,风险小,回报快,收益高。
三现货交易的特点
1 现货仓单标准化
现货仓单的所有条款包括商品的等级,质量,数量,色泽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2 网上交易集中化
现货商品交易市场是一个具有高度组织化、严格管理制度的市场、交易最终在网上集中完成。
3 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的灵活交易方式。
因为现货仓单的标准化,所以绝大部分交易可以通过反向对冲操作解除履约责任。交易者可以在价格低时买进现货仓单,等价格上涨后卖出对冲平仓;也可以在价格高时先卖出然后价格下跌后买进对冲平仓,双向获利。
4 可自由调节履约金的杠杆机制
履约金制度始终多交易商参市场市场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现货商品交易市场通常提供的是100%到10% 履约金制度,这样参与市场的交易商就可以分句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履约金方式。
『贰』 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收入得到迅速提高,理财与投资意愿不断增强,使我国理财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但同其它成熟市场国家相比,我国理财市场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较为薄弱,关于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这些法律风险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快速的发展,从宏观来看,这些法律风险不仅有碍我国理财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与繁荣;从微观角度上说,会使投资者及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多的法律层面上的不确定性,不仅增纠纷与争议大幅增多,同时也提高了交易成本,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对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的剖析与防范极为必要。
逐年增多的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起因于理财产品自身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但是我国相关法律不完善、理财产品法律关系不清晰以及交易各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才是问题产生的根本。因此我们的研究必须首先针对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和防范措施。从研究来看,学术界关于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且存在着发掘深度不够深入、研究方法单一等诸多问题,仍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本文在总结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出现的法律问题,详细分析其成因,理论结合实际,运用比较研究法、规范阐释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理财产品各方面法律风险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防范法律风险的政策建议。
首先界定了理财产品的概念、特征,并针对比较流行的委托论和信托论,指出在分析理财产品法律关系时应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分别对其法律关系进行研究和探讨,进而对理财产品进行清晰的法律定位奠定了基础。随后结合实际,弥补前人研究不足,分别从投资者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来探讨当事双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相对关系,并从金融立法、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等方面深层次分析风险产生的根源。同时本文还比较和借鉴了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日、香港等地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法律体系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从中得出对我国的启示。本文的最后针对我国监管体系特点,针对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及未来趋势,分别从立法机构、商业银行及投资者三个角度提出了各方应对法律风险时应采取的措施和政策建议,以期更好地控制法律风险的发生,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
『叁』 什么是结构性存款和结构性理财产品有什么关系
结构性存款可以理解为:普通存款+高风险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外汇、黄金、利率等金融衍生品。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参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http://www.gov.cn/xinwen/2019-10/18/content_5442092.htm
理财产品从种类划可以分为三类,保本固定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而从发型机构划分可以分为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保险和第三方理财。
结构性存款可以包含在银行理财的范围内。
『肆』 什么叫结构性理财产品
结构性理财产品就是嵌入衍生品的固定收益证券产品,可以分为静态和动态两种。
静态就是产品发行后设计结构就不发生变化;动态则会有资产管理部分,针对市场情况作相应的资产调整。
基本上,目前的结构性产品都是保证本金的,浮动收益决定于产品挂钩标的的表现
『伍』 结构性理财产品有哪些优缺点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优点: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基本模式是“固定+衍生”,即将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组合在一起(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小部分资金进行衍生品投资),实现在保本的目标下博取可能的高收益。-拥有资本市场的高收益,又不愿意冒损失本金的风险。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设定上较其它类产品有明显优势,可以达到10%甚至14%,大部分结构性产品设计为到期100%保本,有的产品还设置了最低收益率的保证。
此外,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门槛较低,通常几万元即可。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缺点:
流动性是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最大缺点,因为它通常是无法提前终止的,不适合短期投资。此外,结构性理财产品拿到高收益条件的限制较为苛刻,从而降低了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机率。
『陆』 结构性理财产品优点,主要风险有哪些,与固收理财产品
结构性理财产品优点
『柒』 结构性理财产品可靠吗
若是招行的“结构性存款”,实质为存款而非理财产品,它与理财产品的区别为:
本金运用:结构性存款的本金由招行自营。理财产品的本金则受客户之托由资产管理部进行投资运作;
账户管理:结构性存款资金在客户存款账户随时可查。理财资金在运作期只能查询受托合同。
『捌』 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1)挂钩标的物的价格波动
由于结构性产品的浮动收益部分来源于其所挂钩的标的资产的价格变动,因此,影响标的资产价格的诸多因素都成为结构型理财产品的风险因素。
(2)本金风险
通常结构型理财产品的保本率直接影响其最高收益率,因此,结构型产品的本金是有部分风险的。
(3)收益风险
由于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必须完全符合其产品说明书所约定的条件,也就是说期权的执行是基于一定的标准,所以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通常是两点或是点状分布,从而使得结构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往往是有或者无,而没有中间水平。
(4)流动性风险
结构型产品通常是无法提前终止的,其终止是事先约定的条件发生才出现,因此结构性产品的流动性不及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玖』 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的风险有哪些
结构性产品的收益风险很大,收益很高或没有收益,甚至负收益都是有可能的。
而且目前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的设计越来越复杂,一般投资者很难看懂产品设计的条款和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虽然保本条款的设定确保投资者免受本金受损的风险,但是还必须考虑以下有可能发生的风险。
收益风险
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是跨市场操作的,银行一般会将到期的收益水平取决于挂钩标的的实际表现(观察值),有单边挂钩,双边挂钩两种方式。银行有时预先设定一个波动区间,无论是单边还是双边方式,当实际观察值在区间内或超出区间时才能获得收益。
任何一款结构性理财产品,要获得预期收益比较困难。采取双向挂钩方式的收益风险比单向挂钩方式要小,由于双向挂钩产品到期收益只与挂钩资产价格的波幅绝对值有关,和实际波动方向无关,在观察期内,只要价格有波动,则无论涨跌都可以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