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财公司被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普通业务员有责任吗
这个要看整情况。一般来说责任不大,通常就是退出非法所得。
㈡ 投资理财公司老板跑路了,业务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题主您好
公司老板跑路的话,公司自有法人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是在知情的状况下触犯法律那你需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㈢ 我朋友在一家理财公司做业务员,去年公司被定为非法吸存,朋友直接被捕,现在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了。
你好,量刑不仅要参考他从中牟利数额,而且要参照他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金额,以及他本人是否知情而定。现在没法说判多少年。业务员说不知道这是站不住脚的,这个行当的从业人员里面谁都知道是骗人的把戏。
㈣ 投资公司涉嫌诈骗,业务员会承担责任吗》
业务员无责或轻责,若有责任也是从犯,具体分析:
1、业务员知道还是不知道所在公司是诈骗,如果该公司合法及不知道公司诈骗则本人认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2、如果知道该公司是诈骗,而继续与公司已其干,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不管怎么讲,公司才是违法主体,作为主犯,公司老板及高管才是主要犯罪人员,主要后果应该由公司承担。
3、如果该公司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经过正规注册,这就有点复杂一点,责任大一点。
4、如果公司没注册且知道是在骗人而继续干,肯定要承担从犯责任。
(4)理财公司立案了业务员扩展阅读:
公司诈骗,以共犯论处,以公司犯罪为主要考虑,或者主从分离: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㈤ 在投资理财公司上班,公司出事了,业务员会不会受牵连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业务员与老板的过错有直接关系可能受牵连。只要业务员本身没有主观的过错,一般没事的。
如果你知道他明知是犯罪,仍然从事这份工作,就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虽然只是马仔,但也可能构成了犯罪,从犯,从轻处罚。 如果现在能办理取保候审,则有可能不判实刑,缓刑可能性大。
㈥ 投资理财公司,现在公司估计爆雷了,业务员现在该怎么办呢
业务员只能换工作了!如果警方已立案,就得配合警方调查,保护投资者权益。
㈦ 理财公司跑路了,客户的钱业务员该还吗
一般业务员是职务行为,不承担个人责任。但是如果业务员明知公司进行非法集资而参与重要事务,如担任会计、发展客户等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啦!
㈧ 理财公司出事对业务员怎么处理
我想你说的无非就是跑路的,理财公司一旦跑路就涉嫌诈骗了,从目前审判的案例来看,不会涉及普通员工,主要是老板等几个高层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