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劵公司和银行
理财产品包含:基金、股票、黄金、外汇、保险、银行储蓄
一般银行的储蓄业务都是稳定收益的,但是收益相对较低,除保险外,其他金融产品都是不稳定的,收益也相对不稳定,因为投资方向不同。
B. 人民币理财产品有哪些主要的分类与储蓄的关系
1.储蓄(活期、定期等)
2.债券(国债、企业债等)
3.期货
4.股票(中长线)
5.基金(开放型)
6.保险(储蓄型)
2、3、4、5、6几项可以和1互补。根据个人承受风险的能力大小可以适当调整比例。建议找一些“投资理财”方面的书看看。以上只代表个人意见。
C. 理财项目包括哪些
一、银行个人理财产品
银行类理财产品包括在银行的存款和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两部分,银行作为传统的理财机构,安全性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但是随着国家的降准降息,银行理财的收益也逐渐在降低。
银行定期存款:根据定存的时间长短,利率各不一样。基本在3.5%左右,存款期限一般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你可以根据闲置钱的多少进行选择。
特点:风险低,收益少,期限相对较长
二、债券,国债
国债,即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向社会募捐资金的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信用评级很高的债券。国债投资的好处是稳定、安全,缺点是收益相对比较低。如我国发行的3年国债的票面年利率在5%左右;5年期的票面年利率在5.4%左右。
其他债券,要看债券方是谁,只要公司不倒闭,基本上都会给你利息的。通过银行购买,这种方式风险比较低,收益也低,一般年利率在5%左右。
特点:风险低,收益偏低,但高于银行
D. 理财包含哪几个部分呢
一、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银行类理财产品包括在银行的存款和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两部分,银行作为传统的理财机构,安全性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但是随着国家的降准降息,银行理财的收益也逐渐在降低。银行定期存款:根据定存的时间长短,利率各不一样。基本在3.5%左右,存款期限一般有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你可以根据闲置钱的多少进行选择。特点:风险低,收益少,期限相对较长二、债券,国债国债,即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向社会募捐资金的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信用评级很高的债券。国债投资的好处是稳定、安全,缺点是收益相对比较低。如我国发行的3年国债的票面年利率在5%左右;5年期的票面年利率在5.4%左右。其他债券,要看债券方是谁,只要公司不倒闭,基本上都会给你利息的。通过银行购买,这种方式风险比较低,收益也低,一般年利率在5%左右。特点:风险低,收益偏低,但高于银行
E. 理财产品根据银行和投资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分为哪些
根据银行和投资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承销的理财产品。
F. 理财产品的分类
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票据型、债券型、信托型、挂钩型及信托型。这几类产品主要是中短期理财产品。
票据型产品主要投资于票据转贴现市场,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程度良好的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型理财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遭受本金损失的风险可以忽略不计,且收益较为稳定。
债券型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具有较强流动性的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等,当然还会有一些信誉良好的企业债。从投资标的物来看,票据型产品的风险要略高于债券型产品。
挂钩型产品由于其特殊的运作结构,一般情况下保本无虞,并有获取高收益的可能。但近几年挂钩型产品"零收益"事件中偶有出现,所以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者若要获取高收益,则须根据挂钩的产品收益实现条件和挂钩标的物的市场走向做出综合判断。
信托型产品作为一种信托计划,一般投向一些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或项目,以信托计划的形式募集资金收益较高,一般会高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因而,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信托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信托标的物的范围越来越广,但是投资者所需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很高,因为信托公司都是由银监会监管的,而且信托公司发的每个项目都需要在银监会报备。
拓展资料
银行理财有什么风险:
信用风险
理财产品的投资如果与某个企业或机构的信用相关,比如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投资企业信托贷款等,理财产品就需要承担企业相应的信用风险,如果这个企业发生违约、破产等情况,理财产品投资会蒙受损失。
市场风险
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将由商业银行投入相关金融市场中去,金融市场波动将会影响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造成 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的因素很复杂,价格波动大,投资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大。
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G.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有哪些商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包括什么两个是包含关系么
是的 赞成 在银行咨询一下 选择有实力的大保险公司 每年有固定收益 分红一般会挺高 适合中长期理财
H. 理财产品根据银行和投资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分为哪些
您好,根据银行和投资人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承销的理财产品。
I. 保险理财产品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买保险,现金基本已经混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保单所交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理财类保险,收益属于投资收入,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情况。
3、如果受益人不是夫妻一方,假设受益人为二人的孩子,那么受益金属于孩子个人,但在其未成年时由法定监护人处置(父母);假设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父母,那么收益属于他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要看夫妻另一方是否同意了。
4、另外,如果是保障类保险,比如重疾险的保险金、意外险的伤残金等,只属于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理赔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情况,一般保险在购买了之后就会有受益的人,受益人也算是这份保险金的拥有者,保险写的条款不同所得到财产的人也会不一样。
一、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实际的情况;
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
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
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是否归入婚后共有财产,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收益、现金价值、养老金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是婚后取得,那么在无特殊的产权归属约定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很多情况下,保险关系中并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婚前婚后问题,因为保险金不能作为财产来分割,它属于受益人。如夫妻一方作为指定受益人获取的死亡、伤残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购买了保险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话,那么是可以得到理赔的,对于这份赔偿金是否会成为共同财产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一定按照法律规定条款来,不是共同的财产另一方就不能进行分配。
离婚以后如果发现存在着没有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当然可以要求继续分割,但是离婚后所发现的这些财产,如果本来就是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对方在离婚以后所取得的收入,这种时候要求继续分割就无法可依了。重新分割财产是有诉讼时效的
四、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财产可继续分割,《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有遗漏财产的并且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不过,当事人起诉分割遗漏财产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有遗漏财产之日一年内起诉分割。